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
欲盖弥彰,却欲罢不能!
掩不住,藏不了。他那制服让孙富从肩头撕开了,如瓜破皮,生生的开了道口子,瓤里瓤外,清清楚楚。他裸露了肩膀,裸露了胸怀,也裸露了一片白茫茫的身子,更裸露了个大证据,大秘密。
--呀,踏破鞋底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
他的胸前没有**,一个无有**的男子!!!孙富的手指正判官般指着那里,不肯休了。
铁的证据!
是,他,凌,辱,了,方小眉!
这只鬼躲过了迎面阻挡的遇春,从他腋下飘然而过。红,污脏的红,死,屈辱的死,可怜的方小眉。让这只鬼为你复仇如何?
用了鬼力,把他手里的枪一下夺了过来,呀,也直抵他额,只一下,只需一下,就可以令他*崩碎,肝脑涂地。
不!不要!宝儿!
两个男人在喊,是孙富,是遇春,都是担忧,阻碍,却内容不一。
而那臭道士,也不知道什么时候隐了形,附了身般在我耳边说,杜十娘,不可造次。人世的事,让他们自己了了!
你不能!让,爸……爸爸来!孙富拎紧那王队,肩膀一撞,把我这只鬼撞到一边。枪"铛"的一声落地了。
是的!只要穿了孙宝儿的人皮,这只鬼就杀他不得,他是她的亲生父亲呵!
曾经,她的血里,流着他的血液,虽然那血液是未曾许可,用强盗的行径给予的。
王队看着孙富,威吓着,还不知是威吓他自己,你,你,你这样会死无葬身之地!
我不要什么葬身之地!告诉我,一九七四年秋天,你干过什么?孙富双手颤抖,他的小眉,他可爱的小眉,他花般的小眉,叫他富哥哥的小眉,就毁在这个男人的手里!
青春,生命,爱情,就这样生生的夭折。
血!苍蝇!蚂蚁!她,初生的婴儿般呆在血泊。
永,生,遗,忘,不,了。
他最最爱的,在他的对面,被打,被殴,而他居然救不得。
怎生一个恨字了得!
一九七四?
王队怎么会忘了?他希望他忘了,可夜深人静,那女子模糊不清的脸,时时刻刻来找他。他脸色苍白,白到血一下都逃至心脏,绻缩着,潜逃着,卑微的,可耻的,永压不出。
为什么?为什么有人还记得那一年,那是他一生的耻辱,他自己送给自己的耻辱。为了这,他一直不敢在公共澡堂洗澡。为了一时的欲望,一时的青春冲动,他付出了多年的潜藏的灵魂忏悔和烤问。
以为可以欺骗自身,以为可以就此潜逃,想不到这么多年后他的人犯却来把他审问。
难道黑白颠倒了么?
那个年月,上山下乡,他的青春贫穷而饥饿。女人们都是短头发,灰脸色,千遍一律。
而那一年的秋天,他回城探亲,偶然露过一个小院的门口歇歇,朝门缝瞧去,却看见了一个年轻的女子。月光如水,她梳理头发,抖了一肩的月色。发丝遮脸,根根生了无形的触角,从院子里藤萝般生长出来,穿过门缝,悄悄的,快速的,把他的身体缠绕,他走不了。他身体里的兽让那些发丝撩拨醒了。关押了那么久的青春的兽,呲呀裂嘴,不可一世,支配着他,伸出了手,敲了门了。
那女子在夜色里一蹦一跳的近,身材曼妙,如他的心,起伏不定,被魔鬼收买,成了一匹野兽,惴惴,不安,而又兴奋。
富哥哥,你又回来干什么啊?
好甜美的声音。更勾人魂魄。
呀,是,个,真,正,的--女人!
他被大大火焚身,他身体里的兽在嘶喊,它要。
他装做他是。箭在弦上,不由他了。
一打开门,原始的兽俘了他,而他掳了她,凭着男性的本质,他起先捂住她的嘴,拉进了屋子。后来顾不得,兽一般的**她,她叫,她喊,奇怪,没有人来,他更放肆了。他甚至没有看清楚她的脸,她发丝淋乱,一根根覆在脸上,似乎仇恨百结故意不要他看清了的。最后她胡乱的,狠狠的,绝望的逮住了一根救命的稻草,却是他的**。疼痛钻心,他顾不得再快活一次,他打昏她,可她不放,她生生的把那**咬了下来,给他的一生都留下了不可磨灭的罪证。
自此,他不敢,永不敢,永远不敢面对自己的身体。它,有罪恶,被人私刑烙了印了!
他恨青春!他恨欲望!他恨所有长的好的狐狸精!是他们勾引男人。是她们,都是她们。
女人,谁,谁,谁令她们长的那么好?
