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山深处

第九章


    邹顺现在的寝室生活和自己的预想相差太远。
    原本以为自己租个房子就能有永不熄灭的灯,可以在咕咚流水的陪伴下写作业到深夜,可是,房子不是他一个人的,而且在那样一种环境下,怎么可能给他机会写作业,在夜夜笙歌的环境下又怎么可能静下心来写作业。
    原本以为租房之后有更多的空间,有更少的人,住着会比较舒心,可这纯粹是做梦,商虎和古天远时常带些乌七八糟的人过来,一来就把这里当自己家,过得比这屋子的主人还舒适。那些人环顾四周,知道徐立宏的大名,不敢招惹,看到邹顺和冯宗炜,似乎还有点脾气,瞥到万福万贵,心里就乐了,对他们一阵颐指气使。邹顺看到被欺凌的万家兄弟,心里一阵后怕,自己当时若不敢和孟超正面硬扛,或许现在受着窝囊气的便是自己了吧。
    原本以为租房能有更安静的环境,让自己有充足的睡眠,充沛的精力,但地下室每晚必有的节目是嗨歌,虽然很多人都是五音不全,但这一点都不影响大家高昂的激情,不会唱整首?行,那就唱高潮。连高潮都不会?行,跟着读总会吧。刚开始邹顺跟着他们嗨了几个晚上,可是几天过后他便疲倦了,从嗨歌行列中退了出来。可以说邹顺很幸运,他拥有着拒绝的能力,敢于向自己不喜欢的东西说不。可是冯宗炜和万家兄弟,等到他们想全身而退的时候已经无力,而且,即使退出来又能如何?还不如得过且过。
    原本以为租房可以有更自由的环境,不至于在半夜饿醒时找不到充饥的食物。可是越自由的环境就越需要自控力,像邹顺这般十二三岁的年纪,判断是非的标准都还没有完全确立,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都还在摸索,哪里禁得住这世界的诱惑,带着那几十块钱,本应该是一个周的生活费,可是往往刚过两天便已告罄。租房,为花钱提供了太多方便,不管是网吧,溜冰场,还是各种吃食店,都为这些孩子敞开着怀抱。
    校外摊贩还专门与学生建立了一种强有力的联系——赊账。这甚至比数年之后流行起来的微信支付宝支付还要方便,只要选好东西,给老板说一声记账,这账就记好了,还不用扫码。要是细说赊账这事,恐怕得好好说上半天,关于赊账,有着许多为学生所津津乐道的趣事,关于债主和负债人之间斗智斗勇的故事一直都在上演。像冯宗炜,赊了一百多块钱——差不多是他两个周的生活费,最后店主拿着印泥来找他,逼他写下欠条,按下手印。当时冯宗炜脸上没表现出什么,但邹顺知道他心里甚是着慌。
    十三岁,本该是无忧无虑上学的年纪,却背上了债务,搁谁身上也难以接受,而且看那店主的样子,似乎冯宗炜不偿还,他就会打官司一样。当然,傻子都知道,为了那么一点钱打官司是不可能的,除非那店主实在闲得慌而且钱多得无处安放,毕竟打官司也不是简单地递张状纸就行。
    有的赊账高手会在一家把账赊烂后,又转战其他店,而各家店也会有相应政策,相互交换信息以抵制此等不良顾客。后来,那些学生也就只得过着躲避追债的日子。
    故事还有很多,在赊账这条路上,无数学生前赴后继,在这条路上越走越远,最后深陷其中无法自拔。
    年轻人不懂事,不会打算,过度透支自己的生活费,透支自己的身体,透支自己的青春,透支自己的未来。而那些店主,利用孩子的无知,给他们一点“方便”,便牢牢地锁住了一个孩子,因为他总不能欠着此家的钱还经常跑到彼家去消费吧。很多孩子第一天带着钱来,就必须交出一半多去还债,而剩下的只能坚持一两天,剩下的日子,只得继续赊,从此步入深不见底的黑暗循环。
    这便是邹顺周围的情况,周围充斥着一切腐蚀人的东西,只要稍微分一下神,只要意志稍微动摇,就会被卷入这漩涡,动弹不得,任人摆布。
