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鹤双形岁月

4 第 4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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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里的孩子们又迎来了一年一度的盛事:放暑假。小学生们开始跑到街上蹦蹦跳跳的玩闹,那副天真活泼的样子让人忍不住想将其痛打一顿;中学生们则冲到游戏机室里继续深造,相继掌握了吸烟,打架,爆粗口,打完机不给钱等一技之长;大学生们则开始四处奔忙打工,其间亲眼目睹了社会上种种不公平现象:在家洗自己的碗老妈给五块,现在洗一筐碗老板竟然只给五毛!
    叶红霜也放假了。与其他大学生相比,他的计划显得有些懒散:去省内著名风景胜地流光镇旅游。
    流光是一个以江南风情浓郁而著称的小镇。比它的景色更出名的是当地的外国游客——据说旺季时外国人常常会多过中国人。许多一辈子没亲眼见过洋人的乡村人士头一回观此盛景,不是吓得落荒而逃,就是感动得尿了裤子。
    但叶红霜去流光镇并不是为了看风景,也不是为了看洋人。
    他是为了一样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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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段时间以来,城里的大街小巷及公厕的墙上频繁出现一首诗:六合神剑,重现江湖。剑气纵横,流光飞舞。
    市民对此猜测纷纷,有人说这是某部武侠三级片的宣传手段;有人说是壮阳药广告;有人说是邪教分子的接头暗号......不论如何,最终大部分人都得到了相同的结论:关老子屁事。
    只有江湖中人知道这首诗意味着什么。
    “六合神剑就是慕容欢城的六合剑法。”黄大飞一边剔牙齿一边爱理不理的对专门跑来向他咨询的陆寻说。
    “‘六合剑法’不是《蜀山剑侠传》里的么?”陆寻诧异的说。
    “那又怎么样?”
    “没什么,我只是觉得这个名字很土。”
    “当年剑魔凭这一手六合剑横行江湖,许多武林人士一听到这个名字可都是闻风丧胆。”
    “但师傅你说过他曾败在李次山的手下?”
    “那是二十五年前的事了。当时正闹□□,有天晚上,慕容欢城带着一些造反派抄了城外的青山寺,盗走了里面的佛舍利。谁知螳螂捕蝉,黄雀在后,李次山和另一帮造反派早就奉了上头的命令在路上等着他们。两边人马一接上就打了起来,那一战直打得是天昏地暗,飞砂走石。据当时在场的人说,李次山的武功原是稍逊剑魔一筹,但他的落红尘实在太过厉害,二十多招后竟将剑魔的剑生生削断。剑魔无剑在手,不出两招就被李次山挑了右手手筋。旁边众人马上一拥而上,将他和那些红卫兵杀个干净。但据说事后搜遍了全部尸体,也没找到佛舍利。”
    “该不会是李次山那些人私吞了,所以放出这样的话来?”
    “很多人也这样认为。不论如何,那些人事后大都惨遭横死,就连李次山也不得善终。唯一留下的一个,也遁入了空门......”
    “唉,没想到佛祖的遗物也会令世人造此杀孽。尘世纷争,到底何时才能息止?”陆寻仰天长叹道。这时一个走过的小孩不小心踩到他的脚,他立刻勃然大怒,将这小孩推倒在地一顿拳打脚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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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流光飞舞,那一定是指流光镇。”李小哲眯着眼睛道。此人看过不少连环画版的《福尔摩斯》探案集,常以此到处炫耀,没事为邻居找个小猫小狗自行车什么的。而自己在家里弄丢的十块钱至今没有下落。
    “剑魔明明是在省城城郊死的,他的剑谱怎么会在流光镇出现?”陆寻摇头道。
    “你怎么知道是剑谱?说不定是一个会六合剑的人。人有脚,跑去流光镇也不稀奇。”
    “黄大飞说剑魔没有传人。”
    “说不定是被人偷学了呢?!你有没有看过武侠小说,那些少林寺的火工头陀,厨子,清洁工什么的个个都靠偷学练成绝顶神功。”
    “原来如此,怪不得连《易筋经》都有盗版。”
    “何止《易经筋》,香港那部《□□》都已经有盗版了,你看了没有?”
    “哇,连你也看了?我前几天在别人家看的录像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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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当陆寻苦思着以何种方式虚度暑假两个月的青春,突然接到叶红霜的电话:“小陆,想不想去流光镇玩玩?”
    “和你去?”
    “我,你,再问问爱丽丝和小哲去不去吧。”
    陆寻闻言嘿嘿一笑:“年轻人大大的狡猾,想叫爱丽丝去,还要用两条无辜的生命作掩护。”
    “......你太多心了吧。”
    “年轻人想泡妞,组织上嘛,是很赞成的。但小叶同志,你要有心理准备啊,最近我经常听爱丽丝提起李香草。”
    “......这关我什么事?”
    “你要清醒的认识到,小李同志除了打架打不过你之外,长得比你帅,也比你有钱,学历还比你高。”
    “......这关你什么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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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爱丽丝和李小哲对去流光镇旅行的事都一口答应,前者想去写生,后者与陆寻一样面临大把青春无处挥霍的烦恼。
    几天后,这三男一女带着行李踏上了去流光镇的旅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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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流光镇的路程并不算远,坐班车五个小时便可以到达。八月的南国正是夏日炎炎,每个人都很不江南的热得满身臭汗,更不江南的是车上许多大老爷们都打着光膀,露出最不江南的大肚腩。
    爱丽丝一路都皱着眉头把视线投向车窗外,不望向车里一眼。陆寻极其兴奋的和旁边的乘客聊着关于流光镇的八卦话题,其中最深入的莫过于那段涉及太平天国的野史。
    “当年天国兵败如山倒,其中许多本省和广东的子弟兵被清兵和洋枪队一路追杀,一直追到流光镇。眼看已退无可退,义军便在月牙山下与官兵决一死战。那一战直杀得天昏地暗,日月无光,最后义军战士全部就义。正所谓青山有幸埋忠骨,从此月牙山和流光镇便为世人所知。”一个戴眼镜的老头讲得口沫横飞,旁边听众都因这段野史无任何香艳情节而纷纷打呵欠。
    “为了纪念义军,”老头又道,“每年这个时候流光镇都会在月牙山上的小庙点起长生烛为亡者安魂。这烛火必需七天七夜不灭,要不然,嘿嘿。”他阴森森的笑了两声,旁边众人见似有恐怖猛料,立刻来了精神。
    “不然怎么样?”李小哲小声道。
    “故老相传,必有血光之灾,是为被义军索魂而去也。”
    “又是血光之灾这么老土?”陆寻嘟哝道。
    “年轻人,宁可信其有啊。”老头阴恻恻的道,“流光镇的长生烛曾灭过两次,第一次是在四十九年前,烛灭之日,一个土财主恰好就在他小妾的房内马上风。”
    周围顿时一片□□,爱丽丝问叶红霜:“什么是马上风?”叶红霜咳嗽了两声,随口胡说:“就是......就是骑在马上......看起来很拉风。”
    “第二次是在二十多年前,那一次镇上一家医馆失火,医生夫妇二人都被活活烧死。”
    周围众人脸上都有失望的表情,显然对这种平凡的死法颇为不屑。
    “义军生时为国为民,怎生死后魂灵变得如此凶恶,却要索这些无辜百姓的魂?”叶红霜突然插嘴道。
    那老头还未回答,陆寻已经抢着说:“人是会变的嘛。”
    “说不定在阴间交了什么坏朋友,学坏了也有可能。”李小哲也道。
    “人死如灯灭,亏你们还是初中生,这种鬼话你们也信。”爱丽丝突然转过身来,拍了陆寻和李小哲每人一下头。
    “死鬼妹,我变了鬼第一个来找你。”陆寻恨恨道。
    江南爱情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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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思忆中的江南,就如同那满湖红莲,在六月里依恋着你纤纤的手。
    湖上一叶小船驶过,载着少年水乡的梦。这梦是五百年前那一场细雨,轻轻的落在你的油纸伞上。伞下藏着很多故事,用笛子在月夜吹出来,你的眼里便流出了我的泪水。
    因为其中一个故事是我们的,你在故事里等待了很久,我却忘了回去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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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流光镇看上去并不像江南,勉强要说像,也只能算是一个盗版:栽得歪七扭八的杨柳,挖得不方不圆的人工湖,模仿断桥搭的水泥小桥,常有农民站在桥上对着湖撒尿。
    叶红霜一行四人刚走上水泥小桥,就见到几个童子在桥那头的湖边拍着手唱:“毕竟西湖六月中,风光不与四时同,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爱丽丝见了对叶红霜笑道:“小江南不愧是小江南,连小孩子都这么江南。”正说着,忽然跑来一帮民工,嬉笑着用石子扔那些小童。小童们大哭跑开了,民工们得意洋洋,除下拖鞋当麦克风唱起了时下最流行的《对面的女孩看过来》。路人见状议论纷纷,有的说他们“想唱就唱,还他妈长得难看”,也有人称他们的歌声为“超级男声”,意为“超级五音不全之男人发出之可怕怪声”。
    爱丽丝见状皱起了眉头,但见围观者众,也不好说什么。四人又走了几步,便见到一块大大的牌子立在路边,上书:穷山恶水小江南。叶红霜仔细一看,才发现“穷山恶水”四个字是后来不知哪个好事之徒加上去的,写得竟比原来的“小江南”三字还有型。
    牌子后面是一条青石板铺成的长街,显然就是著名的“流光街”。远远望去,只见一片高鼻深目,金发碧眼的人海——偶尔也掺杂个别黑如煤球的——足见此地的洋人果非浪得虚名。这些老外三五成群或是抢购假古董和假字画,或是在街头与某位正表演胸口碎大石的成龙师弟交流,或是排队瞻仰某位卖膏药的郎中身上的伤疤——据说是当年和李小龙打架时留下来的,或是抢着与某位曾和宋美龄一起读过幼儿园的师奶合影留念。
    四人走在街上,陆寻和李小哲犹如刘姥姥进大观园般对眼前景像啧啧称奇。
    “快看,那个农民在讲英文!”李小哲一声大叫,众人循声望去,只见一个农民正用一口流利的英文卖大葱。
    “那边那个讨饭佬也会讲!”陆寻也像发现新大陆般指着一个正用英文行乞的乞丐大叫。
    “那个古惑仔也会!还在泡洋妞!”
