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死鸟

第1章


内容简介:
  传说中有种不死鸟,在火焰中可以得到永生。我讲这个传说时,小冰自嘲地说:“我就是不死鸟,死犊诳诶不了。”我回头看着他隐在摩托车杂志后面的表情,颇有受伤的感觉。
  时间在那一刻停止了转动,我的心跳也停止了,我闭上眼睛,那只是只飞鸟,我看到的只是飞鸟,被枪击落时扑腾着满天洁白的羽毛。可是我分明看到了他在头盔里向我投过来的眼神,澄净从容。
《不死鸟》作者:庄轲
传说中有种不死鸟,在火焰中可以得到永生。我讲这个传说时,小冰自嘲的说:“我就是不死鸟,死都死不了。”我回头看着他隐在报纸后面的表情,颇有受伤的感觉。 
(一) 
  这个周六终于让我从五天里繁琐的工作解脱出来。我在这个城市一家十分有信誉的广告公司工作,压力很大,但我很习惯,我喜欢超计划的办事,喜欢时间满得需要一天25个小时,有时也被自己折腾得喘不过气,但我是那种喜欢在夹缝里求生存,并能游刃有余的人。向小冰这样自炫时,他骂我自作孽,不可活。 
  小冰是湖北美院毕业的,画了四年油画,却转行从事机械。他将所有未成名但我认为精典的作品弃放在暗楼上,他说艺术只能是大漠炊烟,美仑美奂但不现实,我表示赞同是因为我无力让他实现他的画家梦。 
  小冰与我认识两年了,这两年来,他是我无法摆脱的影子,用最固执的爱情作为藉口,将我一圈圈绑得结结实实。我常百般无聊的坐在他旁边,想象自己是条七彩的飞鱼,能自由的从水面跃向天空,当然我还是愿意回到水里的,因为小冰就是那片广阔的海洋。但他非要我做条离开水面就无法呼吸的水鳗。 
  我天性爱抗争,渴望生在某个被压迫的年代,我相信自己绝对会成为倡导者或起义的领袖。偏偏在这个年代,我太自由,自由得无所事事,于是上天有成人之美,给我一个使尽全力来束缚我的小冰,我生活由此而变得多姿多彩。 
  中午12点,肚子开始咕咕的叫,小冰已经在厨房切黄瓜,再过1分钟,他便会说:“结婚以后,你就要跟我一起下厨,再不能惯着你了。” 
  在他开口这千篇一律的话题前,我将枕头盖住了脑袋,象游泳时大口大口呼吸着棉花的味道,我想起了昨晚和文伟在餐厅吃晚饭的情景,他深情的眼睛象春草一样撩拨我燥动的心。 
  正在此时,手机刺耳的叫起来,我顺着声音用手摸索,将电话拖进了枕头里,文伟的声音愉快的从那端传来,“下午去海洋公园?”“唔?!”我的声音在柔软的棉堆里十分含糊。“你在什么地方?”“梦里!”文伟笑得十分开心,他似乎很喜欢我胡说八道,“我在小竹苑等你,两点。”没等我拒绝,他便挂了。 
  我不喜欢海洋公园,对游动的鱼我没有欣赏的兴致,或许野兽猛禽更能鼓动我的兴趣。除了小冰,没人知道我喜欢什么。 
  我攒着棉枕翻了个身,一仰脸,看到小冰站在我面前,他突然俯下身子在我颈项狠狠的吻了一下,嗅到他突然而来的熟悉气息,心里一阵悸动。可他莫名其妙的什么也没有说,就径自进了厨房。我没有什么表示,对于他所做的任何事,我都有心理准备,也可能是太久的相处,感官有些迟钝。 
  在床上赖到开饭,我才起来梳洗,刷牙的时候,小冰照例过来吻我嘴边的泡沫,我恶意的撞击他的脸,让他不能得逞,他将我的脑袋扳正,用嘴将泡沫弄得我满脸都是,我推开他去洗脸,突然在左颈项上方看到一清晰触目的吻痕,十分红艳的唇印,象小冰嘲弄时的表情,更象一束火焰,将我的干草般的愤怒的点着,迅速在体内窜升,我怒不可遏的冲到客厅,喷着一嘴飞扬的泡沫屑子斥问他:“你什么意思?” 
  他抬起头,微笑不语。我不罢休的冲过去,挑衅的看着他,他盯着我的眼睛站起来,我开始仰望他,没穿高跟鞋时,我矮他一个脑袋。他用手指轻柔的抹我嘴边雪白的牙膏泡,明明心知肚明,偏柔声问:“什么什么意思?”我们僵持着,他的眼神深不可测,我自觉理亏,绷紧的意志开始颓废,他将我拦腰抱进洗手间,对我说:“此时此刻你应做清洁,我等你吃饭!” 
