扭转乾坤之肥女翻身

第18章


他解释道,声音力持平稳却掩不住那丝烦躁,“明年的三月我就要走。”
  “三月就要走啊。”就连这个时间都没有改变啊。
  “我会在3月3日后再走。”他停下脚步,向我承诺。
  我“恩”了一声,一时无话。
  该说什么呢,至少……他并没有在我生日这天走。
  那……我可以因此而相信历史还会有转变的余地吧。那,我可以因此而相信接下去的一切并不一定都按原定的剧本走吧。
  飞蛾扑火。
  这四个字从前我一直嗤之以鼻。明知道是火,这火会灼伤自己甚至会把自己给焚烧殆尽,为什么还要这么傻的扑上去?常听人用这个词来形容陷入爱情的女人,曾经我还能抖抖脸上的赘肉横一个不屑,从未想过,自己会有成为飞蛾的一天。
  傻就傻了吧。太后曾说过,“如果你是因为害怕受伤而不敢尝试,等你老了再回忆时你一定会后悔为什么当初不试着勇敢一点。有的时候错过了可就是一辈子。”
  我不想后悔。
  想到这,我仰头看他,他身形削瘦而修长。
  小屁孩,你还真该得意。从前栽在你身上十年,现在人生重来一次,我这次又一头栽在你手里了。
  “任金笙,我走后不准你再和别人单独出门,约会。一旦在场有男生每次至少要两人以上陪着。”
  “那讲话呢?”
  “只能讲功课而且身边要有罗莉或者王木木陪着,手机也只准接我的。”小屁孩很鸭霸地捧着我的脸仔细反复叮咛。
  “手机?”我哪有手机呀。
  他从口袋里拿出一款乳白色的翻盖手机递到我手里,“送给你。”
  哟!还是最新款的,有钱人呐。
  我低头看看手机,再抬头看看小屁孩,内心在激烈的进行自我挣扎。收不收,到底收不收?
  他保持着面无表情,抓着我的手把他的号码一个一个的输入手机,再顺道把他的号码给设置成快捷键1,“号码你也知道了,以后就用它和我联络。我打来的电话不准不接。”
  我嘟起嘴,“这个不准,那个也不准,你试用期还没过呢。就不怕我火起把你给一脚踹咯。”
  他双手环胸,直接又无视我。
  我横他一眼,反正他家钱多,这手机我就当路上捡的随便收了吧。
  “你要去美国多久?”虽然嘴巴在问,但我心里早已知道答案。
  “五年。”小屁孩微邹眉头丢出这两个字。
  果然不出我所料。
  “我会尽快赶回来。”他保证。
  我点头说“好。不过太迟了我就离开。”
  他不爽地眯起眼,“离开?”离开去哪?
  我转头不说话。
  总不能说我知道你原计划是五年,但后来因为你遇上了你的真命天女和她在美国拖到第六年订了婚之后才回国吧。
  我在赌,赌自己在他心目中的份量。
  小屁孩,不准你喜欢上别人。
  小屁孩,不准你和别人订婚。
  小屁孩,不准迟到哦。绝对不准!
  “任金笙,等我五年,五年一到我就回来。”他保证,并向我索要承诺。
  “五年。我只等你五年。”我也明确划出我的底线。
  “好。”停了两秒,他又板着冷脸补充,“不过在这五年之内你不准和别人交往,而且之前的五年之约也算数,等高中一毕业我就试用期满。”
  “……”你土匪啊。
  “任金笙,要等我。”
  “知道啦,知道啦。”
  “不准和别人交往。”
  “知道啦知道啦。”
  ……
  “丫头,偷偷摸摸鬼鬼祟祟地干嘛?”
   才进了家门,正轻手轻脚地往房里摸去的时候却听到太后的温声细语。
  太后?温声细语?
  那还不变天了。
  我定睛一看,黑灯瞎火中努力地听菜刀声闻太后。
  呀呀~我衰啊。
  朱丽叶的楼台相会就没被她老妈发现过。就是发现了,她老妈也不是使菜刀的主。
  “慌啥?还不过来。”
  我摸黑顺着声音挨到太后身边,把脑袋往她膝上一伏,忏悔了。
  “对你娘还装!”太后“啪”的一声扇了我脑门一锅贴。“放心,你爸不知道。还在屋里睡着呢。”
  就是这样我才不放心啊。
  我哭丧着脸,待会哪句话不合您心意,没老头子在你把我一刀劈咯怎么办。
  “三更半夜的出门耗了两个钟头,干什么去了。”太后开始审案。
  “你怎么知道我什么时候出门?”
  “你在房里乒乒乓乓那么大响动,也就只有你爸睡了跟死了一样,完全没反应。”
  这样吗……我声音真那么大?
