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山深处

第六章


    第二天一早,邹顺吃完饭后还是像往常一样等着箫鹏,可是时间一分一秒过去,却始终不见箫鹏踪影,邹顺开始着急,要是箫鹏还不来,就可能会迟,这可是开学第一天,很多事情都还不清楚,还需要早早到学校去听安排。
    邹顺等得不耐烦,便拔腿向箫鹏家跑去,还没进屋,远远地就听到箫父的大嗓门:“就你这样子还想去租房?你不知道我们家的情况吗?供你读书就已经很费力了,你现在翅膀硬了是吧,还想搬出去住!”
    “那点租金也不算贵,而且我每周还是要回来的嘛,而且……而且阿顺也要去租房呢!”箫鹏幽幽地说。
    “不贵?那你自己出呀!”箫父气急,继续道:“你还拿邹顺来当挡箭牌,你和邹顺是一样的吗?人家年年拿第一名,你呢?”邹顺再也听不下去了,撒腿离开了箫鹏家,一路上脸都是火辣辣的,就像被狠狠地扇了两耳光,同时一旁还有观众在嘲笑。邹顺被这现实狠狠地打脸了,昨天还信心满满,今天就已被这现实打压得再也抬不起头来。
    邹顺前脚到家,箫鹏后脚就到,气氛很沉重,现在虽然是早上八点,微风正好,阳光不燥,可是两人之间的气氛却很是沉重。
    “你刚才听到他说的话了?”两人匆匆赶路时,箫鹏不禁发问。
    邹顺明显一惊,倒不是因为箫鹏用“他”来指代自己的父亲,而是好奇箫鹏是怎么知道自己的。箫鹏明显看出了邹顺的疑惑,继续说道:“我们从小玩到大,我要是连你的脚步声都听不出来,那还有什么用。”
    两人又陷入沉默,一前一后地走着,邹顺看着在自己前面几步的身影,孤单落寞,却又无比坚定,一时间竟有些发呆,什么时候自己和箫鹏的差距这么大了?在外人眼里,邹顺斯文乖巧,成绩又好,而箫鹏调皮捣蛋,成绩倒数,几乎所有的成年人都会说邹顺比箫鹏优秀很多很多。可是在邹顺眼里,自己胆小怯懦,毫无担当,而箫鹏胆大心细,独立自主,他身上很多特质,都值得自己去学习,光是独立这一条,邹顺就不知要花费多少时间才能习得一二。
    又来到岔路口,箫鹏看着面前的两条路,一时间竟不知何去何从,一条通往观莲镇,一条通往观莲台,一念高,一念低,一方出世,一方入世。箫鹏忽地拔腿跑向山顶,邹顺啥也没说,紧跟其后,大约一刻钟后,他们来到了观莲台,此时的箫鹏再也抑制不住自己内心的苦痛,对着下面的观莲镇,放声怒号,吼到最后竟变成了低声的抽泣。一个十二三岁的孩子,生在这样一个家庭,或许也只有放声怒号才能暂时麻痹那痛楚的神经!
    邹顺再也控制不住,走上前去,从后面抱住了箫鹏。
    “阿顺,你说这是为什么,为什么我会生在这样一个家庭?贫穷我不怕!苦难我不怕!可我就怕这愚昧腐朽的爹妈呀!他们在地里苦了一辈子,可他们竟然想要把自己的孩子也系在这地里一辈子!”箫鹏的声音逐渐嘶哑,但到最后竟变得决绝,“不!我不会的,我绝对不会再在这地里刨食!就算是去打工,也要比扛这锄头强十倍百倍!我绝不要被他们束缚!”
    邹顺努力控制自己的泪水,可泪水还是不由自主往外溢出。“阿鹏,没事的,一切都会过去的,我们还年轻,一切都会变好的!”