    来到初中三月有余,天气渐寒,邹顺生活业已步入正轨,所谓步入正轨,并非指他的生活变得科学而有规律,而是说他已经适应了自己的生活。
    早晨七点,一声鸡鸣从地下室破出,这当然不是真的公鸡,而是万福的手机闹钟,此时,邹顺一群人便不得不从热气哄哄的被窝里无奈地伸出自己的手脚,不舍地离开自己的被窝,打着冷颤穿好衣服,机械地走到厕所,照样打着冷颤撒泡热尿,直到冰冷的毛巾接触到自己的皮肤时,他们才真正醒过来,草草刷个牙,买点零食就去上课。
    早自习过去了,第一节课也熬过去了,但到了第二节课,邹顺的上下眼皮就开始打架,此时他就会使出惯用的伎俩,右手握笔,左手拇指和四指成九十度,四指撑在额头上,拇指紧贴太阳穴,四指刚好遮住双眼,那疲惫的眼睛就可以在这四指的掩护下小憩一阵。邹顺一直以为老师是无法发现其中奥妙的,确实,也一直没有老师点破过他的这个伎俩,至于他们有没有发现,那就不为人知了。
    好不容易熬到了第四节课下,邹顺早已饿得前胸贴后背,他们正是长身体的年纪,每个早晨却只吃一点饼干或者几块炸土豆,除非他们是钢铁战士,不然就不会不饿。
    午饭后是午自习,午自习按理来说应当午睡,但学校里的学生大多晚上睡得早,睡眠充足,所以午自习依旧刷题。而邹顺呢,每晚都不能早早入睡,即使自己已经上床,也会被他们吵得难以入眠,所以午自习就是邹顺的福音,枕着书本就入睡,他很喜欢把书打开垫在桌子上,这样似乎睡得舒服一点,当然,后果就是邹顺的书经常被口水打湿,闻着还有点腥腥的味道。
    下午的课比较轻松,邹顺上得比较顺。一天之中最有趣,最能发生故事的时间是晚自习。邹顺刚进初中时,受外面世界的诱惑,也和班上最屌的几个学生变着法儿逃晚自习,这样做是有风险的,因为不知道班主任什么时候会来,就算和纪律委员打好了关系,但在班主任来的时候也无济于事,即使这样,邹顺他们还是会冒着风险翘掉晚自习。
    但是现在已然不同,邹顺慢慢明白学校外面的世界,并且对其慢慢失去兴趣。他不再逃晚自习,即使有人请他上网也不去,因为邹顺明白,那些人并不是因为和他关系好才请他去,他们只是想找一个同伴罢了。
    自习课上发生的趣事不可计数,若是好好写下来不知要写多少纸张。很多人在自习课上并不是在写作业,也不是在看书,而是在低声聊天,或者传递纸条。课间的疯闹也是一大特色,虽然天气很凉,但是大家的热情丝毫不减,青春的气息洋溢在夜幕的每一个气孔,每一个人都在想着如何表现自己,如何吸取异性的目光,每一个人都在这场青春的游戏中乐此不疲。
    下晚自习后,夜生活才真正开始,趁着自己包里有两个钱,节省点的就去吃两块炸土豆,奢侈点的就去泡桶老坛酸菜牛肉面,再奢侈点的就去二姐店里点上几串烧烤,弄点啤酒饮料之类。
    各人酒足饭饱归来,自然免不了一阵胡吹,徐立宏聊着哪个姑娘又看上了自己,和自己耍着暧昧,古天远谈着自己又把哪个不长眼的小混蛋给揍了一顿,商虎呢,则聊着自己又看哪个老师不顺眼,在他们胡侃之时,自然需要听众,万家兄弟在他们眼里是没有人权的,是倾听的最好人选,至于邹顺,和徐立宏聊天还比较好,至少有趣,但古天远和商虎两人的言论他实在无心参与。
    冯宗炜和他们几人最是聊得来,很多话题都可以和他们扯上半天,因此他和他们关系也是最好,纷纷承诺若是有人不给冯宗炜面子,冯宗炜尽管去找他们,这句话也从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现在的冯宗炜很是得势。
    邹顺第一学期以为隔壁班的殷富友就是全校最有势力的学生,说要揍谁那是一点都不含糊。到下学期这一切便发生了变化,邹顺班上的另一个学生——李光——和冯宗炜一起长大的发小,开学时和冯宗炜一起吃炒冰的男生,平时看他并无甚特点,不知怎地,到了下学期,他就把殷富友的势头打压下去了,平时殷富友见了他也得叫一声光哥。