  于是整一个下午,我没有出门,对水族馆没有兴致,何况我还伤痕累累。小冰以为他的目的达到了,得意洋洋的陪我玩“管三家”,他的脸上贴满白条,有风进来时,他便象一面挂在城墙上破烂的战旗,迎风飞扬。 
(二) 
  下班出来时,小冰的大铁马没在公司门口,他那250CC的驾骑每天都在公司对面的喷泉处停靠着,他就斜倚着车沐浴在夕阳里。 
  有一段时间,我觉得他特别酷,酷得我看到他时便不知说什么好,只一个劲的笑。他知道我在想什么,只高昂着头,隐着嘴角的得意。他象我心理尽极叛逆却无法延伸的另一部分,我就喜欢他穿得跟个流氓似的,与众不同,让人侧目。 
  可现在我最害怕他那轰隆隆的公路赛车停在门口,下班后我第一个冲出来,拖着他便走,我不想让同事老总发现我的男友象另类,至少对于西装衬衣皮鞋套裙一样不马虎的白领阶层而言,他象不可造塑的另类。既管我有时与小冰在背后说他们是“狗屎”,但仍然不妨碍我继续“狗屎”事业。 
  一辆大宇车慢慢的驶过来,文伟从车里伸出头来,热情的招呼我,我没有犹豫就上车了,文伟替我系好安全带时,趁机在我脸上轻吻了一下,我轻微的躲闪。既管动作不明显,他还是感觉到,他说你是不是不喜欢我吻你?这就是文伟的愚蠢,男人在决定理性的事情上或许需要与女人商量,但在感性方面,根本无需多此一举,只能让本被动的更被动。 
  我正想着,突然看到小冰开着大铁马从前方急速而来,我大叫“开车”。文伟慌张的将车开上了车道,在与小冰相错时,我低下头,迅速关掉了手机。等我长吁一口气时,才发觉车已开到四韦路,我回头看文伟,他说去吃潮汕菜。 
  刚恋爱的男女,喜欢用饮食文化来沉甸感情,在享受精神感觉时更领略味觉给生理的满足,实际是迫切的要补充性方面的缺陷,以此找到心理平衡,特别是文伟,每次他都点肉类,牛肉、猪肉只要是肉类,我记得有本书里说人的潜意识里,肉食与肉欲是划等号的,于是文伟便成为这个理论的实践证明。在我看到文伟大快朵颐时,我眯着眼,想象自己用聚光的眼神照亮他的内心世界,揣摩他言行举止的潜台词,这几乎成为我爱与他呆在一起的乐趣。 
  文伟将汤汁溅在衬衣上,他用纸巾不停的擦拭,并不时歉意的看着我笑,我想他要在自已家里,别说一滴汤汁,就是一大碗卤汁倒在身上,恐怕也无所谓吧!我不想缓解他的情绪,并且皱着眉让他更紧张,果然他开始神经质的不停擦拭。直到我说:“算了没关系啦。”他才停下。 
  接下他讲了许多自觉可笑的故事,那都是办公楼里流行的过时故事,但我仍保持一种假笑直到脸部酸痛。晚9点去泡吧,我鼓动他喝烈性酒,我也喝了不少,酒精在脸上身体里暧昧流转,我媚笑着搂住文伟的腰,他兴奋得脸通红,全身发烫。我在他耳边吹着暖暖的气,他象个傻子一样任我摆布,在我叫第六杯酒时,他喘着粗气抱紧我,我们的脸一下挨得很近,我瞪圆了眼睛看着他,他的鼻翼翕动,酒气冲天,我收敛了笑容,冷漠的看着他,他只有悻悻作罢。 
  过了凌晨,我独自回家,我不愿让人知道我与小冰的住所,常言说,狡兔三窟。我属兔,小冰说我是自保性最强的人,当然他是说自私与此成正比。 
  我们的房子很小,仅一室一厅,我将能够用的家用电器都挪到里面,小冰对我疯狂的购买家电十分不理解,他说我是用得着的也买,用不着的也买。我也不明白为什么去买别人认为用不着的东西。有天我搬进一台暖风机在浴室安装时,小冰站在后面说:“其实房子里有你有我便已经满载了,你还觉得有什么不满吗?”我张着嘴半天没话。 
  我经常夜归,但每次都找不准钥匙孔。在我最忙活时,门突然打开了,门内的光刺住我的眼睛,我用手本能的遮挡。小冰一把拽住我的手臂,将我抛在沙发上。他在我身后重重的关上门,大步走过来,我在沙发上找了个令自己惬意的姿势,他低下头,研究的俯视我,我毫无表情的眯眼看他,我不知道他要怎样,也许会发怒,或者痛打我一顿,只有他我无法猜测。但我不在乎,他对我的束缚只能令我更向往自由,为此我愿意付出代价。 
  他看我良久,突然哑着声音问我:“我还在你心里吗?”我感到象被雷击一般,犹其是心。他进房间里,拎出一个满满的旅行袋,站在大门边对我说:“今晚我睡沙发,明早我便走,或许这样你会真正快乐!”他将我从沙发上抱起来,我偎在他怀里,顿时睡意浓浓。 
  第二天清晨,我被关门的声音惊醒,我知道小冰上班去了,又赖了半小时的床,才匆匆的上班。 
(三) 
  小冰走的那段日子,我过得很自在。在我的圈子中我认识了高风,他属熟悉稳重型的男人,开有自己的广告公司,在这个城市颇有名声。我们开始相处时,我相信自己找到了真正的生活,音乐、画展、烛光晚餐,我陪着他出席各种场合,象淑女一样微笑,象女强人一样与人应酬,这个城市许多有头有脸的人因为高风而认识了我,他们都说我是有天赋有潜质可以好好发展不可多得的女人,我的心象正在绽放的玫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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