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山深处

第十章


    时光荏苒,一转眼便是期末,邹顺还没做好准备便将参加考试,当然,他也不知道什么才叫做好准备。考试前几天,各科老师纷纷向学生伸出魔爪,爪子里是一张张试卷。邹顺见到这么多试卷,顿时气就泄了一半,平时已经做了不少,如今再做这些有用吗?
    忽然之间,他开始怀疑老师,发这么多试卷是否有用?最后他毅然决然放弃了试卷,开始整理每一科该复习的东西,做出了自己的复习计划。
    语文:多看看词语诗句这些背诵内容,其他的作文阅读之类只能看天命。
    数学:多看错题,争取错过的不再错,搞懂每一道题。
    英语:复习单词
    生物、历史、地理:再看一遍书,看一遍笔记,把做过的试卷再拿出来看一遍。
    政治:临场发挥。
    总结:查漏补缺,全面复习。
    这是邹顺初期的学习计划,多年之后看起来确实显得拙劣,但却不得不承认写计划这习惯给他日后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便利,也成为了伴随他一生的朋友。
    邹顺照着自己的计划紧锣密鼓地进行复习,但是,他并不知道什么时候才叫复习好,并不知道需要复习到什么程度才行,只知道一遍一遍地看,把该看的都看,只求能有个心理安慰。
    考前复习就如同在黑夜之中洗衣服,一个人或许知道自己的衣服哪里脏,但这需要他平时留心观察,这使得他在黑暗中时,可以摸索着把有污迹的地方一遍一遍地搓洗干净;如果不能确定哪里有污迹,那他就只能全部搓洗,而且不知道它是否洗净,只能一遍又一遍地洗。很多人在这个过程中会失去目标,失去目标后,无所适从,最后的衣服还是有污迹,只有那些知道目标并且一直用心洗的人,当清晨的第一抹阳光洒向大地时,才会发现,自己手中的衣服早被洗得如同新的一般,散发着清香。
    班上的考试一直都没有把七个科目加起来算过总分,邹顺一直不知道自己在班上是哪种水平。至于年级上,那更是一个又深又大的水坑,邹顺不知道这坑有多大,只知道很大,所以他一直不敢奢求在年级上能有个好的排名。
    邹顺虽然不知是否已做好准备,但心里确实已然放下,自己已经付出了努力,剩下的就只能交给老天。
    一身轻松的邹顺结束了期末考试,一切平平常常,就和平时考试一般无二,以致于考完之后他什么感觉都没有。
    考完试后还要三四天才能看到成绩,邹顺没什么可担心的,也没什么可期待的,只是对于生物,邹顺还是希望自己能拿到第一,因为他不想辜负朱老师,至于数学,虽然自己也是课代表,但文老师对他和对所有同学都是一样的,所以并不需要自己拿出多好的成绩。
    关于英语,他觉得现在李月老师对他也是蛮有期待的,世界就是这么有趣,一学期前他还最不喜欢上英语课,或者说最怕英语课,可是半学期后他已经喜欢上了英语,他在英语课堂上的幽默对答,常常能引起同学们哄堂大笑。
    有时候,不喜欢一个人或一件事物,并不是他/它本身有多么讨厌,而是没有真正走近他/它,邹顺的英语,就正好说明了这一点。
    有时候,成绩就是能决定兴趣,而兴趣又会反作用于成绩,两者相互依赖,相互联系。可是在什么都不知道的情况下,又该怎么办?就拿英语来说,刚开始接触时,邹顺也是一无所知,那时他没有成绩,也没有兴趣,该怎么办?如同大多数学生那样听之任之、随波逐流?