因为这件事,他是返回扬州最迟的知青,他怕,怕人知道他的无耻。直至打探了无数次,他,确定这事无疾而终,他才回来,从一个小警员慢慢混起,慢慢有后辈尊敬的称呼他,王队,王队……
从此,重新来过。
旧日是只是一个无耻的噩梦罢了。
只是个噩梦吧了,不是真的!不是真的!!!
在王队和孙富两厢心理较量的当儿,遇春眼疾手快,忙忙捡起了那枪,怕孙宝儿再生事了。
突然,那王队横臂一伸,从遇春手里把枪夺过。
不,他不要被这个人审问,这个倒卖古董的犯罪分子。他,有什么权利审问他的?一辈子,他面目清白的示人,现在却要被生生剥下面具来,那太恐怖了!
他不要!
他的枪一转,食指一扣,千分之一秒,直指孙富的胸腔。
"砰"。
不!
这只鬼揉身挤进,皮疼欲裂,刹那沧海桑田。一寸肌肤,似乎成了一片碎裂的稻田,在半空上飘飘扬扬,漫天洒了。
呀,它是为孙富,疼了。
爸爸!不要死!
但已经迟了,枪比鬼快,它准确无误的穿过孙富的心脏。春暖花开,面朝大海,孙富居然笑了,笑的很美,男性的美,大厦倾倒的美,很久了,他等着这一天了……
楼房里一阵撕心裂肺的叫喊,富哥--
然后"砰"的一声,他们把那高官毙了!
他看着王队,看着他,缓缓的,一切解脱的说道,宝儿是你亲生女儿,我死后,不要为难她了!
这个时候,这个时候他还不放心她,他把她交代给他,他不杀他,为只为的是,他是她的亲爸爸,他死后,他,不会再为难她吧?
而后他转过脸来看我,看着孙宝儿,胸前血洇了出来,缓慢的洇,开成了一朵大理的茶花,花瓣翻卷,层层叠叠,越洇越大,洇过了一生,洇过了六百年,眼光转至极端的温柔。平安的世啊,安良的世啊,赐富给她,宝儿,好好活着,爸爸……爱……你……
57
不!
一缕魂魄冉冉升起,杜十娘这只鬼伸出双手去抓。抓不住啊,抓不住。
呀,他的时辰到了,这人世,他把心放下,再也不愿多呆一分一秒,浪费那时光。
那王队看着我,他不相信,他不相信他有过一个这样的女儿,他一直讨厌她。他自己也不知道为了什么,那么那么讨厌她。
原来,她的存在,一直是他罪恶存在的活生生的证据啊!
而她,居然由刚刚他亲手杀了的那个可恶的犯罪分子养大!
"砰"的一声,他想不明白,他也不愿意想了明白。几十年了,无人时刻的忏悔,令他百般煎熬,万般惊颤,一只漏网的鱼儿一般。他受够了,不要熬了,这人世,他自己把自己结果在枪下。
自杀谢世。
王队,王队……
警察一片莫名惊诧。
或者,他也是个好的下属,好的上司,在他们的眼中,兢兢业业,勤勤恳恳,一丝不苟……
谁,没有不为人知的秘密?那个晚上,年轻的他,他的身体,他的灵魂,突然那么想那么想喝上一杯鹤顶红。
他没有想到这毒汁延绵了二十多年时光,还不放过他。
我茫然的抱着孙富,柳遇春扶住了王队。血,大量的血,从两个人的肉体流了出来,如同决堤的红色的河。
遇春在喊,救护车!救护车……
来不及了。
肉体一直没有学会等待,它们那么仓促。
而楼里,有子弹射出。没有目的,没有方向,横扫一切的。他们疯了,要遇佛*,遇魔戮魔。
两边开了火了。
枪林弹雨。死亡迫在眉,迫在睫,迫在所有在场的人,死神呼啸着而来,我看见了鬼差,那隐隐幢幢,一团团黑影,近了,近了。
这次,他们可是带走孙富和王队,连杜十娘也要带走的?
而遇春忙忙丢下王队,焦灼的唤了声,宝儿……便生死不顾的向我面前跃来,那么快,那么快,一堵速建的高大的爱的墙垣,要用肉身挡了死亡,把她留在这人世间的。
他爱她!
爱她,他才肯,以他的死,换她的生!
孙宝儿,你这张人皮,从此,可以,瞑目!
不,遇春不可以死的!
杜十娘是一只鬼,早就死过了,还怕什么?于是以鬼之速度,晃他面前,手掌闪电般拍出,使了阴风,拼了全力,想把那子弹逼迫,回落。
为了遇春,杀,杀出一条生路来。
我是爱他的!
但,我,错,了!