    “那个卖凉茶的老太婆也会!”
    “那个算命的也会!”
    “那个洋人也会!”
    眼见陆寻和李小哲颇为丢脸的大叫大嚷,叶红霜不禁又好气又好笑。他早知道此地英文之风极盛,下至文盲弱智,上至达官贵人,开口必是“I LOVE ENGLISH”,有些农妇村姑甚至在交欢时叫出来,可见英语在此地之疯狂。
    商贩们显然对洋人更为热情,爱丽丝见状便用英语四下购物。不一会就有个肥仔凑上来向她推销还珠格格用的西洋内衣,爱丽丝说不要,他却依然死缠烂打。爱丽丝受缠不过,指着那团又脏又破像被人当抹布用过的烂布,杏眼圆睁道:“1000美金?这种破东西在省城十块钱买一箱!说什么还珠格格用过,别以为我没看过电视,她哪有这么大!”说罢指着旁边的叶红霜说:“再不走我叫小霜子揍你。”那肥仔吓得转身就跑,肥胖的身子还故意向左微倾,显出努力的样子。这时陆寻看见他的背影,泪很快的流下来了。
    这时叶红霜见到路边一个□□上身,肚皮上写着“伤痕是男子汉的勋章”的老头子在向路人推销“明教疗伤圣药黑玉断续膏”,忙凑上前去看,结果发现竟是龟龄膏。老头子还指着肩上两道似是被小动物抓伤的伤痕向游客涛涛不绝道:“当年俺在光明顶的时候......”
    叶红霜摇头苦笑,回头一看,爱丽丝正在一个画摊前驻足欣赏。摊子是一个长相呆头呆脑,一幅知识分子模样的中年人摆的,因不善吆喝,生意十分冷清。
    “这幅画多少钱?”爱丽丝拿起一幅画问。
    “800块人民币。”那个中年人说。
    “不能再少点?”
    “不能了,这我花了三个月画的。”
    爱丽丝看着那幅画,脸上露出迟疑不决的神情。
    “这幅画我买了,包起来吧。”突然有人走上来,对那个中年人道。
    爱丽丝转头去看,脸上露出吃惊的表情:眼前的人竟是李香草!他身后还跟着四眼明。
    “送给你。”李香草从中年人手中接过那幅画,微笑着递给张大嘴巴看他的爱丽丝。
    “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陆寻在一旁阴阳怪气的道,没人理他,他只好讪讪的跑到一边掐一个外国小孩的胖脸玩。
    “谢谢,你怎么会来这?”爱丽丝老实不客气的收了那幅画,睁大眼睛问李香草。
    “这还用问?肯定是为那‘剑气纵横,流光飞舞’来的。香草,好久不见。”叶红霜走过来微笑着向李香草说。自饮冰山庄一别,他们在其他地方又见过几次面,武林聚会那段小不快早已一笑泯之。
    “阿霜真是天才。”李香草淡淡一笑,“我一来确是为了剑魔的剑法,二来也是为了陪我这朋友。阿明原籍此地,这次是来落叶归根的。”
    “太夸张了,只是来看看而已。”四眼明笑道,讲话还是不紧不慢的温吞水。
    此时陆寻在一旁已被那个外国小孩的父母抓住痛骂,正低着头一把鼻涕一把泪的承认错误。众人都假装不认识这个有辱国格的落后少年。
    “我们住在前面的有间客栈,里面还有空房,你们何不一起来住下?”李香草又道。话似是跟叶红霜说的,眼睛却不时看向爱丽丝。
    “那里多少钱一个晚上?”李小哲问到。
    “好像是单人间300元,双人间400。”四眼明道。
    刚被那对外国夫妇放生的陆寻立刻跳过来大声叫道:“这么贵,不住!我老妈自小教育我做人要艰苦朴素,住这么奢侈的旅馆回家没脸见她!”
    “钱我出。”李香草淡淡道。
    “早知李公子如此古道热肠,我老妈也跟着来了。呵呵。公子请带路。”
    113
    有间客栈是一间很小的客栈,装饰并不算豪华,但胜在古香古色:整间客栈都以木料构筑,竟无一点水泥。客栈后面是一片荷塘,此时只有几片残荷。虽然看似颓败,但也颇有“留得残荷听雨声”之意境。
    客栈一楼是饭厅,特意弄成明清酒肆的样子,木桌竹筷,不乏情趣。
    二楼则是客房,除了住着李香草和四眼明,还有其他四位客人。
    三楼也是客房,陆寻等四人在这层就住,爱丽丝和叶红霜各住一个单人间,陆寻和李小哲住一个双人房。
    客栈老板姓王,六十上下模样,白白胖胖,穿着一身肥大的长衫,一看就是个胆小怕事,和气生财的生意人。他见到李香草立刻李公子前李公子后的叫个不停,及见到新来四人,一开口便赞爱丽丝“闭月羞花”,又赞叶红霜“一表人才”,对陆寻因想不出合适的词只好“哇哇哇哇”乱叫几声敷衍过去。李小哲见他漏掉了自己,连忙缠着他问自己长得怎么样。王老头受缠不过,只好支支吾吾道:“还行,......看得出是个人”。
    众人住进店里时,正是晚饭时间。放好行李,简单的把房间打点一遍后,李香草便领着众人到一楼吃晚饭。众人围着一张桌子坐下,李香草一口气点了一堆本地名菜:啤酒鱼,雨花田鸡,柠檬鸭......
    “香草,何必如此破费。随意吃些行了,太多大家也吃不了。”叶红霜忙道。之前李香草替众人出房费,他本就甚不好意思,好在这点钱对这位富家公子而言实是九牛一毛,对他们来说却是不菲,故此才没有拒绝。此刻见这餐晚饭吃得如此奢华,他心下再也过意不去。
    李香草还没开口,在一旁谗得直流口水的陆寻已跳起来叫道:“谁说吃不了!你自己不吃,人家也要吃嘛!你明知道爱丽丝有多贪吃!”
