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大巨星大结局

第8章


校董又勾结小报记者对她造谣中伤。面对黑暗的世界她彻底绝望,服毒自杀。她人尚未死,满街已响起“阿要看女作家自杀”的卖报声了。她挣扎着看完了报上的谣言,愤怒地喊出:“我要活,我要报复!”但是,已来不及了……    
      阮玲玉被剧情深深吸引。为了演好韦明,她全身心地投入到拍片中。导演蔡楚生对她在片中的表现极为满意,她也对蔡楚生充满信任和好感,两人结下了深厚的友谊。在与蔡楚生讨论剧情之时,她也常常会隐约地借分析女主角心态表露内心的苦闷,蔡楚生深为同情。    
      1935年2月,《新女性》拍摄成功。由于片中对黄色小报记者下流心态和以造谣为能事的特征有着入木三分的刻划,引来某些记者的不满。经过一番周折,影片剪去部分镜头后才正式与观众见面。影评家和观众对阮玲玉的表演给予了充分肯定。阮玲玉与唐季珊同居后,起初也过了一段舒适、安逸的日子。其实对于他们的结合,早已有人预见了不幸的结局。1932年的一个夏夜,田汉出席电影演员的一次聚会,看见阮玲玉、胡蝶等明星装扮摩登地在花间林下留影,而唐季珊衔着雪茄远远地看着。    
      有人向田汉提起唐季珊的为人,他当时就觉得诧异,不理解阮玲玉何以要嫁给这种西门庆似的人物。他联想到社会上那些花瓶似的女性,头脑空虚,又很爱惜“摩登”这个称呼,觉得应该编写一部电影来告诉青年女子应该争取做真正的“摩登女性”,于是创作了《三个摩登女性》。    
      可惜的是,阮玲玉虽在此片中饰“摩登女性”之一的周淑贞,但她并未悟到田汉的深意。    
      此时,阮玲玉的声名如日中天,有的报刊评价说:“直到现在,阮玲玉在演技中的成功已超越了中国任何一位女演员。”盛誉下,阮玲玉无比喜悦、兴奋,但回到家中却日渐失望。她发觉唐季珊越来越喜怒无常,不可捉摸。他不准阮玲玉去参加社会活动,总是哀求:“玲玉,今晚我不想你离开我,你留下来陪我好吗?”如果她没告诉他便参加了某个活动,他会阴着脸一句话都不说。    
      有一次,她拍《香雪海》回来晚了,被关在门外。她在门外哀求啼哭了两个小时,唐季珊仍不开门。后来邻居梁赛珊姐妹从舞场回来,她才在她们家度过了一夜。这件事伤透了她的心。    
      后来,阮玲玉亲眼看见唐季珊与一个年轻貌美的舞女鬼混。这时,她才意识到唐季珊已不爱她了,自己成了昨日的张织云。她陷入了巨大的痛苦之中。    
      此时,阮玲玉又想起了蔡楚生。    
      他们在拍摄《新女性》时有过较深的接触。在交往中,蔡楚生发觉两人品性相近,都是把艺术融入生命的人,同时他还发现阮玲玉心情苦闷。起初,他充满同情,渐渐地发展成了爱恋。而阮玲玉也被蔡楚生的才华所吸引。他对人生的透彻见解,对她充满关切的目光,深深打动了她。爱的火焰在两人心中悄悄燃起,竟到了一日不见如隔三秋的地步。可是,蔡楚生是个很有责任感的男人,他想到了自己的妻儿,最后在爱面前退缩了。一个深秋的夜晚,他强迫自己向阮玲玉提出了分手。阮玲玉的眼在流泪,心在流血,她没有料到这一次最真挚的爱,还没开始就这样结束了。    
      她无比失落,反复吟唱着:“我再次坠入情网,我从来没有想这样做,我将怎么办呢?谁也不能帮助……”很多年后,柯灵提到此事时说,他们两人“各自痛苦地扼杀了内心的深情。”    
    