    在刚接触新事物时,最好怀抱一颗敬畏之心,这样才更有可能做出成绩,成绩产生兴趣,从而越做越喜欢,若刚开始接触就心生畏惧,便难以得到满意的成绩,最终只得在一次次失败中丧失掉信心。
    在等待通知书的几天里,邹顺回顾了自己一个学期的经历,除了遇到孟超这个瘟神之外,其他的都还好,因为孟超,殷富友时不时地来骚扰,有时带着一群人来,有时就两三个,但每次总能被人劝走,即使没人劝,一会也就离开,似乎他们的目的并不是来揍邹顺一顿,而是吃饱了没事干想找点乐子。
    托孟超的福,邹顺认识了一个人——徐立宏,他对邹顺的思想有着很大的影响,即使不久后他们就要各奔东西。邹顺和徐立宏很聊得来,虽然两人平时对话不多,但是邹顺知道在徐立宏吊儿郎当的行为下,有着一颗踏实正义的心,他始终是个老大哥。
    至于箫鹏,两人之间现在已经没有多余的话,似乎有一张无形的网把两人网住,隔开,那网看似轻薄,实则坚韧。
    至于其他人,邹顺还记得一个女孩——章慧音——邹顺第一眼看到满脸雀斑的女生。本来他们两人之间交集很少,只是一次地理课,邹顺像往常一样找地理老师蒋敖的茬,老师忍无可忍,就将邹顺叫到第一排靠窗位置去站着听课,当时老师就问了邹顺一句:“你是不是有毛病?”
    邹顺以玩味的态度回答:“我小时候脑袋被门卡过。”当时章慧音就坐在第一排,邹顺就站在她前面,一听到这回答,她便抑制不住爆发出了笑声,虽然当时全班都笑了,或许是章慧音离得太近,邹顺对她的笑声记得格外清晰。那一堂课,邹顺站在前面和章慧音以及她的同桌聊得甚是开心。
    说到章慧音当时的同桌,那还不得不提一笔,他名叫李彬,有着一张白皙的脸庞,常常令那些女孩子都自惭形秽,虽说不是特别帅气,但那白皙的脸庞配上那三岁半的心智,不得不让人心生怜爱。因此,年级上很多女生都收他做弟弟,他当然不会拒绝,由此得到外号:“国民小舅子”,他的众多姐夫常叫他冰冰,而且那翘舌音叫的特别长而细,又特别绵软,听起来很是怪异,似乎是在叫自己的梦中情人一般,叫到最后,很多不相干的人也会叫他的小名“冰冰”,当然也有更简单粗暴的,直接叫他小舅子。在他的众多姐姐之中,有一个比较特别——文月,因为他们俩可不是随便乱认的姐弟,而是有血缘关系的,文月是李彬的表姐。
    总之,自从那堂课之后,邹顺总感觉章慧音有意无意地主动接近自己,那个年纪,每一个孩子都异常敏感,都希望表现自己,争夺异性的目光,所以对于异性对自己的一点点细微变化,那个年纪的孩子都是能够觉察到的,哪怕那变化再细微。只是,那种变化是不是邹顺心中所想的那种变化便不得而知了。
    年轻的孩子总有无穷的精力,即使那时的他们大多对荷尔蒙还不熟悉,但骨子里对异性的向往是难以掩饰的。
    初中生活有苦有忧,有时欢乐得忘怀自己,有时悲苦得难诉心扉,有时感叹时光太短,欢乐不长,有时愤慨日子太长,辛酸难度。可是不管邹顺过着什么样的日子,他心里一直有一方净土,外人难以知晓,自己也不常想起,但这不常想起就代表忘记吗?不!有的东西不能时常在脑海中出现,那是因为已经刻在了自己的骨子里,储存在了自己的骨髓里,流动在自己的血液里。王洁,他一直不愿提起,但他却不得不想起。他不知道时光这条老狗会如何待她,也不知道她是否会在斗转星移中渐渐从自己脑海里消失,他只知道,在自己十二三岁的年纪,脑海中一直抹不掉她的身影。
    终于还是来到了领通知书的日子,虽然邹顺对成绩没什么期待,但不代表他没信心去领通知书,如果幸运的话,在经过王洁家门前时或许还能看她一眼。
    当他和箫鹏走到教室门口,刚准备进去,迎面碰到了一个平时不怎么熟的同学出来,他皮笑肉不笑地说:“邹顺,恭喜你啊,考了年级第一。”邹顺看了他一眼,听他的语气,结合他那表情,邹顺瞬间就判断出他在骗自己,只甩给他一句“你继续吹”,便和箫鹏踏进教室。
    一进教室,发现一群人围在一个角落里,在低声讨论着,有的人极力控制自己的情绪,一言不发,有的人极力控制自己的喜悦,尽量表现得自然,有的人则和身边的同伴聊着自己哪科高出了自己的预期,哪科又比自己的预期低。邹顺从他们的表情,猜出了他们看的是成绩表。
    虽然邹顺也想去看,但看到那么多人,想想还是一会再去,只是这时冯宗炜走了过来,他是刚从人群中挤出来的。看到邹顺,走过来语气平淡地说了一句:“没想到你小子这么厉害,能拿到年级第一。”
    这是今天邹顺第二次听到这话,他知道冯宗炜不会拿这个开玩笑,但依旧难以置信,问道:“你小子不会拿我开涮吧?”