    两人紧紧相拥在那高山之巅。
    当他们收拾好心情来到学校,喇叭里正广播着通知:“请所有新生迅速到操场集合,开学典礼将在十分钟后举行。”
    邹顺箫鹏迅速跑到操场,新生早已围聚在那里,一个个兴高采烈,气氛热闹非凡,邹顺箫鹏随便找到一个队伍,站在了队伍的后面。
    开学典礼无聊至极,无非就是一些领导讲话,书记讲了校长讲,校长讲了主任讲,最终结束他们的大论时,邹顺发现自己什么也没听进去。
    最后开始分班,其实所谓分班,是早就分好了的,不过是在操场上念一下名字,让老师带着这些新人去自己的班级罢了,为何不弄个什么纸条之类的贴个公告呢?或许是因为要照顾这些孩子的理解能力吧!有趣的是,邹顺后来听自己的老同学说,他自己原本是一班的,可是在分班时没听清楚,迷迷糊糊去了四班,然后就在四班待了两年(因为初三时他便辍学去打工了),由此看来,学校的这个操场分班政策或许还是有其存在的意义的,要是让这群孩子自己去找班级还不知要犯多少错误。
    整个年级分了四个班,每班有六十个学生左右,幸运的是邹顺和箫鹏都在三班,班主任是位女老师,名叫林雨君,三十岁上下,只有一米六的身高,其他并无任何特别,这是邹顺对她的第一印象。
    至于林老师在开学第一天讲了什么,邹顺毫无印象,只迷迷糊糊听到位置需要老师自己安排,然后,邹顺就和箫鹏分开了。“嘿,你好!”邹顺还在出神之际,就听到了这样一句招呼,而当他抬头看到自己的新同桌时,明显吃了一惊,自信的神情,挺拔的身材,正是昨天吃炒冰那个风清玉朗的少年!惊讶归惊讶,邹顺还是学着他的语气回了一句“你好”。
    邹顺暗想,他肯定是在镇里中心校读的小学,也只有中心校的学生才会这么打招呼。邹顺又仔细地看了他一遍,总感觉他身上有什么不一样的地方,但是又说不清楚什么地方不一样。其实如果邹顺是个女孩子,他很容易就会发现旁边的人长得很是俊朗,一股英气似有似无,只可惜邹顺现在实在缺乏审美能力,尤其是对男孩子。
    见邹顺这么打量自己,对方也有点不自然了,开始主动搭话,引开邹顺的视线,“我叫冯宗炜,你是邹顺吧?”邹顺又是一惊,他怎么什么都知道!
    “其实你不用惊讶,林老师是我的姨妈,她在私下有和我交流过你的情况,关于你拿过的奖和取得过的成绩,她还说你是很优秀的学生,叫我成为你的同桌后好好向你学习呢!”邹顺一听这话,莫名有些反感,就像自己被人戏耍被人玩弄被人利用了一般。
    邹顺在开学第一天就学到了人生的重要一课——人情关系,这有错吗?似乎没错。可是这正当吗?似乎也不正当。邹顺心里虽然不爽,但依旧面不改色。冯宗炜没有管他,继续说道:“你看第一排的那个瘦瘦小小的女生,她叫李文容,就是我们班上的第一名,与你这第二名可是有得争哦!她在小学的时候,和我就是一个班,也是经常拿第一名,关键是她的英语非常好。”
    “你是说你们小学就开始学英语了?”邹顺有些心慌,急忙打断了他。
    “对呀,虽然我也没学到多少,但是学了一点,难道你们在小学一点英语都没有学吗?”冯宗炜微微一愣。
    “确实没学,小升初英语考试我们基本都是靠扔纸团选答案。”邹顺说得神采飞扬,看起来像是在述说着自己的壮举,可有谁知道他内心的焦灼。
    “哈哈,没事,反正大家都差不多,而且到初中,这些东西都是要重新学的。”冯宗炜显得踌躇满志。
    邹顺又想起了一个很严重的问题,“难道说我没学英语,成绩在班上也能排第二吗?”
