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不读鲁迅 老不读胡适

第38章


 
  高中选的篇目是:《药》、《祝福》、《阿Q正传》、《记念刘和珍君》、《为了忘却的纪念》、《呐喊·自序》、《拿来主义》、《灯下漫笔》。 
  以上共是十七篇。也就是说,一个少年人,从初一到高三六年中,中国现代作家的作品,学得最多的就数鲁迅了。这个多,不是相对的多,可说是绝对的多,其他作家,能选这个数字的零头,都可说是很多了。鉴于此,说中学语文课本上,主要是鲁迅的作品,一点也不为过。 
  当然,以上篇目,并非一成不变。我上过中学,也教过中学,一九五九年上初中一九六五年高中毕业,一九七○年到一九八○教中学语文。在我的记忆中,还学过、教过《一件小事》、《中国无产阶级革命文学和前驱的血》、《文学与出汗》、《“丧家的”“资本家的乏走狗”》、《答北斗杂志社问》等篇。前面所列的现行中学课本上的许多篇目,我上中学时就学过,比如《社戏》、《故乡》、《孔乙己》、《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藤野先生》、《“友邦惊诧”论》、《中国人失掉自信力了吗》、《药》、《祝福》、《阿Q正传》、《记念刘和珍君》、《为了忘却的纪念》。可说几十年来改动不是很多。鉴于此,说几十年来,我们的中学生在语文课上主要是学习鲁迅的作品,一点也不为过。 
  我不是说鲁迅的作品,一篇也不要上中学语文课本,若是像郁达夫、朱自清那样,选上一两篇,是可以的。就说是个优秀的作家吧,选上三四篇也说得过去,像现在这样一选就是十几篇,是怎么都说不过去的。更为奇怪的是,所选篇目又集中在《呐喊》这本小说集里。这本小说集,连上《自序》,共收入十五篇作品,而中学课本上选入的有六篇。 
  中学课本上,这样大量地选鲁迅的作品,鲁迅先生地下有知,怕也不会同意的。他知道他的作品,是适宜中学生读,还是不适宜中学生读。前面提到过,在《不是信》一文中,鲁迅曾说,“我也曾反对过将自己的小说采入教科书,怕的是教错了青年,记得曾在报上发表过”。 
  仍说《呐喊》。这个小说集,是一九二三年八月北京新潮社印行的,到了年底,因为销量好,新潮社要印第二版,征求鲁迅的意见,鲁迅迟迟不肯同意,当然后来还是同意了。这迟迟不肯同意的原因,孙伏园知道了,便以“曾秋士”为笔名,写了篇文章在他编的《晨报副刊》上披露。一九二四年一月十二日刊出,题为《关于鲁迅先生》,其中第三节专谈此事: 
  鲁迅先生对于《呐喊》再版迟迟不予准许的原因闻有数端。一,听说有几个中学堂的教师竟在那里用《呐喊》做课本,甚至有给高小学生读的。这是他所极不愿意的,最不愿意的是竟有人给小孩子选读《狂人日记》。他说“中国书籍虽然缺乏,给小孩子看的书虽然尤其缺乏,但万想不到会轮到我的《呐喊》”。他说他虽然悲观,但到今日的中小学生长大了的时代,也许不至于“吃人”了,那么这种凶险的印象给他们做什么!他说他一听见《呐喊》在那里给中小学生读以后,见了《呐喊》便讨厌,非但没有再版的必要,简直有让他绝版的必要,也有不再做这一类小说的必要。我说,《狂人日记》末了明明写着“救救孩子”,那么至少要有孩子的人才有看《狂人日记》的资格,孩子自身何必看他。 
  二,他说《呐喊》的畅销,是中国人素来拒绝外来思想,不爱读译作的恶劣根性的表现。他说中国人现在应该赶紧读外国作品。郑振铎是已经投降了群众了,说译作至少要做到“看得懂”,其实“看得懂”的定义很难下,凡看不懂译作的人大概是一辈子看不懂的,不看可也,硬看亦可也,去牵就他做什么!他的译作《工人绥惠略夫》,他的译作《桃色的云》,他的译作《一个青年的梦》,都是极好的作品,但听说可怜都只销了数百部。 
  《呐喊》的再版闻已付印,三版大概是绝无希望的了。 
  从这几段文字可以看出,鲁迅不愿意让他的这本小说集做中学的课本,只举了《狂人日记》的例子,绝不限于这一篇。其原因,他说是因为自己对人世悲观,不愿意这悲观的情绪影响了中学生的健康成长。没有说出的原因,我们还可以推测出对人世的冷漠,甚至绝望。此其一。再一个是,他知道他的小说从艺术上说,不是多么成熟,不过是学习了一些外国小说的技法。《呐喊》之所以畅销,获得世人的赞赏,实在是因为“中国人素来拒绝外来思想,不爱读译作的恶劣根性的表现”,一旦思想开放,多读译作,他的这些技巧,也就不足为奇了。读读可以,若作为中学课本,说不定会贻笑于后人。应当说,鲁迅在这点上是清醒的,是对社会负责,也对自己负责的。   