    爱丽丝当即指着他骂道:“臭小子,你自己贪吃还要赖别人。”
    李香草见状忙止住众人,转头对叶红霜笑道:“是我自己要吃。阿霜,你实在太客气了。”
    六人落坐许久,还不见上菜,李小哲便自告奋勇去厨房催菜。不一会从厨房传来一阵喝骂声,显然一个少男偷吃被擒的青春残酷故事正在上演。爱丽闻声笑嘻嘻对陆寻道:
    “真是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不愧是你的好友。”
    “吊,我跟这个人也不是很熟,拉他来是想介绍给你。”
    过了一会李小哲跑回来风风火火,手指和嘴角都油油腻腻。王老头跟在他身后端菜上来,边走边道:“这位小哥也太邋遢了,用刚挠完痒的手抓菜吃!”
    爱丽丝闻言登时欲呕,叫道:“是哪盘菜?!马上倒掉!”
    “不用了,已经被他吃光了。我叫他留一点,结果他连盘子都咬碎吃下去!”
    叶红霜趁王老头走到他面前上菜,笑着问道:“王老板,你最近可曾听说过一本剑谱在本地出现?”
    王老头摇摇头,茫然的看着眼前这个一脸微笑,显然是看武侠小说走火入魔的年轻人。
    “阿霜,有一件事我不明白。”李香草突然开口道。
    “请讲。”
    “你不是练剑之人,为何对剑魔的剑法也有如此兴趣?”
    “好奇之心,人皆有之嘛。”叶红霜淡淡一笑,“当年剑魔凭着这套六合剑纵横长江以南,练武之人谁不想一睹风采。更何况——”他顿了一顿,“还有传说中那一招‘穿云拿月’。”
    这四个字一出,除了李香草余人皆是一幅茫然表情。陆寻和李小哲更在心里道:名字真他妈土。
    “这一招威名之盛,数十年来除了剑圣那一式奇招,确是再无有出其右者。当年有无数高手败在这六合剑的最后一剑之下。师父也说过,这一招之奇巧狠辣,实是已入魔道。”李香草沉吟道。
    “哇,你师父把这种手下败招夸得这么厉害,是不是自抬身价啊。”陆寻一边夹菜一边插嘴道。
    “当年两人交手,剑魔还未出此招已被我师父断剑。他是太过骄傲轻敌,否则此招一出,鹿死谁手犹未可知。”李香草淡淡一笑。
    “这个什么剑魔也忒无聊了,有绝招还要留到最后用,拍电影啊?”爱丽丝笑着道。
    “非也,这种杀招若是一击不中,必难全身而退,当然不能妄用。”叶红霜摇头道。
    “你的七星快剑有没有招式能克制它?”
    “没有,也不需要有。”李香草摇头微笑道,“七星快剑胜在一个快字,就算是夺造化之功的绝世妙招,也往往抵不过这一个字。”
    “吊,还不是输给了剑圣。”陆寻一边拿牙签剔牙齿一边说。
    “是输给了剑圣。”李香草淡淡道,“那是因为他的剑更快。”
    众人谈话之间,一个中等身材,五十多岁的中年人已经走了下来。此人一脸油滑的笑容,看起来不像本地人。
    “哇,一张桌子坐这么多靓仔靓女,唱大戏啊?”一开口便满嘴粤腔,语调极为夸张。
    陆寻朝他傻笑着点了点头,显然默认了自己是靓仔这件事。其他人则看了这个油嘴滑舌的老油子一眼,毫无反应。
    那个中年人在旁边一张桌子坐下,转过头继续向众人攀谈:“你们是哪里人?是来旅游的么?”
    “我们省城来的,”陆寻道,“是来旅游。”
    “看你们的样子,想必都还在读书吧?”中年人又笑着道,显然十分健谈。
    “这位姑娘是画家,我们确实都是学生。不知这位先生如何称呼?听你说话不像是本地人。”叶红霜接过话说。
    “小弟李月河,混保险业,从香港来贵省找口饭吃。”中年人笑嘻嘻的说。
    众人闻言都转头看了他一眼。爱丽丝小声念道:李月河。似是无法相信一个俗里俗气的中年港男竟有一个如此不俗的名字。
    “混保险业......你是卖保险,买保险,还是帮人骗保险?”李小哲问道。
    “我是卖保险。靓仔,有没有兴趣买保险?”李月河看着他笑道。
    “完全没有。恕本靓仔直言,本靓仔一向认为保险之物十分荒谬——人死不能复生,我要是有三长两短,你赔钱给我又有何用?”李小哲慢慢悠的道。
    “年青人看问题真是肤浅。你有没有听□□说过,死有泰山鸿毛之分?”
    “略有耳闻。”
    “那你知不知道怎么分?”
    “这倒没有研究过。”
    “告诉你,买过保险死了,重于泰山!没买保险就死,轻于鸿毛!”
    这掷地有声的一席话一出口,楼梯上立刻传来了一阵掌声。众人转头去看,只见一个胖子正慢慢的走下来。
    在陆寻见过的胖子中,眼前这位绝对是最令他难以忘记的一个——无他,惟“猥琐”二字:此人脸上架着一副硕大的黑框眼镜,脚踩人字拖鞋,身穿烂了几个洞的背心,裤档上插着一把扇子,手里还握着一本《觉后禅》。
    “月河兄金玉良言,真是令人醍醐灌顶,茅塞顿开!”胖子在楼梯上朝李月河一拱手道。
    李月河脸露喜色,连忙说:“不敢,莫兄可有买保险?”
    “没买。”
    “那何不就此帮衬小弟一份?”
    “不必了,你看我这个体形,就知道轻于鸿毛乃我梦寐以求,买了你的保险岂不自毁前程?”这位姓莫的胖子笑嘻嘻道。
    李月河这才知此人是消遣他,淡淡一笑:“莫兄又何必谦虚?尊体如此有趣,只要碰上饥荒,前程一定无可限量。”
    最后下来的两个房客是外国人,他们没有理会众人,坐到角落的一张桌上自顾自点菜吃了。两人用英语高声谈笑,形骸可谓放浪之至。他们还不时转头打量爱丽丝,脸上满是不怀好意的笑容。
    李香草皱了皱眉头,向王老头问起这二人。王老头告诉他,此二人一个叫阿汤,一个叫瑞秋,都是美国人,在此地住了有一段日子。整日价游山玩水,也没见干过什么正经事。
    那个姓莫的胖子正坐在李香草旁边的桌子上,跟王老头点过菜后,便转身对众人笑嘻嘻道:“各位帅哥美女好,小弟莫未央,不知各位打哪来?”
    “省城。”李香草淡淡道。
    “来这可是为了旅游?”
    “不来这旅游,难道来这叫鸡?”陆寻笑嘻嘻道,爱丽丝瞪了他一眼。
    “来这叫鸡又有何不可?”莫未央朗声道,取出裤档上的扇子一展,上面书着龙飞凤舞的四个大字:“半夜叫鸡”,笔锋苍劲有力,观者无不暗暗喝彩。
    “天下之大,无处不可叫鸡。只可惜贵省皆是庸脂俗粉,此地尤为吓人。除了便宜,一无是处。”莫未央叹道。
    “这位先生如此明目张胆的袒露自己□□无耻的世界观,看来也是性情中人。”四眼明突然慢吞吞的说,这是他今晚第一次开口,适才旁人几乎都已忘了他的存在。
    “哪里,小弟区区一个知识分子,只觉人生但求适意。若能十年一觉扬州梦,留取青楼薄幸名,此生愿足矣。”莫未央笑道。
    叶红霜和李香草见此人外表虽猥琐,谈吐却不失风雅,不禁相顾点头微笑。李月河等人更是大声叫起好来。
    其间旁边两位洋人的高声谈笑不断传来,极为可厌。许是因为闲极无聊,许是为了斗气,莫未央突然把扇子往手上一拍,道:“大家既来流光,自不可负其‘小江南’之雅。苏东坡《望江南》有云:诗酒趁年华。看各位小哥也是读过书的人,不如咱们来吟诗如何?”
    “这个……酒席之间,也不知何种诗为佳。”叶红霜沉吟道。
    “淫诗。”莫未央笑嘻嘻道。
    爱丽丝差点没将嘴里的饭喷在对面的叶红霜脸上:有她在侧,这胖子竟敢公然提议吟淫诗!