    “兄弟,刚才老师讲话的时候你在干嘛呢?难道没听老师说这次排名只看语文数学成绩吗?”冯宗炜很是无语。
    邹顺想到自己刚才又不知神游到了何方,只得打个哈哈道:“嘿,刚才一时间没反应过来。”
    邹顺忽然感到前所未有的压力,虽然脸上依旧笑意不改,他知道自己和别人的差距不是一点两点,而是一年两年甚至三年的差距,从小就听说英语,但是从没真正接触过这一门学科,只是以前偶尔听哥哥堂哥他们说一句“爱拉无油”,配合独特的乡村口音,在邹顺的眼里就已经是很罗曼蒂克的了。如今听到自己的同学至少学了一年英语,他心里剩下的只有恐慌。
    邹顺把目光移向那个瘦瘦小小的李文容,想到人家不仅在语文数学这些课程上超过自己,连英语也是极为优秀。自己拿什么和人家竞争呢?这是邹顺第一次对学习感到无力。农村和乡镇的教育差距就已经这么大了,那县城,市里,省城,首都的教育又会是什么样的呢?邹顺很好奇,但无法想象。
    班主任把位置调好之后,便是学生的自我介绍,学生一个个上台,聊聊自己的姓名籍贯、性格爱好等等,邹顺还是第一次经历这种场面,看到那一个个上台的学生,举重若轻,谈笑自若,不禁紧张,忙问同桌:“我一会应该谈点什么呀?”
    冯宗炜又是一阵无语,“你连这个都不知道?无非就是谈谈姓甚名谁,来自何方,性格如何,有何爱好,最好加一句‘希望大家多多关照’就OK了。你只要多看两个人的介绍就学会了。”
    果不其然,当台上过了十来个人的时候,邹顺就发现自己好像真学会了,大家介绍来介绍去也就是那些固定的套路,邹顺稍稍心安。就在这时,李文容上台了,“大家好,我叫李文容,来自长坪村,我也是在中心校毕业的,喜欢看书,平时喜欢去落红书店。如果你们也喜欢看书,我们可以一起交流分享,谢谢。”邹顺看着台上的李文容,身子虽然瘦弱,但言行举止无不透露出良好的素养,足见她的家庭对她的教育是多么看重,这就是自己的对手吗?自己能成为她的竞争对手吗?邹顺无法回答自己。
    邹顺还在出神之际,忽然感觉旁边的冯宗炜碰了他一下,他回过神来,发现大家都把目光聚焦在他身上,愣了一秒钟之后,他反应过来该自己上台了,在灼灼目光下,他似乎感受到了一股强劲的血流正从左心室里泵出,直冲头顶,面部迅速充血,灼热难当,两腿微微发颤,竟有些难以挪动身子。林老师见他这般情状,带头鼓起掌来,邹顺心情微微一松,稍微转移一下注意力,用两只手撑在课桌上,勉强站了起来,轻飘飘地走上了讲台,后面的事邹顺便没了记忆,也不知道是怎么走下的讲台,事后他问及冯宗炜,冯宗炜故作高深道:“你小子行啊!自我介绍做的简洁而有力、用词简单而意蕴丰富……”
    邹顺忙打断了他,问:“我到底说了什么?”
    “哈哈,就七个字,大家好,我叫邹顺。”冯宗炜一边说一边笑。
    邹顺感觉自己的脸恐怕是丢尽了,而这件事也确实成了冯宗炜的谈资,有事没事就拿出来调侃邹顺。
    这天下午两点就放学了,因为还没正式开课,只不过是把一些该交代的事情都交代清楚,再让这些孩子熟悉一下环境,熟悉一下同学。放学后,走读生就得回家,箫鹏给邹顺打了声招呼,便转身离开,邹顺在校门口看着箫鹏渐渐走远,背影有些凄清,不禁有些落寞,但邹顺没有选择,他只能默默承受,生活还要继续,没有了箫鹏的形影不离,自己依旧要好好生活!
    悲痛过后,邹顺整理了一下自己的心情,把箫鹏从自己的脑海里清理出去,向着二姐炒冰店走去。店主人还是昨天那副笑盈盈的面孔,但邹顺却没力气换上一副欣喜的表情,但店主人也不介意。由于箫鹏没有一起来,昨天说的优惠自然没了,邹顺明白只要自己和她多软磨硬泡一会,优惠是肯定可以的,只是他现在实在没有心情讨价还价。
    当他带着被子和店主人走到地下室时,他忽然感觉到,上天似乎特别喜欢和他开玩笑,因为他看见了冯宗炜正在埋头整理床铺。冯宗炜觉察到有人到来,抬头,愣了一下,忽而笑了,“没想到我们竟然还是室友呀。”
    邹顺还没答话,旁边的店主人却先开口了:“没想到你们认识呀,这样就好了,两个人也好照应,要不你们就睡一张床吧?”
