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三桂大传

第133章


这就说明圣祖及其统治集团是把尚、耿视为一股政治势力或政敌,从肉体上加以彻底消灭的!对他们的首要人物施以最残酷的刑法,正表明圣祖对他们痛恨的程度。尚之信托了其父尚可喜的荫庇,死得倒“文明”些。
  这里,特别要提到,康熙四十一年(1702年),圣祖给尚之信平反:“上(圣祖)廉知公(尚之信)贞诚,特旨赐公妻子归宗完聚,仍赐田房、奴仆,服役养赡。公有未婚女五人皆特恩择配,复赐奴仆妆奁。”他的子孙至雍正朝皆为官。此事不见《清圣祖实录》和任何官书,却载于《尚氏宗谱》。试想,圣祖平反,如无其事,尚家人何敢在雍正、乾隆两朝续修此谱书时记载此事!仅此一事可以证明,当初圣祖杀之信,完全是出于统治集团的政治需要。
  自康熙始,清朝统治者把这场动乱称之为“平定三逆”,“三逆”者,吴三桂、耿精忠、尚之信是也!至近世,又衍为“平定三藩”。这不尽符合历史事实,倒是充分反映了清朝统治者的立场和观点。公平而论,尚之信称不上“逆”,耿精忠叛了一年多又“归正”,则当别论。这场战乱从叛者方面说,自始至终,都是吴三桂集团在起主导作用,耿精忠仍视为胁从,有过一段叛迹。因此,正确的提法,应是平定吴三桂叛乱。今人所称的“三藩之乱”等等提法,都是不妥当的。
  三藩以外的人,还有一个重要人物王辅臣,他的结局,也未能逃脱一死,不过死法不同而已。
  据清官方史书记载,王辅臣系“病故”,未曾受刀斧之伐。其实不然。他这个人颇有政治头脑,当康熙二十年七月,清军正围困昆明时,圣祖下诏,令他随经略图海进京“陛见”,《清圣祖实录》,卷96,25页。他便料知此去凶多吉少,打好了主意。行前,他命人取出库中银两,各分成一封,多的达百两,少的也有数两,皆用字写明。剩余一两万两,放在库中,封上印条,留下账簿一册,记载银两、杂物等项及数目。他怕累及部下,将其余旧账目全部焚掉。然后,召集诸将吏亲随人员说:“你们随我很久,东西南北奔走,犯霜露,冒矢石,受了很多苦,现在我即将跟你们分别,你们都要远走高飞吧!”他根据每人功绩大小,各给一包银子,说:“愿归田的归田,愿入伍的,速投别的军镇,谁也不要说曾在我这里呆过。”众将吏都痛哭不止。辅臣催促说:“你们快走,我的事由我一人担当,不连累你们。从今天起,我们就永别了!”他的部属都被遣散了,还剩下数十人,日夜与他们饮酒。八月二十九日,从汉中已来到西安,他照旧同门下人饮酒,饮到半夜,辅臣老泪纵横,对门下人说:“我起身行伍,受朝廷大恩,富贵已极,前迫于众人,做了不义事,又做不成,今虽反正,但朝廷蓄怒已深,岂肯饶我!大丈夫与其骈首僇于刑场,何如自己死去!可用刀自刎、自绳自缢、用药毒死,都会留下痕迹,将连累经略图海,还连累总督、巡抚和你们。我已想好,待我喝得极醉,不省人事,你们捆住我手脚,用一张纸蒙着我的脸,再用冷水噀之便立死,跟病死的完全一样。你们就以‘痰厥暴死’报告,可保无事。”门人们哭着劝谏,辅臣很生气,欲拔剑自刎,门人们这才同意,依其法行事。到天亮时,就以“厥死”上报,朝廷没有怀疑。《广阳杂记》,卷4,187~188页,参见《清圣祖实录》,卷97,14页。
  辅臣如此死法,却是躲过了惩治。别的姑且不论,他杀害满洲重臣莫洛,正如精忠杀害范承谟一样罪大,甚至比精忠罪还重!但他“病死”了,朝廷也就放过了对他的人身惩治,令“停其世袭”之职。他的儿子继贞在父亲归降后,不仅官复原职,还被提拔为太仆寺卿。这时,既削辅臣的“世袭”,又罢免继贞之职,其家属归旗。《逆臣传·王辅臣传》,卷2,16~17页。由此可知,圣祖令辅臣进京陛见,是不怀好意的。他死后,其婿薛英等请携辅臣骸骨及家口回平凉。兵部不准,令将辅臣骸骨及家口一并送到京师。这不难看出,朝廷本意 是把辅臣调来京师,准备拿问的。《清圣祖实录》,卷97,14页。比较起来,耿精忠、尚之信却看不清楚“狡兔死,良狗烹”的道理,辅臣倒有先见之明。早在奉命进京之前,辅臣随图海驻汉中,圣祖频频给他父子俩加官晋爵,他不但没有欣喜,却惶惶不安,越发疑惧朝廷此意不善,曾自缢死过一回,被救醒过来。直到这次叫他进京,便预感朝廷要跟他算总账,不会放过他,让他不得好死,这才决心以此死法,哄瞒朝廷,使各方都不受牵累。
  祖泽清,是明末辽东明将祖大寿第四子,他据广东高州响应吴三桂,康熙十六年“归正”,次年又叛。尚之信奉命率部迎击,曾一夜驰行一百八十里抵高州,泽清携家口遁入山中。十八年四月,圣祖明示:凡属从三桂叛的各处大小官员,不管出于何种情况,只要归降一概宽免。惟祖泽清父子受国家厚养,前叛时以为出于不得已,而降后复叛,可知他们父子“甘心从逆”,情罪重大,国法难容,不许招抚,亦不许其投诚,务令各路大军搜山擒获。至八月,泽清和他的儿子祖良梗等被搜出,押送京师。十九年二月,父子都被凌迟处死,他的几个儿子的家口也都被籍没为奴。《逆臣传·祖泽清传》,卷2,23~24页。
  从康熙二十年年底攻下昆明后,至次年二十一年五月,圣祖又逐批处决了吴三桂属下已投诚的将吏,他们是:原任贵州提督李本琛,以“从逆”论处,判磔刑,他的孙子李象乾、李象坤和民籍亲弟之子李济善、李济民一律处斩;《清圣祖实录》,卷100,14页。
  三桂任命的将军王公良、王仲礼、巡抚吴谠、侍郎刘国祥、太仆寺卿肖应秀、员外郎刘之延等,“即行处斩”。原任清镇远副将、受三桂封为将军、镇远伯江义,以“情罪甚重”凌迟处死。以上被处死者的首级皆“悬示”。他们各自的十六岁以上的儿子一并处斩,家产籍没,其妻及未及成年之子,查交内务府,其余一般人员可分发山东、河南、湖广、江西安插。《清圣祖实录》,卷102,4页。
  
