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限怀念有限悲伤

第34章


哪怕是在地狱里陪着你,只看着你受苦受难,而不是和你一起受苦受难,你觉得你有这么可靠的朋友吗?我忽然在心底里体会到芳华的那种深深的失望――如果换做是我,我也将深深的失望。幸亏没有换做我! 
     《无限怀念有限悲伤》103 
     从老妈那儿出来,我漫无目标地在街上闲逛,车窗外是北京的夜景。车上了二环,三环,四环,一个生活了几十年的城市,忽然让我感到陌生。 
     Are you going to Scarborough Fair 
     Parsley,sage,rosemary and thyme 
     Remember me to one who lives there 
     She once was a true love of mine 
     我轻轻地哼起一个调子,那是我和芳华大学时代最喜欢的歌,我们曾经在野外的草地上――我靠着一棵树,坐着,双腿分开,朱芳华躺着,头枕着我,她最喜欢躺在我的双腿之间,枕着我的小腹,她说那样有一种永恒的感觉――我们就那样,以为那样就可以永恒,我们怀着对永恒的向往,轻轻地哼着《斯卡堡罗集市》――清风飞扬,我们的歌声很轻很轻,一阵风就吹散了,那些忧伤的残片就像晨间的雾,薄薄的透着光亮―― 
     陌生人,你要去斯卡堡罗集市吗? 
     那里有芜荽、鼠尾花、迷迭香和百里草 
     请替我找一位住在那里的姑娘 
     她曾经是我最真心的爱恋 
     芳华有一阵迷恋上翻译,她翻译了无数个版本的《斯卡堡罗集市》,这是她最喜欢的一个“真心爱人”版,我还记得她是如此认真而又如此狂热地做这些“没有任何价值”的事情――那个时候,所有的同学都在为毕业奔忙,而她却在寻章逐句。当然,结果是她被学校的老师挑上,保送读了研究生,而其他的同学则毕了业,迅速熔入火热的生活。 
     《无限怀念有限悲伤》104 
     我赶到医院的时候,正是中午。胡高已经为芳华穿好衣服,他把一顶俏皮的渔夫帽扣在芳华的脑袋瓜上,那顶帽子确实很好看,荒原色,绕着一段孔雀蓝的饰带,帽檐还镶了一圈浅棕色的皮子。 
     “不要。”芳华把帽子摔在地上。 
     “哟,我们家的小秃秃又恼了?”自从芳华没头发以后,胡高就开始管她叫“小秃秃”。 
     “不许叫我‘小秃秃’。”芳华侧过身。 
     “那叫什么?叫‘大长头发’?”胡高总有办法逗芳华乐。 
     果然,芳华乐了。想要她那点笑模样,可比要褒姒娘娘的折磨人多了。我想这胡高要是搁在古代,不幸当了帝王,那“烽火戏诸侯”的事儿,肯定干得出来。 
     “好,咱家的‘大长头发’出院了,怎么着,就秃着出去?”胡高刚把芳华托起来,芳华就又倒下了,这次她是笑倒的。 
     “不许说秃。”芳华下了“命令”。 
     “对,不说秃,说‘光着’,咱就这么光着出院?”胡高假装谦恭的问,那样子特搞笑,邻床的陪护全乐了。 
     “我要戴假发。”芳华嘟着个嘴说,她肯定心里特享受那种受宠的感觉。我了解她,毕竟我们是有交情的,我知道她这个人――既要像杨玉环那样的三千宠爱又要像武则天那样的日月当空。天下哪有几个男人经得住这样的标准――又当唐玄宗又当张易之?估计也只有商朝的肘王能勉强符合要求,可那是一代亡国之君啊! 
     火红的颜色,微微上翘的发梢。 
     “小美秃要照镜子了。”芳华自称“小美秃”的时候喜洋洋的,我说过她天性中有一种顽皮,这种顽皮就像钻石的光辉,很难磨灭。你可以切割一块钻石,你可以磨去钻石的棱角,你可以把钻石摧残成你想要的样子,但是你很难磨灭掉她的光辉――一块钻石的真正价值实际上并不在于它的形状,而在于它的质地――好的钻石和差的钻石差得并不远,当把她们并列在一起的时候,即使是肉眼,也能轻易分辨出她们的色差――而钻石与钻石之间之所以存在色泽差异,据说和钻石的形成有关,也许多了几万年?也许曾经经历过海底火山爆发? 