    邹顺当然没话说,看这床的数量就知道是不可能一个人睡一张床的,既然如此,能找个熟人一起睡自然是最好的。冯宗炜自然也没话说。于是两个人就开始一起整理自己的小窝。
    地下室分为两个房间,邹顺他们选择的是里面那间,其实这也不用说里面外面,反正两个房间是连着的,中间连门都没有,只是邹顺本能上觉得里面更有私密性,更有安全感。
    看他们忙着整理,店主人继续说道:“既然你们以后在这里住,那就不要再叫我老板娘了,叫我二姐吧,让我也显得年轻一点。”正在忙活的两人都被她幽默活泼的口吻逗笑了,都叫了一声“二姐”,二姐听了十分高兴,说道:“这下我又变年轻了,晚上我请你们吃烧烤。”三人就这么谈笑了一会,二姐便又去忙活她的店了。
    其后冯宗炜带着邹顺去买了一些生活用品,本来这些东西在校门口都有卖,只是价格会比平时贵上许多,而冯宗炜在这个镇上读了这么多年书,自然知道哪里才能买到性价比高的物品,因此,他带着邹顺拐进了一条小巷道,听他说,这条小巷道本是原来的老街,后来新街上的一座座新楼冒了出来,这老街也就渐渐地被人遗忘了,不过里面的东西可不是吹的,是真的物美价廉,而且还有很多手工制品,家里用的筛子簸箕、刷子扫帚等等大都是在老街上出售。
    邹顺虽然也有听说老街,但却从来不知道冯宗炜所说的那些,而且他也从没来过这所谓的老街,观莲镇每逢农历的二五八上街购置生活生产用品,俗称“赶场”,邹顺其实也没赶过几次场,他甚至不知道在闲场的时候街上是什么样子,所以,只要有机会上街,他就喜欢和小伙伴腻在新街,新街热闹兴隆,更有现代气息,至于老街,他可没心思去打听在哪里。所以,当听说冯宗炜要带他去老街时,他的第一反应不是期待不是好奇,而是轻微的抵触,但是当他仔细一想,自己似乎从小到大还没有看过老街呢,一直都是从别人口中听说这个老街,想到此,他便欣然接受了。
    其实邹顺的想象并没有错,老街确实又旧又破,街道又窄,若是来了辆班车,整个街道恐怕就被占完了。不过旧归旧,自有它独特的魅力,这天虽然不是赶场天,但由于学校开学,老街上开着的店倒也不少,主要是做学生的生意,无非是卖一些洗漱用品和床上用品,邹顺他们很快就把需要的东西都置办完毕。本来邹顺都已想打道回府,但是拗不过冯宗炜那爱玩的心,非要带着他再逛逛这条老街,这街上倒也有不少吃的,不过现在邹顺可没有吃东西的心情,而且他也知道,自己的钱包可不能和冯宗炜的比。
    老街不过五百米长,提着这么多东西转来转去,走下来感觉还是很不舒服。快到街尾,就在邹顺庆幸快要结束之时,忽然看到一家店,门前和墙壁都做了打整,虽然干干净净却依旧难减破败,门窗上的红漆有的掉落,有的早已无法辨出本来颜色,一块有些年头的牌匾,其上金色漆字掉的同样厉害,但依稀可辨,邹顺轻声念了出来:“蓝红书店?”
    一阵爆笑声突然从冯宗炜那里传来,“哈哈,邹顺,你是不是想笑死我?”