    当然冯宗炜的变化也不小,到了下学期,他就已经可以和殷富友一较长短,除了他们俩,在三班还有一个比较有势力的人,一时之间,三班俨然成了年级的势力中心,平时很多人都不敢到三班来撒野,话是这么说,其实有势力的人联系都非常紧密,揍一个人往往会先打听清楚他的背景,只要不惹到年级上的几个大佬,人家才不会管他是哪个班的。
    生活渐渐安定下来的邹顺养成了一个习惯——拜访落红书店,每个周末都会去。他觉得这个书店名字特别好,“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龚自珍的诗句用在了书店的名字上,特别贴切,那一卷卷书籍和那一片片落红正好类似,一个化作泥土,呵护植株,一个献出自己,引领来人。
    书店门口的那诗句也特别有意思,“静捧新书谙况味,闲臻佳境忘流年。”但若是问邹顺怎么个好法,他也难以答出个子丑寅卯来,只觉得好。可以想象一个画面,一个不凉不热的午后,端来一碗茶,放置桌边,手持书卷,或静立窗边慢慢翻阅,或斜靠书架细细研读,此时,窗外斜阳不偏不倚正好打在身上……此情此景,怎不动容?可惜,邹顺手边是肯定没有茶的,不过倒是可以花上三块钱买上一瓶冰红茶,提神又醒脑。
    其实邹顺的心里早就根植下了泡书店的幼苗,早在小学时郭老师就已经向他们描述过书店的神圣,“世界上最美的地方,应该是书店或者图书馆,在那里你能接触到全世界最纯粹的思想。”这句话一直烙刻在脑海里,他多感激上天,在他懵懂无知之时,有这么一位恩师出现在自己的生活中,带着自己探索那未知的世界。
    现在来到镇上读书,邹顺自然不会放过这个机会,每个星期天,由于他要返校上晚自习,所以星期天吃完午饭后他就离开家前往学校,而到了出租屋,距离上晚自习还有四五个小时,这四五个小时,他基本上都泡在书店,一本本书籍,一个个故事,一段段情感,一种种思想,总是能给他带来心灵的感悟,常常使他流连其中,忘怀自我。
    邹顺读书很慢,在他看来每一本书都有令人称赞的地方,在他的潜意识里,书籍就是权威,是那么遥不可及。随着他书单长度的增加,他会慢慢发生改变,不过这已是多年后的事情。
    一次偶然,他在书上读到一句话:其实读者是很傻的一个群体,他若稍微有点觉悟,就会自己写书。
    当然,书店始终是书店,它不是图书馆,书店的目的是盈利,图书馆的目的是便利。虽然邹顺很是享受阅读的过程,但他始终感觉有一双冰冷的眼睛在盯着自己,或许这是亏心产生的疑心病,但每次离开时他还是不得不把头埋得低低的,不敢去看坐在门口的店主。这一切的一切,只有一个原因,那就是邹顺的口袋实在瘪的厉害,虽然家里给的生活费不低于校内平均水平,但是一个在外租房的十二三岁的孩子又能存什么钱?不去赊账欠一屁股债就已是万幸。
    这周星期天邹顺像往常一样来到书店,拿起了上周没看完的书继续翻阅,他看的很慢,似乎书中每一个字都值得细细品味。但今天他有一点特别,他看书看得很有自信,觉得自己就应该是这么自信地看书。
    其实这一切的原因不过是他揣上了自己存了三个周的钱,兜里的四十二块钱使他底气十足。
    邹顺看时间差不多了,拿起自己心仪已久的书走向了柜台。
    店主人是个女子,据说已四十多岁,但邹顺一直不敢相信她已四十多岁,一张鹅蛋脸很是标致,面若蛋白,难见丝毫褶皱,一头秀发高盘头顶,甚是威严,给人以不可侵犯之感,但言行举止透出一丝慵懒,身材匀称,着莲白色真丝旗袍,蓝色莲花镶绣其上,颇具古韵。
    邹顺走近她,原先的自信不觉都被消磨殆尽,剩下的只有自卑、内疚、羞愧,他把书轻轻放到柜台上,小心翼翼又不免紧张地问:“请问这本书多少钱?”