    她正欲发作,突然发现四眼明已经点头答应,叶红霜含笑不语,李香草则在喝茶,似对这一切不闻不问。
    这时莫未央已涎着脸坐到了李香草身旁的凳子上,李月河也凑热闹坐了进来。眼见众人坐定,莫未央道:“现在咱们已经坐成了一个圈,由小弟起头,往左轮下去。轮到者念淫诗一首,念不出就罚酒一杯,大家觉得怎么样?”
    “难得未央兄如此风雅,就这么办。”四眼明慢慢道,其他人也点头附和。
    爱丽丝越看越怒,待看向李香草和叶红霜,两人还是刚才那幅不置可否的样子。她银牙一咬,突然发狠一脚向叶红霜的脚踢去。只听咚一声,竟像踢到一块铁板,把她痛得哇的一声叫出来。
    “怎么了?干嘛踢我?”叶红霜诧异道。
    “我......”爱丽丝忍着痛,一时想不出什么正当的理由,干脆一指陆寻,“其实我是想踢他。”
    “踢我干嘛!”陆寻跳起来叫道。
    “因为......因为你那个......太帅了。”
    “原来是这样。”陆寻转怒为喜,坐下得意洋洋道,“怪不得最近出门无缘无故被打了三回。拳打脚踢的,嘿,还真看得起咱这张脸。”
    倒好了酒,淫诗会正式开始。
    “小弟先来现丑了,”莫未央清了清嗓子,开始摇头晃脑的吟道:“青山隐隐水迢迢,秋尽江南草未凋。二十四桥明月夜,玉人何处教吹箫?”
    一首《寄扬州韩绰判官》吟罢,众皆喝彩。李月河笑道:“好一个‘玉人何处教吹箫’!这个调调还敢在桥上干,看来唐朝人挺大胆的呢。”
    第二个轮到四眼明,他略一沉吟,道:“未央兄以杜牧之的诗起头,小弟且将另一首杜作续貂罢。”他顿了一顿,吟道:“烟笼寒水月笼沙,夜泊秦淮近酒家。商女不知亡国恨,隔江犹唱后庭花。”
    他一吟罢,莫未央笑道:“此诗将亡国恨与□□花这种高难度动作连系在一起,真可谓天马行空,妙笔生花。”
    众人皆点头称是,击节而赞。
    接下去是陆寻,他嚼了一口啤酒鱼,想了想,随即念出一首课本上学的杜诗:“好雨知时节,当春乃发生。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野径云俱黑,江船火独明。晓看红湿处,花重锦官城。”
    他一念罢,众人面面相觑,无人作声。莫未央沉吟道:“这明明是一首咏雨的诗,似乎与‘淫’字无甚关系。”
    “谁说的?”陆寻笑道,“咏雨只是凡夫俗子的看法。我上课刚学到这首诗时就发现,其实此诗写的是一个淫贼趁一少女春情大发之机,夜潜深闺,与少女......嘿嘿。一句‘野径云俱黑’,形容少女之体态,“江船火独明”则写淫贼之凶器。‘晓看红湿处’者,则点明少女是第一次。”旁边众人闻言无不大声叫好。莫未央点头叹道:“淫者见淫,古人诚不欺我。没想到这位小兄弟小小年纪,竟有如此高深的文学造诣,真可谓□□不在年高啊。”
    陆寻的下一个是叶红霜,众人都看着他,猜想这个外表斯文的年轻人会念出什么惊天动地,淫人所不能淫的淫诗来。
    只见叶红霜淡淡一笑,悠然念道:“十八新娘八十郎,苍苍白发对红妆。鸳鸯被里成双夜,一树梨花压海棠。”
    莫未央一拍案,叹道:“妙哉!不是苏子这样的如掾巨笔,也写不出这般老夫少妻的千古绝唱。特别是其中一个‘压’字,真是用得气壮山河,可歌可泣!”
    爱丽丝看着叶红霜,不满的撅起嘴。她虽不明白叶红霜念的诗的意思,但看众人的反应,显然也绝非良善。
    她自知不能和这些人动武,便转而采取怀柔战术,悄悄写了张纸条递给叶红霜:
    “你为什么要陪他们疯?”
    叶红霜接过一看,脸露微笑,也在那张纸条上写了几个字,递还给爱丽丝。
    爱丽丝接过一看,上面写着:
    “浮生长恨欢娱少,肯爱千金轻一笑。为君持酒劝斜阳,且向花间留晚照。”
    “还写淫诗!”她勃然大怒。
    叶红霜的下家是李小哲。这个对诗词毫无研究的小孩嗫嚅半天一个字都说不出,最后迸出一句“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企图用一个“床”字牵强附会蒙混过关。无奈被众人识破,指责他歪曲前人诗词,有辱斯文。最后逼得他哭着承认了错误,并立下回去后一定好好学习《唐诗三百首》的誓言。
    为表达自己浪子回头的决心,李小哲拿起桌上一大碗酒张口就喝。
    “你才十五岁就学人家喝这么大一碗酒?”爱丽丝见状斥道。
    “是啊,年轻力壮的应该喝两碗嘛!”莫未央说着又给李小哲倒酒,倒到一半看见爱丽丝满脸杀气,一仰头自己喝了。
    “下一个是谁?下一个......”陆寻说到一半张着嘴没说下去,因为他看见,李小哲身旁的下一个正是黑着脸盯着自己的爱丽丝。
    “咳咳,看来是到我了......”坐在爱丽丝下家的李月河咳嗽了几声道。
    “到我!”爱丽丝突然跳起来一拍桌子,“我也要念!”
    众人闻言都吓了一跳,陆寻瞪大眼睛道:“你?”
    “就是我!怎么样!”爱丽丝大声道,“你们念得,我为什么念不得?!”
    莫未央笑嘻嘻道:“偏我们念得,你却念不得。”
    爱丽丝哼了一声:“你们是耍流氓,我是正经念诗!”
    “说到诗你更不能和我们比了,”陆寻得意洋洋道,“陆游是我的本家,我有个亲戚还叫作李大白。”
    “我也曾在男厕题过大量诗作,”莫未央笑着道,“还被清洁工人抓住过两次。”
    面对这两人如此辉煌的履历,爱丽丝竟毫无惧色,冷冷一笑道:“那算什么!我小学时得过班级诗朗诵比赛安慰奖!”
    此言一出,饭厅内登时鸦雀无声。莫未央像泄光了气的皮球,低声道:
    “小弟有眼不识泰山,还请姑娘让我们一睹风采。”
    爱丽丝哼了一声:“让我先想一想。”她一时冲动站起来,原本只打算闹场,根本没认真想过要念。而且她真正学过的古诗也就中学课本上的几首,一时半会哪挑得出一首切题的?正沉吟间,忽然瞥见叶红霜正笑吟吟的看着她。
    “爱丽丝,你女孩子家,不必勉强。”叶红霜笑道。
    “叶红霜你......”她正要回嘴,忽然灵光一闪,想起一首诗来,当即笑道,“什么勉强,如果我念得出怎么办?”
    “你若念得出,我便一口折了这坛酒。”叶红霜说着从桌底拿出一个写着“女儿红”的小坛。这酒其实是本地自酿的土酒,只是流光既担“小江南”之名,则无一物不与江南风物牵强附会。故此酒虽有“女儿红”之名,味道却与黄酒大相径庭,倒有点近于与白酒一路。除非是为了练醉拳,否则绝无人会干出一口折一坛这般丧心病狂之事。
    “那你醉死了别怪我,”爱丽丝得意的一笑,“给我听好了:远上寒山石径斜,白云深处有人家。停车坐爱枫林晚,霜叶红于二月花。”
    众人实未想到这个洋妞也能吟上一首,登时掌声雷动。叶红霜听到“霜叶红”这三字心念一动,不禁莞尔。
    “此诗淫名远扬,众口相传,如今连洋人都会念,实在是真金不怕火炼,肥肠不怕油煎。”莫未央抚掌叹到。
    “女子无才便是德,爱小姐真是缺德。”
    在众人的哄闹声中,叶红霜微微一笑,单手将那坛酒一提,一仰头就往嘴里直灌下去。他抓酒坛的手毫不颤抖,酒便如清泉般汩汩流下,竟没有一滴溅出来。众人见他这般豪饮,都吓了一跳。连王老板,瑞秋和阿汤都在一旁看得膛目结舌。
    没过多久,那一小坛酒即被喝得干干净净。众人看看那个兀自在地上打转的空酒坛,又看看脸不红气不喘直如没事儿人一样的叶红霜,心里均冒出一个念头:幸好不是我买单!
