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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亮圆圆地挂在天上,我一个人站在十字路口,看着车子一辆一辆驶过,路上没有行人。
我看着一辆辆飞快滑过的汽车,静静地流下泪来。
不知道的人会怜悯:“这个女子,为什么哭?”
知道的人会问:“一头野兽,也会落泪?”
为什么哭?我是被丢弃在海底两万里的一个人,我能挣扎多久呢?在不属于我的地方,孤单地在陌生的生物中挣扎?能挣扎多久?最后是被猎杀被吃掉,还是自己崩溃下来,干脆疯掉?
或者,我可以去杀死动物,但是,我不得不承认,动物的血,只能充饥,不能解我那骨子里的渴。我最终需要的,是人的血。
远处传来木棍敲击路机的声音。我闻见人的味道,一个瘦小的身影从拐弯处出现,她手里拿着手杖,她是个盲人。
离我有一条街远,但我依然能看见那是个秀丽的少女,只是她的面孔上有一双混浊的眼睛,象是一对磨砂了的毛玻璃,在尼泊尔,小女孩子也会得白内障,而且无钱医治。
我静静地看着我的猎物,少女不知为何抖了一下,她站住,然后将衣服拉紧。是晚来风寒吗?或者是盲人那敏锐的第六感?象动物一样,感觉到身边有异类,有异样的眼光停在自己身上,有不同寻常的血腥味。没有了眼睛,他们的心灵往往更加清灵。
我一直怕天一嗅到我嘴里的血腥味,我能在一里外嗅到人的气味,所以,我能嗅到自己嘴里数日前留下来的血腥味,天一也许嗅不到,但我自己能嗅到,我在天一面前,不敢呼吸。他那样爱我,我那样爱他,我宁可死去,不愿他看到真相。
天哪,如果能够,我只想做一个最最普通的人,我愿用一切换我与天一白头偕老。
那盲女迟迟疑疑地又往前行,她脸上表情有一点惊慌。如同觉察到危险的小鹿。这么晚了,她为什么一个人走?要去哪里?
我的牙齿发痒,我想那两个獠牙大约又象有生命一样生长出来,它们嗜血,它们饿了太久,知道食物近了自己伸长了身子要去争取呢。
但是,请问,我怎么才能用我这双有力的手握进她血肉骨头中去,让她失去反抗能力,然后用我的獠牙撕裂她的血管,在她美丽的长颈上吸吮血液?我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做,我抓她哪里?怎么夺去她的生命?用我这双手捏碎一个这样秀丽的少女的骨头吗?那我就真是野兽了。我慢慢蹲下身子,那么,我干脆饿死吧。
为什么我应该饿死呢?都是一个生命,为什么我应该饿死,好让她生存下去呢?
应该射杀豺狼,保护小白兔的生命吗?
哈,造物主不残忍也不慈悲,它创造万物,没有偏爱,众生都是平等的,我也有生存下去的权利。
那么好,我对自己说:“琼,去吧,去,扭断她的脖子,捏碎她的气管,撕烂她脖子上的皮肉,你就可以得到你想要的食物。”
我听见自己嚎叫:“我管不了,我饿我饿我饿!”
那少女从我身前一米处经过,我嗅到尼泊尔人身上特有的香料味,连同少女身上的体香。人在嗅到他人身上的体味时,多半是厌恶的,但我只觉得那是食物的味道,我竟忍不住咽下口水。
我被自己吓得汗毛竖起。
那少女忽然停下来,低声惊问:“谁?”她说尼泊尔语。
我沉默。那少女走过去,并开始用尼泊尔语祈祷。我微笑,人们总是用各自的语言祈求神灵保佑,并试图驱赶恶鬼,可是如果神灵真的想保佑他们,根本就不会造出这些恶鬼来,如果仅靠祈祷就可以驱赶恶鬼,那恶鬼也就没有活路了,神灵怎么会做那么残忍的事,神灵造物,是公平合理的,至完美与至丑恶的都不得留于世间。
那么,琼,去,吃你的晚餐吧。
我慢慢站起来,这时一阵风来,吹起我的黑色风衣,发出“啪啪”声,那少女‘霍’地转过身来,用无光的眼睛盯住我。我的风衣还在响,少女用唱歌一样的调子不知在念些什么。
我用英语说:“我饿了。”
少女开始发抖,然后用英语问:“你是谁?”
我说:“我饿了。”
少女说:“你要施舍吗?”
你会施舍200CC血液吗?
我或者应该带刀来,刺死一个人比较正常。
我捏住她的喉咙,将她拉到我跟前,她的喉咙“咯咯”做响,她不能呼吸不能出声无力挣扎,我是人造的也好神造的也好,我有权利生存下去,我要活下去,我要活下去,我饿了,我必须吃东西,我已经忍了太久太久。
那柔软的皮肤变得紫红,她的脊椎在我手心里“啪”地一声断裂,她紧握的双手缓缓松开,然后全身所有的肌肉都松驰下去。
她那无光的眼睛仿佛可以看得见,盯着我。
惊骇与恐惧变成无能为力无处可逃的悲哀。
你见过蛇捕鼠吗?老鼠在被注入毒液后,一动不能动,静静地注视着蛇,看着蛇张大口,看着蛇的喉咙,等着被吞下去,直到被吞下肚,还有意识吧?
