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小禅散文集

第8章


海伦十指缠着马格的十指,假如有一天你不爱我了,我有一把瑞士军刀。 
  马格的心一惊,这样的女人,如此深情,如此让人窒息,不象曼丽,总是毫不在乎,甚至从来不问,爱与不爱?她只要快乐,只要钱就够了,这样的女人,多么轻松。 
  庸俗是快乐的。马格有时不再去给海伦租的小房子,总是出差加班,身边是俗气招摇的曼丽。 
  再回来,才发现,那个爱穿长裙白衣的女子,学会了吸烟。 
  她比烟花还寂寞。马格的心里一阵心疼,抱起海伦,极尽缠绵,没有哪一个女人,象海伦这样让人心疼。 
  海伦幽幽地说,烟是我寂寞时的情人,你不在的时候,它陪我,和它一起呼与吸,真好,很温暖,说的时候,马格看到海伦的眼里有泪光闪。 
  这样寂寞的女子,象一场烟花,怒放时是所有的光和热,冷了呢,马格想都不敢想下去。 
  马格还是和女模特私混,终于有一天上了娱乐版的头条,被人偷拍了镜头,那样的亲热与轻浮,马格看了都要心跳,多想那不是自己。 
  是那女模特要献身的,马格情难自禁,毕竟是男人。男人是抵抗力很差的猫,几乎没有免疫力,更何况,那个女人,真的很妖。 
  几乎把那天的报纸全买下来放到了碎纸机里,还是被她看到,发现她的时候,她正举着报纸,一个人在浴缸里,放的是爱尔兰的音乐,圣经一样,恩雅的《浮水印》,她的头发在水里漂起来,黑黑的,长长的,象一条条蛇,他怕起来,想去抱她,她却反身从身体下拿出了那把刀。 
  海伦。马格惊叫,不要做傻事。 
  她笑着,鬼魅地,然后扔掉报纸,我真希望自己是瞎子,还希望你是个贫穷的男子,除了我,没有女人要你,那有多好。说完,把刀一挥,割了手腕。 
  血,刹那染红浴缸了里的水,马格奔过去,撕了毛巾,傻孩子,你怎么可以这样? 
  等她静静地躺在雪白的医院里,天已经黑下来了,马格一直握着她的手,她的脸苍白似纸,薄而透明。 
  她却说,对不起。 
  好了的时候,海伦就搬走了,再也没提起,也有人问她手上的疤痕,她总是什么也不说,其实,说与不说,又有什么意义。 
  海伦想,一场恋爱,只留下一个痕迹。而爱过的一切,象阴天里长在角落里的苔藓,想起来,总是让人黯然。 
  对于马格,想起海伦,总是想起《过把瘾就死》中的杜梅,而他不是方言,那样把人的神经都要逼疯的爱啊,怎么可以让马格这样的男人承受? 
  只是也有了改变,不再喜欢那么张扬的女人,甚至胸部大的女人,甚至爱笑的女人,有一次过马路,看到一个穿了纯棉布戴着骨头项链的女人,也是细细高高的个子,一下就晕了,那种疼的感觉让马格明白了一件事,他曾经爱过,而爱过的那个人,只能是海伦。 
  三年以后,马格结了婚有了孩子,他还是愿意过那种通俗的、快乐的日子,只是不再有海伦的消息,有人说海伦去了南方,那么瘦的一个人,可以养活自己吗? 
  偶尔的一天,翻看一本杂志,却看到海伦的名字,写了一段感情故事,开始以为是重名的,后来看到那个故事,马格知道,那只能是海伦写的,海伦写道,年轻的时候,大概总忙着谈恋爱,想生生死死的爱一个人,就爱一个人,以为两个人就会天荒地老,也许是那时只想谈恋爱了,所以反而不知怎么爱了,等到明白爱是怎么回事了,却再也没有人可以爱了。但也明白了一件事,没有两个人的地老天荒,要说地老天荒,只能一个人把这场戏演下去吧。 
  很多年了,马格忘记了泪水是什么滋味,几乎是麻木的,甚至与做爱,一切是例行公事的,上次掉泪是海伦的自杀,看到海伦在雪白的被子里面,人象一棵失了水分的树,于是哭了,没想到,那简单的几句话,却又让他泪沾襟。也让他知道,是从海伦开始,他明白了恋爱,知道爱是那样的刻骨铭心缠绵悱恻,爱,也是那么寂寞。 
  马格多想告诉海伦,爱上了你,我才爱上了寂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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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劫难逃的爱情 
  文/雪小禅 
  一 
  那天我一个人在酒吧里买醉,从陈以飞走后我就一直混在这里,因为回去也是一个人,空空的屋子空空的心,签证迟迟办不下来,我已经被拒签三次了,他们说我有移民倾向,真是火眼金睛啊,因为我确实想到那个花花世界中去,那里又有爱情又有钱,可以每天吃饱了喝足了光谈爱情,这是我的长项,你说,我为什么不去?陈以飞说,小心肝再等等吧,我们不怕它不签,抗战还八年呢,别说签证了,和日本鬼子斗争就得有耐心。 
  所以我有的是时间泡在酒吧里,白天去读个托福什么的,然后晚上在酒吧里消磨时间,看着进进出出的红男绿女暧昧的表情,没有办法,这是个暧昧的年代,谁还和我一样,守着个初恋不放手,还要死追着人家去日本? 