    “你......你就不怕醉?”爱丽丝瞪大眼睛看着叶红霜。
    “醉乡路稳宜频至,他处不堪行。”叶红霜淡淡一笑。
    李月河接着念了一首杜工部的《客至》,一句“□□不曾缘客扫,蓬门今始为君开”,将气氛推至□□。
    至此,几乎所有人都念过了,除了一个——李香草。
    此人从一开始就自斟自饮,一下子看天花板,一下子低头,一下子又偷看爱丽丝,状甚孤傲,似乎全不将眼前的淫诗会放在心上。
    “李公子,到你了。”陆寻对兀自在倒酒的李香草说,“当然,你肯为大家作东,若是念不出来大家也不会为难你。呵呵,淫诗这东西,还是要肚里有点墨水的......”语气十分嚣张,刚说完就被爱丽丝踢了一脚。
    李香草微微一笑,将杯中的酒一饮而尽。盯着酒杯看了半晌,突然轻声吟道:“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取次花丛懒回顾,半缘修道半缘君。”他吟罢最后一句,转头看了爱丽丝一眼。
    “好下流哦!”李小哲捂着眼睛叫道。
    “虽是交□□诗,但如此□□下流之作,未免......”莫未央皱眉道。
    “我听说上次有人当众念了这首诗,结果被警察带走,据说还处了宫刑!”陆寻惊恐的道。
    众人众口一词谴责李香草的无耻下流之余,一致将此诗评为古今淫诗之霸主。
    在众人的喧哗里,爱丽丝只是定定的看着李香草。
    她并不完全明白那首诗的意思,只知道说的是爱。短暂而无果的爱。在此岸被忘记,到了彼岸才想起。
    但忘记了一生的涉水而过,记住了一刹那的动情。关于爱,大约也没有别的形式能够如此华丽。
    忽然间,她不敢再看他。她害怕彼此越来越灼热的目光,真会把这一刻以同样的方式烙印在她的生命里。
    114
    众人诗兴已尽,又已吃饱喝足,便各自剔着牙齿散席。陆寻,李小哲和叶红霜打算去逛夜市,爱丽丝也被陆寻强拉入伙。她想叫李香草一起去,却发现他和四眼明,莫未央,李月河都已不见了踪影。
    夜色已经降临,整条流光街上都挂满了古色古香的花灯。灯下是熙熙攘攘的五大洲男女,在浮世里美酒笙歌,流光飞舞。
    爱丽丝换了一身白色旗袍,玲珑身段衬着四周那些用肥躯大战旗袍的白人妇女,显得份外的妩媚动人。她还买了一把写着“还君明珠双泪垂,恨不逢君未嫁时”的绸扇,扇上画着一个清秀的少女,正流着眼泪把一头肥猪还给自己的恋人。
    陆寻以两块钱的价格买了一把据说是唐伯虎用过的扇子,上面写着六如居士的一句诗:“头插花枝手把杯,听罢歌童看舞女。”旁边还歪歪扭扭的印着“江南第一风流才子”的印章。他得意的拿着扇子看了又看,扇了又扇,后来拿回班上炫耀时被指傻逼,皆因在市里用同样价钱可以买到印有赵薇头像的蒲扇。
    叶红霜走在最后面,酒涌上来,两颊的红晕恍如这江南旖旎的夜色。他看着爱丽丝窈窕的背影,想起刚才她与李香草柔情暗涌的眼神,心里不禁泛起了和这夜色一样温柔的痛。
    街边的花灯上都贴有灯谜,中英文皆有,吸引了智力高低不等的大批游人驻足。
    “四弄未了。”陆寻走到一盏花灯前,看着灯谜念道,“打一古曲。”
    “什么叫四弄?”李小哲含着手指问道。
    “就是被人搞了四次。”陆寻肯定的说。
    “这么惨烈?一定是那首《血染的风采》。”
    “这是古曲么?”旁边的爱丽丝笑道。
    “当然是了,上个月的流行歌都算是老歌了!”陆寻说着翻过那张灯谜来的背面看,上面写着:“《广陵散》。”
    陆寻当即破口大骂出谜者胡编乱造,狗屁不通。
    叶红霜在一旁摇头苦笑,他知道嵇康在弹奏《广陵散》绝唱前作过四支名曲,合称“四弄”。眼见这些灯谜写得如此古趣,他也走到一张灯谜前赏玩,只见上面歪歪扭扭的写着三个字:“古今无解”,打金词里的一句。
    “确实有胡编乱造的嫌疑。”爱丽丝不知何时已走到他身边,正皱着眉头看那张灯谜。
    叶红霜脸沉思了一会,低声道:“胡编乱造倒未必,只是有些做作罢了。就算不看谜面,金词里出名的还不是元好问那一句。”他说着把灯谜翻过来,上面写着:“问世间情是何物,直教生死相许?”
    流光街的尽头是一条江边的长廊,各类小吃酒水摊点摆成长龙,坐满了吃喝谈笑的各式人等。
    四人一时找不到位子,见到有两人起身埋单,便走过去。谁知那两人并不让位,只是站在原地为抢着付2块钱的啤酒钱争执不下。
    “哥,这钱该我付!”只见其中一个一巴掌把另一个刚伸出去接单的手拍开。
    “操,哥是什么人,能让兄弟你破费么?”被拍开的手死死抓住那只正要给钱的手不放。
    两人越争越激动,终于大打出手,一直打到鼻青脸肿,血流成河也没决定由谁付这2块钱。周围洋人见状纷纷鼓掌,大赞中国人大方仗义。后来两人被送到医院都坚决不肯承担对方医药费。
    两人被抬走后,爱丽丝看着满地狼籍景像,不愿再坐这里。这时前边不远的一张桌子空了出来,四人便走过去坐下,各自点了些刨冰之类的小吃。
    爱丽丝靠在座位上,一句话也不说,只是定定的看着江水和对岸的连山。
    那些巍峨的群山此时只见得到依稀的黑影,就像一群从远古流放至今的魔怪,因无法涉水而过,只好痛苦的遥望着江这岸的人间繁华。
    “你怎么不去找你的同类?”陆寻一边大口吃冰花一边对李小哲笑道,“听说那些山上也住有野人的。”
    “那他们进化得还蛮快的嘛,会学人类吃冰花了。” 李小哲看着陆寻淡淡道。
    爱丽丝看着这两个少年斗嘴,毫无笑意。她转头对叶红霜说:“明天有什么安排?”
    “明天?当然是上月牙山上看他们点长生烛。”叶红霜指着对面群山中的一座道。
    “你说那根蜡烛灭了,真会那么可怕?”爱丽丝道,“那老头说得我混身起鸡皮疙瘩。”
    “你不是不信么?还说什么人死如灯灭。”李小哲笑道。
    “我......”爱丽丝一时答不上来。
    “快看!那些灯是什么?会不会是那些死人!”陆寻突然指着河对岸大叫道。
    爱丽丝转头去看,河对岸果然有星星点点,不停移动的亮光——显然是荧火虫。
    她知道陆寻是想吓她,但却隐隐约约的觉得:这些在月牙山边游荡的生灵,也许真的是那些亡者的精魂变成的。
    “被吓到了?那是萤火虫。”陆寻笑嘻嘻的说。
    爱丽丝没有说话,过了一会她突然道:
    “你们说,如果人死了会变成什么?”
    “死人。”陆寻剔着牙齿道。
    “为什么不是萤火虫?”
