琥珀的眼泪

第21章


 
  代西咐和:“还是小心点儿好,这年头———” 
  汤芙登时焉了下去,忽听汤容道:“话不是这么说的,还是汤芙写的好,要不有钱也没处出呀!” 
  齐双鼓励道:“我也支持你,等书出来了我第一个买一本!” 
  汤芙哪经得起这二位扇风点火,立时寄去了二百块钱。名利名利,为了得名是可以失去利的。多半在感情上受挫的人会憋足了劲用在事业上,产生了所谓的“工作狂”。汤芙如今对男人断了念头,空出的大段大段做春梦的时间立时被功名利禄补上。蜗角虚名并不可耻,争名夺利人之常情,所幸她在生理上对男人的需求还未被开发,寂寞虽然难耐,孤枕尚可成眠。整日价就想着出的书多么多么地好,他人多么多么地仰慕,实在憋得久了,连远在上海的屈子建也不肯放过,给他去了一信,委婉地预言了自己将来在文坛的泰斗地位,并许诺书成即赠一本。 
  这本令汤芙梦劳魂想,印刷着处女大作的书终于握在了她的手里,手感不错,先是一喜,再看书名《无边风月》,不由得暗自叫好,多美的名字!登时觉得风光无边。终于掀开书皮,如猛虎扑食般查找自己的那篇《写给菱子》,这一找一查间登时领悟了成语大海捞针的含义。光是目录就造了十八页,囊括诗歌,散文,书法摄影三大系列,以诗歌居多。汤芙好不容易在散文篇里找到了自己的名字,赶快翻过来品读,文章的字出奇的小,大概是为了挤进去更多的文章。主编为了节约版面,一篇篇文章都是首尾呼应的,恨不能揉在一起。汤芙的文章更不幸,标题和正文分在二页上,大有关云长身首异处的悲壮,她这才恍然了为什么书中以诗歌居多,三五行就是一首诗,随便塞哪都行,多给编者省心,但二百块钱照交。汤芙暗暗地替写诗的不值,见一个叫张超晶的诗人写的〈十六岁〉,满怀同情的读下去:   
  《琥珀的眼泪》三十三(2)   
  “蓝天碧草 
  蝴蝶夸耀美丽 
  十六岁的我们走到一起 
  阳光也会更加灿烂” 
  读完惊得忘记了呼吸,这也叫诗!刚才还替写诗的叫屈呢,现在看来真是糟踏了大好的一张白纸。遂对诗人起了轻蔑之心,还是写散文的有实力,汤芙再一次拜读自己的大作,心里充满了对作者的仰慕。可恨的是接在一篇叫〈我爱美丽的湖色〉文章的屁股下面,她不经意地瞟了一眼,这一下险些心肌梗塞晕死过去。 
  “…… 
  喝一口湖水,甜甜的,啊!湖水,你是甜的化身。 
  摄一张相片,绿绿的,啊!湖水,你是绿的写照。 
  啊!湖,你把自己打扮。 
  啊!美丽的湖面,你给人以美的享受,你点缀了人们的生活。轻轻的吻你,你好香,好香!好美,好美! 
  啊!美丽的湖,我爱你。” 
  作者一连串的“啊”传染了汤芙,她的嘴保持“啊”的口型半晌没合上。我的祖宗啊,这样的文字也好意思写出来?这样的文字居然也能登出来!作者与编者的脸皮真是旗鼓相当,不分伯仲。一个饱猪自献,一个秽眼识猪,佩服,佩服。 
  汤芙长叹了一口气,这样的书如何能见人?恨只恨自己鬼迷了心窃,做出这等令祖宗蒙羞的事,二百块钱事小,名节事大啊!   
  《琥珀的眼泪》三十四   
  汤芙本想着学秦始皇焚书坑儒,偏偏屈子建记性好,来信索书。汤芙无奈只得寄去一本,并大方地欢迎对方指正。“指正”这档子事不论当事人多诚恳,其可信度都得打对折,更何况是对比小人还难养的女人。屈子建判断失误,以为把心里话说出来会使汤芙开心,遂洋洋洒洒把她的老底揭个精光: 
  “…… 
  书稿收到。翻看后意见如下: 
  其一,这次出书完全属商业牟利行为,坦白地说就是骗钱的。试想收录的文稿共五百四十多件,每人二百块钱就计十万余元,够主办者挥霍一阵子了。而且没写印数,可见是内部发行的,其质量可见一般。 
  其二,你的文章就质量而言在书中也算好的了,只是———恕我直言,还是胭脂味太浓,有无病呻吟之嫌。柔媚有余而刚劲不足,以词害义,缺乏深度。建议你多看看林语堂,梁实秋,李敖等名家的文章,大凡好作品都是意在笔先,力透纸背的。 
  说了这么多不中听的话你一定怪我多嘴了,好久没收到你的来信,你还好么? 
  习惯了听你讲故事,所以就不习惯没有你的消息。如果不太忙的话写信给我好么? 