这女孩子会感觉到牙齿咬破她的肌肤,血液渐渐从她身体流失。
我慢慢松开手,她摔在地上,象个洋娃娃一样,毫无生命地落在地上。
我哭了。
她摔破的额角流出一点血,我伸手为她抹去血,那血液在我手上散发食物的味道。
我,太饿了。
牙齿咬进她的动脉时,我几乎听到自己的一声叹息,就象跋涉了千山万水,终于找到自己所要的东西一样,发出一种满意的,幸福的,松了一口气的叹息。
我终于做成了我自己,我成了一个吸血鬼。
肚子饱的时候,人会觉得幸福,鬼也是。
如果造物主要我这样存在,我只能选择这样存在,活下去,无论怎样都活下去。
我听见粗重的呼吸声,谁?什么人出现在我背后?我太专心,也太震惊于自己是吸血鬼这个事实,竟没有留心后面来了人,还需要杀人吗?我已经受够了!
我回过头,不远的街头站着一个人,只看他站着的姿势就可以断定那是天一。
不!
我呆呆地看着他,他一步步走过来。
而血,从我嘴角一滴一滴滴落。
我不能哭。命运为什么不把我杀死在天一面前。
我宁可让他看着我死。
天一苍白地盯着我的嘴。
血红色的嘴吧?在夜色里,是否凄艳绝伦?
我为什么不选择死掉?而一定要在这世上出丑?在天一面前出丑!
我已经完了。
我静静地回过头,接着吸吮血液。
天一,如果带了传说中杀死吸血鬼的尖木桩和锤子,来吧,刺进我的心脏吧。
那少女的身体最后发生一阵抽动,她的血渐渐变凉了,不能再吃了,她的面孔,在月光下,象个洋娃娃一样美丽没有生气。她死了。我松手,她倒下。
我慢慢地回身,我不想吓到天一。
:“天一,吓到你了吗?”
天一没出声,但我那该死的敏锐的耳朵听到天一全身的骨头都在抖。
我笑。
但天一的眼里有无尽的痛。
我伤到他了吗?
我说:“天一,要是你那么怕,你就来杀了我吧。”
天一不出声。
我说:“用一根削尖的木桩钉进我的心脏。”
我哭了。
天一终于慢慢走过来。
他颤抖的手触到我的头发,我才发现生命中还有一种无法解决的饥渴,那就是爱,对爱的饥渴,我是那样渴望被抚摸被拥抱以及耳边温柔的呢哝。
上帝,如果一定要我这样存在,请不要夺走我的爱。
如果有爱,我还可以忍受做一只野兽。
如果没有爱,那么也就没有慈悲,如果这个世界用没有慈悲的冰冷对我,我该怎么面对这个世界?
天一抚摸我的长发,他问:“你哭了?琼,别哭,别怕,没关系的,没关系。”
我听到的,是真的吗?天一说没关系?是真的吗?
我仰起头来看他的眼睛,没关系?我杀死你的同类,你说没关系?
天一抱住我,他的身体还在抖,但是他说:“没关系,还有我呢,我在这儿,别怕,我们回家。”天一说:“我们回家。”
天一知道我怕,天一说没关系。
我在那一刻,愿意为天一去死。
你们知道我怕吗?你们知道那个吸血的怪物也是血肉之躯吗?在她已经变得强壮无比的身体里仍是旧日的灵魂吗?你们知道她也会害怕血、死亡与尸体吗?在无人的夜里,她吸血时怕得想对着圆月惊骇地尖叫,怕得想放弃生命、怕得哭泣、怕得想缩成一团。
这无穷无尽的恐惧里,只想听天一说一句原谅,听天一说:“别怕,我们回家。”
我同天一回家。
第二天报纸上含糊地说有一个少女因失血过多死亡。
一连几天同天一去看房子,这地方山清水秀,价格公道,真适合在这里养老,但我们的钱只够让一个人养老的,而一只鬼能活多少年,我还不知道,养老是不可能的了。
经纪同我们说:“你们运气好,这地方因为有一点谣言,所以价格便宜得多,几天前还不是这个价。”
我问:“什么谣言?”
经纪诧异:“你们不知道?”然后有点后悔:“我多嘴了。有人说这地方出现吸血鬼,前几天报纸上报的那个失血过多死亡的少女,说是被吸血鬼吸干血死的。”
我问:“真的吗?“
经纪笑道:“鬼才信。什么年代了。”
还是有人信,不然怎么会传出来?
