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帝刘贺那些事儿

第三十六章 弹劾表


时间:刘贺登基后第二十七天
    地点:未央宫承明殿
    事件:弹劾大会
    被告:皇帝刘贺
    原告:霍光等诸位大臣
    主审官:上官皇太后、霍光
    旁听者:田延年、杨敞、张安世等诸位大臣
    上告理由:刘贺荒淫无道、荒唐可笑,失去做皇帝的资本
    对刘贺的不信任案弹劾程序已经启动了!国家的大法官、行政首脑就是主要的审判官员。
    当刘贺还在斗鸡的时候,当刘贺还在后宫追逐宫女乱搞的时候,一份即将宣判他“死亡”的弹劾书已经形成了!
    在没有刘贺之前,皇宫里只有一派,那就是以上官皇后和霍光为首的官僚集团。他们牢固地掌握着汉朝的命脉!
    现在,刘贺来了,并且一开始就疏远了霍光等诸位老臣,潜移默化地,朝廷里就形成了两派:A集团军:以刘贺皇帝为首,昌邑的二百多兄弟为辅的集团军,装备虽然落后,但是士气高涨!头领刘贺更是嚣张至极!
    B集团军:以霍光为集团军司令,手下不乏猛将,掌握着汉朝最精良的军队,武器装备先进!头领霍光老谋深算,轻易不露真相!
    B集团军还有一个明显的优势:上官皇太后随时可以支持他们的火力!
    刘贺好象刚刚从柔软的丝绸被子里起来似的,进来后,只见禁卫军的武士们,威风凛凛地排列在大殿下面的台阶上;上官皇太后穿着华贵的服装,端端正正地坐在大殿正中;在上官太后身边,还站着几百名侍从,手里也都拿着武器。文武百官鱼贯而入,分列在大殿两侧,一个个都绷着脸,严肃而紧张。
    突然间猛地发现,偌大的皇宫,双方力量的对比绝对悬殊:皇帝孤零零一个人自成一派,霍光和皇太后以及诸位大臣又成一派!一场战争即将打响!
    昌邑王一见这阵势,吓得两腿直发软,慌忙跪在上官太后面前,听从她的吩咐,很乖地说:“我把兄弟们都交给你们了,能不能放我一马?”
    他以为自己也把手下交出去了,事情也该结束了,自己还可以接着当皇帝,可是,事情远远没有完!
    可是他太幼稚了!
    这时候,霍光便急不可待地让尚书令打开奏章宣读起来。这个奏章很大程度上代表了霍光的意思。
    它是霍光成功的象征:上面既有刘贺的罪状,也有各个大臣的签字,成功地孤立了刘贺。
    虽然当初霍光把重要的大臣都召集到霍府里商量政变,虽然当时各怀鬼胎,有的躲闪,有的装病,有的吞吞吐吐,但最后总算达成了协议:废除刘贺的弹劾书。
    如果单看弹劾书,文章华丽,绝对称得上是一篇上等之作!