    “这个......虽然造型上很出位,但命太短,才活得一年。还不如变成乌龟。”陆寻沉吟道。
    115
    饭厅里,莫未央和李月河正枯坐在麻将桌前长吁短叹。他们原本和李香草,四眼明砌了一桌,尔后四眼明头痛不玩,由王老头顶替。刚才王老头输光了跑路,李香草也以要睡觉为由离席,留下两位独守空桌。
    两人正愁眉苦脸之际,叶红霜等人恰好回来。莫未央大喜,忙招呼他们过来修长城。叶红霜和爱丽丝没有理会,径直回了各自房间。陆寻和李小哲则兴致勃勃,毅然加入。没打几圈两人各放了好几次炮,把身上所有的零花钱都输了出去。陆寻激愤之下指责两个老流氓用赌博带坏青少年,莫未央微微一笑,将那把“半夜叫鸡”的扇子一展,淡淡道:“小赌可以养妻活儿,大赌可以救国救民。”说罢装模作样仰天大笑几声,施施然走回房间看黄碟。
    陆寻呆呆的望着那个肥仔的背影,那句掷地有声的话语深深的震撼了他的心灵,仿佛令他的灵魂接受了一次洗礼。
    后来证明,此话抄自王晶。
    叶红霜的脑海里一直回想着晚饭时爱丽丝和李香草对视的眼神,在房间里坐立不安,干什么都没心情。
    躺在床上也睡不着,他只有打开电视看。电视上正报导洪水的消息,他看了一会,不由暗自惭愧:这么多同胞正在水深火热中挣扎,自己却在这个温柔乡里为了失恋难受,未免儿女情长,英雄气短。
    过了一会他又觉得,无情未必真豪杰。若是见过一场海啸,没见过她的微笑,亦是英雄无用。
    在这样复杂矛盾的思绪中,他终于沉沉睡去。
    116
    清晨。
    爱丽丝走下饭厅,见到李香草正独自一人在吃早饭。
    “早上好。”李香草抬头见到她,笑着道。
    “昨晚你去哪了?”爱丽丝道。
    “阿明心血来潮,拉着我去和莫未央他们打麻将,结果打到一半自己又不打,好没意思。坐下一起吃吧。”李香草指着一桌的凤爪,虾饺,肠粉道。
    “这种早餐我吃不惯,我要吃油条送豆浆。”爱丽丝一边坐下一边道。
    “怎么你们都这么挑食?刚才阿霜也是这样,硬是要自己上街去买豆浆油条吃。你如果真要吃,我去给你买。”
    “哇,这么孝顺?受不起啊。”
    “受得起,尊师重道是我们中国人的传统嘛。”李香草笑嘻嘻的道,“此地的米粉闻名南方,号称天下第一正宗。刚才我已吩咐王老板去买了。那个应该合你胃口。”
    “你年轻力壮的好意思叫一个老人帮你去买?”爱丽丝嗔道。
    “这你就有所不知,此地粉肆几十家。味道良莠不齐,不是识途老马根本买不到好粉。再说他又单身又肥,不运动一下哪会有前途?”
    两人说话间,那两个洋人瑞秋和阿汤也从楼上走了下来。见到饭厅只有爱丽丝和李香草,二人脸上登时露出一幅轻佻的表情。
    高个子的瑞秋径直走到爱丽丝身边,流里流气的道:“美女,昨晚人太多,我没找你,你不怪我吧?”
    “我不认识你,走开。”爱丽丝看也没看他一眼。
    “不认识这没关系,只要你愿意,我随便让你认识。”瑞秋嬉皮笑脸道。
    爱丽丝还没反应,李香草已经冷冷道:“滚开。”——他虽不通英文,但看瑞秋那副□□也猜到了他说的是什么。
    “这个小子说什么?”瑞秋听不懂中文,转头问爱丽丝。
    “他请你离开。”爱丽丝道。
    “没问题,如果你和我一起走。”瑞秋把手放在她的肩上,把脸凑近她小声道。
    “把你的手拿开!”爱丽丝厉声道。
    李香草刷的站了起来,走到瑞秋跟前,盯着他一个字一个字道:“给我滚。”
    这一刻,翻译已毫无必要——狠话是没有国界的。瑞秋看了李香草一眼,冷冷道:“FUCK YOU”。
    李香草的右拳猛的打了出去!
    虽然他不想出手太重让后果难以收拾,但瑞秋这副嘴脸着实让他火大,故这一拳上也有八成力道。
    爱丽丝本不欲他们为她打架,但看瑞秋这副惫赖样,似乎扫帚不到,灰尘不会自己跑掉。眼见李香草的拳头如闪电般打向瑞秋的脸,爱丽丝不用看下去也知道,这一切必将以自己这个牛高马大的老乡鼻血长流,捂起脸哭着跑开告终。
    但她万万没有想到,瑞秋竟然稳稳的接住了李香草那一拳!
    李香草也大吃一惊,还没等他回过神来,瑞秋竟已一拳反打向他的小腹!总算李香草也是身经百战,急忙抽回被瑞秋抓住的右手,往下一斩把那一拳格开。顺势后退一个身位,一脚猛向瑞秋胸口踢去!
    瑞秋没料到这外表文弱的小白脸竟然能踢出如此疾劲的一脚,身子急向后避,用双手在胸前挡了这一脚——饶他是久经锻炼,受了李香草这力道万钧的一脚手上还是吃痛不浅。
    李香草站定身形,眼见瑞秋已稳稳站到五步开外,不由暗自吃了一惊:这洋人挡了他一记重脚还能站得如此稳当,显然不是等闲之辈。
    “原来是个会功夫的小白脸。”瑞秋冷笑道。
    李香草听懂了他的话中功夫二字,淡淡一笑:“会两下三脚猫的空手道就敢来撒野,今天让你见识一下天下拳脚的正宗!”
    他从瑞秋刚才的出手已看出此人练的是空手道。
    爱丽丝走到李香草身边轻声道:“没事吧?”话语虽轻,但关切之情溢于言表。
    “凭他还伤不了我。”李香草轻哼了一声。
    “可他们有两个......”爱丽丝说话间才发现阿汤已经不见了,不禁有些小小讶异。
    “去我的房间拿我的剑来。”李香草眼盯着瑞秋,嘴上低声道。
    “这......”爱丽丝张大嘴巴,由吃早餐突然演变成持械斗殴,她一时不知该如何应对。
    “放心,我有分寸,只是教训他一下。”李香草低声说。
    “好。”爱丽丝点点头,转身离去。
    117
    空手道原名唐手,是以曾是中国属国的琉球列岛上的古拳法为基础,经由日本武师东城纳宏,宫城长顺等改进繁衍而来的东洋武技。据说当年东城纳宏等曾在中国拜师学艺,所学的就是南方十分风行的白鹤拳。
    李小龙初到美国之时,正值空手道风靡全球。他因连败空手道高手而在美国武术界崭露头角——可以说,中国武术正是踩着空手道的尸首走上了世界之巅。
    李香草对空手道并不陌生:虹是空手道黑带二段,她向光西学员授课时他常常在场。虽然两人没有讲过手,但李香草认定空手道拘于“型”之束缚,失于呆滞,其精髓的组手难且不实用,在实战方面无法与中国武术这样的大家抗衡。
    但经过刚才一番交手,他不得不对空手道重新估量:就算其本身或有局限,但若配上洋人这般优越的身体素质,其威力亦不可小觑。
    “现在女人走开了,来像个男人一样打一场!”瑞秋看到爱丽丝上楼,大叫着朝李香草作了个挑衅的手势。
    李香草哼了一声,二话不说猛的冲到瑞秋跟前,一脚直向他面门踢去。
    ——起高脚本是与空手道对敌的大忌,皆因空手道高手防腿有道,踢得太高随时有被其用手捞住的危险。但李香草这一脚凌厉非常,瑞秋根本不敢用手去捞,只有闪在一旁避过。李香草见机将脚一收,突然变招,一记戳腿直取他腰间!瑞秋躲闪不及,立时重重的挨了这一脚。他虽吃痛,但身子却未倒。只见他大吼一声,仗着身高臂长一把抓住了李香草衣领,将他整个人扯起来。桩功本非李香草所长,被瑞秋扯住狠狠这么一甩,整个人立刻飞了出去,重重的撞在旁边的桌子上!
