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膛手杰克结案报告

第10章


 
  饥饿也很要人命,还有霍乱、哮喘和癌症。许多父母和他们的小孩由于营养不良以及生活在污秽、害虫滋生的环境中,毫无免疫力可以对抗那些并不足以致死的疾病。稍一受寒或感冒便转变成支气管炎、肺炎和死亡。东区的许多婴孩出生不久便夭折,而在这里苟活的人们对伦敦医院也都不抱好感,总是尽可能回避。入院意味着病情加重,让医生碰触就表示快死了,这往往也是事实。长了脓疮需要截肢的趾头很可能恶化成骨髓炎,终致不治;准备缝合的伤口很可能感染葡萄球菌,还是难逃一死。 
  一份自杀案例的入院记录显示,一八八四年有五名男子试图割喉自杀,女性则有四人割喉,两人割腕。一八八五年被认定为自杀或意图自杀的女性当中有五名采用服毒,一名采用溺水方式。八名男子割喉,一名举枪自残,还有一名上吊。一八八六年有五名女性试图割喉自杀,十二名女性和七名男性服毒,另外十二名男性割喉或用刀枪自杀。 
  实在很难认定到底谁是真的自杀,哪些人是遭到谋杀。倘若死者是东区贫民窟居民,而且又有证人,警方往往会采信证人的说词。倘若一个习惯酗酒虐妻的丈夫将两盏煤油灯丢向妻子,她在一息尚存时告诉警方那完全是她的错,那么她的丈夫就不会被起诉,她的死也会被归为意外事件。 
  除非案情显而易见,否则很难判定某个案子的死亡方式和原因究竟为何。如果一个女人陈尸在屋内,喉咙割断,刀子就在身侧,那么警方会推断她是自杀。类似的推论,包括没有恶意的娄林恩医生的推论,不只让警方办案误入歧途——如果那真称得上办案的话——对于伤口形态或死亡的错误诊断和认定更会误导案子的判决。在娄林恩医生的时代,与其说他粗率,恐怕法医学还不发达才是导致他作出错误结论的真正原因吧。 
  要是他在玛莉安的尸体被移开、用急救车送走之后检查了人行道,他应该就会注意到菲尔警员发现的那滩血和干涸的血迹。娄林恩医生可能会发现血迹或者血流入排水沟的痕迹。当时能见度很糟,因此他也许该考虑将那液体吸取一些,首先判定那是不是血液,接着看血清是否已经分离。因为血液开始凝固时便会有这现象,这也可以提供另一项关于死亡时间的参考。 
  尽管测量犯罪现场的环境温度和尸体温度并非当时侦办死亡案件的标准程序,娄林恩医生仍旧应该把尸僵,也就是尸体硬化——因为身体不再制造三磷酸腺苷酸(ATP,adenosine triphosphate)供肌肉收缩之用——程度记录下来。娄林恩医生也应该检查尸斑,这现象是由于血液循环停止,受地心引力影响而沉积在身体某些部位的缘故。例如在上吊的案例中,倘若死者下半身转为紫红色,表示他或她的颈子只被吊住大约半小时。尸斑通常在死亡后八小时形成。因此尸斑不但能透露玛莉安·尼可斯的死亡时间,也能帮助娄林恩医生判断她死后是否被人搬动过尸体。   
  十三 年轻俊美的罪犯(2)   
  有些艺术专家在这三封开膛手信件中乍看粗劣的字迹里辨认出专业画家的笔触和席格的绘画技术。   
  十四 尖声惊呼(1)   
  英国的死亡调查制度可以追溯到八百年前理查一世统治时期。那时法令规定,在英王辖下的每个郡的郡宰都必须负责处理“王室诉讼”(译注:pleas of the crown,涉及国王及王室利益的案件,比如重大刑事案件或国王为当事人的民事案件)。当时这些人被称为“crowner”,后来逐渐演变成“coroner”(译注:即验尸官)。 
  验尸官是由郡内的自由农(译注:freeholder,封建时期持有自己土地的农民,相对于由农奴转化而来的终身佃农;两者构成当时主要人口)选举出来的。他必须具备武士精神,能够保障这些农民的权益,拥有崇高声望,当然,还必须在他们向王室缴纳岁贡的时候保持客观中立。突发的死亡事件,倘若结果证明是犯罪事件或自杀,或者发现尸体的人犯了错失——例如根本不通报,装作没看见——都往往是王室获得额外收益的时机。 
  一般人倘若不慎被尸体绊一跤,必定会发出惊呼尖叫,这是自然反应。但是在中古时期,不这么做却意味着可能招来严惩和金钱损失。当有人猝死,民众必须立刻向验尸官通报。他会迅速响应,并且召集陪审团举行死因调查法庭。想想真是可悲,有多少死亡事件被贴上罪恶的标签,实际上死者也许只是吃羊肉时噎着、中风,或者由于罹患先天性心脏病或动脉瘤而失去年轻的生命。自杀和谋杀都是违逆上帝和君王的罪行。如果有人自杀或遭到谋杀,由验尸官和陪审团判定死者或杀人者的罪行成立,那么犯罪者的财产将全数缴入王室金库。这也使得验尸官置身于十分微妙的处境,让他有机会趁隙讨价还价一番,略施小惠然后荷包满满地离去。 
