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

第48章


国外学者指出腐败现象与生产力发展水平相关联的同时,还提出一个国家的经济结构,社会状况发生巨变的阶段,也是官场容易滋生腐败的阶段。换句话说每个国家和地区在迈进富裕门坎的同时,也迈进了难以逾越的腐败高发期。一个必须经历的阵痛阶段,谁也无法逃脱掉这种恶运。18世纪的英国、19世纪的美国、20世纪中叶的新加坡和中国香港地区,都无一例外地有过不堪回首的经历。要跨过这道门坎,出路只有发展经济、深化改革、完善制度、打击腐败。事实上我们党领导着一个13亿人口的多民族国家,能够在建国50年中,把法制建设以及整个社会治安指数,控制到相对稳定的程度;能够在改革开放短短的20几年,把国民人均收入上升到1000美元,确实是非常了不起的。 
  当然,面对着中国忙于在世界大餐中,增加经济份额;忙于社会领域的文明不断完善;忙于追求经济增长速度和现代化,创造经济奇迹,而把社会公正挤到了次要边缘的地位,如果发展下去非常可怕,因为腐败很可能使国家公正的天平倾斜,那么就有亡党亡国的危险。 
  理想与现实之间,往往有一个巨大的真空。这个真空极易造就个性膨胀,权力的膨胀。低微的腐败成本巨大的利益空间,无疑是高官腐败的重要原因。因为任何的权力产生都是公共管理的需要,为公共谋利益是权力的本性。而权力只能被称为官员的少数人行使,换句话说权力越大责任越大。从而形成了内在矛盾,如果官员把权力看成是公众的,就会运用权力造福社会;如果官员把权力看成是实现自我价值、自我享受的工具,就会危害社会和人民的利益。我们考察官场,考察想当官的人很难证明他们当官都是出于为社会服务的目的。而稍稍有点理性的学者更愿意把职业与人生道路的选择当作人生方式来考察。既然当官也是一种投资,每个理性的投资者,都会考虑用最小的成本获取最大的利润。 
  现在的官员就其经济收入而言,并不是社会最高的,却是最稳定的。而且住房、医疗等福利待遇也是高于一般民众的,职务越高待遇越好。但是商品经济的冲击,使一直享受最好待遇的一些官员,不满足现状了。   
  历史在这里沉思(3)   
  改革开放后,各级政府虽然告别了“全能政府”“上管天、下管地,中间管空气”的无限权力,成为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有限政府”,对于社会生活的影响有所减弱,但是在许多领域依然发挥重要的作用,当前突出表现在各种项目的审批权和人事任免权上。在金钱的诱惑下,一些高官把商品经济等价交换的原则,搬到政治生活中来。充分利用公共权力出卖党和国家的利益,大肆获取不义之财。而在交换过程中,他们都不一定亲自出马,只要一个电话,一张白条,就会获取几十万,甚至上百万上千万巨额资金。 
  既然当官的有如此巨大的利润空间,也就难怪许多人削尖了脑袋往里钻了。当然,官员贪赃枉法不是没有风险,因为近几年每年都有高官被查处,不仅丢了官,甚至断了性命。但是中国当官的利润太丰厚了,太诱惑人了,这也是慕绥新等贪赃枉法的高官“前赴后继”的重要原因。 
  中国官员与发达国家的官员构成不同,发达国家的官员一般是解决了物质生活后,才走上仕途的。他们许多人当官后的收入,甚至低于当官前。因此,他们从政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实现更高的欲望——他人认同感、自己的成就感。而在利益方面,他们一般没有利润的期望值,也就不大可能从职务中捞取利益。如果为了钱他们没有必要当这个比自己原来收入还低的官。与之不同的是,中国的官员大多是从基层做起,是职业的无产阶级革命家,这就决定了他们基本上是一穷二白走入仕途。因此,他们把人生的所有期望值——他人的认同感、自己的成就感、生活的富足感都寄托在仕途上了。如果“当官不捞钱”就意味着“退了没本钱”。为此,他们在职期间甘愿冒些风险。诚如马克思说的那样: 当利润达到300%时,资本家就会铤而走险。而当官几乎用不着什么投资,仅凭手中的权力就可获取无本暴利时,在一些贪官眼里这个风险值得一冒,所以即使杀头也在所不惜了。 
