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山深处

第七章


    第二天清晨,大概七点钟,不知道谁的闹钟像招魂一样叫了起来,邹顺他们猛然惊醒,一看手表,七点了,四个新生立马跳下床来,到处翻找自己的裤子鞋子,惹得在被窝里的商虎怒吼一声:“小声一点!”邹顺他们噤了声,迅速撒了泡尿,漱了口水,洗了把脸,虽然很是迅速,但卫生间狭小,四个人挤一个卫生间洗漱还是浪费了许多时间。
    一整理完,他们就朝学校奔去,还好教室并不远,邹顺他们狂奔过去只需要三分钟,他们刚坐下,就听到了预备铃声,预备铃声敲响后距离上课还有三分钟,邹顺觉得这铃声很有特点——铃声很长,先是一段钟鼓声,然后是一段女声录音,时隔多年,邹顺还依稀记得那陪他度过三年的录音:亲爱的同学们,上课时间到了……Dearstudents,it’stimeforclass……若要问为什么他会对这录音记忆如此深刻,大概是因为他经常一边狂奔一边默默复述这录音,似乎这样子便能延长铃声,甚至有时他还需要这铃声来给他做闹钟,那真是一段灰暗的日子。
    七点二十上早自习,邹顺他们刚坐下,打开书,上课铃声便开始响了。由于刚开学,相互之间还有些生疏,所以,早自习这样的好时光自然不能浪费,除了几个想看书的人之外,其他大部分学生都在和自己前后左右的同学谈笑,教室里闹哄哄一片,而老师也不知什么缘故耽误了,迟迟没有出现,邹顺自然不会放过这个机会,和自己周围的同学聊起天来。
    教室的布局和大多数教室一样,一排放四张桌子,中间两张桌子合拢,与两边的两张桌子各形成一个通道,而邹顺坐在中间桌子的中间位置,也就是说挨着他坐的不仅只有冯宗炜,另一边虽然是邻桌,但也是挨着的,那桌子的主人是两个女生,挨着邹顺的女生留着一头长发,笑容干净,性格外向,擅长言谈,如果邹顺对昨天的班干部选拔有点印象的话,就会知道其实这女生是班上的文艺委员,名叫方敏。
    其实与其说那是班干部选拔,还不如说是班干部任命,因为一些主要的班干部早就被班主任钦定了,当然,班主任钦定的基本上都是中心校的学生,据她说她也是去征询了这些学生的小学班主任的,但是这话始终不能消除邹顺心中的疙瘩,但反过来一想,又有什么关系呢?不当班干部又不会死人,可笑的是邹顺也是被钦定的人之一,虽然只是个数学课代表。
    但年轻气盛的邹顺心里很不爽,首先是同桌的问题让他对这班主任有了看法,现在又来钦定班干部,所以,当他听到自己被钦定时,当场就站出来表示自己不愿当这个课代表,当然,反对无效。
    对于邹顺的反对动机,当他站在一个成年人的角度来看这个问题的时候,他也不知道当时的自己是因为心中不爽老师以及她的行为,还是想体现出自己的与众不同,哗众取宠,亦或是觉得自己是班上的第二名却获得这么个职务,觉得大材小用。不过这一切又有什么关系,反正青春里的故事很多时候本来就没有原因。
    而邻桌的另一个主人扎着一个不长不短的辫子,头发放下来只得齐肩,名叫章慧音,邹顺看她第一眼,只觉得看见了一脸的雀斑,微微皱了皱眉。
    其实这个话局是由冯宗炜和方敏主导的,而邹顺夹在他们中间就很尴尬,他几乎想和冯宗炜换个位置。虽然自己和章慧音偶尔也插话,却始终感觉被他们排挤在外面,只得无奈笑笑。
    第一堂课是语文,语文老师是班主任林雨君,当然,班主任很多时候还兼任政治老师的角色,林雨君也不意外。今天是正式上课的第一天,邹顺听得格外专注,应该说,一个学期最令人记忆深刻的便应该是第一堂课了。多年以后,邹顺似乎都还对那一堂课记忆犹新,第一篇课文是王家新的《在山的那边》,邹顺第一次接触这篇课文,并没觉得有什么特别之处,不过有一个画面却深深地刻在了邹顺的脑海里,那便是“小时候,我常伏在窗口痴想——”这幅画面一直定格在邹顺的脑海中,成为他印象中多愁善感的标志,即使这和课文主题毫不搭边。
    接下来的英语课,是邹顺最痛苦的,老师名叫李月,长得倒是好看,年轻富有朝气,据说是刚从东北毕业没几年的大学生,操着一口十分流利的普通话,和邹顺以前的老师有着鲜明的对比,但是,这一切并不能使邹顺一见面就喜欢上她,因为她教的是英语——邹顺最害怕的一门学科。
    第一堂课,邹顺就就在她的课堂上出糗了。在她自我介绍完毕后,自然不能不认识几个新同学,她认识新同学的方式也比较特别,直接问人家:“What’syourname?”前面几个同学自然都过了,偶尔相互之间还闲聊两句,邹顺看着她的行进路线,一股强烈的预感提醒着他该做准备了,于是他立即问冯宗炜:“她在说什么呢?”冯宗炜似乎有点害怕他蹩脚的发音,尴尬地说:“我也不知道。”
    果不其然,李月老师走到了冯宗炜旁边,抽问了邹顺,邹顺站了起来,憋了半天,说了一句:“老师,我不知道。”李月似乎有点愠怒,道:“你不知道,那你刚才怎么不好好听其他同学的回答呢?”
    邹顺心里一阵暗骂,在心里怒道:要是我能听懂他们的,我还不会吗?李月没有叫邹顺坐下,而是径直又点了一个人,问了同样的问题,听了人家的回答,满意了,转过来问邹顺:“现在学会了吗?”