那铁硬的武器,我估计错了它的力量。我是一只鬼,只披了一张人皮而已。而它以刻不容缓的速度,丝毫不减,不等片刻,穿过了这只鬼的掌心,穿过了那美丽的人皮,快速,无阻,洞穿一切,毫不犹豫的射,射,射……进了遇春的身子。
它嗜血,它专一,它不会变心,它爱上了谁,它就以最快的速度,最快的方式,最快的饥渴,喝他的血,饮他体内的江河,从而要定他了!
血,血,从他的身体里溢出。
红色喷了出来,那么艳,那么艳,一下喷过了六百年时光!六百年的时光都是一束红色的烟花,漫天而来,兜头罩下。
遇春,遇春,遇春……
白骨疼至不知到疼是何物的喊着,摇他,晃他,唤回他,他还有当下的世啊……
他剑眉、星目、红唇、肤微黑,身形高大,头戴方巾的站在妓院的楼下,抬首去看着杜十娘,而杜十娘把窗户轻轻的合上,拧着纤腰,转身,下楼--
只是刹那。
从此错过真爱一场!
一错,错了六百年啊!
血滴纷纷,而他,落花人独立。
白骨疼至极处,一节节的咯咯,一节节的碎掉,一节节的没了自我。
"哗啦",人皮萎地,花瓣凋落,支撑了六百年的白骨,因爱,因他,一下倾城的塌陷,无法再来直立。
我,是,一堆,白骨。
痛的节节碎了。
那血肉之躯慢慢倒了下来,倒了下来,倒了下来,山要塌吗?地要震吗?火山在那儿开了口,把生命的岩浆,喷,喷,喷个不休不止,直至寂寞无言方罢。
他看着我,打量着我,看着这只鬼人皮缓缓脱落,刹那成了一堆白骨。唯有骨上一缕魂儿飘出,皮上一缕魄儿升起。两两相合。
他的双眼里没有恐惧,没有害怕,而是好奇,是喜悦,是解脱,是爱,是了然于胸的秘密,他也笑了,笑的那么幸福,伸出手来要拉住这魂魄,三生三世,不肯放掉,渴望的,焦急的,他说,终于可以和你在一起了,我早晓得!
他,晓得什么?
天,那晚,我从警察局回来,他可是看了孙宝儿留下的录象带,可是看过衣柜里的人皮衣裳了?
一直,他都晓得,因爱,而不揭穿这只鬼罢了!
而那道长,他隐了形,在半空立着,有话声声的传给杜十娘,杜十娘,你因怨气太盛,死后魂魄生生分离,而你自己也不晓得。鬼差不抓你,那是因为你的六魄已转世投胎,七魂却依旧附在白骨上,怨气冲天的不肯离去罢了。现在好了,那孙宝儿就是你历代转世的魄,终于与你的魂儿会合。你该悟了,转世去吧,再来一生若何?
我那魂魄却顾不得听了,只看见有一团影,要出柳遇春的肉体里分离出来,慢慢的,却毫不犹豫,毫不动摇。他的魂魄挣扎,肉体却生出无数的手,拉着,扯着,拽着,它爱他啊,它贪恋这世,它贪恋这繁华,它不肯让他出来,它要囚禁住他,它要他活着!
呀,他命不该绝,此生还有素素来爱他的。他要跟了我来,怎么可以?时辰不到,他离开不得!
不要!
道长,道长,快救救遇春啊,求求你了……杜十娘的鬼魂哀哭。
那道长飘然而来,拂尘飞起,根根成了良药,要封了他的脉,止了他的血。
而他不肯,魂魄把那拂尘急急推着,和泪大声责问,道长,你难道忍心看着我和杜媺再错过六百年么?
是呵,再六百年,我,他,在那里流离失所?
错不起了。
花开堪折直需折!
--可是折不得!时间不许,空间不让,爱,漂泊到那里,才能最适合的时空相遇了?
媺,媺,宝儿……他哀伤的唤着,手指紧紧的扣着这只鬼的魂魄不放脱。
他,不愿意再等六百年了。
鬼差来了,他们不要他,道士也不要他,而杜十娘已然魂魄两两相合,不许再独自飘荡,难道留他一个人做一只野鬼么?
不!
杜十娘做过,知道其中的无聊寂寞。
遇春,我要你好好的活着。
而他不肯,紧紧的拉着十娘的魂魄,要出那肉体的钵。十娘推开了他,松开了他的手指,一根一根的。
爱了他,放了他,松了他,舍了他,舍了这繁华的世,舍了这深爱的男子,为只为我爱着他。轻轻的对他说,遇春,来生,我来爱你,你好好等着。
上天,你肯答应么?
然后求那道长,道长,救救他,依你的法力,想个法子,让他忘了孙宝儿,忘了杜十娘,这样活着太痛苦了。素素……素素会爱他的!