    李香草摇摇晃晃的爬起来,身形还未站稳,瑞秋已努吼着追上来,碗口大的拳头有如狂风暴雨般向他肩膀打去。李香草反应极快,双手齐出,作缠手将瑞秋的拳头封住。但空手道手上变招之快大出他意料——瑞秋刹那间化拳为手刀,猛的劈向他胸口。李香草猝不及防,重重挨了一下,一踉跄连退好几步。
    瑞秋趁势再逼上来,李香草往后一个筋斗空出一个身位,接着跃起在空中转了一圈,一记旋风腿重重的扫在紧追上来的瑞秋脸上!——这一招本是传统武术中的基本练习动作,但凡练到涉及到腿的武功都少不了要拿它来练姿势,重心和准头。但动作本身略嫌花哨,是以一般仅用来练习或表演。像李香草这样在实战中使出反败为胜,固是因时机恰好,却也非脚上有不凡造诣,出腿已臻随心所欲不可为之。
    瑞秋吃了这一脚,整个人飞出去重重的撞在了墙上。只见他中脚的一边脸高高肿起,血也顺着嘴角流了下来,显是挨得不轻。
    李香草刚要乘胜追上去,突然一柄剑刷的封住了他的去路——一柄细长的西洋剑,持剑的正是刚才不知影踪的阿汤。
    阿汤手上的剑直指着李香草,嘴角带着轻蔑的微笑。他空出的左手向李香草做了一个“来吧”的手势。
    李香草冷冷的看着他,并没有马上冲上去——他从没有和西洋剑对手的经验,印象中这种武器讲求灵敏,一击不中,即要全身而退,与中国剑大异其趣。他徒手敌剑,本已吃亏,在不知对方底细的情况下更不可冒然而进。
    李香草眼睛直盯着那柄剑,脚下已悄然移动。突然他右脚一挑,把旁边一张长凳猛的挑向阿汤!阿汤没料到他有此一招,急向旁边一偏闪开。李香草立刻向前一跃,双脚连环向阿汤踢去!
    阿汤把剑在身前一竖,李香草两脚都踢在剑上。几乎是在李香草收脚的同时,那柄西洋剑竟有如弹簧般追着他打去!李香草没料到这柄剑灵活若斯,急忙一记铁板桥把身子向后弯到不能再弯,那柄剑终以毫厘之差没有打在他身上。李香草反应极快,一把抓住那把剑,身子猛的弹起,刚要对那个已被他制剑的西洋剑客出手,忽然感到腹上一痛,竟是重重的吃了一脚——是瑞秋踢的,此人不知何时已杀了回来!
    这一脚着实不轻,直把李香草踢得两眼发黑,连退几步。还没待他站定,阿汤的剑已挟着瑞秋的拳头杀了上来。李香草以一打二,登时险象环生:阿汤的剑犹如毒蛇吐信,他要拼尽全力方能避过。而瑞秋的拳脚更将他四周全部封死,他左支右绌,根本毫无反击之力。
    两位西洋高手步步紧逼,李香草接连后退,其间已身中瑞秋好几拳。眼看就要退到墙边,再也无路可退,他一咬牙,奋力避过阿汤一剑,接着起脚向瑞秋脸上踢去。
    说时迟,那时快,瑞秋双手一捞,竟将李香草的脚稳稳捞住!
    李香草大惊失色。阿汤露出得意的笑容,将剑势一稳,便向插他身上刺去!
    剑还未及李香草,阿汤突然听到脑后有风声,似有东西向他飞来。他未及多想,便回剑去接。只听啪的一声,一股滚烫的热汁溅了他一身:剑刺中的竟是一袋热豆浆!
    阿汤哇哇乱叫,怒目望去,只见叶红霜不知何时已站在门口,那袋豆浆很显然就是他的杰作。
    李香草趁瑞秋也出神去看叶红霜的档子,用撑着地的脚一使力,身子登时旋转起来。这股突如其来的旋力让瑞秋再也抓他的脚不住,立时松手。李香草身子在空中转了一圈,就在快要落地的时候,突然一脚如闪电般击出,正中瑞秋命根子!瑞秋一声痛彻心肺的怪叫,两行清泪顺着脸颊流了下来。后人有诗赞曰:男儿有泪不轻弹,只因未到伤心处!
    叶红霜奔到刚从地上站起来的李香草身边,小声道:“没事吧?”
    李香草哼了一声:“我没事,他有事。”
    叶红霜转头去看,只见瑞秋已退到在墙边扶着墙喘息,头上满是豆大的汗珠。阿汤则一边骂街一边用纸巾擦拭身上的豆浆。
    “怎么打起来的?”叶红霜问。
    “他们调戏爱丽丝。”
    “这些洋鬼子,真是色胆包天!”叶红霜低哼了一声。
    “我本想出手随便教训一下就算了,没想到这两人还有两下子。那个高个使的是空手道。我去拿我的剑来,到时摆平他们易如反掌。”
    “好。”叶红霜点点头。
    “我本已叫爱丽丝去了,没想到她这么久还不来,女人真是茶煲。”
    嘟哝完这句发哥的经典对白,李香草便转身上了楼。
    “你来了,他又跑了,你们中国人非要一个打几个才够英雄?”阿汤见到李香草离开,对叶红霜冷笑着说。
    “不是我们爱逞英雄,是你们太狗熊,总要几个一起来。”叶红霜用英文淡淡道。
    “没办法,我们不管对付男人,还是对付女人都是两个一起上。”
    “这么恩爱?那下地狱也一起吧。”叶红霜冷冷道。
    阿汤一声怒吼,剑如银蛇般向叶红霜刺去。眼看那柄剑就要刺到身上,叶红霜忽然轻描淡写的后退一步,它便刺了个空。阿汤又一声大吼,手中剑连绵不绝的刺出,但任他刺得如何花团锦簇,叶红霜就是气定神闲的左右腾挪,始终处在离剑毫厘之差的地方。阿汤大怒,猛的把剑舞成一个圈,竟把叶红霜整个罩住!——这种打法本非西洋剑所有,乃是阿汤来中国后受中国剑启发所自创。西洋剑虽无中国剑凌厉,但灵动上犹有过之,舞出的圆圈登时如十面围城般将叶红霜前后左右全都罩住。
    眼见已无处可躲,叶红霜突然一声长啸,猛的一脚朝那个圆圈的中心踢去!
    这一脚正中阿汤执剑的手,只听他一声惨叫,剑登时脱手。叶红霜毫不迟疑,一个进马狠踩阿汤右脚,这个洋鬼子一下子痛得泪花四溅——踩脚乃是传统武术常用的实战招数,取敌下盘,异常狠辣,故与猴子偷桃,双龙抓奶等阴招一样深受市井小民的喜爱。
    叶红霜趁阿汤吃痛的档儿,抓住阿汤的手往他自己脖子上一缠,再将他身子一转背对自己,顺势又给了他膝关节窝处一脚,阿汤便不由自主的背着叶红霜跪下去.叶红霜一只手紧紧抓住他的手,另一只手牢牢的匝在他脖子上,微一加力,阿汤的手上,脖子上就受到极大痛楚。
    顷刻之间,这位刚才还张牙舞爪的西洋剑客就成了瓮中之鳖,任由叶红霜生杀舍予。
    李香草打开自己的房门,发现爱丽丝正坐在他的桌子前翻看什么东西,边看边笑,而他那柄剑还原封不动的挂在墙上。他上前一看,不禁哭笑不得,原来她正在翻看自己带来的相册。
    “大小姐,我在楼下为你打架,你在这里偷窥我的相册?”
    “什么叫偷窥,是你自己摆在桌子上敞开得那么风骚,根本就是故意吸引别人来看。”爱丽丝抬起头来娇嗔道。
    “我不是叫你上来拿剑么?”
    “没法子,我看到你这张相这么好笑,就忍不住多看两眼,结果看着看着就忘了。”爱丽丝指着一张相片说。相片上是一个五六岁的小孩,戴着一副硕大的墨镜,威风凛凛的叉着手站在一艘游船上,背景仿佛是香港。
    “你怎么知道是我?”
    “这副拽样子舍你其谁!”