  反省一下,我就一五一十撒豆子一样全招了。末了,不忘摆一个我很悲切的表情,努力博取太后的同情(大汗,几年下来就这招练的最熟溜)。
  太后摸摸我脑袋,“那你是打算等下去了。”
  “您……不怪我?”都背着家长夜半楼台相会私定终身,在古代那还不沉塘。
  “我开明。”太后呛声,“你都这么大了,我相信你自有分寸。”
  “可是……我有点慌。”我抱着太后,闭着眼睛把头依在她肩上,“心里慌得厉害。”
  “那你后悔了吗?”太后搂着我问。
  “……不后悔。”我摇摇头。
  不后悔。
  春日游,杏花吹满头。
  陌上谁家年少?足风流。
  妾拟将身嫁与,一生休。
  纵被无情弃,不能羞!
番外篇 陈曦(一)
  为什么会喜欢她?
  曾经有段时间,她天天追着我问个没完。
  说实话,其实一开始,我讨厌她。
  准确的说,我讨厌笨蛋。尤其是又烦又爱引人注目的笨蛋。
  小六前,我一直没发现班上有这号人的存在,直到那天。
  那天同之前的每一天一样,早读课我站在讲台上带读。她提着书包在上课前几分钟才进教室,等她走到教室中央却傻了,像进错了地方一样迷惘。
  课间操时,她竟像完全不会一样地杵在操场上发呆,在排排动作一致的学生中,醒目的吓人。
  “笨蛋,你就不能聪明点别老发呆吗?”
  她愣了一下,带着几分惊吓打击的看我。
  我不屑地扫她一眼,她在搞什么?装失忆吗,明明看她还认得人。
  课间操结束后我嘲弄地对她说,“是睡了一觉后就忘了吗?”
  她不答话,竟满脸通红的跑走。
  犯花痴了?
  虽然学校里经常有女生对我犯花痴,但不表示我会接受一个笨蛋喜欢我。
  她很吵,每天下课后常和罗莉粘在一起大吼大叫。
  她很呆,老是时不时对着窗外发呆或者上课睡觉。
  她很讨厌,总是以一副长辈的态度俯视其他人(自己不也是小孩),还对着我叫“矮冬瓜!”(这点尤其是不可饶恕!)
  但奇怪的是,她的成绩却一下子突飞猛进,硬是把我挤下了头名。
  被一个整天发呆睡觉的笨蛋比下去,简直是奇耻大辱!
  但不论我怎么苦读,追赶,直至我高二出国年段第一名也依然是她。
  老妈看我沉着脸不说话,试探的问,“是不是又是那个叫任金笙的同学?”
  我没回她,对着老爸说,“从这个月起我每天要加一罐牛奶。”
  升上初中的头天军训,看着她从头到脚装备森严的模样我同其他人一样默然无语。
  就算成绩变优秀,笨蛋也果然是笨蛋。
  走到她眼前我比比两人的身高,大家现在都已经差不多了,以后你别想再俯视我。
  她眨眨眼睛,完全在状况外。
  我挫败地甩头走人。
  我错了,我不该指望一个笨蛋能理解我的意思。
  不想,头2天军训后我就中暑了,爸妈劝我向学校请假养病。我毫不犹豫地拒绝又咬牙继续撑下去。她都没倒,我怎么能比那个笨蛋先倒。
  强撑了几天,在下午军训时我眼前发黑,不由自主地向后仰倒,在倒地的瞬间,一个柔软的东西接住我。
  回头,对上一张同样煞白的小脸。居然是她?
难道她一直都在注意我,才会在我一倒下时便及时接着?(作者:你想太多了……)
  在医务室里犹豫良久,我艰难地开口,“刚才……是你……接住我?”
   她低低“恩”了一声。
   “那个……谢了……”
   说完,我闭上眼转身背对她,不想让她看见我微热的脸。
   窗外的知了麻雀叫的正欢,闭上眼睛后更能清楚的嗅到阳光和泥土的味道……
   啊!真是个不错的夏天。
    好像……她也没那么讨厌。
军训结束后就正式上课,我和她,算和解了吧。只是没想到,才开学第一天她就被一个高二的校篮球队队长表白。
  她有什么好?
  不就是头发长了点,皮肤白了点。你在F中这么多年了难道就没见过女孩子吗。
  第二天那个篮球队队长又递了封情书,看着她又犯花痴的捧着情书不放,我只觉胸中有一把火烧上来。
  任金笙,之前你不是盯着我的脸犯花痴吗?既然你喜欢我怎么这么容易就被一封情书给动摇了。
  把那封该死的情书毁了,回家时经过一家超市的玻璃橱窗前我停下来,她的话浮上脑中:
  “……虽然我很喜欢你的脸,但要跟我交往你至少要长到180哦~”
  进超市买了个篮球带回家,在饭桌上我沉着脸对爸妈说,“以后我要再加两罐牛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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