回到旅馆,有警察:“如果看到人昼伏夜出,行踪诡异,或精神状态异常,同我们联络。”
草木皆兵了,天一说:“这地方呆不得了。”
我们决定到美国,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的传说,只有美国没有,美国年轻,美国没有历史,美国人什么也不信,美国人不关心邻居是人是鬼。我们去美国吧。
我们躲在货船舱底,要经过二十多天才能到达美洲。舱底黑暗憋闷,足足装了二十几人,我同天一偎在一角,象一只摇摇晃晃的巨大盒子里的两只蟑螂,水和食物很少,我的那份给了天一,我不想吃东西,我想出去。
到十来天时,船在太平洋中央,那个收钱的蛇头带几个水手下来,要求我们交出身上财物。我很厌烦,但天一说:“算了算了。”那人逐一将众人搜身,将所有美元手表首饰抢走,我将所有值钱东西交给天一,天一送过去,这些人在我们身上收获最大,想不到反而引起他们的贪欲:“带的钱不少啊,还有没有?”天一道:“全给你们了,大海中间,我们不想惹事,全给你们了。”其中一人笑着走过来:“那得搜一搜啊。”神态轻薄,我叹口气:“天一,你看,再忍耐也躲不过侮辱去。”我抓住来人的手,用力一握,那人嚎叫一声,便昏了过去。那蛇头举起枪来对着我的头,我微笑着,慢慢伸手捏住枪管,他说:“再动,我打死你!”枪管发出“咯吱”声,黑洞洞的枪口已经变扁,只有窄窄一线出口,我说:“开枪会伤了自己的手。”这样一来,不仅那几个打手变色,连同船的偷渡的人也都大惊失色,我心里恼火,不禁咬紧牙,猛地在那蛇头的瞳孔中看见自己面目扭曲,忙定下心神,我不想这些人上得岸后,四处流传他们曾与吸血鬼同船的故事,我微微笑:“得饶人处且饶人。”
那蛇头瞪着我,半晌,一句话也不说,倒退几步,一挥手,同那几个人慢慢离开。
午夜左右,我将舱底的门顶开,偷偷溜出去,月光下,大海仿佛无边无际,我觉得有点凉,黑漆漆的四周让人觉得孤单,天地玄黄,宇宙洪荒。有人走过来,好象听到动静:“谁?”我站在那儿,等他到面前才扼住他的脖子,他看着我,发出唔唔的声音,我微笑:“你拿走的东西我不要了,我只要400CC血液,你介意吗?”
他手足乱动,我扭断他的脊椎,就象断了线的木偶一样,他的手脚一下垂下来,他望着我的眼睛,瞳孔不断张大缩小,我轻轻地说:“我告诉你个秘密,你的船上有一只吸血鬼。”我吸干他的血,将他丢到太平洋里,然后回到舱底。
第二天船上的四处找他们的大副,我睡在一角,甜香的梦里,我仿佛回到母亲的子宫,黑暗温暖安全轻轻地摇晃着。
天一在黑暗中抱紧我,我很悲哀,我与天一竟不再是同类,我们象白蛇同许仙,是异类通婚。
即使吃掉那样该死的人,依旧让人难过。不,不是内疚,我没善良到那个地步,人家打我的脸,我会回一拳,我难过,只是因为我觉得脏。
是的,觉得脏,几十年受到人至上的教育,令我觉得其他一切不是人类的生物都是肮脏的动物。当然不是,人类只是动物的一种,并不比别的物种更高贵,人类只是象失去控制的癌细胞一样,在整个生态系统中占了绝对优势,至使生态平衡岌岌可危。但是这么多年来,我是人类,认为人是最高贵的,上帝又已经死了,除了人,别的都是怪物野兽,所以,杀人,令我觉得自己变成了肮脏的异类,其实我不过是成为了我自己而矣,而且,还是被逼无奈,不是我自己的选择。
如果杀猪没什么不对的,我杀人为什么就不对呢?我也得吃饭啊。
只是这样一来,我在人类眼里,就成了敌人了,而我曾经是他们中的一员,我不希望被人类仇视,只是现在,想这些只怕已经晚了,我已经是一只吸血鬼了,只能隐藏在人海里,象淹没在海里的人。
一路上再没故事,船上的人自此很少下来底舱来,底舱的人静静地聚成一团,将我与天一孤独地抛在另一角。气氛那样诡异,但是一路平安无事。可能是神鬼怕恶人吧?
我们在美国的一个小镇定居。
这种逃亡的日子不知要过多久,我们这两个国内顶尖的宇航员,就在小镇里打发余生吗?或者,连这都是奢望。
天一应聘去做运送货物的水上飞机驾驶员,我暂时在家休息,我在尼泊尔得的那种紫外线过敏症一直没好,大太阳底下,呆上十分八分钟,皮肤就红了,然后痒痛,用冷水一洗,立刻肿起来,象被人毒打过似的,所以我不大在白天出门,我的眼睛也不喜欢白天的阳光,刺眼。这也是那试验的缺陷,免疫系统被破坏后又重建,难免会出现若干怪毛病,要是我还在局里自然有人救治,现在,我越来越象个吸血鬼了,是不是?
钱是够的,我们在瑞士银行一直有帐户,我已想办法取了出来。但是人可以不工作吗?
我不能忘记我与天一都曾是宇航局里的顶尖人物,我们从事着令人崇敬的事业,也做出了让人尊重的成绩。现在我们住在小镇里,是一对最平凡的夫妇。
天一会不会后悔?
