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死鸟

第2章


那一阵子,我每天都要饱听这些人间美言,当时它成为我让我精神快乐的唯一支柱。可日子久了,我恶劣、粗俗的天性让我腻味这些象复读机里传出的声音了,我不再象可人儿一样甜蜜微笑了,我又让天生的优越感去渺视旁人,我忘了他开始期盼在这圈子里找到更有趣、更刺激的东西, 
  每当有人三五成群的聊天时,我便极有分寸上前去,可听到的都是昨天的事,奇怪的是他们可以毫不疲倦的复述同样的话题、同样的赞美。我终于明白为什么他们能呆在这个圈子里如此之久,但对我而言,已失去了所有的吸引力。我拒绝再去参加这些所谓高尚的聚会了。 
  高风有过许多的女伴,他结过婚又离了,我象所有好事者喜欢享受偷窥的乐趣,只要我想知道,便可以从他愚蠢的女秘书那里得知一切。 
  女秘书安莉在我每次去的时候,都会恭敬给我沏杯茶,然后回到我对面的办公桌后,用高高的宗卷挡住偷看我的眼神。 
  安莉算得上是个漂亮的女人,这段时间流型复古与超前的妆饰。城市味道很浓的高挑眉描得又黑又细,与眼睛之间的眼皮上涂满亮灼晶莹的银粉,天生的桃花眼角总挑着一抹媚气,每次被我捕捉到她来不及闪开的眼神时,她便尴尬的冲我笑笑,然后低下头飞快的用手指敲击键盘,从纷乱的节奏上就知道她心不在焉。她象旧时大上海烫着大波浪、趿着拖鞋、嗑着葵瓜子的巷口女人。实际上最有特色应该是她薄而长的嘴。她与我套近乎时说:“一年前,公司可没有现在这么忙,有时高总会与我们一起聚聚餐,哪象现在这样,唉!不过,忙可是好事,高总啊!挺能干,我们都敬重他。” 
  既管她的腔调有些作做,我还是觉得她很朴实,因为她的意图言溢于表,她与高风不仅是盟友之情,还可能更有“隐情”。说这话时,她不怀好意的看我表情,一般我不太搭理她,这让她由衷的气恼,迫切渴望能有一句戳痛我,于是愚笨的越讲越多。 
她象开闸的堤,“以前我总为高总做挡箭牌,他的前妻最厉害,有一阵子,为了赡养费,把公司弄得乱七八糟,亏高总怎么能忍受这种女人?”“还有一次,运输公司的业务部经理是个女的,她是真正的女强人,哎!不说这些,我还得做事呢!” 
  她耍了个欲擒故纵的把戏。她这一招十分有效,我渴盼着下句,就象非得在黑暗中点簇蓝色火焰来照亮我不辨方向的内心世界。于我而言她那张薄薄嘴唇里吐出来的是一串串金豆子,我满怀兴奋的将一颗颗往怀里捡,眼看有颗大金豆含在嘴里,她却不吐了。 
  正在此事,高风送客户出门,安莉在看高风时,掩饰不住眼中的热烈。我想在办公楼里,女秘书单恋老板是屡见不鲜的,都以为老板是高枝,攀上去一定能成为凤凰。 
  高风满脸微笑的转过身来,示意我进里面办公室。他径自走向安莉,透过百叶帘的缝隙,我看到高风在安莉的手臂上轻轻的捏了一把,安莉几乎是雀跃的去执行他吩咐下去的指示。 
  高风进来时,我一本正经的坐在沙发上,他关上门后,凝视着我的眼睛,十分动情的在我面前蹲下,捧着我的手深深的吻下去,那种类似于不可控制的感情在他的着力表现中象河水流淌出来,我为他的精湛技艺而感动。 
  在安莉敲门的一瞬间,他象弹簧一样恢复镇静。安莉端了一杯咖啡放在桌上,高风面无表情,她的唇在进门前显然精心修补过,可高风看都没看一眼,安莉退下去时,眼神幽怨。我开始可怜这个女人。 
  高风从柜子里取出包装精美的大包礼品,我的注意力迅速集中起来,我喜欢感受拆礼物前的神秘与兴奋。这只是个深蓝、浅蓝交织的藤条提包,我有些失望,高风一直看着我,于是我抬起头,对他灿放笑容,我天生就知道把持各种表情的尺度,既不受宠若惊,又不至麻木冷淡。 
  他将我的手握在双掌中,温柔的抚摸,他说:“知道男人爱上女人时是什么感觉?”我微笑不语,“让我告诉你,傻瓜,就是想得到你,永远不再放你走!”他的嘴唇渐渐向我覆过来,很快盖住我微润的嘴唇,我没有闭上眼睛,我想看他的表情是否很陶醉?他停止吻我,好笑的说:“傻瓜,你怎么象只金鱼?”我佯装不解,他用手划着我的脸,怜爱的说“不知道接吻应闭着眼睛吗?只有金鱼才在任何时候都不闭眼。”我哈哈的笑起来,他用手指竖在我嘴唇中间,很郑重的说:“我真的有点爱你了。” 
我相信说这话时,高风是认真的,既管他象所有男人一样,天性有蝴蝶情结,喜欢追逐散发芬芳的花朵,偶尔会出于好奇,对有异味的植物,也会嗅一下。高风就是这种人,他从前的女伴无数,但还没有留下大众情人或者花花公子的坏名声,至少证明一点,他对每个女人都认真过,只不过是时间长短的问题。我不介意和高风会相处多久,所以不在意这只蝴蝶的翩翩影踪。