  其实相对于商人的投资冒险,官员的风险系数是比较低的。首先,凡是当官的都有一顶红“乌纱帽”。这个“红顶子”不仅是他们捞取钱财的资本,也是逃避监督、检查、免于制裁的“护身符”。官越大,其案件查处的阻力就越大,相对而言保险系数就越大。大贪官山东省泰安市原市委书记胡建学就曾毫不掩饰地说过: 官做到我这个级别,就很少有人敢查了。其二,当前高官贪污受贿已不是个别现象,而真正查实的比例并不高。受贿几十万元的原河南省平顶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长河被捕后就曾叫板说:“我想现在的领导干部,谁也不敢保证说自己没有经济问题。”根据有关部门资料显示,贪官的风险系数,就干部总数而言,不到2%;就单个人而言,按国情研究中心主任胡鞍钢教授的研究,其判刑坐牢的比率也不超过6%。其三,经过这些年反腐败斗争的“磨炼”,一些腐败分子也从中汲取了许多教训,手法越来越高明,行为越来越诡秘,查处越来越困难。即便东窗事发,他们也能推的就推,能赖的就赖,最后只能落得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的罪名,纵使你从其家中搜出千万不明资产,最后也只能是判5年、10年了事。从这个角度讲,“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的罪名,几乎成了大贪官的避难所,免死牌。 
  2001年8月5日,新华通讯社记者刘欣欣、张非非在新华社第249期《国内动态》清样上,又从“带病提拔酿恶果”的新角度,对慕绥新腐败案进行了调查与反思。新华社沈阳讯,最近召开的辽宁省委员会对慕绥新腐败案件进行反思和剖析,许多省委委员和与会干部对慕绥新的使用问题提出疑问和批评,认为这是用人腐败的一个典型。为此,记者采访了慕绥新曾担任过职务的多个部门和单位,发现慕绥新多年前就是一个专权乱用、贪图享乐、口碑不好的人,但是10多年间,却屡屡被“带病”提拔。慕绥新的升官之路,从一个侧面反映出现行干部人事制度值得深思的一些问题。   
  历史在这里沉思(4)   
  今年58岁的慕绥新,1970年清华大学毕业后,分配到辽宁海城县当技术员,1984年开始担任海城县副县长、县长,1987年从海城调入鞍山担任市长助理。 
  1988年1月鞍山市换届选举中,慕绥新被辽宁省委确定为副市长候选人,很多人认为他没什么政绩却架子挺大,处事简单粗暴,最终得票没过半数而落选。人代会虽然没有通过,但他仍然被很快提拔。两个月后,慕绥新被提拔为省体改委副主任。一年以后,慕又被调到省劳动局任副局长,1990年接任局长职务。1993年他再次被重用,担任省建设厅厅长职务。 
  1993年初,辽宁省人大举行换届选举,慕绥新又被提名为副省长候选人,由于他威信不高,再一次因得票不过半数而落选。次年,慕被提拔为省长助理。1996年经省长提名、辽宁省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任命慕绥新为辽宁省副省长。一年以后,又被任命为沈阳市市长,直到2000年辞去市长职务。 
  省建设厅常务副厅长郎某某说,慕绥新两年换一个地方,他在鞍山连副市长都没有选上,为什么提拔到省体改委任职?而他在体改委没有什么政绩,却提拔到劳动局当“一把手”?最后,三跳两跳当厅长、副省长、沈阳市长。一句话: 上边有“根”。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慕绥新的许多问题,并非今天才暴露。在其被提拔使用的过程中,省委和干部管理部门就经常听到不同意见,在他所担任过职务的单位和地区,对他的非议也较多,但是省委与有关部门未给予足够重视。 
  慕绥新被“带病”提拔的一步步轨迹,为现行干部人事制度提供了可借鉴的教训: 一是选干部必须德才兼备,慕绥新缺少的正是“德”这一条。据当时任鞍山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现为辽宁省政府秘书长的董伟介绍,慕绥新作风飘浮,喜欢摆谱。他到省里工作以后,经常回老家鞍山,每次回去都要告诉这个告诉那个,市里要请他吃饭,吃完饭还要跳舞。他生活不检点,10多年前就开始与现任妻子平晓芳来往,到省里工作后,几乎每个周末都要开车回来与她见面,见面地点则是由个体大款提供的宾馆酒店。郎某某介绍说,慕一到省建设厅就换车,先是凯迪拉克,由于中纪委查超标车;又换成了沃尔沃,还是超标;最后换成奥迪。为了堵人嘴,一下子又买了3台“现代”轿车,每名副厅长一部。而在过去副厅长是没有专车的。在工作作风上,慕是典型地胆大妄为、专横跋扈、不讲民主、不讲组织原则。据沈阳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刘迎初介绍,慕是个典型的“三不讲”干部,2000年他在中央党校学习期间,自己不学,就靠个庞大的陪读班子,他在党校院里住,这班人就在党校外租两套房子,替他“捉刀”,连学习都造假。 
  二是提拔起来的干部,要真正“管”起来。辽宁省委老书记郭峰说,对于慕绥新省委是敢用了,而没有管,甚至说基本没有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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