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

第43章


 
  “慕老大”的官场春秋大概经历了三个历史阶段,那就是从上升期的基本自律,比较清正廉洁;到成为位高权重的一方诸侯,迷恋权力带来的金钱美女等;最后又厌倦了权力所赋予的责任和应酬,放手让身边人去“当政”,去领略与分享权力的无限风光。 
  当他发现手中的权力已经成为无形的资产,能使许多人在一夜之间成为巨富时,他心里极度不平衡了。他首先想到了大女儿。慕绥新虽然婚姻不幸福,可非常爱他的两个女儿,当初因为家境不好,而他又正处于上升期。责任感使他能够严格要求自己,能够抵御住各种诱惑,比较清廉。本来他大女儿高中毕业后没考上大学。那时他如果动用权力,或者通过权力找找门子,使女儿名正言顺地上大学,或者混个好工作,那是轻而易举的事。但是他没有,他怕给人家留下走后门拉关系的印象,影响到他的仕途,使小小年纪的女儿不得不单枪匹马去闯深圳。而二女儿只比大女儿小3岁,却赶上了好时候,换句话说伴随他步步高升,家境有了好转,他能拿出钱来,把二女儿送到美国。二女儿还找了一个洋女婿,这对于爱面子的慕绥新来说,无疑觉得非常光彩。因此,在他自认为功成名就后,在父爱的天平上权衡两个女儿时,对大女儿总存有一丝愧疚,这颗“砝码”自然向大女儿倾斜。当然,也为他日后频频地对大女儿伸出权力之手,埋下了伏笔。   
  “大手笔”与“生活圈”掩盖着大腐败(4)   
  而慕绥新的大女儿慕洋,尽管出道很早,高中毕业就南下到深圳闯世界,可是在深圳摸爬滚打了几年,她才明白过味儿——像她这样浅薄的文化底子,又没有特殊专长的年轻人,靠辛苦、靠智慧能赚钱,永远发不了大财。只有在权力的光环笼罩下,她才能时来运转。 
  于是,1996年初,大女儿慕洋与爱人李伟,从南方灰溜溜的跑回了沈阳,企图凭借“天时地利”,仰仗老爹的权势和余荫,干起一本万利、借鸡生蛋或者“空手套白狼”的特殊行当。 
  慕绥新那时虽然不是一方诸侯,但作为辽宁省副省长的他,岂能不明白大女儿那点心思?他本来就想在两个女儿之间,搞一点平衡,这不正中下怀吗?于是,在他的关照下,这对小夫妻很快注册资金50万成立了沈阳明阳广告传播有限公司。女婿李伟任董事长,女儿慕洋任总经理,妻子贾桂娥的妹妹贾桂英、贾桂珍等七大姑八大姨的,都分别封为“董事”。 
  果然,这个带有沈阳第一家族背景的公司一出手,就富有鲜明的现代官场气势。它主要经营城市灯箱、路牌、霓虹灯等户外广告,并代理电视、电台、报纸广告业务。伴随着慕绥新权力的扩大,短短的4年光景,他们的企业也越做越大。为了掩盖其借慕绥新名义经商,他们又利用他人的身份证,相继开办了十多家公司。 
  经中纪委专案组查实,这些公司有: 1997年1月,法人代表薄红梅,注册资金10万,成立了“沈阳市鹭岛电子技术开发公司现代办公品商行”;1997年3月,李伟任董事长、李云峰(李伟的哥哥)任监事,注册资金500万,成立了“辽宁科技保安服务有限公司”;1998年8月,注册资金500万,董事长蒋维,总经理李云峰,成立了“辽宁天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998年10月,注册资金10万元,成立了私营独资企业“沈阳太阳鸟广告设计工作室”;1999年1月,法人代表李云峰,注册资金380万,成立了“沈阳天智经贸有限责任公司”;1999年8月,法人代表李郑男,注册资金60万,成立了“沈阳沈艺广告有限责任公司”;2000年2月,法人代表李郑男,注册资金100万,成立了“沈阳万象广告传播有限公司”。其实李云峰出资52万,占股份的52%,李郑男出资24万,只占股份的24%;2000年6月,他们通过虚假注册手段,变更注册资金1000万,同时变更董事长为李郑男,总经理仍为李云峰。实际上该公司一直由李伟所经营。 
  再加上1992年,注册资金880万元的股份制企业“辽宁普臣房屋开发公司”;1994年3月,法人代表关军注册资金70万成立“沈阳鹭岛商务广告有限公司”。一共10家公司。其中“沈阳鹭岛商务广告有限公司”和“辽宁普臣房屋开发公司”,是慕洋和李伟、李云峰三人借用他人公司名章、合同章、发货票、自行设立账号,脱离原公司经营活动,但均未建立会计账簿。其余8家公司均由慕洋、李伟、李云峰等人经营使用。 