  中学课本里的鲁迅作品(2)new   
  有人会说,这不过是鲁迅的谦虚,怎么可以当真呢。除了鲁迅,谁还能写出这么好的小说。 
  这样说,是不知道中国新文学的发展历史。现代意义上的小说、诗歌和剧本,这几种文学样式,是新文化运动初期,才传入中国的,或者说,才有中国作家尝试写作的。其技法,都可说不很成熟。在众多的尝试者中,只能说鲁迅会借鉴,有新意,写的比较好,不能说他的小说艺术就达到了纯熟的地步。这是从新文学的尝试一面说的。另一面,鲁迅的小说用的是魏晋笔法。从某种意义上说,鲁迅的小说,借鉴外国小说的立意多些,而借鉴魏晋小说的笔法多些。寥寥几笔,刻画出人物的言行,生动传神,止于达意,就行了。这样的小说,说是新小说,实际上旧小说的成分是很大的。 
  这是单就小说而论,其他样式的作品,如散文、杂文,也都有不宜入选的理由。下面谈谈我对这些作品的看法,供读者参考。 
  《社戏》,这篇作品,是作为小说选入的。可以说,它就不是小说。说是散文,都有些勉强,只能说是随笔,只是后半部分写孩子们晚上去看社戏的情节,也还生动传神罢了。全文五千五百字,前面写在北京看京剧的部分,占了将近三页,约两千字,三分之一强。这样的比例,对一篇小说来说,先就是大忌。若说是一篇散文,也还勉强说得过去。先写在北京看戏,再过渡到在故乡看戏,是自然的联想,也是强烈的对比。对京剧的不满,有两次失败的实例,对社戏的回忆,由日本书上的谠论来引发,笔墨自然地落在了少年时看社戏的趣事上。若说是篇随笔呢,那就更妙了。有实例,有引证,还有生动的记忆,兴之所至,笔亦随之,可说是随笔的佳作。然而,我们却要教学生,这是小说,小说就是这样写的,这不是荒唐吗? 
  《故乡》的缺陷和《社戏》相似,也就是像散文而不像小说。长处是对人物的刻画比《社戏》好,刻画出了闰土的形象,少年时的天真,成年后的麻木,既合情合理,又入木三分。写杨二嫂,虽寥寥几笔,也还传神。失败处在小说的末尾,“我”带了母亲和侄儿在离开故乡的路上,无端地发了那么多的议论,又是对新的生活的向往,又是“我所谓希望,不也是我自己手制的偶象么”,又是“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哪有这样写小说的!小说的结尾,应该是留给人思考的,而不是作者借了人物发感慨的。 
  《孔乙己》是鲁迅最为欣赏的一篇小说。他曾对人说,他最喜欢这篇,因为用那么短的篇幅,写了一个人的一生。这也恰恰是这篇小说的失败之处。事实上也并非写了这位教书先生的一生,只不过写了他晚年的穷酸与落魄罢了。只能说时序拉的比较长。这么长的时序里,要写好一个人物,就免不了过多地交待过程。应当说,这是一篇最为典型的鲁迅式的小说。不多的笔墨,叙述了几个生动的情节,人物形象就出来了。在所有入选的作品中,这篇是说得过去的。 
  《药》这篇小说,主题是深刻的,革命者的牺牲,并未唤起民众的觉醒,不过是给愚昧的民众做了治病的药物。这是另一种更为惨酷的“吃人”。但它的写法,却是十分直露的。连场景都没有写出来。只有压抑而沉闷的笔调,只有几个鬼魂似的人物飘来飘去,在说明着作者的主题。最后瑜儿坟上的花圈,作者已说明所为何来,就不必提了。 
  《祝福》,这是鲁迅最好的小说了。一个好的短篇小说应具备的因素,几乎全部具备了。最重要的是,通篇充溢着对妇女命运的关怀,对儿童猝死的怜惜,没有鄙弃,没有嘲弄,一切都是出于至善至诚。这在鲁迅的作品中是十分难得的。缺憾还在他的语言的通病,就是过多的转折语,过多的“鲁迅调”,让人在阅读时能体味一种特殊的节奏,又不胜其烦。比如这样的句子:“虽是故乡,然而已没有家,所以只得暂寓在鲁四老爷的宅子里。”比如这样的段落: 
  然而她总如此,全不见有怜起来的希望。他们于是想打发她走了,教她回到卫老婆子那里去。但当我还在鲁镇的时候,不过单是这样说;看现在的情状,可见后来终于实行了。然而她是从四叔家出去就成了乞丐的呢,还是先到卫老婆子家然后再成为乞丐的呢?那我可不知道。 
  《阿Q正传》,收入课本是节选。没有结构的严谨,也没有思想的深沉,纯粹以幽默甚至轻慢的笔调出之,不经意间便写成了这么一篇名作。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