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一个人需要几个理由

第7章


 
  在我年轻的时候,也常常受到小说、电视剧、电影的影响,一心以为只要怎样怎样就会赢得一份纯真的感情。比如说曾经很流行琼瑶阿姨早期塑造的那种乖乖女形象,一头披肩的长发,那种看上去清纯实际上却极麻烦的类型。等好不容易终于把自己塑造得有点“庭院深深深几许”的小女子味道了,又开始流行三毛那种波希米亚式的风格。似乎是“忽如一夜春风来”,身边的女孩一个个都“橄榄树”起来,自己也连忙行动,有事没事弄出一副“不要问我从哪里来”的模样,盼望全世界的男人都像荷西爱三毛那样买我的账。没有想到,很快电视台的黄金时间就被一批强档娱乐明星霸占了,她们穿着时髦,说着半生不熟的港台普通话 ,动不动就一惊一咋。我记得当时特别喜欢看她们的报道,她们喜欢在各种场合标榜自己学习不好,尤其是数学,一般都是不及格;问她们有什么爱好,她们就会说自己喜欢睡觉和吃冰淇淋。于是就误以为男人喜欢好吃懒做、大惊小怪的女人。我这么晃荡了好多年,也不是没有男朋友,就是都不长久,像流行歌曲一样,流行一阵就过去了。后来采访一个开饭馆的女人,问她的成功秘诀,她说:其实开饭馆很像女人找对象,一定要有自己的当家菜,才能做成功。不能傻子过年看隔壁,人家川菜做得火,我们也做川菜;过两天粤菜火了,又赶着进生猛海鲜;再过一段时间,湘菜进京,又开始烧红烧肉。最后弄来弄去,就会失去自己的特色,没有特色就留不住人。女人找对象也是一个道理,你迁就男人的口味,到最后人家口味变了,你怎么办? 
  这个老板娘告诉我一个道理:如果你想取悦所有的人,那么最后你连一个人也取悦不了。所以最重要的是首先取悦自己,做一个自己喜欢做的人,这样即使全世界都抛弃了你,至少还有自己喜欢自己。女人有了这一点自信,就会有未来,就不用担心什么。做女人最可怕的就是把自己当作一件礼物,按照流行的样式包装,然后打包送上门去,指望着人家能珍惜自己这份爱的礼物。你一定要明白,首先你不是礼物;第二假如人家不喜欢你这份礼物,现场退货还好,万一人家碍于情面收下了,从此束之高阁,你说谁难受呢?所以说,女人一定要学会“做我自己”,要清楚“我”真正喜欢的是什么?不要糊里糊涂地迁就别人,到头来,被人家骂———没有个性,不喜欢你了。 
  现在的我已经告别了“忧郁的青春年少”的阶段,回忆那段“白衣飘飘的年代”,我想也许很多女孩子都会和那时的我一样,有一个情感上的误区,总以为“让全世界的男人喜欢”或者“让全世界大多数男人喜欢”是一件很光荣的事情(后来我知道其实很多男人也有这种虚荣心,他们希望得到大多数妇女的欢心),而当时的很多青春读物和现在的几乎一样,就是鼓励你去做这样一种尝试,而且会特别饶舌地给你最殷切的指导。但是等年纪大一点以后,慢慢地就会明白,除非是娱乐圈中人、公众人物,他们才需要人潮汹涌,因为这关系到他们的事业是否具备可持续性发展的前景,咱们平凡人何必要凑那个热闹?个人的婚姻爱情又不是像电影电视一样要演给别人看的,咱们需要那么辛苦地按照时尚杂志的指导包装自己吗?《我的野蛮女友》票房好,但不一定表示按照她的脚本拷贝爱情,就可以获得幸福。   
  麦琪的礼物(3)   
  中国有句古话叫“情人眼里出西施”,如果彼此欣赏,你野蛮或者温顺又有什么要紧呢?在茫茫人海中,你不需要那么多人喜欢你,你只需要很少很少的人喜欢你就够了,这种事情讲究的是质量又不是数量。 
  爱情别册:激情消失的岁月之费雯丽VS.杜拉斯 
  “她有如此的美貌,根本不必有如此的演技;她有如此的演技,根本不必有如此的美貌”,当费雯丽凭《乱世佳人》问鼎奥斯卡时,评委给了她这样的鉴定。接下来,她成为世界上最令人妒忌的女人———她嫁给了大明星奥立弗,婚礼在玫瑰盛开的露台举行,伴娘是著名影星凯瑟琳·赫本。幸福如排山倒海一般,婚后这对影坛伉俪出演了《汉密尔顿夫人》,大获成功。但是,当费雯丽再一次赢得奥斯卡奖时,她的婚姻走到了尽头。 
  迫不得已,她签署了离婚协议,之后开始酗酒———她无法忍受爱人的离去,酒后的幻觉成为她唯一的安慰。在度过充满痛苦和失望的几年以后,她死于精神崩溃———人们说她是为爱而生的,因为爱情的滋润,她拥有了“猫样的微笑”,当爱情消失,她甚至不能忍受到下一段感情的来临就凋谢了! 