  ……” 
  汤芙看完信后油然而生被人剥光的感觉,虽说理智上知道他的观点一语中地,可在感情上却生出憎恶之心,可见批麟死谏的活是不好干地。汤芙恨只恨自己不是皇帝,否则第一个诛杀屈子建,哪里会理会他的请求,下定决心与他断绝往来。 
  还好汤芙没有丧尽天良,也知道屈子建的良苦用心,遂逐个翻阅几个文人的作品。这一看犹如夏虫见冰雪,蜉蝣知龟寿,悔不该写出那么多见不得人的东西丢人现眼。看看林先生研究的都是些什么中西文化,情智勇的孟子,玩世潜隐的老子,中庸的子思。就这题材别说写,连看得明白都得花些力气,方知林老先生是文化的智者;梁实秋的小品生活的气息便浓了,讲男人女人,讲病与医生,讲穷和乞丐,就连握手二字都能洋洋洒洒成就美文,堪为生活的雅士;而李敖更邪门,大概把歌德的“只有没用的奴辈才谦逊”当作座右铭,万事不劳他人操心,自己吹捧自己,自己给自己唱颂歌,要和上帝争治空权。汤芙起初替他害臊,待看完了文章后反倒觉得他与上帝平起平坐是上帝占了便宜,因为上帝不见得能写出这样的好文章咧! 
  这样一来,汤芙大长见识,脸皮也厚黑起来,决定不焚书了,不妨试着卖给图书馆减少经济上的损失。她拿着书来到图书馆,站在馆长室门外听里面人声噪杂。一个细高女声道:“馆长,又不是让您出钱,您说一句话不就成了!” 
  汤芙以为这女人的声音已经尖到顶了,不料答话的女人技高一筹,声音尖的能刺破人的耳膜:“这馆又不是我开的,今儿个我买了你的书,明儿个准有一车书等着我收!” 
  “怎么会!我这书可是有学术价值的,谁还能说闲话不成!只求馆长你———”细高女声的声音越放越低,汤芙只得把耳朵贴紧门边,谁知这门与她的耳朵好似同极磁场相排斥,门“吱”开了,正撞见一个女人朝另一个女人手里塞东西。二人见门口站着个人同时抽回手,坐着的女人脸腾地一红,忿忿地道:“这是万万不行的!你回去吧。”从声音判断这是馆长。 
  那女的见大势已去恨恨地瞅了汤芙一眼,抱着书走了出去。馆长和颜悦色地冲汤芙打招呼:“你有事么?” 
  汤芙回过神儿来,颤巍巍地走近前,把书摞在桌上道;“这是文学作品的合集,里面有我写的一篇———” 
  馆长摆弄着书皮忽地插话道:“你叫刘犁?” 
  汤芙一愣,登时醒悟是馆长误会自己是本书的主编,忙回道:“不是,我不是编者。” 
  馆长似乎松了口气———大概是受够了编书者卖书的苦,道;“那你的意思是———” 
  汤芙哪里还敢说是来卖书的,亏得脑袋灵光道:“我是来赠书的,赠给———图书馆。” 
  馆长尖笑了几声,听得汤芙毛发耸了又耸:“你的心意我很感谢,只是图书馆接受赠书也是有原则有手续的,如果你要赠书首先这书得是———” 
  汤芙没想到自己的书这么地没份量,连白给都没人要,眼前晃动的全是“羞耻”二字,口不择言道;“原来这么麻烦呀,要不就当送给您好了,您有兴趣就看看,没兴趣丢了也就完了。不打扰了。”说完歪歪扭扭地逃出了图书馆。 
  经过这一役汤芙对卖书有了深刻认识。人不到穷途末路万万不能卖书,因为卖书与卖身没什么二样,都是以屈侮换钱的过程。   
  《琥珀的眼泪》三十五(1)   
  汤芙初涉文坛便跌得鼻青脸肿,可这跤摔得值,摔正了她的文风,使她懂得了文章同人一样也分贵贱。那些哭哭涕涕使自己和他人都心堵的文字只能当丫环,所谓贱命一条;要想当主子就得有主子的架子,微笑着看人撒杀,必要时伸出一个指头就把纷争摆平,所谓大盗不操戈。从此她的文章渐渐有了笑傲江湖的豪气。 
  汤芙想入文学社之心已久,期末时恰逢文学社改造便递上申请。校园里的文学组织属于 
  民办组织,既无权又无钱,工作者全凭一腔热血。初入社里的人不知它的花架子,捋胳膊挽袖子作大干状,渐渐地发现耗尽心血熬成的文章不给钱也就罢了,还不受读者待见。如今的读者好像个个都是批评家专门负责挑错,写长了那是裹脚布,写短了那是兔子尾巴,写学习说你土包子,写爱情又骂你黄,到最后写作的都无血可滴变成干尸。社长拼命抽打干尸也抽不出一篇像样的文章,再逼急了干尸也会跳墙,引发了一起偷窃案。一社员明目张胆的把《读者》上的小说偷到校刊上,至此文学社名誉大跌。 
  社里正是用人之际,汤芙顺理入社而且带着文章作为见面礼。社长本就有退隐之心,见收了汤芙这员大将便主动让贤,放手让她主持《清流》大局并许诺让汤芙在开学时重组编辑组,从新生中选拔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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