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

第27章


他们的争斗、他们的失和,不仅使政府官员无所适从,纷纷改换门庭,投靠更加有利于自己的主子,也使腐败在沈阳大肆横行。那个“精明”的大贪官——省高院院长、当年沈阳市委常务副书记田凤歧,就看出了其中门道,巧妙地利用了慕马失和,来满足他自己贪欲、私欲的。他知道这种失和,给自己这颗砝码增加了重量,无论押在哪一边,都会使天平产生力量的倾斜。换句话说,他这个独往独来的大贪官,无论找到谁,双方都会买他的账。 
  田凤歧找慕绥新,是为了给儿子田丰和一个小商贩田华启投机取巧,搞到一个挣钱的大项目。成城花园所用的土地,原属1993年时的“棚户区改造”项目,因为资金不到位未能如期开发。田凤歧一个电话打过去后,沈河区开发办便将这块地皮立即转让给成城公司。为了继续享受“棚户区改造”的各种优惠政策,成城公司以沈河区建委的名义,向市开发办呈报建设申请。由于此项目改变了原规划用途,立即被沈阳市市长和新兼任的房地产开发小组组长慕绥新否决。   
  “强龙”与“地头蛇”(7)   
  听到这个消息后,开发商田华启顿时惊慌失措,如霹雳罩顶。当他没精打采地又找到田凤歧时,老奸巨猾的田凤歧立即打电话请慕绥新关照。慕绥新明明知道田凤歧在趁火打劫,有一种被“敲竹杠”的感觉,心里非常不舒服,且违背原则。但是为了摆平关系,他还是大笔一挥以“这是去年以前的项目,可不列入新政策范围”为由,同意继续开发。 
  有了慕绥新的批示,成城公司岂能不一帆风顺?先是建委主任宁先杰,他本来是马向东的铁哥们,一看慕绥新与马向东失和,他岂敢得罪一把手慕绥新?不仅批示了该项目开发,还让免交了165万元的建设“四费”;继而,市规划土地局为了给慕绥新溜须,他们显得更大方,同意执行1993年的土地出让金标准,这样一来又使成城公司“节约”了177万元,同时他们还同意缓交80%的土地转让金93万元,换句话说成城公司几乎没有拿什么钱,就得到了城中之城的宝贵土地。随后,成城花园正式开工,规划建筑面积本来是14万平方米,因为有这么多贵人相助,大胆的他们竟实际建筑了22万平方米,超标08万平方米,并于1999年竣工。经初步核算,该项目赢利就高达千万元。 
  当然,由于这个成城花园的开发,使田华启这个小商贩,一跃而为坐拥千万资产的房地产商,他岂能不“投李报桃”感谢田凤歧书记?他先后给田家两套房子,一辆小车,还替田丰还了许多债务,加起来300多万。 
  因此,中纪委进驻沈阳,清查“慕马大案”以来,田凤歧岂能不有一种兔死狐悲的感觉?他作为全省最高的法官来主持审结,岂能不利用权力为马向东通风报信?当然,慕绥新被“双规”时,他不是不想出力,事实上战火已经烧到他了,他已经无能为力了。 
  慕绥新强力推进,摆平了各种关系,可以说在沈阳“强龙压住了地头蛇”了,在短短的时间内就打开了局面,做到了许多人一辈子也不敢想的事情: 上边领导满意,下边老百姓满意。于是,慕绥新产生更大的政治欲望。 
  那一刻,马向东也知道,他再也没有能力推翻“慕老大”了。如果慕绥新再干一届,别说他没有办法“直腰”,没有办法实现当“沈阳老大”的梦想,就是围绕他转的那些小兄弟们,一看他说话不灵,也会四分五裂,纷纷投靠慕绥新。远的不说他的“左膀右臂”建委主任宁先杰、财政局长李经芳,现在都在千方百计讨慕绥新好,对于慕绥新的孝敬已经超过他了(其后有详细交代),就连那个铁心与他结盟、骄横无比的自来水总公司经理迟若岩,也因为“万豪事件”,看他不能起到保护伞的作用,也开始摇头摆尾地求助慕绥新了。 
  事件经过是这样: 1998年6月1日,在迟若岩的同意下,他所管辖的自来水公司,两次到即将竣工的万豪酒店施工现场,强行断停施工方的自备水源,还蛮横地下达了行政处罚通知书,要求对方上缴所欠水资源费、自来水增容费等共计180万元。 
  6月2日,他们见万豪没有反映,便强行封井,使3000多施工工人生活用水和施工用水,断停24小时,迟若岩也万万没有想到,这件事竟酿成了轰动沈阳的“万豪事件”,造成了极大的社会影响。他们的行为,违背了沈阳市政府1996年下发的《关于改善投资环境若干问题的通知》。 
  6月3日,市长慕绥新大怒,指示一个副市长召开了全市20多个局级单位“一把手”协调会,拿自来水节水办与节水监察大队开刀,批评了政府部门不当的执法行为。6月5日,慕绥新又得理不让人,亲自来到万豪酒店现场,主持召开了全市执法队伍中层以上现场办公会,指出节水办的严重错误,责令节水办向万豪方面赔礼道歉,并停止工作、进行整顿。同时要求全市执法队伍进行大整顿,并派调查组进驻市节水办。 