    冯宗炜见邹顺不相信他,恹恹地回了句:“爱信不信。”
    邹顺见他这般,知道这事恐怕是真的,再看到他那黯然的神色,心想他成绩肯定不如人意,不然不会这般。
    邹顺刚想起身去一览自己的成绩时,班主任林雨君进来了。她进来之后讲了很多,邹顺只记得一句:“成绩表我相信你们也看了,我们班上考的也不错,尤其是邹顺同学,考了年级第一……”
    本来是简简单单的看成绩,之前邹顺都还能够心平气静地去看,可是等他知道自己是年级第一之后,却不敢去看了,只是因为害怕同学说他太过高兴太过关注自己的成绩,所以便不好意思正大光明地去看,这说来实在讽刺,成绩最好的同学却不好意思去看自己的成绩,说出去不知有几人会信,又不知有几人会深有感触。
    邹顺的这个毛病是从小学就落下的,五年级的期末考试,考完之后领通知书,那一年的前三名奖品是一个书包,当时还没有去操场上集合,但是有几个老师已经陆陆续续把书包摆在了主席台上,邹顺他们被老师们勒令回教室坐着。但那一群孩子哪里坐得住,难免疯玩,打打闹闹难免在桌子上跳上跳下,邹顺像一个演习了无数遍的士兵一样在桌子上腾起跃下,身法娴熟之至。可是,就在其中一次他准备跃下之时,或许是窗外一只蝴蝶恰巧飞过,夺取了他的视线,也或许是窗外阳光正好,透过斑驳树影依稀洒落,洒入了他的眼帘,抑或是窗外老师们忙碌的身影吸引了他,总之,他把目光停在了窗子上一点一秒,就因为这一点一秒,下面的一位同学就说道:“邹顺,在看你的书包啊?”天知道当时的邹顺心里是多么委屈,是多么羞赧,是多么愤怒。
    后来邹顺便不敢把眼光聚焦在奖品上——如果那奖品有自己的一份,甚至连成绩单都不敢正大光明地去看,不知道这是不是托那位同学的福。
    最终邹顺在离校之前瞟了一眼成绩表,只看到了自己的名字是第一个,连成绩也没好好看,当然,成绩可以在自己的通知书上看。
    回家的路上,邹顺只有一个念头:自己是可以的!
    假期日子甚是无聊,邹顺不知道自己到底在做什么,但时间就是这么流去了。
    还好这是寒假,不消几天他又会回到学校,看到那群可爱的人。半年前,要去报名时他还满心不情愿,但半年之后,自己竟然开始喜欢这初中生活,喜欢那自由自在无人管束的生活,可他只要想到王洁,想到曾经的情情景景,便又不免唏嘘,就像背叛了自己心心恋恋的人儿一样。
    王洁现读五年级,成绩还是如同以前,长期位列前茅,不过她的班上竞争要激烈的多,竞争主要发生在三个女生和三个男生之间,这六人在上一个儿童节时还一起跳了一支舞,说实话,这三对真可以说是郎才女貌,男儿英俊,女儿貌美。
    当时对这个儿童节,邹顺是没有多少好感的,他原以为在这最后的一次活动上可以和王洁再同台演出一次,但事与愿违,王洁被拉去跳舞,主持人的位置便放给了另一个新转来的同学,从此邹顺和王洁两人再难有所联系。
    那段日子邹顺过得很是浑噩,但亦有苦中之乐,那便是去看王洁他们排练舞蹈,虽然那群人中没有自己,但不管怎样,只要看到她那如水的眼眸,一切烦心就都烟消云散,感觉世间就只剩下了他和她那如水的眼睛。如果可以,他愿意就这么一直静静地看下去……
    往事已矣,如今邹顺回顾往昔,只觉一阵脸红,当时自己竟是如此脸薄,在初中磨砺半年,各个方面都有了极大的变化,心智相较以前虽不说有天壤之别,但也值得刮目相看,再次相见,自己一定能在她面前表现得落落大方。
    他期待着一个重逢的机会。