谁要留爱的记忆那么久?那是一种毒,时日越久,会腐蚀五脏六腑,牵一而动百,形骸皆疼的。
而他在唤,媺,媺,宝儿,不要丢下我一个……
鬼差已然把杜十娘的魂魄押着,走罢,走罢,没有时间了。
真的没有时间了。
而他,他的魂魄被生生的一节一节的压进了肉身,魂肉相合。他哀伤的唤着,越来越弱,媺……
却是半句,爱被生生的掐断了。
香断了,烛灭了,空空如也了,其实最悲哀的,不是蜡炬成灰,而是唯留了一截,在那独自孤零零,寂默默。
相见时难别亦难。
春风无力百花残。
杜十娘随着鬼差,缓缓飘起,踉跄走了,一步一回首,爱,欲,情,仇,这美丽而残忍的世,这痴情而可爱的男子,遇春,来生,我来,你还认的我么?
那道士给他不知道使了什么法力,让他安然睡了。
越来越远,越来越看不见了,看不见他了。四周阴风飕飕,鬼魅魍魉,一团团,一漆漆,奇形怪状,百般模样,都是急着投胎,巴巴的把自己押了的魂魄。
等下一轮的人生。
未知的赌博。
再来再来,一次两次,反反复复,轮轮回回,情爱纠错,血肉模糊--
但不怕呀,那一只魂魄你敢赌定来生必是输了?
黄泉路上,我,杜十娘,随着千万只魂魄等着轮回的轴,,旋啊旋啊,转啊转了……
旋给我一份爱,好么,我渴!
转给我一个柳遇春,好么,我要!
58尾声
公元二零零二年三月三日,瘦西湖畔,扬花纷纷,起了又落,一如难测命运。
一对年轻男女缓缓的推着一辆轮椅走着。
那男子高高大大,那女子身形娇小俏丽。只见那女子和轮椅上的一个脸上疤痕纠结,没有耳朵的病人说着,爸爸,今天太阳好,你出来暖暖身子,对你的身体有好处的。
那病人因喉咙被利器伤过,模糊不清的发出一声,恩恩。
是对女儿的爱,还是怜惜?听不清楚。
那年轻男子却说,素素,前年孙富的那个文物案,鉴定结果终于出来了,专家说那个箱子是杜十娘的遗物,真的百宝箱呢!
是吗?那太好了,你们破的这个案子有这么大的成就,真的太好了。那女子说着,小狐狸脸仰起来看着他,脸上是爱,是占有,是幸福。
现在,他是她的!
而身边亦有两个年轻妇女走过,其中一个推着辆婴儿车。她们自己在东鳞西爪的聊着天,边走边说些琐屑人生,添了这渐长而光阴漫漫的日子。
一个道,娱乐报纸上说,大明星齐天乐今天在北京的云居寺剃渡出家。唉,你说好好的人,要名有名,要钱有钱,他这是那儿想不开了?
听说是他这个情场浪子爱上那个演《画皮》的女主角,而那女的现在人间蒸发了一样,连个影子也找不着,所以伤了心,过了两年还忘不了,才看破了红尘,闹出家去了……
而他站住,并未听那话,而是看着那车里的婴孩。一个小女婴,满头的黑卷毛,一朵朵墨菊般开在她的头顶,长长的睫毛黑夜生出的小手般颤动,两粒眼睛亮如星辰。这眼光,惶惑里,他那么那么熟悉,一场大病,他受伤的躯体,把许多事,已然记不清醒。
他见过她,那儿,一定!
在记忆的深深处。
而她也看着他,小小的唇吃着粉嫩的小手,眼睛却不目不转睛的看着他,犹如看着这鲜嫩未知,目不暇接的三月的初生的人世,看的天真,纯净,毫无杂质。却带有孩童的纯朴的依恋的爱情。
而婴孩车被她的妈妈推着,不肯停留。她歪着小小的粉颈,看着他,看着他,直至快看不到了,"哇"的一声哭出。
咸,湿,苦,是泪的海洋,小小的,流进了她的口。
相逢对面不相识。
还要错过这一生?
他的心也莫名一动。
而这时素素在唤他,声音里蘸着饱满的爱情,在空气里传了过来,遇春,快来呀,发什么呆啊……
他转了身,大踏步的向前走去,曾经,他,为谁这样走过?曾经,他为谁这样龙行虎步?曾经,他那么那么爱的人……
他忘了,记不清。
阳光如金,洒了大把的金粉,给了这春天,给了这三月三,给了他,镀了金。他佛般笔直的走着,如同千年金身,似乎一生就要这样笔直的走了下去。
不再回首。
而,每一个人,无论大小,终需活着,直面这尘世的暖,热,寒,冷,以及爱情和遗忘。
2004/3/25第三稿于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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