  专案组经过大量细致的调查,很快查明慕洋、李伟经营的十几家公司曾与一百多家单位与公司发生过业务往来。他们仅对10家公司现有的账目审核,账面上反映出经营额高达156亿。据不完全统计,慕洋、李伟办公司仅短短的4年,就不费吹灰之力获利5000万元以上。 
  慕绥新自以为神不知鬼不觉的补偿收到了奇效。可是悲剧也在这儿,慕绥新太聪明了。但他不是圣贤,情感和欲望使他终于守不住最后一道防线。这道防线一旦开了口,就是血盆大口,最终把自己也吞下去了。 
  说心里话,摸清他生活圈贪赃枉法的脉搏很难很难,因为这是一条非常隐蔽的发财暗线。伴随着当事人销赃销账、跑到国外,很多事情查无实据。而我只得伴随着专案组的审讯记录,从大量繁杂的审讯记录中,先把他与子女的问题合并“同类项”,再按时间顺序,把这一丝一丝理清。苍天不负有心人,最后这条线索总算有了清晰的眉目。 
  慕洋、李伟主要经营回报丰厚的广告和房地产开发。在承揽和审批广告业务上,慕绥新知道万事开头难,如果他要一直装出一副“公事公办”的模样,一直走正常渠道那是不行的。他必须赤膊上阵,才能使“后生的犄角,比先生的耳朵长”,否则,就会“偷鸡不成反蚀一把米”。比如1998年3月,慕绥新走马上任出席沈阳市电话号码升位仪式。在会前的闲谈时,慕绥新就抓住了机会,充分显示出了“慈父的爱心”,他知道电信部门是经济效益上升的好单位,便不失时机地为女儿架桥铺路了,他对该局长邵文章说,老邵,以后有什么工程,多关照一下慕洋、李伟。   
  “大手笔”与“生活圈”掩盖着大腐败(5)   
  当时邵文章还愣了,圣旨是记住了,可不知慕洋、李伟何许人?后来一打听,他才知道原来慕洋是“慕老板”的公主、李伟是女婿。 
  1999年3月,市电信局要对该局专网局办公大楼进行改造,李伟得到消息后立即找到邵文章,大胆提出与市电信局联建专网局改造工程。邵局长岂敢怠慢?立即主持召开了局长办公会,为了保证慕洋志在必得,故意透露出慕绥新曾叫他关照慕洋的信息,又添油加醋地说,如果这个工程交给李伟、慕洋干,规划、建委等部门能减少麻烦。其他领导心明眼亮,况且又不掏自己腰包,一把手都意有所属了,他们又何必去充“冤大头”扮演得罪人的角色呢?自然一致同意。这样一来,市电信局很快与辽宁天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协议,协议规定由天惠公司负责招、投标,该工程总造价7854万元。而市电信局还需要事先付给天惠公司5%的管理费。 
  而在广告的审批过程中,慕洋和李伟所做的路牌广告和大型户外广告,几乎每一笔都留下了慕绥新作为父亲亲自批示的痕迹。 
  1998年3月,明阳广告公司一出手就显示出与众不同,显示出卓绝实力与能力。那就是欲在一览众山小的市政府广场设立高立柱式广告牌,为和光集团发布广告。这个消息在广告界传开后,沈阳上下一片哗然。因为在这个位置做广告,无疑是“天方夜谭”,是“太岁头上动土”,是根本就不可能的事。别说庄严神圣的市政府广场不适于做广告;就是对于极爱虚荣的市长慕绥新来说,在那里做广告,无疑是往他“最得意的脸上”抹灰,杀了他也不会同意。当时包括明阳广告公司的人,都认为这个创意胆子太大,这哪里是设广告?纯粹是向权势挑战?可是慕大公主说,你们说这里行不行吧?李云峰说,好是好,恐怕……慕洋说,你别说了,这件事由我出头找我爸协调,你们先让和光公司打个报告送给慕绥新。当然现在谁也不知道慕大公主回家怎么搬动了“慕老大”,更没想到慕绥新真在报告上批示了: 我的意见是如广告箱不阻挡市府大路视线,可以设。 
  这样一来,市政府副秘书长王维中不得不主持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市政府广场设立广告箱的问题。在会上有关部门对市政府广场立广告牌争论得非常激烈,意见不能统一。最后王维中只得从维护市政府“一号首长”的面子出发一锤定音:“从市容景观上看,可能不大合适,但有慕市长批示,又是和光集团申请的,就照办吧。” 
  专案组调查时,李云峰交代的大意是说,这个位置就像在天安门上打广告,在金銮殿下种花草,花多少钱也买不到,是巨大的无形资产,慕绥新不批,谁也别想批下来,慕绥新能批,他们也无法理解。 
  1998年6月,还是明阳广告公司又准备在市政府广场北侧的火炬大厦上为沈阳黎明服装集团公司制作发布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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