  慕绥新在会上声色俱厉:“对外商投资企业存在问题,执法部门查其当查、罚其当罚,无可非议。但必须按程序办事,规范执法,文明执法!”慕绥新抓住这一个问题,在沈阳大张旗鼓抓文明执法,本来是一件大好事,可是慕绥新话锋一转说:“国家的法规法令在我们沈阳也得变通,我同意的执行,我不同意的就不能执行!”此后,沈阳人都不会忘记沈阳媒体立即大做文章,就规范执法行为,优化投资环境,展开了长达一个月的“热烈大讨论”。   
  “强龙”与“地头蛇”(8)   
  万豪事件,对于事业蒸蒸日上的迟若岩来说,无疑是毁灭性的灾难。无论是社会舆论,还是政界高层,都对自来水总公司和迟若岩形成了强大的压力。他乖乖地在现场会上代表属下向大会做了深刻检查,并向对方道歉。 
  他一方面在呈交的《关于万豪事件的检查报告》中说:“连日来,自来水领导班子为万豪事件,痛心疾首,彻夜难眠,追根寻源,一直围绕着万豪事件研究部署,组织讨论。目前,公司人人以万豪事件为耻,以万豪事件为戒…… 
  我们的执法人员执法不当,侵害了港商投资企业的权益,造成了严重后果,给全市招商引资工作带来麻烦,错误是十分严重的……市节水办公室作出了与通知精神相悖的事,亵渎了法规的尊严……” 
  为此,迟若岩不停地召开整顿会议,不时地向上级领导汇报检讨,还对有关人员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 
  另一方面为了扭转局面挽回影响,迟若岩极力讨好马向东,求他为自来水总公司说好话,并能在万豪酒店竣工大会上,为自来水总公司重树形象。马向东告诉他,解铃还需系铃人,他必须去找慕绥新,如果慕绥新肯为他正名,那就万事大吉了。没有办法,迟若岩只得硬着头皮去见慕绥新。 
  6月里炎热的一天,通过慕绥新秘书的安排,迟若岩好不容易走进慕绥新的办公室,当面作了详细解释,并信誓旦旦地做了“认罪”表态。此后,他又到慕绥新家中,恳请市长能在适当场合,给自来水总公司说句好话。迟若岩后来说,这次见面前后不到5分钟,谈话的气氛非常不好,慕市长当时板着脸什么也没说,迟若岩小心的送上两万美元,便非常尴尬的退了出来。事实上,慕绥新以后也没为自来水总公司说过什么好话。 
  而经过此次挫折,迟若岩深感已无法继续在自来水总公司干下去了,无论如何他都得走人了。 
  早在“万豪事件”之前,春风得意的迟若岩感到自来水总公司已经搞得不错了,他曾找马向东表示想要换个职位再谋进步。马向东欣然允诺,并向慕绥新推荐迟若岩到沈阳的一个区当区长。当时慕绥新对迟若岩的能力也颇认可,尽管慕绥新私下一直认为迟若岩是马向东圈子里的人。然而“万豪事件”之后,市委没有通过马向东的建议,迟若岩知道“症结”在慕绥新那里。他对马向东说:“马市长,这个事儿你不用再跟老慕谈了,我直接跟他讲吧。” 
  1998年底,迟若岩听到要调他任市政府副秘书长的消息,便急切去找马向东。马向东告诉迟若岩已经知道这一任命,但表示爱莫能助,并对他说副秘书长这一职位,会耽误他的发展。迟若岩已经别无选择,为了日后的前途着想,为了取得慕绥新的信任,迟若岩不得不向慕绥新“投资”,迟若岩后来供诉,到1999年5月,得知慕绥新在医院治病,他拿了3万美元去看望慕绥新,前前后后一共给了慕绥新6万美元。1999年6月,迟若岩还是被正式任命为沈阳市政府副秘书长。 
  这只是马向东与慕绥新实力较量中的一例,还有那个宁先杰,当了很长时间建委副主任,找他想当建委主任,马向东也曾满口答应,结果他与慕绥新一说,慕绥新坚决不同意。还是宁先杰聪明,看出了门道,主动向慕绥新靠拢,主动讨好慕绥新,主动给慕绥新送钱,没出一年,他真的当上建委主任了。 
  这时候马向东已经看明白了,如果再与慕绥新较劲下去,他不仅没有一点胜算的希望,还会成为血本全无的孤家寡人。其政治命运就更不好说了。于是,当他一听说某直辖市市长要调走时,为了表现出更大的“忠心”和“热心”,带上礼品积极地到北京活动,让慕绥新到那个直辖市当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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