(四) 
  从初夏到秋天,我一直没离开和小冰住的房子。房产证是龙谨的名字(小冰的大名)。我不知道他到底去了哪里,我没刻意去找过,但他这样了无牵挂的走了,可见是指望我照顾他的房子的。 
  早上可以赖到7点多才起来,没有人再可恶的拍打我的屁股。刷牙的时候,也不再担心牙膏泡会涂得满脸都是,总之我很清静。 
  今天是星期六,在太阳还没照到阳台时,我去浇了小冰两盆宝贝花,不知道是什么花,从小冰买回来到现在,除了一个劲的发绿叶子,连星点杂色都没见过,更别提花花朵朵。小冰爱得不得了,象伺候爷似的,随天气变化挪动它。现在我也这样,我不想小冰回来时,发现家里人烟荒芜,虽然是终归要离开的,可不能让他对枯萎的花触景生情,我是有良心的。 
  美美抱了法式面包过来了,她挂名在一家出版社做编辑(有名无实),还是《长江日报》的记者(自由没有编制的),却是我货真价实的忠实朋友。 
  我认识她是94年,她是由我们圈子里的朋友阿董带来的,那正好是夏天,她个很高,穿着贴身的黑色长裙,露着白嫩的肩,嘴唇夸张的红艳着,那时候女孩子这么打扮,除了夜总会的坐台小姐再就是新潮大胆的激进分子,她对阿董说话时嗲得让人发软,圈内的女孩对她特别不感冒,简直是不屑一顾,并且明显的流露出厌恶,她看到眼里,却也满不在乎。 
  当时我对她非常好奇,她像朵罂粟花盅惑着我。有次我们两个坐在一起喝汽水,我问她读书还是上班?她冲着我唇红齿白地笑:“我在拉斯维加坐台。”那句话落地后我开始喜欢美美,比起那些矫情自认清高的女孩,她可爱得超出想象。她一把拉住我的手,往栏杆上坐,“我讲我们的事给你听。”于是我知道了她父母去世,今年二十,大一便缀学,去坐台是觉得可以天天喝XO不用花钱,在灯红酒绿里搔首弄姿过足了堕落的瘾,对当时只有十九的我来说,真是刺激到了极点。后来她说不想坐台了,我问为什么?她说有天晚上,来了位香港客人,她刚坐下,客人问她坐陪小费多少?她说:“两百。”香港人端起酒杯让她陪酒,还趾高气扬的嚷:“你们大陆真是落后,连小姐的收费都低得不够买杯酒,这点钱在我们那边连小姐的裙子都摸不着。”美美毫不客气的说:“你不懂这里的规矩,坐陪两百,陪谈按句一百,陪酒按杯五百,小姐不乐意,转台费照收两百。”说完她仰头喝完酒,跟香港人算帐:“请给我1400元。”香港人目瞪口呆,大叫:“我连摸都没摸到你,你收我这么多?”美美严肃的站起来:“大陆的政策是坐台小姐的不准摸。”我笑得前俯后仰,催着她“结果呢?”她说妈咪来劝和,只拿了他八百快,我有些愦憾,但觉得很痛快。 
  第二次见到我美美时,她穿着职业套装,脸上的妆清清淡淡,那时已没和阿董在一起,她对我说阿董幼稚,把她当王牌在哥们里要面子,我说以前你不知道吗?她说以前我愿意,现在不愿意了。她还说在一家外企里做秘书,我说那好啊,她开心的说,因为公司的副总是她以前的客人,不忍心看她“沦落风尘”向她伸以援手,我们都心照不宣的笑起来。自此以后,我们成了无话不谈的朋友。 
  有阵子,她和那副总真的搅到一起,那男人为她颠狂得快发神经,结果是副总黯然离职,我问她原因,她说无法忍受他每次喝完汤牙齿上还粘着青青的葱叶,我嘲笑的说:“是不是他把青葱叶吻到你牙齿上了。”她踢我一脚“恶心。”。这个理由听上去很荒谬,但我明白她不爱他。 
  美美的男友和她的工作一样频繁换动,只到去年,她好象进入了状况,但这次她没有口无摭拦的告诉我,只透露是个有妇之夫。 
  此时她将面包搁在茶几上,大叫出汗太多,要洗热水澡,我跟进浴室,对她吼:“别浪费我的水电。”她回头对我妩媚的笑,将我推出浴室,随手抛出来一张面值拾元的票子,票子在我面前轻悠悠的落下来,“这么少?”隔着门她在脱衣服,声音象被衣服闷住“不知足,可以洗半个桑拿了。”我捡起票子塞进口袋,回敬她“我哪有那么大的面子?10元钱只够洗脚趾头,换是你只怕还可以免费!”她哗的拉开门,泼了我一身的水。任我大骂大叫,她就在里面咯咯的笑得象只母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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