    店主人丹唇轻启,不答反问:“你要买?”
    邹顺冷不丁被她语气中的冰冷吓到,无法说话,只得点了点头。
    那女人见他如此紧张,缓和了一下语气,问道:“你能告诉我为什么想买这本书吗?”
    邹顺明显没料到对方会这么提问,思考了一下说道:“因为我喜欢这本书。”
    “你的这个答案太宽泛了,你有看过这本书的一部分或者了解过这本书吗?你为什么喜欢这本书或者说你喜欢这本书的什么东西呢?是人物,是情节,还是它的思想内涵?”店主人的语气极其温柔,和刚才判若两人。
    邹顺一下子被问住了,他重新审视那本套静静躺在柜台上的《平凡的世界》,本来是老师强烈推荐同学们读的书,自己也看了一些章节,深有感触,这才决定买下这本书。可是现在他却不知该怎么回答,自己到底喜欢这本书什么呢?人物?自己才刚开始读这本书,对人物有什么了解呢?情节?自己才看了一点,对情节更是不熟。思想内涵……
    邹顺发现唯一的问题就是自己对这本书了解太少。忽然,他像发现了新大陆一般,对着店主说道:“如果我对这本书什么都了解了,那我还买这本书干嘛呢?”
    这句话像是问住了店主人,她愣了一秒,忽地笑了,轻轻地笑了,同时右手轻点朱唇,半遮半掩,邹顺没想到她竟然也会笑,她一笑便如同冬日的坚冰在阳光的照耀下慢慢消融,温暖而又和煦,邹顺一时间竟有些痴迷。
    店主人自知有些失态,正了正语气说道:“你这小鬼倒挺机灵,好,我看你对这书也不熟悉,买了也不知是否有用,这本书与你平时看的那些书相差可不是一两个档次,可不是轻易能看懂的……”
    邹顺打断了她的话语:“您是说这本书很差吗?”
    店主人一阵无语,缓了口气,说道:“我的意思是那些书差远了,你平时看的那些小说的作者来给路遥提鞋都不配。哎,是我说的话有语病,还是你理解力有问题呀?我刚刚还夸你机灵来着呢,看来是我说话有毛病。”店主人竟开始自言自语。
    邹顺满脸疑惑,想到以前看的那些书,自己觉得已是经典,再给自己十年恐怕也写不出那种文章,难道竟是如此不堪吗?邹顺提出了自己的疑问,只换来店主人的白眼,“就你以前看的那些书,很多只是记录流水账,或者随便嵌几句诗词装文雅,实际上那些人都没多少墨水。还有一些软文,那就是专门为你们这种不谙世事的小毛孩量身定制的,实际并无多少营养。”她看出了邹顺眼中的惊恐与不安,又安慰他道:“不过你也不必太过担心,在什么年纪就看什么书,这也无可厚非,如果现在叫你去看那些古文,儒家经典,恐怕只会难以下咽,消磨掉你读书的欲望呢。就拿这本书来说,或许你现在只是看着这里面的故事觉得好玩,但要真正读懂还需要很多时间。”
    邹顺听到这里,心里稍稍一安,但还是不免疑惑:“如果我现在读不懂这本书,那我还有必要读吗?”