     芳华对着镜子戴好假发,一面扬起脸做顾盼状,一面露出宝贵的笑容:“你给我买的?”她在问胡高。 
     “喜欢吗?”胡高的眼睛像钻满美钻的伯爵表,亮晶晶的。 
     “给我穿上鞋吧,快点着。”芳华把镜子扔到一边,看得出她心情不错。 
     她是真不知道假不知道?她脑袋顶上的假发几天前我曾经在另一个姑娘头上见过,不错,这是丁蔓的,这一定是丁蔓那天晚上戴到吕西安酒吧的那顶假发――火红的颜色,微微上翘的发梢。 
     我猜想,应该是胡高嘱咐丁蔓给自己老婆买一个假发,于是丁蔓就买了,买了以后自己戴上,越想越气,于是索性找到我,我想那天丁蔓找我应该是在极不理智的情况下,不知道她现在后悔了没有。 
     鞋穿好,假发戴好,最后又把所有的抽屉翻一遍,看看有没有丢下的。然后胡高对我抱歉地笑笑,说:“要不,你把行李拿车上去?我得背着芳华,她不肯走路。” 
     芳华挑衅地望着我――我明白她心里是怎么想的――她不过是在怨恨我,让她怨恨吧,人活在这个世界上,有人爱你,就有人恨你。我没指望取悦于更多的人,也没指望取悦芳华。我对自己说,我和这个女人已经结束了,她必须明白这一点,如果她为此失望,那是她的事情,和我没关系。 
     我提着行李,胡高背着芳华。我走在他们后面,有几分钟我觉得压抑,但后来我就释然了――芳华,不是哥哥不背你,是哥哥我溜肩膀! 
     《无限怀念有限悲伤》105 
     芳华一出院,丁蔓就失落。丁蔓一失落,我和小西就忙活。我了解丁蔓这种女孩子,越是得不到的东西就越想得到,其实真到了手,也未必珍惜。而现在,胡高就是她得不到的,她明明觉得自己已经手拿把攥地握在手里了,可是一松手,手心里却是空的。这种感觉对于丁蔓来说,简直不可忍受。她年轻、她貌美、她青春、她健康、她魅力四射、她精力充沛,而芳华有什么?丑、秃、脾气古怪、不再青春、甚至生活不能自理,凭什么她却不能打败她? 
     丁蔓曾经问胡高:“假如你同时遇到我和芳华,你会选择谁?”胡高沉默不语。 
     于是丁蔓接着问:“假如你先遇到我,后遇到芳华,你是不是一定会选择我?” 
     “也许吧。”胡高小声咕哝。 
     丁蔓满意了。但只满意了一天,她就又不满意了,她继续追着胡高问:“那么,你先遇到我,后遇到芳华,你是不是也会像现在这样,同时和两个人在一起呢?” 
     “不会。” 
     “为什么?”丁蔓大喜。 
     胡高没说话,他不是傻瓜,他不想激怒丁蔓。他真正想说的是,他很难想象和芳华乱搞――他认为丁蔓对于他的生活,就像活跃的私有制经济,只是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一种有益补充。 
     “你说啊你说啊?!”丁蔓有点急了。 
     “你不生气?”胡高不愿意惹翻“有益补充”。 
     “不生气。你说什么我都不生气。”“有益补充”把自己的脑袋靠在胡高的胸脯上。 
     “如果我先遇到你,就不会再有芳华了。芳华不会和一个已婚男人纠缠不清的。”胡高眼睛望着窗外。 
     这话的前一部分让丁蔓心花怒放――她只是因为迟到,所以被排在第二的位置;而如果芳华迟到,则没有任何位置;但这话的后一部分则使丁蔓怒火中烧――什么意思?难道我就那么贱?明知道人家结婚还跟人家不清不楚的,她芳华就高贵,天生的正宫娘娘?结两回婚,两回都是正室?她就正室的命?我就偏房的命?正室偏房,宁有种乎? 
     想到这里,丁蔓昂起头,不卑不亢地说:“芳华不会和已婚男人纠缠不清?她的那个前夫难道不是有妇之夫吗?她跟人家没少纠缠!” 
     丁蔓枕着的胸膛一下子僵硬了。胡高就那么僵在那里,半天说不出一句话来。 
     再后来,丁蔓把眼泪流到他冰了的胸大肌上,一边流一边说:“我宁肯得绝症的是我,那样也许你会离开芳华,到我这里来。我真的这么想,假如芳华一切都好,健康快乐年轻漂亮,而我像她现在这样,什么都没有,连头发都没有,你是不是肯多爱我一点?你是不是肯离开芳华陪我一直到最后的时刻?我真的宁愿要去死的那个人是我,只要你肯陪我,我愿意拿我的生命去换芳华的。” 
     于是,两个人的眼泪流到一处,于是丁蔓又问了胡高一个问题:“如果现在,我肯和芳华交换,让她拥有青春和健康,让我拥有疾病和痛苦,你会选择离开芳华娶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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