  费雯丽的命运与另一个同样悲剧的女人很像,那个女人叫卡米拉,是一个有才华有激情热爱生活的年轻女子,不幸的是她爱上了艺术家罗丹。当激情燃烧之后,她彻底垮了,她生命中最后的30年是在疯人院度过的。 
  她们生如烟花绽放,死如彗星迅忽,以至于我们还没有看得更清楚,她们就已经成为一段模糊而伤感的回忆。但是我劝你不要像她们那样,她们像珍贵的青花瓷瓶,稍不珍惜就碎了,心疼都来不及;我劝你做一颗璀璨的钻石,品质刚强,经得起历练和琢磨。比如像著名作家玛格丽特·杜拉斯———看过电影《情人》吧?你可以把电影中那个贫穷的法国少女当作杜拉斯,生活对她够残酷的,但她却善于把不幸和苦难编织成一顶荆棘花冠。 
  屠格涅夫在他的《父与子》中写过这么一段话:“一个人把他整个的一生都押在‘女人的爱’那一张牌上赌博,那张牌输了,他就灰心丧气,弄得自己什么事都不能做,这种人不算是一个男人,不过是一个雄性的生物。” 
  套用一下,一个女人如果把整个一生都押在“男人的爱”上,那也不该算是一个真正的女人吧!实际上,罗丹的情人并不只有卡米拉一个,在她之后还有歌文·约翰。她在27岁的时候遇到罗丹,那时罗丹已经63岁,她是他的人体模特。很快罗丹就指导她画画,并在金钱上帮助她。接着艺术家厌倦了,艺术家不能总用同一个模特,所以当罗丹完成雕塑《缪斯》以后,就失去了对歌文的兴趣———歌文正是这件作品的模特。罗丹做事比较绝,他通知看门人,不要让歌文进来。但歌文却一点也不像绝望中的情人,她把自己投入到艺术工作中并取得成就。 
  当激情消失,尤其这是一个优秀男人的激情,女人往往难以平静———不过,我劝你平静下来。我手边有一本刚从书店买的畅销书,是莱温斯基自传。她激情燃烧的时刻,全世界都知道他们的燃烧方式———她和美国总统克林顿的偷情关系,可人家现在不是照样又出书又做时尚手袋?所以,不要放弃。 
  当没有人“许你一个未来”,你自己就是未来。     
  第五日 芭蕾舞鞋   
  芭蕾舞鞋(1)   
  好些过来人对我说,婚姻就像鞋子,舒服不舒服只有脚知道。问题是,评论一双鞋子究竟是好是坏,并不是仅仅以“舒服”作为标准的。说得极端一点,假如你是一个芭蕾舞演员,你以芭蕾为生命,你会为了舒服,而穿一双布鞋表演天鹅湖吗?就是十个脚趾甲全都磨破了,你也情愿穿芭蕾舞鞋。当然,话说回来,假如你是一个朝九晚五的上班一族,相信你不会选择足尖鞋奔波于家和办公室之间,除非病得不轻。 
  周围常常有人离婚或者分手,说起来,大抵都是“鞋子让脚不舒服”了。 
  其实人的忍受力是很强的,如果真喜欢一样东西,不要说那样东西让自己不舒服了,就是让自己痛苦不堪,夜不能寐,也是不会放弃的。就像流行歌曲唱的那样:“为了你,我情愿自己受折磨。”有了爱,有了梦想,再不合适的鞋子又怎样?削足适履呗!想想看,我们多数时候花很多钱去买一双鞋子,首先考虑的是什么?是漂亮还是舒服?再想想看,我们淘汰一双鞋的原因,更多的时候是因为那双鞋让脚不舒服了,还是因为那双鞋不再时髦漂亮? 
  我鞋柜里的鞋子基本上分为两类,一类为漂亮而不舒服的;一类为舒服而不漂亮的。前一类鞋子以高跟鞋为主,后一类鞋子以平底鞋为主。当然有人会说有那种既漂亮又舒服的鞋子,对不起,就我的经验而言,再舒服的高跟鞋,就是用最柔软的小山羊皮手工制作的,也比不上咱千层底的布鞋实用。路遥知马力,对于高跟鞋来说,舒服永远是相对的,因为你穿着它不能走远道。坐在酒吧里喝点红酒,或者奥斯卡颁奖晚会上,袅袅娜娜地上台领个奖什么的还行,日常生活中高跟鞋永远没有千层底合脚。当然,就一般意义上而言,我鞋柜里的时装鞋,就是那种不舒服但漂亮的鞋子要比穿着追公共汽车的鞋子贵得多,而且我穿它们的时候也仔细得多,我很少穿着时装鞋去赶地铁,就像我很少穿布鞋去跳舞一样。 
  很多年前,我像很多年轻女孩子一样,充满梦想,但是就像我鞋柜里的鞋子一样,我遇到的可交往对象基本上分为两类:一类为我喜欢他而他不喜欢我;一类为他喜欢我而我不喜欢他。前一类就像骄傲的时装鞋,我们在一起的时候,即使甜蜜也是掺了痛苦的甜蜜。这一点任何穿过高跟鞋的女孩子都明白,你为它忍受了很多,可是人家并不领情,而且说让你扭伤就让你扭伤,脚肿起老高,到头来还得自己一瘸一拐地去修鞋,顺便说一句,这类鞋非常难修;后一类就像千层底的布鞋,轻便舒适不用太用心保养,脏了随便洗洗就可以,不像时装鞋那么麻烦,但是很难有光彩照人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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