都市之最强奶爸

5.饿着肚子码字太残忍了点


    做点什么好呢?小孩子一般不喜欢吃面条,更何况这里是南方。那就蒸点米饭,简简单单炒两个菜好了。
    叶落仔细看了看冰箱里剩余的食材,oh shit!居然忘买肉了!这年头的小不点们基本上可以说是无肉不欢,这连个肉星儿都没有,怎么能抓住曦曦的胃口,在她的心目中树立起父亲大人的伟大形象?
    算了,不管了!小时候看电视,人家能用萝卜做出熊掌来,我堂堂一介食神,还能被这点问题难住不成?
    “叮叮当当......”
    一阵阵带有强烈节奏感的炒菜声音传出厨房,带着明快的节奏,仿若最动人的音乐,顿时吸引住了正在看动画片的曦曦。
    这哪里是炒菜声?简直就是天籁之音!
    “粑粑做菜好好听啊!”小姑娘不懂大人的那么多套路,只是单纯的认为粑粑做菜的声音十分动听,就像……就像麻麻在唱歌一样的好听。
    光是好听也就算了,这声音似乎还能勾人食欲,一股红烧肉的味道突然,那幽幽的香味非常浓,有一股糖香,烧烤一样的肉香,还带着一丝清香,组合起来让人食指大动。馋嘴的小曦曦更是不停地咽着吐沫,巴巴地望着厨房的门,甚至都没有看一眼平日最爱的动画片。曦曦完全将平日里麻麻所教授的淑女的礼仪抛之脑后,恨不得立刻冲进厨房,看看叶落都做了些什么好吃的。
    ——————
    厨房里,“红烧肉”做完之后。
    叶落伸手拎出出两斤半的芦蒿,松松的握在手中。
    这东西说起来都能吃,不过好吃的却只有那一截。
    金陵本地人吃芦蒿,一斤要掐掉8两,单剩下一段干干净净、青青脆脆的芦蒿杆儿尖,而叶落更狠,手上两斤半芦蒿掐下来只有二两半。
    只取其中十分之一,一斤只用一两。
    因为这菜易碰伤,易失去水分,所以叶落刚一回到家,就把这两斤半的芦蒿泡在水盆里。
    只见叶落拿起一支芦蒿,鲜嫩的绿色看着就新鲜可爱,果断的直接折下尖头一截,快速去除叶子,放进一旁带着小孔的陶瓷盆。
    慢慢的白色陶瓷盆里,长短相同的碧绿段,越来越多,最后一根掐完,叶落才拿起盆,来到水池底下。
    刚刚被掐断的芦蒿鲜嫩的能滴出水来,叶落先用稍大的陶瓷空盆接满水,再把手中的陶瓷盆放进里面,拿出一只手指粗细的陶瓷棒,轻微的翻动里面的芦蒿尖,慢慢的清洗。
    这样可以最大程度的避免碰伤。
    一分钟后叶落拿起陶瓷盆放到盘子上,开始虑出多余的水分。
    这些都准备好后,叶落才重新开始点火,换了一支炒锅,开始烹饪。
    大火烧锅,直至冒烟,“嗞”的一声叶落倒入食用油,立刻关中火,这样油温瞬间升高,却不至于到蔬菜倒下去就会灼伤菜叶的程度。
    ?“嗞啦嗞啦”叶落倒入芦蒿开始炒制。
    芦蒿本身是一种多年生草本,植株具清香气味,年生越长,其味道变越浓烈,而用作食用的芦蒿味道却不宜过重,这样会影响它本身的鲜爽口感。
    一锅芦蒿从下锅到装盘叶落只用了两分钟,托盘上的芦蒿甚至保持着刚刚出锅的模样。
    ——————————
    曦曦含着手指,一动不动的盯着厨房门。
    炒菜的声音虽然停下来了,却有一股奇香从厨房内冒了出来,那是青草的味道,让曦曦恍如置身广阔的草原,亲吻着大自然的气息。
    曦曦实在坐不住了,正要起身去厨房尽情地闻个够,忽见厨房的门一开,叶落笑吟吟地拿着个托盘走了出来:“曦曦,等急了吧?”
    “哇,粑粑你做的东西好好闻哦,曦曦要吃!”
    曦曦紧紧盯着托盘上的三个盖碗,眼珠子都快绿了。
    “好啊,趁热吃。包管你吃了这顿想下顿,呵呵......”