我最快乐的时光,是傍晚时,天一回家,然后他陪我去跳蚤市场。
奇怪吗?我,一个应该孤独到死的怪物,最爱的事就是在热闹的人群中看着众人快乐地流过来流过去,我不是应该在有着铁门与苍凉的荒地再配上一轮圆月的古堡中鬼祟地走来走去吗?我不是应该孤僻地躲避人群吗?
但是不,我最喜欢热闹,吵杂纷乱里有一种国泰民安的幸福感觉。让我觉得自己可能还可以算一个人。最重要的是,我的身边,有天一在。
我再没有杀过人。
当我面孔再次变得苍白时,天一递给我一杯温热的血,一针管是200CC的血液,盛在葡萄酒杯里,深红近于黑色。当时我正在窗前看外面那一轮圆,绝望地想,月亮圆了,狼人该出现了。我嗅到血的味道,回过头,天一将一杯血递给我,接在手里,是热的。
捋起天一的袖子,右边,什么也没有,左边,小臂上静脉处,有一个针孔,正冒出一滴圆滚滚的血珠来。
我说什么呢?我说不出话来。
天一说:“不要再伤人。”
他竟会想出这种法子来,阻止我再杀人。
天一已经见到过我杀人,知道我是什么人,他依旧原谅我,我不知道他怎么还能原谅我,我本已经绝望,是天一给我希望,现在他给我他的血。不管他说什么,我都会听从。
我垂下眼,说:“好。”
但是天一能每个月都将自己的血液抽出来给我吗?就算他要这样做,我也不会允许他这样做,要他这样养活我,我宁可去杀人。
良久,天一说:“即使你不得不杀人,先同我商量,好吗?”
我点点头。
大不了饿死好了。
只是一个人可以活活饿死,却不一定能忍得了那种渴与痒。
那是一种对生命中美好感受的渴望,没有这种感受,生命好似缺了一块。
我问天一:“天一,你不怕我吗?为什么你还能接受我?”
天一说:“不论你变成什么样子,不论你外表怎么样,你始终是琼。”那个曾与他相爱的琼,曾经手挽手吹海风的琼,曾经一起躺在床上聊天到天亮的琼。
我始终还是那个琼啊!那个同天一恋爱,同天一一起生活了若干年,爱着天一的琼,肉体怎么样,我的记忆没有变,我的灵魂没有变,为什么就可以怕我恨我,不再爱我了呢?
天一白天工作,而我在夜里起来收拾家务,陪天一,后半夜,我会在花园里收拾花草,邻居奇怪我为什么不在白天出现,我拿医院的诊断给她看:“很严重的过敏症,治得晚了有生命危险,病情最严重时连烛光都会灼伤皮肤。”邻居太太露丝说:“啊,真可怕。”又说:“我很抱歉。”外国人很有意思,一提到别人的隐私就说:“我很抱歉。”这样也好,要是在中国,我同天一过不了三天就会被邻人揪出来指为妖魔。
露丝还友好地说:“要是白天有什么事,尽可以找我。”
我笑着谢她,那时是傍晚,彩霞满天,太阳是血红的半圆,天空是粉紫色的,我尽在这时候出现,虽然不是不遗憾错过了白天,但:“其实傍晚是最美的,我也不算损失太多。”
露丝说:“啊,是,你们家的花园长得很好,也不见你打理。”
我笑笑:“我总是夜里出来,晚上,丈夫睡了,我无事,不想吵他,就出来割草修枝。”
露丝说:“白天睡得着吗?”
我微笑:“地下室里,一点噪音听不到。”
天一回家来,看我同邻居说话,很安慰:“我还怕你闷,改天请邻居来家里吃饭吧。”
我笑笑:“太熟了也不好。”邻居也许会自我们的冰箱里找到一袋袋血浆,那怎么解释好呢?或者有一日露丝会见到我一只手抬起冰箱,好将水渍全部擦干,不,太多细节要小心,而我需要自由。
天一总是照顾我,尽量在下班时找节目给我,怕我闷,其实象我这样的‘人’,对于闷不闷已经没有太多奢求,真的闷了,我可以在夜里驾车去海边,但是,我不想天一不知道我的去向,我不想他担心,或者让他不快,他已经尽力了。
我同天一可能是酒吧里唯一的一对夫妇,两人各拿一杯酒,坐在吧台前的高凳上,看着人群高声低声,看着美女俊男来来往往,我们偶尔说上一两句,笑人家打扮得可怕,或是讲哪个女子实在美丽。
其实说什么倒不重要,谁同谁能每天讲风花与雪月呢?还不是讲些别人的是非,说说家长里短,重要的是两个人还都愿意对对方说听对方说,最重要的是在一起的两个人是相爱的,不说话,在一起也是快乐的。
露丝有天对我笑说:“我丈夫没见过你,一直以为你丈夫单身,那天同我说,在酒吧看见邻居同一个黑发女来往,真难得亚洲人在这儿能找到黑发的女友。我告诉他,那就是他太太,他还不信呢。”
我笑笑,这小镇的人同大城市倒底还不一样,要是在纽约,绝没人管邻居这种闲事,真该到纽约去,那的人可不管邻居是人是鬼,他们只看得见自己同自己的信用卡。
露丝说:“他误以为你是混血儿,硬说你有一双蓝眼睛。”露丝笑。
我觉得不好笑,如果她丈夫真的看到天一同一个黑发蓝眼的女人喝酒,对我来说有什么好笑的呢?但我也只得笑一笑。
我唯一一次白天出去,是为了露丝。
那天,我正睡着,听到外面有惨叫声,一个女人声斯力竭地嚎哭。我到一楼窗口看见邻居家窗户冒出火苗,露丝正在哭叫:“我的孩子!”我跑出去:“孩子在哪儿?”