  当我手机响了我以为又是米丽这个小妖精,她做了人家二奶不算,还养了一个小白脸,多数时间花在脸上和上街购物上,想当年,在大学里我们也是两个风云人物,至少是两个被许多男人追的美女,怎么如今落到这个地步,一个做了二奶,一个等着飘洋过海,我看了一下号码,陌生的很,但还是接了,居然是一个嗓音磁性的男人。 
  小妖吗?我是表哥,你在哪? 
  表哥?小妖?我懵了,这是个打错的电话,但无聊也无聊,我倒想看看,这个表哥做什么! 
  我亲热地叫了一声,表哥,有事吗? 
  然后我听得出他很兴奋,你能出来吗?我们一起吃个饭,我在西单商场门口等你好吗?你记住,我穿米色风衣,你穿什么衣服? 
  这是哪跟哪呀,一时间我觉得自己成了福尔摩斯一样,我说表哥,咱才几天不见,你怎么认不出我了吗? 
  天知道我哪里冒出这么个表哥来!我说我穿黑色毛衣,一顶贝雷帽,同样的黑靴子。我说了谎,其实我穿得是白毛衣,我是想看看,这是怎么样的一出戏,太好玩了,说了半天,居然还没有露馅。 
  晚上九点的时候,我站在了西单商场门口,然后看到一个穿米色风衣的男人,来之前我就想,他要长得好看我就和他一起吃个饭,否则我会转身就走,头也不回。 
  天知道他长得怎么会这么帅。他往哪一站,好多女人回头看他,我走上前去,然后说,表哥,我是小妖。 
  还没等我回过身来,一副冰凉的手铐戴在了我的手上,天啊,这是怎么回事。 
  这个穿米色风衣的男人说,别动,我是警察。 
  二 
  那是我和朗丛林的第一次见面,富有戏剧性。象是提前排练好的,后来才知道那是一个误会。 
  当天,我被带到警察局,警察说,你是小妖? 
  我说是啊。那时我还觉得这事好玩。 
  跟你联系的老狼呢?老狼?我听得一头雾水,还兔子呢。我嘻嘻笑着。 
  别嘻皮笑脸,你们这个贩毒团伙已全部被我们控制,你是主要联线员,估计活着出去的希望不大了。 
  我哇地大哭起来,然后说,我不是小妖啊,我是明媚,我指着朗丛林,他也不是我表哥。 
  朗丛林说,谁让你答应我,表哥是接头暗号。 
  我靠!这次真离死不远了,我指着朗丛林大骂,你他妈打的谁的号码啊,你看看你打的对吗?他们拿来我的手机,过了一会朗丛林接我出来,对不起,我打错了一个号码,谁让你叫我表哥呢? 
  真是对不起。 
  他打开我手铐的时候我只说了一个字,滚。 
  谁愿意和警察叔叔打交道啊。但从那天起,我开始和警察打交道。 
  他找我来的时候我倚着门框说,我一辈子再也不和任何人叫表哥,因为这两个字差点要了我的小命,现在我是一合法公民,一没有犯法,二没有偷人,请你离我远点。 
  他手里有一束红玫瑰,然后是含笑的他,我讽刺他说,你穿着一身黑警服,拿着一束红玫瑰,真是不太合适,朗丛林,如果没事,我要关门睡觉了。 
  那是我们第二次见面,朗丛林说来赔礼道歉的,我拒绝了他,因为有些事情不是赔礼能解决的。 
  一个月之后我们在一家超市遇上,一人推着一辆购货车,他始终看着我,我不理他,这种人,离得越远越好,我一向对警察没有好感,太不风花雪月,对于一个整天画画的画家来说,我更喜欢那些留着长发的嬉皮,就象陈以飞,常年留着长发,他出去后说两年之内准让我也出去,可现在我的签证连点影子都没有!而朗丛林的工作除了抓坏人就是毒犯,虽然我们平静的日子离不了他们,但谁会爱上他们? 
  我们转了几圈总能遇上,购货车已经满了,我看着身边的他忽然大嚷:别以为你是警察就能控制人的自由,请你离我远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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