琉璃花月琉璃盏

第九十二章:琉璃佳节(一)


    听完杨振的话,蔺凌这才稍稍反应了过来,只是嘴中兀自嘟囔着道:“东城...是了,我说怎么这里那么繁华来着,原来我们到了东城啊...”
    想通了这些,蔺凌也不再废话,而是快速喝完了杯中浓茶,稍微歇息了一会,便与杨振一道下楼去了。
    这东城确实不愧是京都最繁华的城区,虽然这条街道距离繁华路段偏远,然而街道上的人流量,也不是庆闻街可比拟的。
    不过索性有杨振领路,这才不至于蔺凌两眼一抹黑,现如今冬日的天色黑的早,两人要想快速回到庆闻街,一时间也是有些困难的。
    此时两人走在大街之上,眼看着各家各户都已经挂起了大红灯笼,而且就着夜色去看,昏暗的天空中,还不时的漂浮着三两个孔明灯,像是在对着世人宣誓着什么一样。
    这所有的一切,在蔺凌看来都是十分惊奇的,因为在蔺凌的心中,像这种大场面,别说相思筑了,恐怕就是连北郡的阳城,都看不到这般的盛况。
    此刻随着天色的越来越暗,蔺凌不管从哪条街道看去,都能看到犹如游龙一般的街道,在璀璨的灯光照耀下,显得是那么的华丽与耀眼。
    “公子,这才只是开始呢,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的,这琉璃节统一的开始时间是在戌时,随着磬阳门上的钟声被敲响,那时会有无穷尽的烟花从内城升起。”
    “而这烟花就是一个信号,你可不知道啊,就拿城南的扶桑园来说吧,今天哪怕你在园中随便抓住一人,那人都有可能是皇宫里的大人物啊。”
    俩人刚刚费劲挤出了人群,正当蔺凌皱眉的时候,却听的杨振这么说,蔺凌顿时便来了兴趣,而且多了解一些京都的人文环境,对自己并没有坏处。
    不过也许是两人离开了风花界范围的缘故,此时两人所在的街道上,路两旁只是被挂满了灯笼,行人却是没有多少。
    也是直到此时,蔺凌才想起来杨振刚刚说的话,急忙又开始询问道:“公玮,你刚刚说全城都要看内城的信号才能开始过节?难不成是有什么典故不成?”
    听蔺凌这么问,只听杨振回道:“典故什么的,这我倒是不清楚,最近几年在京都打拼,说起来我还没有真正的过一次琉璃灯节呢。”
    “不过关于琉璃节的一些传言,我倒是知道一些,就比如内城所发出的信号,其实只是一个媒介罢了,用于告诉世人,琉璃节不是普通的节日,即使是高高在上的皇族人,也理应与民同乐。”
    听完杨振的话,蔺凌伸手捏着下巴思考了一会,但是不管蔺凌怎么想,心中总是感觉哪里有纰漏似的,不过终究还是想不通的,就只能依照着杨振的解释了。
    此时两人已过了错综复杂的风花界,距离庆闻街已经只剩下了差不多三条街道的距离,虽然看起来距离很长,可北城的街道除了庆闻街以外,其它的都比较冷门。
    这会儿街道上也没有多少行人,并不似在风花界时那种下饺子般的难受,所以要是照着这个速度下去的话,估计不用半个时辰,一炷香的时间,两人就能回到庆闻街了。
    ......
    此时暂且放下蔺凌两人不说,将军府这边却是与王诗雅的计划,有了破坏性的偏差。
    原来,就在王诗雅打扮得体准备出发的时候,采荷突然急匆匆的赶来,说是老爷不许大小姐擅自行动,因为将军府一直以来便有个规矩。
    那就是每年的琉璃节,一家人都得去参加扶桑园的琉璃庆典,说白了这就是一个上流阶级的专属盛宴,到时候不光新安王会参加,就连宫中最神秘的天子也会参加。
    所以每到这个时候,能参加者大多都是携儿带女的出现,因为宴席上有一项特殊的活动,那就是以各家为单位,家中小辈要每人写出一首应景的诗词来,而且形式题材不限。
    就拿两年前的信侯之子信雄来说吧,说起这人的品行,简直就是纨绔子弟的代名词,本来就是不学无术之人,但偏偏在宴会上时,也不知道这家伙哪根筋搭错了线,竟然让他以一首打油诗获得了圣上的青睐。
    本来此人就是游手好闲之辈,若不是因为他老爹有着侯爵的位置,只怕早被饿死了,但是圣上却不管这些,用蔺晨的话来说,就是佳节之内放松心灵,宴席之间不谈国事。
    就这样,这信雄便被心情正好的庆历帝,给册封了一个西城巡检的差事,虽然并不是什么上的了排面的官职,可却是一个闲职,而且每个月有二十两的俸禄可拿。
    虽然信雄得了一个芝麻大的小官,但也因为此事,倒让庆历帝爱上了这个决定,所以在往后的两年里,蔺晨都会以各种各样的题材,去考校一番各府的天之骄子们。
    而奖励也十分的丰富,如果一个武将世家的公子被蔺晨选中的话,那么蔺晨便会将他的官职提高,若此人尚没有官职,蔺晨也会斟酌着给个一官半职的。
    就因为连续两年有人得了好处,所以到了今年的琉璃节来临之时,王玄龄为了给自家孩子谋个前程,这才下了严令,不光王诗雅不准擅自行动,就连最是跳脱的王策,也被勒令了不准擅自出门。
    所以王诗雅心中的郁闷,可想而知。
    不过王诗雅坚信,没有什么是可以阻拦住自家二哥的,只要自己和二哥打声招呼,相信到时他准备溜的时候,定然会带上自己一起的。
    想到这里,王诗雅便伸手召过采荷来,在她耳畔轻声低语了一番,伸手从腰间取下自己的琳琅玉,甩手塞进采荷的手中,便将其打发了出去。
    看着采荷离去的背影,要说王诗雅为什么塞玉给她,说起来还是因为王策自幼便爱玉的习惯,特别是那些名玉,只要被王策看上一眼,如果不能被自己收入囊中的话,王策便会觉得,心中仿佛有猫咪在抓挠一般的难受。
    而王诗雅腰间的玉佩,那可是用宝贵的琉璃玉所铸成的朱雀样式,是在王诗雅成人礼的那天,王玄龄特意从司器监重金聘请的高级匠师,足足花了七天七夜,这才铸成了这天下唯一的一块朱雀玉。
    也是因为那时王玄龄对女儿的特殊照顾,才引得王策心中对自己的汉白玉厌恶至极,反而对那琉璃玉却是十分的向往。
    正是想到了这些,王诗雅才会坚决的将玉送出,只为自家二哥能顺利的助自己出去,好与自己的傻蔺郎相会。
    不过事实上却是王诗雅想的偏激了,王策也不是那没有分寸的人,虽然自己心中对妹妹的琉璃玉垂涎三尺,可若让王策收下这玉占为己有,王策却是无论如何也做不出来的,充其量也就饱饱眼福罢了。
    不过忙还是要帮的,只见王策沉吟了一会,便转身直往书桌走去,盏茶的工夫便写出了洋洋洒洒数百字来,顺势便将其交给了一旁的采荷。
    并且叮嘱着说道:“记住,这封信只能你家小姐亲启,让她看完后一定要将信件烧掉,不然若被老爷子知道了,我就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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