殇情名伶―阮玲玉以死抗争
     张达民恩将仇报,与黄色小报记者狼狈为奸,横泼污水。阮玲玉不堪流言,含恨吞下大剂量安眠药,以死抗争……    
      1934年12月27日,唐季珊收到张达民委托孙迅伍律师写来的一封信,声称阮玲玉“窃取财物,侵占衣饰,共值3000余元,并私刻张氏之图章”。对此事,阮玲玉本不想闹大,但唐季珊执意聘请著名律师熊飞将诉状递至第一特区地方法院,控告张达民“虚构事实,妨害名誉”。    
      法院受理了此项诉讼,于是流言四起,阮玲玉被卷入了一场直接导致其毁灭的连环诉讼之中。    
      1935年1月10日,上海第一特区地方法院开庭审理唐季珊诉讼张达民“虚构事实,妨害名誉”一案。在此之前,报界早已将此事炒得沸沸扬扬。阮玲玉更是成为某些小报大肆渲染的对象,受蛊惑的人群纷纷拥来看这场精彩的好戏。早在1931年,胡蝶那场旷日持久的“雪蝶解约案”就给阮玲玉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她没有勇气去面对法庭上的尴尬局面。所以,这天她没有出庭。    
      张达民在开庭前已另聘了洪士豪律师为他辩护。在辩词中,张达民偷梁换柱,大谈他与阮玲玉是“夫妻”的事实,而将唐季珊诉他虚构侵占财物的事实一笔带过。唐季珊由于轻看了这场官司,准备不足,在法庭上没有进行有力的辩驳。    
      1月17日下午,法庭宣判唐季珊败诉。阮玲玉没料到结局会是这样,不由目瞪口呆。她此时尚未料到,更大的恶浪即将朝她袭来。    
      影界女明星本来就为社会所注目,因此常常成为以揭人“三十六种阴私,七十二种黑幕”为能事的各种黄色、灰色报刊记者捕捉的对象。阮玲玉在《新女性》中的表演,曾招致不少小报记者的愤恨。现在,他们要和张达民联手报复阮玲玉了。张达民在黄色记者的撑腰下,向上海特区第二法院的刑事初级庭提起诉讼,控告阮玲玉侵占和伪造文书罪,在刑事地方庭提起诉讼控告阮玲玉和唐季珊妨害家庭和通奸罪。刑事诉讼中被告必须到庭,每次庭讯结束,还须“庭谕交保”。而一般涉及到家庭纠纷财产分割的诉讼案,均是提起民事诉讼,而民事诉讼中被告可委托律师办理而不必亲自到庭。张达民和黄色记者们的目的是非常明显的,那就是说,无论这场官司输赢,都要使阮玲玉在法庭上处于尴尬境地,当众受辱。    
      为了使阴谋得逞,张达民和律师钻了个空子,以阮玲玉私刻他的印章,侵占他名下的万国储蓄银行的一个二十万元的存折为由起诉阮玲玉,这也是他惟一的证据。其实,这笔存款是阮玲玉的母亲何阿英的,只是借用了张达民的户名而已,然而法院竟同意了张达民的刑事诉讼。    
      1935年2月27日早晨,上海特区第二法院开庭审理张达民起诉阮玲玉侵占和伪造文书罪一案。还未到开庭的时间,法院门前就人山人海,挤满了前来旁听的人。他们的手中拿着各种各样的小报,都在兴奋地议论着,比看戏还热闹。    
      这天,阮玲玉称病未到庭。而刑事初级庭因张达民起诉阮玲玉的侵占和伪造文书一案与他在地方庭的控案有连带关系,议定将这天开审的案子移送地方法庭并案审理。    
      虽然此次庭审并没有什么结果,但是在接下来的数日中,各报仍连篇累牍地报道电影女明星与两个男人的故事,真假掺杂,绘声绘色。“私生活”、“秘闻”、“通奸”、“艳闻”等字眼频频出现在各报报端。尤其是一些黄色小报上,登着赫然醒目的大字标题,如《张达民将控阮玲玉通奸》、《阮玲玉通奸案发》、《背张嫁唐都是为了财产》、《三角恋爱纠纷未了,继以通奸罪起诉》,放肆地对阮玲玉进行诬蔑、攻击和谩骂,真是“一犬吠声,百犬吠影”。一盆盆脏水迎头泼来,使得阮玲玉几无藏身之处。    
      此时的“新闻”和“舆论”煽动起了整个社会对阮玲玉的敌视,给她的伤害远远超过了张达民的恩将仇报。人们的奚落和嘲笑,使无辜的阮玲玉绝望了。    
      对于阮玲玉来说,生命的意义首先是名誉、事业和爱情。她对爱情已不再奢望,现在只想把自己的全部身心投入到事业追求中去。眼前这场刑事诉讼的目的就是要让她在大庭广众之下出丑,让她名誉扫地、事业尽失。她尚未出庭就已遭到了恶毒的诽谤,若再被迫出庭,那后果更不堪设想。而出庭已是不可避免,身不由己啊……她要抗争,可是,一个弱女子又能怎么办呢?    
      1935年3月5日,阮玲玉一如既往地走进摄影棚拍完影片《国风》的最后几组镜头。3月7日,《国风》的内外景戏都已基本拍完。晚上,阮玲玉参加了联华公司部分员工在黎民伟和林楚楚家中的聚会。    
      她穿着一件绿底花织锦紧身旗袍,烫着大波浪卷发,脸上薄施脂粉,耳垂上戴着唐季珊送给她的定情礼物红宝石耳环,眉线勾得平平而眉尖略略向上,妩媚中给人一点忧戚的感觉。她身姿绰约,丽而不艳,光彩照人。    
      宴席上,阮玲玉谈笑风生。散席之后,她吻别了黎太太以及她的两个孩子―――黎铿和黎锡。当时,黎锡已在房中熟睡,阮玲玉伏在小床上连吻两次,出门之后,又回到房里去吻了一次。谁也看不出她有半点异常,大家以为她的心情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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