    叶落神秘兮兮地将三个盖碗摆放在餐桌上,笑道:“不过爸爸我今天忘买肉了,所以只炒了两个菜。”
    “没有肉啊!”曦曦有些失望,不过随机又兴奋起来,想看看叶落口中比肉还好吃的是什么东西。
    “第一道菜,金陵草!”叶落一边模仿旧时酒楼里小儿报着菜名,一边揭开了第一个盖碗。
    “哇!好漂亮啊!”曦曦顿时惊叫起来。
    确实盘子里的芦蒿看起就和碧玉一般,一支支的堆叠在一起,芦蒿的断口甚至挂着一滴水珠模样的珠子。
    油光闪闪的样子看起来就好像碧玉发出的亮光,实在不像一盘菜。
    不太喜欢吃青菜曦曦观察了良久,才忍不住好奇心,小心翼翼地伸出筷子,夹起了一根送入口中。
    看着青翠欲滴,仿佛翡翠一样,什么作料都没放的芦蒿,进入口中先是本身微微的清香,然后才是脆嫩和鲜爽的口感。
    咀嚼一下,嘴里发出根茎被咬断,里面包裹的鲜嫩汁液流出,芦蒿本身的清香味更加浓烈起来。
    小孩子可没有什么耐心,咀嚼两下直接咽下,然后从喉咙里面开始升起芦蒿特有的清淡香味。
    “唔,好好七啊!”曦曦口齿不清的说道。
    从未享受过如此美味的曦曦,早已放下了无谓的矜持。一时间下筷如飞,转眼就塞了十几根芦蒿到嘴里。
    二两半的量,炒熟之后能有多少,不过一会功夫一碟菜就被曦曦直接吃完了。
    “呼,好好吃啊,粑粑,曦曦好喜欢!”
    曦曦连连拍着小手,对叶落不吝赞美之词,可一双大眼睛却是牢牢盯着剩下的两个盖碗,小舌头舔着嘴唇,就像是一只馋嘴的小花猫。
    叶落也不再卖关子,将剩下的两个盖碗一下子都给掀开了。
    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碗米饭。
    薄胎的白瓷绘着金黄的穗子,好像两只粗糙的手托着碗里的白饭,称的细长米饭更加晶莹如玉,闪着漂亮额光泽。
    一缕热气飘上来,米饭的香味也随之而来。
    不过曦曦的注意力早已被最后一个碟子吸引住了。
    一个白瓷小碟子,边上绘着嫩绿的叶片作为装饰,红烧肉呈塔型堆叠,没有葱花的装饰却有清幽的香味。
    上面的红烧肉有皮有肥有瘦,看起来就是一块上好的五花所做。
    曦曦顿时撅起了小嘴:“粑粑坏,骗曦曦,明明做了红烧肉……”
    “呵呵,我可没骗你。这道菜是用米所做,出自清代一个民间大厨的手笔,据说那人是为了自家饭馆的名声,和人比试研制出了这道菜,因为其软糯香甜,吃起来和肉毫无分别,直接就赢了。”
    曦曦的小脑袋里产生了无数的问号:米做的?怎么可能!
    小心的夹了一块送进嘴里,一股肉香气瞬间占领了整个口腔,一点也不油腻,瘦肉带着一点点嚼劲,中间夹杂的肥肉一下子化开,带着丝丝甜味。
    到了最后红烧肉的皮居然很是酥烂,带着一点点肉皮的胶质口感,这一口下去,简直满满的幸福感。
    曦曦眼睛一亮,二话没说端起小碗,直接把饭倒进了小碟子里,刚好装满,这样就能最大限度的不浪费汤汁了。
    小心的搅动米饭,随着搅动米饭和肉汤慢慢混合,散出更加迷人的香气,让人食指大动。
    用叶落给她准备的小勺子,舀起一口米饭,快的塞进嘴里,一瞬间曦曦就被征服了,红烧肉甜甜的味道搭配米饭的清香,两种巧妙的融合在一起。
    咀嚼一口,米粒软糯有弹性,汤汁在嘴里奔跑,最终回到米粒里,再次带出香味,曦曦直接不淑女的拿起碟子开吃,吃的满嘴留油。
    不一会曦曦就吃完了小碟子里的红烧肉汤拌饭,现在的盘子真看不出来是装过菜的,特别干净。??
    “好好吃!曦曦好喜欢!”小家伙满足地摸着鼓鼓的小肚子,一点也不淑女地往后仰在她的小凳子上,冲着爸爸吃吃地笑。
    叶落装作无意的问:“那爸爸和妈妈谁做饭更厉害啊?”??
    这种选择真的很困哪啊!不过曦曦皱着眉头,思索了一阵,给了叶落一个令他意外的答案:“虽然粑粑做得更好吃了,但我还是感觉麻麻更厉害。”
    我去!就那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女人……难道是真人不露相?居然比我厉害!
    只听曦曦一脸炫耀:“我跟你讲哦,麻麻会做黑色的鸡蛋。”
    黑色的?这蠢女人怕不是把鸡蛋给煎焦了吧!叶落松了口气,心里暗暗点头:嗯,赢了!^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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