    这个机会并没有让他等太久,那是阳历一月的一个寒风凛冽的日子,天上没有飘雪,地上凝结有霜,吹来的风干燥、冰冷,十分刺骨,那是一个除了眼睛,最好不要露出其他表皮细胞的日子。虽然天气如此这般,但却难减将要过年的人家的热情,他们充满对未来的希望以及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王笑笑的外婆便是他们中的一员。不管天如何寒冷,都无法消减王笑笑外婆家里的热闹气氛,这热闹也不是凭空产生的,而是因为王笑笑的外婆家里今天杀年猪。
    杀年猪在农村可算得上一件天大的事,农民一年从头忙到尾,也就只有过年能有几天清闲日子。猪是自己喂的,是一把一把的猪草,一碗一碗的苞谷面喂大的,和街上那些饲料猪肉完全是两码事。据一些老年人说,以前日子不好过的时候,猪还有一个功能,那时全社就只有一头猪,田地里是找不到什么吃的,他们于是把猪撵出来,猪在前面走,他们就在后面跟着,看见猪吃什么,他们就吃什么。这个故事的真假邹顺难以判断,但不管真假都足以说明猪在农村人心中的地位。
    那时全社只有一头猪,但现在家家户户都有猪,虽然猪不再像以前那么稀缺,那么珍贵,但从那个年代走过来的人都不会忘记那个苦难的年代。他们对猪肉的敬畏,对杀年猪的慎重就可看出这点,从开始的选黄道吉日,到请杀猪匠以及相帮人,到最后杀完之后烧钱纸,每一个环节都不能出错,日子先要选好,这是基础,杀猪匠也要选技术纯熟之人,若是杀了几刀都还没杀死的话,也是极大的忌讳,最后蘸猪血烧钱纸送年猪一程,环环扣扣,不能出错。
    算起来邹顺和王笑笑多少有些亲戚关系,一个村里大家平时抬头不见低头见的,每个人都可以找到对应的称呼,有亲缘关系的话自然就按照一般辈分称呼,和父母同姓的就称呼姑、姨、叔、舅,不同姓的一般统称伯伯、伯娘,这其中有着很大的学问,是数千年就这么传下来的。但邹顺家和王笑笑家颇有些渊源,太久远的事邹顺不清楚,但眼前的事实他倒也能明晰,王笑笑的外婆姓周,比邹顺大一辈,邹顺称呼她为二姑,称呼王笑笑的母亲为二姐,王笑笑自然要叫邹顺舅舅了。
    由于是杀年猪这种头等大事,王笑笑一家自然也来帮忙,当然,顺便也能增加点热闹的气氛。农家人包里不见得有多少钱,但是在地里一年刨到头,自然不缺吃食,当然,这一切都要感谢袁隆平先生,若不是他,中国现在恐怕还有几亿人口挣扎在吃饱饭的边缘。
    邹父是真正被请来帮忙的,但二姑还是把邹顺和邹母都叫去吃饭,当然,吃白饭的只有邹顺,因为邹母还可以在厨房帮忙,不过邹顺也乐得自在。
    吃完早午饭后,二姐在一阵欲言又止后向邹顺发出了邀请,农村的消息走得慢,但不见得扩散得慢,反正现在几乎全村人都知道邹顺考了全镇第一。二姐常年在外漂泊,对孩子的学习虽然看重,却无能为力,一方面想着努力赚钱为孩子提供更好的经济条件,一方面又想着看管孩子的学习,对于农村家庭来说,这两者很难齐全。
    二姐过年回家,看到自己孩子的学习情况,自然要特殊照顾一下,所以就邀请邹顺来给王笑笑辅导。可是一个人在课堂上都学不懂,邹顺实在不相信自己能教会他什么。虽然内心拒绝,但盛情难却,也只得同意。邹顺事先和他们说好,只花几天时间给王笑笑讲一下他不会的题,剩下的就只能靠他自己。这条件自然获得他们同意,毕竟邹顺也没有义务花那么多时间给王笑笑辅导。
    第二天一大早,邹顺第一次踏上补习之路。还好,王笑笑要讲的题都比较简单,虽然有些也有些许困难,但邹顺稍微思考一下还是能做出来,王笑笑所有的资料,邹顺都是有的,因为全校的资料都是一样的,只有那些学习成绩顶尖而且家底丰厚的学生才会有闲钱去买其他的资料书。既然两人资料一样,并且邹顺都是做过的,再次做起来自然很轻松。