露丝哭:“在屋里,在屋子里,我没找到马克!”
马克是她最小的孩子,只有四岁,大一点的两个孩子正惊惶地拉着母亲的衣角。
我冲进火场,火势不小,一般人进去是会烧伤的,但我的速度快,再高的温度,传递起热量来也需要时间。而且我对一氧化碳不象人类那么敏感。
四岁的小马克蹲在洗手间的水池下面,难怪他母亲找不到他,小家伙咬着拇指被烟呛得流泪,我抱起孩子,将毯子淋湿包住他,这下子小家伙才想起来嚎啕大哭。
将小家伙交到露丝手里,露丝几乎抱不住小孩子,抱住之后又将孩子搂得几乎窒息,并且一跤坐倒在地上。
我趁着人们查看小家伙的伤势赶紧溜回我的黑暗的地下室。
皮肤有点灼伤,面孔红肿了,手臂上还有水泡。跟火没关系,是太阳的事。
华灯初上,露丝同她丈夫过来,她丈夫约翰熊一般高壮,过来用力握我的手,一般人真会被他握得痛叫起来,我微笑,忍着不去用力握他的手,我不想他知道我有十万马力。约翰说:“谢谢,我们一家感激不尽。”
我笑:“只是运气好,碰巧能找到马克。”
露丝急切地:“你有没有受伤,我们可以为你付医药费。”
我露出手臂:“一个小水泡,不值去次医院。”
马克同露丝又说了几次谢谢告辞了,快走出院门时,马克又回来,他迟迟疑疑地,半晌决定开口:“我在旅馆工作,见过你丈夫。”
我呆呆地,听到第一句就知道不是好消息,我一时呆着,灵魂瑟缩道:“不不,我不想听,不想知道。”身体却还微笑着站在那里,约翰已经说了下去:“他同一个黑发蓝眼的女人……。”
我惨笑着:“那是他的同事,从别的城市来看他。”
约翰说:“对不起。”
为了感谢我,来用我不知道的事伤我呢。
谁想知道有人在背后骂我恨我厌我背叛我!
让他们在背后咬碎他们的牙,谁想知道那些事!
第二天,我睡不着,十二点起来,穿得密密实实地去约翰的旅馆。
约翰看见我,有点意外,但他明白,他说:“403房间。”
我上去,在门外听见天一的声音。
身临其境地。
他们没在谈话,我听到喘息声与呻呤声,还有肉体与肉体发出的声音。
在我心里有什么东西碎了,撕裂样的痛让我一动不能动。
为什么?
有人撞车有人坠机有人误中流弹,为什么呢?
所以我遇到这咱倒霉事也没什么稀奇。
没什么稀奇。
但,我没有勇气进去。
我也没有力气离开。
我站在门外,身体里不知什么在痛,痛到麻木。
痛到我不住祈祷:“上帝,请解除我的痛苦,让我立刻死去。上帝,请让我立刻死去。”
他们终于做完了,那女人穿好衣服出来,她拉开门,看见我,她尖叫,我不记得天一怎么把她弄走的。
天一对我说:“我对不起你,你杀了我吧。”
我笑了:“天一,我宁可自己死。”我想,我又哭了。
天一面色苍白地看着我。
我逃走,我象一道闪电,从天一面前消失,我希望我在这个世界消失,可是说真的,我不知道怎样才能让我这样强悍的身体消失。我听到一个人说:“她不可能跑这么快!”我没觉得累,但是渐渐地,我觉得身体在发热,当我跑到海边时,我的衣服已经着火,灼烫让我惨叫出来,剧痛我问自己:“谁值得你这样折磨自己?”答案当然是自己,是我自己的痛让我折磨自己,以为肉体的痛能抵偿心里的伤,其实肉体的痛只让我更加软弱。我扑倒在海水里,昏迷过去。
我居然没有死,我随着浪花,无休止地晃来晃去,就象我失眠时,躺在床上躺到头晕后的感觉,不知过了多久不知自己是否有知觉,不知身在何处,只是一波又一波地飘浮着。
我醒来时看见天一。
他怎么找到我的,我不想知道,我不想说话,不想问。
傍晚,云霞满天,这个世界真是美丽。
许多时候,我一个人独坐着,会想到世界的尽头,人生的尽头去,我们这样来了又去了,一代又一代人,前仆后继地生下来又死去,为了什么?我总是不敢想自己光滑的皮肤有一日也会打满皱纹,从我那具习以为常的肉体里再不能迸发出力量,不得不虚弱地从这个世界消失,那真是可怕,太可怕了,而这样的事却千年不变地日复一日地发生着。
活人想到自己的死,那是什么心情?