    文章原文内容如下:
    1、服斩缞,亡悲哀之心,废礼谊,居道上不素食,使从官略女子载衣车,内所居传舍。
    2、始至谒见,立为皇太子,常私买鸡豚以食。
    3、受皇帝信玺、行玺大行前,就次发玺不封。
    4、从官更持节,引内昌邑从官驺宰官奴二百余人,常与居禁闼内敖戏。
    5、自之符玺取节十六,朝暮临,令从官更持节从。
    6、为书曰:“皇帝问侍中君卿:使中御府令高昌奉黄金千斤,赐君卿取十妻。”
    7、大行在前殿,发乐府乐器,引内昌邑乐人,击鼓歌吹作俳倡。
    8、会下还,上前殿,击钟磬,召内泰壹宗庙乐人辇道牟首,鼓吹歌舞,悉奏众乐。
    9、发长安厨三太牢具祠阁室中,祀已,与从官饮啖。
    10、驾法驾,皮轩鸾旗,驱驰北官、桂宫,弄彘斗虎。召皇太后御小马车,使官奴骑乘,游戏掖庭中。
    11、与孝昭皇帝宫人蒙等乱搞,诏掖庭令敢泄言要斩。
    12、取诸侯王、列侯、二千石绶及墨绶、黄绶以并佩昌邑郎官者免奴。
    13、变易节上黄旄以赤。
    14、发御府金钱、刀剑、玉器、采缯、赏赐所与游戏者。
    15、与从官官奴夜饮,湛沔于酒。
    16、诏太官上乘舆食如故。
    17、食监奏未释服未可御故食,复诏太官趣具,无关食盐。太官不敢具,即使从官出买鸡豚,诏殿门内,以为常。
    18、独夜设九宾温室,延见姊夫昌邑关内侯。
    19、祖宗庙祠未举,为玺书使使者持节,以三太牢祠昌邑哀王园庙,称嗣子皇帝。
    20、受玺以来二十七日,使者旁午,持节诏诸官署征发,凡一千一百二十七事。文学、光禄大夫夏侯胜等及侍中傅嘉数进谏以过失,使人簿责胜,缚嘉系狱。荒淫迷惑,失帝王礼谊,乱汉制度。臣敞等数进谏,不变更,日以益甚,恐危社稷,天下不安。”
    这段奏章里把刘贺几乎所有的罪状全包括在里面了!
    古代人最恨“不孝”了,可偏偏刘贺就给了霍光口实。在对刘贺的指控中,说他
    1、”不孝“,说他穿着丧服却一点没有悲哀的样子。
    2、守丧不能吃肉,他却私自买鸡和猪来吃。
    3、守丧不能有性生活,他却在路上采女随行,后来竟与汉昭帝宫人乱搞!
    最后归结罪状说”五刑之属莫大不孝,可见这是废他的主要罪状。
    “不孝”是个很微妙的东西!
    事实上“不孝”是权臣废皇帝最爱用的理由,东汉末期,董卓废少帝,就借何太后的名义说他不孝,而何太后不久就被他杀死了。
    司马家在曹魏时,废一帝,弑一帝,事后都借太后的口说他们不孝。
    东晋王敦要废皇帝,也同样先宣传说他当太子时不孝,还拉出一个当年东宫官员作证。
    一个皇帝的地位本来就是从父亲那里来的,如果不孝,那就是自弃于皇室,根本就没有继位的理由,这是大家爱用“不孝”的理由废皇帝的原因。
    综合起来,刘贺的罪名就顺理成章了:
    罪名一:汉朝的大不孝!霍光也巧妙地利用世人最恨的“不孝”当作废黜刘贺的理由!这样做,就可以是原本怀疑的人这个时候很容易反过来支持霍光!
    罪名二:亲近小人。这里,所谓小人,霍光指的是刘贺从昌邑带出来的故臣。刘贺视这些故臣为心腹,起立坐卧都不离左右。
    霍光说刘贺对这些人及其优厚,成天和他们混在一起不算,还随便把印绶授予他们,又赏给他们很多内库的金银财物。
    霍光说这件事情的时候,大概有点酸的味道!他本来以为自己亲自为大汉朝选定了皇帝,功劳盖世!可是没有想到刘贺偏不卖他的帐!这事《汉书》其他各传有材料可与互证。
    实际上昌邑王被废的真正理由,正是与昌邑故臣过于亲密而疏远霍光等先朝大臣有关。这一点我们将在后面说到。
    霍光等请废刘贺的奏章说他“自之符玺取节十六,朝暮临,令从官更持节从。”这是很有意味的一件事,按照汉朝制度,皇帝早晚哭临大行灵柩时,这些人是不能跟从的,刘贺让他们轮流跟从左右,甚至自己取节信给他们。似乎刘贺在当时霍氏盘踞的皇宫中是很有不安全感的,所以除了整日与昌邑郎官混在一起外,连哭临这样的仪式都要他们跟从才放心。
    这就令霍光很不舒服,这分明是充分不信任他们!如果一个皇帝和臣子之间发生了分歧,吃亏的总是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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