    邹顺还在不明所以,冯宗炜又接着说:“那是落红书店,你今天没听到李文容介绍吗?”邹顺这才反应过来,心想:这也不能怪我呀,那个字脱落那么厉害,谁认得出来嘛。心里不满,面上也没好脸色。今天两次出丑都被这小子给抓住了,感觉自己读这么多年书,该出的丑似乎都集中在了今天。
    冯宗炜还想带邹顺进去看看,可是邹顺心里不爽,一口回绝了,而且自己提着这许多东西,进书店干嘛?在本能上,邹顺还是觉得书店这种地方不是现在的自己能进去的。他想起了小学时学的一篇课文,是林海音女生写的《窃读记》,她在其中描写了自己在书店中窃读的经历,写的很是辛酸,没有钱的英子老师在书店里读书的画面经常出现在邹顺眼前,而现在的邹顺,显然还没有做好准备接受这文化的洗礼。
    当邹顺他们回到住处,太阳已经偏西,最后一缕霞光给整个大地披上了一层金纱,暖洋洋,金灿灿。不过邹顺可没心思欣赏这美景,他只想回去洗一把脸,舒舒服服睡个觉,可是他们还没到地下室就听到了其中传来的吵闹声,他们推开门,发现屋子里围满了人,或坐或立,或躺或卧,邹顺两人的到来只是引来他们的一瞥,这些都不算什么,当二人走进自己的房间,才发现最可怕的是在一张床上竟然围了一圈人在打牌,而那张床正是冯宗炜和邹顺的床,邹顺看到这场景,心里顿时一阵后悔,自己难道要和这样一群人住下去吗?自己的床难道就这么给他们糟蹋吗?自己是应该忍气吞声还是应该怒斥他们呢?邹顺还没给自己确切的答案,旁边的冯宗炜已经忍不住了,尽力克制声音道:“各位,那是我们的床。”
    其中一个娃娃脸,高高白白,神色带着点玩世不恭的男子说道:“你们的床呀?一会我付你租金,五毛钱够不够?”
    邹顺看着他那玩味的神色,就像看宠物一样看着邹顺两人,他骨子里的血性在这时全喷涌了出来,吼道:“给老子滚下来!”
    全场顿时安静了,所有人都睁着不可置信的双眼看着他,冯宗炜身体微微发颤,在时间静止一秒之后,那娃娃脸从床上一蹦,跳到地上,两人之间本来就只有两三米的距离,那人腿又长,眨眼之间就来到邹顺面前,抬起脚来对准邹顺的肚子就是一脚,邹顺本能地用手格挡,虽然减轻了一些力的作用,但还是难免被踢倒在地,幸好那男子没有穿鞋,不然这一下可有邹顺受的。
    邹顺虽然被踢倒在地,但腹部并未受到什么创伤,反倒是手肘因为在地上摩擦撞击,已经脱了一块皮,不过邹顺现在无法感受到疼痛,多年的对战经验使他立即弹跳起来,准备迎接第二轮的攻击。而此时所有人都反应过来了,冯宗炜跑过来护在邹顺前面,同时也防止邹顺再次冲动,其他打牌的人则开始鼓动娃娃脸教训邹顺一顿,不然他们三年级的脸无处安放。
    就在双方对峙之时,外面的一名男子进来了,他比娃娃脸矮了不少,但依旧比邹顺高,板寸头,面目狰狞,身上肌肉毕现,邹顺看这架势,顿时有些胆怯,若是这男人的拳头放到自己身上,恐怕自己的骨头要散架吧!但是先前的傲气已经让他无路可退,胆怯是没有用的,还不如直面他们,因为他知道,对于人这种生物来说,越退却,他便越得寸进尺,步步紧逼。
    邹顺和那板寸头对视了一眼,但邹顺从他的眼里没有看到暴戾、冲动、幸灾乐祸,相反,他看到的是一种掌控大局的淡定。那板寸头侧转身子,对着那娃娃脸说道:“小超,他才刚进来,什么都不懂,这次就算了吧。”
    这句话几乎震惊了所有人,邹顺看他进来的架势,以为他会给自己两拳头,顺便踢上两脚,而且看他那装扮,也不像个善茬,邹顺是真没想到他会帮自己说话。其他的人也都多少觉得有些惊诧,相反,场中较为镇定的反倒是那娃娃脸,他讪笑着说:“阿宏,你还真不赖,为了一个初次见面的小子来当说客,行!行!行!我今天就给你这个面子。不过……“他说到这里的时候,转身把两只脚插进鞋子,跳上床去,一边跳一边说:“不过,他不是那么爱他的床吗?现在呢?”