让人有智慧,是以这个大悲哀为代价的吧?多么残忍。
现在,我不在这个大悲哀中了,作为这具新肉体的主人,我的生命会延继很久很久,久到对于人类来说象是永生。这也是当初我愿意参加这个实验的原因吧?没有人不想长生,没有人不想成为超人,没有人不想拥有力量,如果给我重新选择的机会,我还会不会做这样的选择?也许不会,但我同样会觉得牺牲良多吧?
天一会陪伴我渡过他的一生吗?他的一生,千年之后我会想,许久许久之前,有一个男人爱我,曾陪我渡过了一段美好的日子,那是他的一生,我的一个假日。
对天一不公平,所以不能对天一要求太多,如果可以,我希望自己永远看不到天一不爱我或不只爱我一个,因为如果看到了,我实在难以原谅,就算原谅也永远不会忘记,就象贝壳的一粒砂,在心里终生碾磨着,即使变成一颗珠子,在美丽光洁的外表背后,一层层裹着的都是泪水吧?一只贝壳的最大幸福就是从没孕育过珠子吧?有同事追踪自己的丈夫到酒吧,然后发现真相,多么勇敢。我只希望永远不知道不看见,我不知道的事不会伤害我。
天一请我原谅,我原谅他。
时间一点点过去。
天一渐渐沉默了,下班回来就喊累,然后打开电视,手拿一杯啤酒,有时就一袋乱七八糟的零食,一直吃到打嗑睡。
叫他,他会微笑,转过头来,好脾气地,倦倦地。同他说什么,他也不太感兴趣,只是敷衍。他整个人象一团粘稠的烂泥,推不动甩不脱你用尽力气不能改变他分毫,你捏他搓他揉他,让他圆让他扁让他方,他始终是一团泥,你改变不了他是团泥。
我们的关系,就这样胶着。
我,明白了。
许多时候爱在你想不到的时候,消失了。
在枪林弹雨中,在困苦劳顿中,没有死去的爱,在平静的生活中却渐渐枯萎。
什么原因呢?没有人会知道。
我该如何抉择?我们之间发生过太多故事,我已经不能潇洒地说一声“再见”就离开了,我欠他太多,我付出的爱太多,我不能走。
何况他是唯一知道我还能接受我的人。
在夜里,我趴在窗前,望向无边的黑暗,呆呆地,觉得黑夜象一大桶无边无际的沥青,浓稠地,让人无法挣脱,让人窒息,而我,只能属于夜。我痛苦地想,如果真的窒息,至少是可以死去的。
有一天,当我发呆时,我听见天一说:“用尖木桩?……是,心脏……烧掉……。”
我走过去,站在他床前。
他满头是汗,手脚还在挣扎。
忽然他睁开眼,猛看到眼前有人,惊叫一声,坐了起来,向后躲去。
我说:“是我,天一,是我。”
天一一震,身子不同自主地向后一挺,他的后背抵在墙上,他的表情依旧是又惊又怕,然后他的眼睛飞快地看了一眼床边他的枕头,他的手好象要去拿什么,抖了一下又停住。
我可能不该去发现他的秘密,他的心事,人的心,都是黑暗的深渊,如果可以不发掘,就不要发掘,有时候会掘出怪兽来。但当时,我好象受他的催眠一样,不由自主地翻开他的枕头,看见一只银色的2厘米直径带尖头的圆棒,这是他梦里说的尖木桩吧?
我想起来,传说中杀死吸血鬼,一定要用尖木桩刺进他的心脏,再吹下他的头,最好将他烧掉才保险。
我笑了。
他终于还是准备了尖木桩。
要我死。
天一摇头:“不!——不!”
天一,我吃掉你吧,这样,你同我,就永远不会分离了,再没什么让我与你分开了。在这一瞬间,我才知道我有多么爱他,我同他,是绝对无法平和地分手的。我同他,血肉相连,这些年,这些日子,我的感情依赖他,就象菟丝草,绝对没办法放开它纠缠的树,因为会死掉。在那一刻,我知道自己的情感病态而软弱,但是两棵树是无法生存在一起的,他们会争夺阳光,他们需要距离。只有菟丝草才能与大树这样相爱。
如果不能在一起,天一,我们一起死掉吧。
天一的身体渐渐僵直,我从他的眼睛里看到痛苦与绝望,我在他的瞳孔里看见自己已经缩成针尖般一点的瞳孔,看见自己血红的眼睛,看见自己伸出唇外的牙齿,看见自己狰狞的脸。
连我自己都对自己这副样子恐惧,天一怕,值得原谅吧?