                  二十、“诸逆”授首(4)
  胡国柱、王绪、李匡已自缢、自焚死,他们的家属投诚。圣祖以胡国柱三人“情罪重大,伊等子弟法难宽宥”,“悉行处斩,妻女、家口、财物籍没,送交内务府”。《清圣祖实录》,卷102,5页。
  彭时亨、谭天秘先叛于四川,后投诚,复叛,“情急归降”,以“罪恶重大”,“即凌迟正法”,割首级示众。《清圣祖实录》,卷102,18页。
  仅据清官方记录,满洲人获逆罪被处死的有三人:原任布政使成额、笔帖式书舒处以绞刑,笔帖式巴席因参与甘肃巴三纲之乱,又系满洲人,“情罪甚为可恶”,判斩首,立即执行。《清圣祖实录》,卷101,8页。
  以上各案犯皆系要犯,而没有载入官方记录的被处决的“从叛”或“胁从”之人,又不知凡几!这从圣祖的原则规定,可以知道被处死的人非常之多。这条规定是:“凡逆属旧人,及副将以上,悉令进京;参将以下,分插四省。”(指河南、湖广、江西、山东四省)又补充规定,其云南或别省后投靠到藩下的,释放为民,免迁徙四省安插。这样做的目的,是因为他们都是“为逆贼济恶之人,务使离逆贼旧踞之地,斯根株清而萌蘖不复生也”《八旗通志·蔡毓荣传》(初集)卷197,4609页、4612页。。这就是“斩草除根”的意思。
  三桂藩中,副将以上的将官,究竟有多少?尚难统计,估计不会少于千名。所谓“逆属旧人”,是指“吴三桂名下真正家仆旧人”,在云南或别省投靠来的人,不在此内。一句话,清朝视为危险的是从早年就追随三桂、与他共命运的那批人。如在辽东时期,或入关后,辽东人投到他门下而被收留下来的人。清朝还把“逆贼所属匠役人口”,也包括在这批人之内!他们因为跟随最久,与三桂已结成了共同的利益,这些人才是三桂的“真正家仆旧人”。他们“助逆”最多,但未曾领过兵,未同清军对抗过,一律处死,处分太过;如留在云南,惟恐不知何时故态复萌,放将这批人悉数迁移北京。他们的人数远比副将以上的人多。据平吴后任云贵总督范承勋报告,他“通查伪包人(指王府服役人员)数”,据原档册报官役人共1 164名,而实际起发京师的达6 305名,还有续收候发的人口为120名。原藩下兵士,原档册报为22 558名,而已起发赴京师的则有27 552名,还有181名尚待续发。这就是说,实际清查出来的“真正家仆旧人”,包括其兵丁,比原报官记录在册的人数要多出不少。这说明,三桂当初有意隐瞒了藩下大量人口。《八旗通志·范承勋传》,卷194。4556页。
  圣祖把人数众多的副将以上的将吏和三桂的所有旧人、兵丁悉数调到京师,是给予妥善安排吗?不是。朝廷要对他们逐个进行甄别,分清每人“从逆”情罪轻重,把那些他们认为“可恶”的“从逆”者统统查出来,然后加以消灭。这些未载入清官方档案,因为杀的人太多了,有失清朝和圣祖的德政,故修史时,未便纂入。但至今当年被流放的吴三桂的部下兵丁后裔仍说:他们的祖先早就传下话,当年凡副将以上的将领都杀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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