    店主人似乎料准了他会问这个问题,笑了笑说:“经典的书并不是一遍就能吃透的,往往要读很多遍,第一遍你可能读不太懂,这不能说你读不懂,只能说你读出的东西很少,但并不是一点都不懂,随着时间的推移,心智的成长,读书的增多,阅历的增加,你会慢慢了解一位大家的作品,自然也就能读懂。至于有没有必要读,那你就要问自己,是否可以接受读了一本书却没有太多心得的情况。”
    两人之间的关系忽然拉近了许多,店主人早已放下了那副拒人于千里之外的面孔,换上了一副兴趣盎然的样子,显然,对于邹顺这样的小毛孩她还是很有兴趣的。
    邹顺听完她的话,又仔细回味了一阵,确信自己理解了她的意思,又仔细看了一眼柜台上的书,似乎是下了决心,说道:“不管怎样,或许我现在读不懂,但我相信有一天肯定能读懂。所以,我要买!”
    店主人看着他坚定的样子,以外人不可见的细微动作轻轻点了点头,说道:“既然如此,我也就不好说什么了。不过……”她在这里顿了一顿,像是故意引起邹顺的注意,又接着道:“不过我看你还是学生,恐怕家里也没给你钱买这种书吧?如果你喜欢看书的话,以后常来就是,你也不用买,看了给我还回来就行。只是,你要答应我一件事,如果喜欢一件事,那就坚持下去,半途而废的人最没有用了。而且……而且如果你以后叫我姨娘的话我会很高兴。”她这一段话包含太多信息,邹顺一下子反应不过来,只得愣在原地,见他没有反应,店主人不禁笑了,“怎么?我当你姨娘你很吃亏吗?”
    邹顺见她语气中有些愠怒,虽然可能是装出来的,但此时反应过来的他立即说道:“称呼肯定是没有问题的,很多人我都是叫姨娘的。只是……”
    “只是什么?”
    “只是我如果不买书,只看书,那你的店还怎么开呀?”邹顺说出了自己的顾虑。
    “咯咯咯……”像是听到了世界上最好笑的笑话一般,店主人不可自制地笑了出来,直笑得岔了气,捂着自己的肚子极力控制,就像是想要放声大笑却又不得不矜持一般,邹顺被她的样子搞得很是尴尬,可是又无可奈何。
    过了好一会,她才停止笑声,可是嘴角依旧是溢出的笑容:“你的意思是说你会在这里买很多书,姨娘会在你身上赚很多钱咯?”邹顺听到她已经自称姨娘,却没有一点违和感,当他理解姨娘的话,又不禁面红耳赤,确实,自己在这里能买几本书呢?这一个学期,恐怕也就只能买这一本吧。
    姨娘看出了他的尴尬,“跟姨娘还客气什么?难道我没了你这两本书就会饿死不成?以后来看书就是,也不必遮遮掩掩,我就喜欢看别人看书的样子。”邹顺听她说出了自己以往的窘态,不禁又要脸红,还好此时姨娘看时间也不早了,说道:“这本《平凡的世界》是本好书,你好好品味吧,虽然你现在可能还读不出什么东西。这本书就当你喊我一声姨娘的礼物吧。你不要打断我,听我说完,你现在喜欢看书,那么就一直喜欢下去吧,如果以后你从书中读出了新的东西,能常来和我交流交流就好。现在时间也不早了,快去上自习吧!”
    邹顺觉得还有许多话没有说,就被姨娘给“赶”了出来,顺带还把那本书塞在了邹顺的书包里。邹顺走了两步,回过头,看到姨娘对自己轻轻挥了挥手,虽然有一肚子的话,有一肚子的疑问,却不得不离开。邹顺好想和姨娘再聊聊,可是她却似乎有很多事不愿提起,或许是她今天太累了吧。
    感受到背上沉甸甸的书籍,邹顺有些过意不去,原本想去买书,却不曾想让姨娘破费,想到此不禁羞愧难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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