天一,要我死。
……
我……
杀了他,他的灵魂也是恐惧我的。
绝望的,不是天一,是我。
我没有办法,你们不会明白,我不是脆弱。你们不知道,那有多么痛,你们不明白,生命并不值我付那么大代价,太痛了。想到天一准备杀我,这个念头象电击一样让我痛到痉挛。
我痛得缩起身子,弯下腰,在床头跪下,我握住那支尖木桩,向自己的心脏刺去。
冰凉的圆桩哽在我心头,好,那正是我灵魂的感觉,冰凉的,坚硬的,慢慢夺走我心脏那强劲的活力,让跳动慢下来,让血流停下来,让热量渐渐散去。
我轻声说:“天一,我松开手了。”
我松开了手,解脱我爱的人和我自己,再见,爱人。
我不知道自己睡了多久。
醒来时,我在坟墓里,我打破棺材的盖子,从我的坟里爬出来。
天上全是星,好美的夜。
我坐在自己的坟前,想起以前的事。
那个黑发蓝眼的女子叫玛丽,我见过她,在宇航局见到过她。天一第一次见到我杀人,竟没有尖叫着逃跑,那是因为他知道我会杀人,他有心理准备,他之所以知道我会杀人,那不是我告诉他的,我的实验是保密的,是谁告诉他的?是宇航局或其他什么人吧?为什么告诉他?是为了让他杀我。天一会跟我来,因为他奉命要杀掉他的妻子,他迟迟没有动手,是因为他们一时没想好怎么杀我,还是他不敢动手,或者他还不忍?
我微笑着抓起我坟上的泥土,泥土有一股好闻的味道,生命如此美妙,命运虽然喜欢在你最痛的地方打击你,他也在你最绝望时看到美丽的星空。
我走了。
我一直喜欢傍晚在咖啡座喝点咖啡,吃点小点心,手里拿着报纸或杂志虽然我现在无法同任何人过亲密的两人生活,但我依旧尽量与人们接触,我不想淹没在自己痛苦里,也不想将自己禁锢在自己设置的高墙里,我有几千年几万年的生命,因此心灵也必需配合肉体的坚强,从坟墓里爬出来,能让人变得坚强一点。
我有时也杀人。有时,在一个地方住久,那个地方的血库就会加强警备,不得已时,我就不去冒险,比较而言,杀人倒不那么危险,通常我会带一把刀,割破人的静脉,吸血,然后将人拖走,藏起来,这样,即使发现尸体,也不过是一宗谋杀案。不到不得已,我不会杀人,因为,我的灵魂毕竟还是那个人类琼的。
杂志上有一篇报导,美国某州以血迹判定谋杀案。据说以前有一个失踪男孩子的案子,当时众人都认为是与他一起玩的一个男孩儿杀了他,虽然没找到尸体,但依旧将那个男孩儿判了死刑,结果数月后那个失踪男孩儿又回来,而那个判死刑的男孩儿已经死了。所以美国的法律大多规定谋杀案必须找到尸体,或有证据证明被谋杀者确实死亡。这个案子就是这样,没有找到死者,但根据浸入地毯和地板中的血液,经过反复实验证明流了这么多血的人不可能还存活,所以根据血液量和凶器上的血与指纹判定那个死者的丈夫死刑。
那个凶手叫王天一。
天一,死了?
我默默地坐在那儿,良久。
天色渐渐黑下去,石头路面都染上深蓝,我扬起手,再叫一杯咖啡。
我好象又看见无边无际的大海,孤岛上的我与天一,然后,天一死了。
我打了一个电话订飞机票。我已经整了容,剪了发,改变了指纹,取得了法国的护照,我想,我应该回去看看。
原来的房子还是老样子,看来还没有卖出去,我站在门口。露丝出来问:“要看房子吗?经纪把钳匙放在我们这里了。”
我转过头:“听说这间房子发生过凶杀案。”
露丝说:“那是许久以前了。而且房子很便宜。”
我请她打开门。露丝说:“原来住在这里的也是一对亚洲人,真是可怜,那女子非常善良,还救过我们家马克,可惜嫁给那样的丈夫!”
我问:“他丈夫怎么说?”
露丝不明白:“什么?”
我说:“她丈夫被捕后说了什么?”
露丝道:“他什么也不说,也不肯指出尸体的下落,以为可以逃避审判。”
露丝说:“结果……”
我说:“我知道结果,你不必说了。”
露丝沉默一会儿,脸上露出诧异的神色。
天一在梦里不是说过要烧掉我的尸体吗?他为什么没做?没来得及?还是他以为不必要?还是,天一手下留情?
天一为什么不说?为什么不带人去看我的尸体?那样那些人会发现我与常人不同,如果来不及的话,至少也可以让人看到我已经逃出了我的坟墓!天一,为什么不开口?
房间收拾过了,打扫得空空的,以免被人看到凶手的东西引起不快。我在空房间里转来转去,觉得天一好象还在房子的一角,微微笑着:“琼,我总是在这里的。琼,我总是爱着你的。”
我忍不住流下泪来。
露丝恐惧地看着我,终于忍不住:“你是……?”
我静静地:“我是琼,我没有死。”
露丝惨叫一声,我看着她:“你怕什么?我没有死,我同天一争吵,我出走了。”
露丝尖叫:“那些血!”
我说:“谁知道那是谁的血。不是我的血。”
露丝喘息:“我们冤枉了他?我们冤枉了他!天,太可怕了!天哪。”
我默默地。
露丝依靠着墙:“我的上帝!”