    邹顺只得支吾其词,李月无法,带着他读了两遍,而邹顺那蹩脚的发音自然引得大家哄笑,其实他并没有太大的口音,只是现在紧张,发出的音听起来更可笑罢了。以邹顺现在的思想境界,听到这哄笑声,只得在心里暗骂,当然,也不知道是在骂谁,若干年后,邹顺读了大量的书,对待此种嘲笑,只会轻轻地上扬一下嘴角,因为那时的他知道:只有那些内心脆弱的人,才会以取笑别人来增强自己的自信心,而真正的强者,只会对别人的错误示以鼓励。当然,若是其中取笑的人并无恶意,邹顺还是很乐意为别人提供这样的笑料的。
    这堂课后,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邹顺对李月一直有一种说不出的厌恶。明明算不上自己的错,却要自己来承担责任,邹顺越想越气,只得把这恨意转到李月身上。
    所有老师中,邹顺最喜欢的是数学老师文一恒,有趣的是,他还是班主任林雨君的丈夫。他可以算得上一个全才,不仅可以教数学,同时也教邹顺他们历史,在二年级的时候,由于一些原因,他还把地理也揽了过来,据说还是边学边教,虽然初中知识比较简单,但在当时,对邹顺他们的冲击还是不小的。
    但邹顺最喜欢他的原因却不在此,而在于他的气度和哲思,他为人有一种大家风范,像是出世的隐士一般不与人争抢,他很多时候都会给邹顺他们灌输很多思想精华,而这是邹顺他们在课堂上学不到的,或者说是教科书上找不到的,他那些经典言论,一次又一次地激励着邹顺前行,虽然时隔多年,邹顺对那些言论几乎忘得一干二净,但邹顺相信,那些精华大多被他吸收、消化、融入了自己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除此之外,文一恒老师还是个居家的好男人,在家里,很多时候都是他去煮饭做家务,当然,这并不是说林雨君很强势,只是想说明他们的家庭确实和睦幸福。
    除了上面三个老师教授的五门学科之外,邹顺他们还要学习生物和地理。生物老师朱胜男也是个传奇人物,即使后来她被提到县里去任职,她的故事却依旧在观中流传。她为人所称道的并不是她的教学质量(虽然她的教学质量确实很好),而是她在学生中的威信,据说一次一群男生聚在厕所里打群架,朱胜男听说之后,随手操起一根木棍,冲进男厕所,见到打架的学生就开始噼里啪啦地招呼,从此她在学生中的威信便树立起来了,很多学校的小霸王都不敢招惹她。
    但另一方面,她又是一个关爱学生,与学生玩笑亲近的老师。邹顺还记得一年前,那是一个冬天,他随堂哥去领通知书,在他们快要离开时,听到一个学生给朱胜男老师打招呼,或许他们平时关系比较好,朱胜男就问:“家里杀猪没有啊?”学生给予肯定的回答,朱胜男又道:“回家多吃点嘎嘎,长胖一点。”
    在四川方言里,嘎嘎是指肉的意思。他们的谈话氛围很是轻松,一点不像邹顺认为的传统的师生关系,这是邹顺在还没进初中时就在初中校园里学到的第一课。一般来说,生活中大部分人都只是在自己身边路过,能留下印象的本就很少,能有交集的更是寥寥,而邹顺与朱胜男老师,因为一句话邹顺对她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而开学之后,由于朱胜男老师刚送走毕业生,而邹顺又刚好升上来,刚好遇到朱胜男老师,一切都是那么巧。
    至于地理老师蒋敖,和邹顺可是一对冤家,他们的故事将在后面慢慢道来,这里不做赘述。
    新学校的一切对邹顺来说都是新奇的,新的老师,各有特色,博学多闻;新的同学,多才多艺,谈笑自若;新的学科,困难重重而又精深有趣。邹顺在这样一个环境里,无形之中感到一股压力,从小就戴上的光环,是否会在这个阶段被摘下来,实在难以预料。
    邹顺想到自己村里的小学,是全镇最落后的两个村小学之一,看着自己的一个个同学,在课堂上侃侃而谈、泰然自若,一点也不像邹顺那么惊慌失措。邹顺想到村小学那些优秀的前辈,他们在小学也是极为优秀,其中的佼佼者甚至能在小升初考试中拿到全镇的第一名,但即便是如此优秀的学生,到了中学,也再没听说他有什么战绩。或许这便是中心校学生和村小学学生的差距,虽然村小学的学生偶尔可以在一时胜过对方,但人家有着更好的教育背景,更好的教育资源,而这不是一朝一夕便能赶上的,就像现在邹顺感受到的一样,自己的同学一个个似乎都有着极好的口才,而这正是邹顺的困扰。
    而且班上同学穿的衣物也很是光鲜,和寒碜的邹顺有着鲜明的对比,很多时候,光是看一个人的衣服,就能看出这个人是来自村小学还是中心校,虽然不一定完全准确,但至少可以猜出大部分的学生。如果再配合他的神情仪态,便能猜个八九不离十了。村小学来的学生大多自卑胆小,邹顺在二年级时,就曾看到自己的一个学弟,在上楼梯经过他们旁边时眼中流露出的胆怯,那怯生生的眼神邹顺一辈子都无法忘记,并且他还是用脊背抵着墙,双手摸着墙上的楼梯走上去的,或者说那根本就不是走,而是挪。中心校的学生则自信满满,神态举止大多泰然,甚至可以说有些傲慢,有些轻视,有些不屑。
    就这样,邹顺带着自己无尽的新奇和渴求、惶恐和担忧开始了自己的新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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