  就这样,验尸官的权力让他成为法律的仲裁者和执行者。试图在教堂里寻求庇荫的嫌疑犯很快便会发现验尸官就站在眼前,不但要他供出一切,更以王室的名义窃据他的财产。此外,验尸官也参与了法庭上的严酷拷问,要求嫌犯将手伸进火中或忍受其他酷刑而不露出痛苦表情或伤口,以此来证明自己的清白。在这些过程中,验尸官则坐在那里冷眼旁观。在那个法医验尸和警方调查工作未臻专业化的时代,一个女人从城堡阶梯不慎摔下的事件最后很可能演变成谋杀案——如果她的丈夫未能毫发无伤地熬过酷刑折磨的话。 
  昔日的验尸官就好比现在的法医病理医师,却不具备任何医疗训练,开着灵车到犯罪现场去,盯着尸体,聆听证人说话,查出死者有多少身价,判定被蜜蜂螫而猝死是毒杀事件,将他妻子的头按在水底下来测试她是否无辜,如果过了五或十分钟她还没溺死,就证明她无罪。倘若她溺死了,他就判决犯罪案成立,这个家的财产得全部没收,归女王或美国总统所有,看案子发生的地点而定。在这样的验尸官制度之下,陪审团难保不会被收买,验尸官也可藉此累积财富,无辜的人们成为俎上肉。如果可以,最好还是别突然死掉的好。   
  十四 尖声惊呼(2)   
  随着时代演进,情况也有了改善。到了十六世纪,验尸官的职务窄化成猝死案件的调查,不再牵涉执法和严刑审问等项。一八六年,也就是华特·席格出生那年,有个委员会提议将验尸官选举视为和国会议员选举同等重大。死亡调查和证据搜集的素质和重要性逐渐被看重,也使得验尸官职位的价值和威信提升不少。一八八八年,就是开膛手连续谋杀案发生的这年,政府通过一项法案,规定王室将不再由验尸官调查死亡案的判决获得任何财务利益。 
  这些重要的法律规定极少在开膛手案中被提到,甚至根本没人提起。客观的死亡调查变成首要之务,王室可能从中获取利益的疑虑不复存在。法律的变革带来心态的改变,允许并且鼓励验尸官专注于社会正义,而不需承受来自王室的蛊惑压力。涉入玛莎·塔布伦、玛莉安·尼可斯或其他开膛手受害者的调查法庭对王室毫无好处,就算这些女人是上流社会的名媛,财富影响力兼具也一样。至于验尸官,一旦被媒体报道成无能贪婪伪诈的暴君,则更是得不偿失。像怀恩·白斯特这样的人都是靠着可敬的执法实务经验才有了一席之地。他们担任验尸官职务的期间没有累积什么财富,却冒着万一他们的清廉和能力受到非难时可能丢掉生计的风险。 
  一八八八年验尸官制度已经更上层楼,这更让我深信,无论是在开膛手案发生期间或人们相信它已结束之后,其中绝没有试图“掩护”某种重大秘密的警察调查或政治阴谋存在。当然,我们的确看见许多官僚干预的案件,企图阻挡警方调查报告以及一些从来不曾对外公开的机密性备忘录被出版,以免尴尬事态扩大。谨慎和防止泄密的做法也许并不寻常,但这并不就表示其中蕴含丑闻,许多清白的人们也常删除电子邮件或使用碎纸机啊。尽管如此,我始终觉得亚伯兰督察闪烁回避的态度是不恰当的。关于他的谣传太多了,我们知道的又那么有限,他似乎就这么在他所主导的开膛手案调查工作中缺席了。 
  菲德烈克·乔治·亚伯兰是个品格高尚、谦逊有礼的绅士,在一八六三年加入大都会警察工作之前从事时钟修理工作,精巧的手艺极受信赖。在三十年的警察职业生涯当中,他总共得到八十四面法官、治安官和警察署长颁给的奖状和奖章。就像亚伯兰若无其事地给自己的评语,“我想‘我’大概被看成异数吧”。 
  他受到无比尊崇,他的所有同僚和他所服务的民众都爱他。他不是那种强出风头的人,只是喜欢把每件工作做到最好。让我觉得讶异的是,这样一个为众人所熟知的人物竟然没留下半张照片。我不相信苏格兰场档案室和档案夹里的所有照片会自己“出走”。我想一定有不少被“顺手拿走”的照片在外面流传,它们的价格也必定一路攀升。同时每张照片似乎总会在某个地方的出版物上出现至少一次。     
  第四部分   
  十五 编织和钩花(1)   
  玛莉安·尼可斯的遗体在白教堂救济院的停尸房留置到九月六日星期四,她那逐渐腐烂的躯体终于得到隐居和安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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