我说:“人已经死,不必无谓伤心了。”
露丝忽然流出泪来:“你不明白,是我们报的案,是我们说你同他——。”
露丝想必说了天一不少坏话,而且是为我而说的。
我默默地离开。
露丝还在房里哭泣。
房前停下来一辆跑车,漂亮的白皮座位的红色跑车。车上的女郎将黑墨镜推上去,向我微笑。
啊,他们还在找我。
我走过去:“香柯,你找我?”
香柯说:“好久不见了。”
我微笑:“你来抓我回去吗?”
香柯说:“我只想同你谈谈。”
我笑:“我有权选择不谈吗?”
香柯说:“给我个机会,也给你自己一个机会。”
我打开我的车门:“不,这个世界没有我非想要不可的东西,所以,我也不需要机会。”
香柯问:“难道你不想有个同伴吗?”
我默默地坐进车里,我的同伴死了。
香柯下车到我的车前:“你不想有一个同伴吗?”
我开车,香柯伸手抵住我的车头,车轮发出可怕的声音,车头的铁皮立刻凹进去一块,我的车子在空转。好,十万马力的香柯。
既然逃不掉,我就留下吧。
我下车看看我那可怜的车子,车头一个手印清晰地印在上面,这个家伙,好象比我还厉害些,我过去坐进她的跑车里。她也坐下,然后开车,我问:“吸血鬼二号?”
香柯说:“大漠一号飞船就要升空了,你同我是宇航员,怎么样?”
我问:“我能选择吗?”
香柯说:“我为什么要同一个恨我的人一起飞到危险的太空里去呢?你要是不愿意,立刻就可以离开,我并不是国家安全局的杀手,我来,不过想帮助一个与我同样遭遇的人。”
我说:“那么,停车吧。”
香柯道:“你明知道你在这里是生活不下去的,即使你可以活下去,也同死了没什么分别。没有亲人没有朋友没有事作,没有存在的意义。”
我问:“你们杀死天一就是为了让我没有亲人没有朋友,没有存在的意义,是吗?”
香柯半晌道:“同我没有关系。”
我说:“是,我也不想知道这件事,同谁有关系。为什么不救天一呢?为了我吗?”
香柯沉默一会儿说:“有一个偷渡来美的华人,声称在来的时候船上有个吸血鬼,样貌与天一和你一样,美国中情局的人辗转找到你同天一,只是一时还无法确定,正沉不住气要下手时,你却失踪了,他们竭尽全力无法找到你,所以用死来危胁天一。我们没办法帮天一,除非,向中情局提供你的资料,你也知道,那是不可能的。”
我问:“天一,为什么不出卖我?”
香柯道:“也许是爱你吧。”
我问:“那么玛丽呢?”
香柯道:“你也知道玛丽了。”
我笑:“是否全宇航局都知道,只我不知道?”
香柯道:“据说,雄性的生存目地就是繁殖尽可能多的后代,所以,原谅他吧。”
我说:“他为我而死,我还有什么不原谅他的。”
我又问:“或者,他是为国捐躯?”
香柯道:“王天一奉命除掉你,他却一直没有动手,甚至干脆同我们失去联系。玛丽这次来,就是要他完成命令,如果他不下手,玛丽负责造成你与他之间的不和,令他不得不动手。玛丽也带来新的装备,追踪器和用来杀你的尖锥。”
难怪天一能找到我。
香柯又说:“那是那时的命令,现在,实验已被上面批准,我同你都是可以见光的人物。但若你坚持不回去,那么原来追杀的命令不变,你要么被自己人杀死,要么被美国人捉去当成实验白鼠。”
我笑:“见光?是暴露在大众的目光之下吧?这也是一种变相的囚禁吧?”
香柯道:“哪有十全十美的选择,这对你我已算最好。”
我说:“停车,让我走。”
香柯停车,我说:“你记着,相似的身体并不等于我们一定是同伴,天一才是我的同伴,他死了。”
香柯看着我打开门,她说:“琼,答应我,别再杀人了。”
天一也说过同样的话。
我觉得痛,地平线的尽头,太阳象我呕出的一滩血般。
夜晚,我站在无人的十字路口,那样孤独无助。
凉风袭来,我怀念那永无可能再见的灿烂阳光。尽管在月光下,一切都象白天一样清晰。
我却不能再见到阳光和人群。
大群大群人发出的吵杂声。
我象一只无力蝴蝶被永远地钉在沉静无声的夜里。
我是猎人吗?我在等待猎物出现吗?
为什么我的恐惧比被捕猎的人类更深更重。
我在垂死的人类的瞳孔中看到自己的脸,苍白,额头暴起青色的血管,充血的眼睛,獠牙。
我同我的猎物一样恐惧,但他们可以死去,可以逃走,我却只能呆在原地,我同我的恐惧面面相觑。
在午夜的十字路口,如果你看到一个年轻的女子在哭泣,不要走过去,不要劝慰她,不要离她太近,你或许还可以活下去。
在未来的几千年里,她将一直徘徊在午夜的十字路口。
孤独地怀悼她的爱人。
让痛苦煎熬她长生不老的生命。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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