    傍晚,他们在结束了一天的学习之后,端个椅子在坝子里休息。山里的天气,如同女人的脸色一般易变,早晨起床的时候冷得打颤,到了傍晚天边却可能挂着一抹夕阳的余晖。
    邹顺本来打算早早回家,但是拗不过二姐留他吃晚饭,当然,这是理所应当的。百无聊赖的邹顺只好和王笑笑在坝子里聊天,也不知王笑笑说了什么,邹顺就陷入了沉思,感觉自己的目光渐渐游离出去了,呆呆地看向远方。也不知过了多久,或许很长,或许很短,或许三十秒,或许五分钟,直到邹顺的眼里渐渐映出了一个俏丽的身影。
    邹顺猛然惊醒,但面上依旧难以看出有何改变,她慢慢走近,走进邹顺的眼里,也走进他的心里。半年不见,她瘦瘦高高的身材还是如同以前,一头黑发极为柔顺,以前她的头发还只是到脖子,现在业已倾泻到了背部,光泽柔顺,让人忍不住想拢住一把铺在脸上,细嗅发香,皮肤虽然白皙,却又与白皙有着很大不同,是一种通透的白,似乎弹指可破,走路袅袅娜娜,顾盼生姿。
    这就是邹顺一直心心恋恋的人儿吗?是的!她是王洁,是那个占据了邹顺日记本的姑娘。
    邹顺一直想着要像对待所有人一般对待她,可是当他真正面对她的时候,才发现自己练习了那么久,想使自己的呼吸在嗅到她的时候不那么急促,想使自己的眼神在看到她的时候不那么惊慌,想使自己的肾上腺素在她走近的时候不至于分泌得那么快,都是徒劳。
    邹顺只要看她一眼,就知道自己的一切准备都是白费,一瞬间他的肾上腺素就分泌加快,血液流动迅速,面部充血。邹顺只好把眼光从她身上移开,电花火石之间,他似乎瞥到了王洁对他轻轻点了点头,似乎是在打招呼,这小小的动作在他心里漾开了一圈又一圈的涟漪,却更加深了邹顺的自责和羞愧。当然,王洁没有注意这些,而是径直走向了王笑笑。
    “笑笑,你今天都在干嘛呢?一整天都看不到你。”
    邹顺听着她柔美的声音,似乎有点责怪,但更多的是娇嗔,没想到她也有这么一面。一时间邹顺竟有些羡慕王笑笑,王笑笑比王洁辈分小而且还是亲人,关系自然亲密的多,即使知道缘由,邹顺还是忍不住羡慕。
    王笑笑半开玩笑地回道:“小姑,不是我不想来找你玩,关键是我妈要我补习。你有没有什么不会的题呀?尽管来问阿顺,他可是我们的年级第一,过了这村可就没这店了。”邹顺一听,觉得这句话信息量太大了,当听到全镇第一的时候,他下意识地想谦虚一番,虽然也不知道有何可谦虚的,可是又听到要他给王洁讲题,一时间有些傻眼,又想反驳,但是两个问题摆在他眼前,一时间不知道该反驳哪个,只得支吾着说王笑笑净喜欢说些无厘头的话。
    邹顺还在支吾其词,只听王洁说道:“笑笑,你就别给人家增加负担了,给你讲题就已经够累了,我才五年级呢,那些题也不算太难。就不用麻烦了。”邹顺心里一松,但同时涌上心头的还有失落,一时间他又有些埋怨自己,为什么不能努力争取一下?他知道原因,是他太害怕,害怕和王洁单独说话,害怕和王洁面对面,这是他现在的困境,渴望接近又害怕接近。
    就在邹顺听他们聊得正嗨的时候,王笑笑的母亲不适时地出现了,自然是叫他们吃饭。
    第一天的补习就这么结束了,其后的几天也都大同小异,只是再没见过王洁,似乎从那晚之后,她就像阳光下的泡沫一般消失在了邹顺眼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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