    邹顺刚刚被恐惧压制下去的怒气又一点点积聚,拳头紧握,只想着冲上去狠狠地用一个上勾拳与他的下颌来个紧密接触,全身血液迅速充满,面颊涨红,似乎血珠要从一个个毛孔里滴出来,邹顺想象着自己冲上前去把娃娃脸撂翻在地的情状,越想越是兴奋,越想越觉得对方并不是那么强大,只要自己积蓄力量,一拳头干倒他是完全有可能的。
    邹顺这样想着,似乎胜利就在前方,而自己的脚似乎也不再受控制,一心想要走上前去。就在邹顺感觉自己将要行动之时,一道凌厉的目光忽然向他扫来,邹顺心里一寒,刚刚燃烧起来的斗志竟在一瞬间消失殆尽,那个叫做阿宏的男人,他的目光实在可怕。
    其实娃娃脸从跳上床到结束,全程不超过一分钟,可是在这短短的一分钟里,邹顺的心却起起伏伏数次,因此当娃娃脸离开之后,邹顺竟有些虚脱,但他还是坚持着走到了床边,也不管是不是被人踩过,倒了下去。
    牌局散了,没留下几个人,邹顺后来才知道,其实那些玩牌的大部分都没住在这里,他们只是在开学时身上有几个闲钱,所以邀上自己的一干兄弟前来赌博,而这其中自然有中间人的引领,这中间人当然是邹顺他们的室友,一个叫古天远,一个叫商虎。
    说到邹顺他们的室友,首先自然要说说板寸哥,他给人的第一印象实在难以和褒义词扯上关系,但是他的为人确实正派,这是邹顺根据刚才的事情总结出来的,当然,他也和混子一起混,不过他总给邹顺一种敬仰的感觉。一般来说,十五六岁的年纪,和一些学校的混子一起厮混,很难保持自己的本心,难免随波逐流,做一些违背自己意愿的事,可是板寸哥给邹顺的感觉就是他可以拒绝自己不愿意做的事。当然,板寸哥也是有大名的,他名叫徐立宏,观莲中学三年级学生,和他熟悉的人都叫他阿宏,他属于典型的黑白通吃类型。
    至于古天远,名字倒是很大气,不过人长得实在不敢恭维,三年级的学生却有着一年级的身高,关键还很瘦弱,或许是想凸显出自己的身份吧(当然,也不知道他是什么身份),他总是把自己的嘴翘着,把头尽量往后拗,在他的认知里,脖子恐怕是拗不断的,眼睛很小,偶尔放射出精光,往往把人吓一跳。
    而另一个参加牌局的商虎,这个人就比较对得起他的名字了,长得人高马大,恐怕有一米七五,但却是二年级的,说话有点结巴,邹顺总觉得他脑筋有点问题,不好使。但是随着了解深入,邹顺以后会知道他的这个想法是多么可笑,但这也教会了邹顺一点:尽量不要凭第一印象来判断一个人!有的人连他想成为什么样的人都不知道,别人又怎么可能从他的外表判断出他的为人呢?
    还有两个合租的和邹顺他们一样,也是刚进校的新生,在四班,名叫万福、万贵,是堂兄弟,两人并无多大特点,不过看他们那样子似乎家里比较有钱,万福长得白白胖胖,万贵长得瘦瘦高高,两人眼里都很怕生。
    当邹顺了解完自己的室友之后,二姐不失时机地下来了,随之而来的还有一小盆烧烤,当然多是素菜,不过这并不影响大家的食欲,邹顺虽然受了这许多惊吓纷扰,即使并无多大胃口,但还是禁不住那逸散的香味诱惑,和他们一起大快朵颐,那一小盆烧烤自然禁不住吃,六七个青春期的孩子,一个个胃口奇好,那点烧烤只能算是打牙祭,大家都不尽兴,但考虑到自己的腰包,还是忍住了,但商虎和古天远可不能忍(当然,也不知道是真的不能忍,还是只是想向邹顺他们炫耀一番),总之他们又去点烧烤了。
    突然,一个可怕的念头出现在邹顺脑海里,为什么二姐要请他们吃烧烤呢?难道真的只是表示对他们的欢迎吗?这个念头一闪而过,邹顺也没做深究,只是感觉有点怪怪的。
    后来他们几人又难免聊聊天,吹着自己的并不牛的历史,邹顺和冯宗炜自然需要整理一下床铺,把弄脏的换下去垫,把原来垫的拿来盖,几人聊着聊着,不知不觉便沉沉睡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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