    “那叫豪迈!你知不知道八十年代戴这种大墨镜有多了不起,简直就是改革开放的代言人!”李香草嘴上如此说,但看着照片上趾高气扬,状如盲童的自己,也不禁莞尔。
    “好像我没有经历过八十年代一样。你看,我小时候的梦想就是能留这种当年最时髦的大波浪头。”爱丽丝指着照片中的一个头顶大波浪,一脸得意的女青年,“真是往事不堪回首,一回首就知道多丑......这该不会是你妈吧?”
    “这是我小姨,”李香草说着翻了两页相册,指着一张放得很大的黑白照片道,“这才是我妈。”
    照片上是一个穿着旗袍的女子,梳着高高的发髻,正用十分优雅的姿势坐在一张椅子上。她脸上那份雍容与美丽,令爱丽丝也自叹弗如。照片的右下角写着:“1984年11月8日摄于上海”。
    “你妈是上海人?”
    “嗯。”
    “她真漂亮。”
    “我倒宁愿她丑得没人要。”
    “怎么?”
    “我十岁的时候,我们家在香港亏了一大笔钱,家境一落千丈,她受不了这种举家食粥的生活,就和一个美国人跑了。后来我爸重振家业后去美国找过她,但没有找到。”
    爱丽丝盯着李香草看了半晌,小声道:“所以你这么讨厌外国人?”
    “以前是。”李香草看着她的眼睛说。
    “现在呢?”
    “现在我必需下去,赶在叶红霜为国捐躯之前。”
    叶红霜并没有为国捐躯,倒是那两个洋人就快客死他乡——瑞秋和阿汤的联手夹击非但没有放倒叶红霜,反而被他稳占上风。两人的身上都陆续挂了彩,除了被叶红霜打的,更有几处是被自己人的拳脚和剑所伤——叶红霜出手凌厉霸道,两人被逼得紧了,但求能伤敌自保,出手便全无互济之意。眼见自己这一拳一剑有可能打在同伴身上,竟仍是老实不客气的招呼上去。爱丽丝看在眼里,不由暗暗称奇。
    李香草站在楼梯上看着叶红霜大发神威,心里不禁五味杂陈。
    他虽出身富贵之家,但自幼便极有武学天赋,勤奋刻苦也毫不输寻常人家的子弟,更兼屡得名师指点,入世以来在江湖上罕逢敌手。去岁饮冰山庄一役,先是徒手败给陈少强,尔后又被剑圣两招放倒,此是他平生第一大挫败。但对方乃是前辈名宿,到底是虽败犹荣。可叶红霜与他同辈,武学造诣却明显在他之上,这不由令这个从小事事皆要争第一的富家公子大受挫折。
    “叶红霜的武功好像比你厉害哦!”爱丽丝忽然在他耳边悄声道。
    “你外行看热闹就算了,学人家作什么评论。”他斜了她一眼,淡淡道。
    “那你到底打不打得过他?”
    “用剑应该行。”
    “哇,你怎么不用枪?”
    叶红霜一记回身打虎,把身后的阿汤逼开,随即整个人直向瑞秋窜去。瑞秋大惊,连忙双掌齐齐推出以求阻住他来势,谁想叶红霜从中间把他的手往两边一分,脚步一进,一个“双羊顶”用头狠狠顶在他前胸!瑞秋被顶得七荤八素,不住倒退,叶红霜猛的一提气,追上去向他连劈数掌——用的赫然是劈挂掌!
    拳谚云:“八极加劈挂,神鬼也害怕”,说的就是八极拳与劈挂拳相生相辅,两者并用可兼霸气与灵动,沉稳与迅疾于一身,在外家拳上无有出其右者。叶红霜苦练二者多年,对这般并用早已炉火纯青。只是嫌它下手太狠,轻易也不使出。
    瑞秋肩胸喉处连中数下,饶是叶红霜已手下留情,仍是招招要命。只听他闷哼一声,咚的倒在地上再也爬不起来。
    叶红霜眼看瑞秋倒下,便转过身去看阿汤。阿汤早已吓得魂飞魄散,正呆里在原地不敢动弹。此时在一旁默默观战的李香草突然大喝一声,一柄剑有如蛟龙出穴般向他刺去。阿汤斗志全无,勉强挡了几剑,已是左支右绌。李香草突然一声长啸,手腕用力一绞再一带,阿汤手中的剑再也拿捏不住,脱手向旁边飞去。
    只听嗖的一声过后,一个凄厉的叫声随之响起:“妈呀!”
    众人循声望去,只见王老头正瘫坐在门槛边,瑟瑟发抖。他身旁一袋米粉洒了一地,头顶上是那柄已深深插入门板的西洋剑,兀自不停晃动——显然此人刚一进门,就遇到这飞来横祸。若非他福星高照的跌了一跤,此时怕已成了一具钉在门板上的标本。
    眼见险些闹出人命,众人皆是一惊,手中的架也顿时停下不打。爱丽丝第一个跑过去,把王老头的肥胖之躯从地上扶起来,关切的问:“没事吧?”
    王老头听见这一句话,泪飞顿作倾盆雨,靠在爱丽丝怀里把虎口脱险的惊吓,经营旅馆的艰辛,独自生活的寂寞痛快的哭了出来。众人同情的望着这个倒霉的服务业从业人员,一时不知该如何是好。
    罪魁祸首李香草默默的走过去,掏出三百块钱递到王老头面前,小声道:“王老板,实在抱歉,我刚才......唉,这些钱请您收下,就当是压压惊。”
    爱丽丝瞪了李香草一眼,蓝水晶般的大眼睛仿佛在进行一连串的控诉:太可耻了!你以为花点钱就能获得原谅?你以为这位老人受到的伤痛是钱可以抚平的?你以为钱可以收买一切?
    仍在大哭的王老头果然看也没看李香草一眼,只是异常坚定的把手一挥,那五指大开的手掌顿显一股士可杀不可辱的气概。
    见到王老头的手势,李香草立刻识趣的把钱加到五百块,并向他解释说他们只是在切磋武艺。王老头收下钱后忙作恍然大悟状,不住口的夸赞年青人有活力,并自爆青年时在乡下也学过几手记不清是九阴真经还是黑虎掏心的武功,多少算是同道中人。李香草又掏出一百块递给刚被阿汤扶起来的瑞秋去看医生。但瑞秋没有接钱,只是恨恨的看着他。阿汤在旁叫道:“武术家的尊严是无价的!”
    李香草听不懂他的英文,旁边的王老头已抢先吼道:“贱到连价也没有,给一百块还不够啊?!老子差点丢一条命也才五百而已!”
    听了王老头这发人深省的话,众人不由陷入了沉思。
    118
    陆寻在床上打了两个滚,终于醒了过来。他刚坐起来伸了个懒腰,便发现床边放着一张纸条,上面写着:“没想到叫你起床这么难,本小姐还被你踢了两脚。不管你了,我们去看点烛仪式了,你自己问路赶过来吧。”落款是爱丽丝。
    他这才记起今天是点烛之日。转头看旁边,李小哲的床已空空如也。
    他从床上爬起来,走到厕所洗漱。洗脸照镜子的时候发现自己被人画了个大花脸:左边脸上画着几只胖嘟嘟的安琪儿,不但构思巧妙,而且画工精巧,一看就知道是爱丽丝画的。他越看越觉得有趣,几乎不忍擦掉。右边脸则画得极其潦草,只是在鼻孔下画了一团黑乎乎类似鼻毛的东西,再随便乱点了几个象征青春痘和麻子的黑点了事——明显是李小哲的手笔。陆寻一边咒骂李小哲一边用香皂洗掉,洗完怕不干净还用手指点口水用力搓了几下。
    洗漱完毕,他穿好衣服走下楼。只见饭厅里一片狼藉,王老头却在二楼转悠着不知忙什么。
    “哇,王老板,莫非有人来拍灾难片?搞得火星撞地球一样!”陆寻惊叹道。
    王老头从二楼看了这个小屁孩一眼,长叹了一口气道:“是拍功夫片,黄飞鸿大战绝代双骄。”
    他随即向陆寻说起事情的来龙去脉。因为对叶红霜,李香草等人的破坏力十分了解,陆寻对此倒也并不惊讶。他一时想不出什么话来安慰王老头,只得以伟人的口吻道:“谁说中国人是个热爱和平的民族?依我看,中国人还是很好斗的嘛!”说罢一溜烟跑了出去。
    119
    陆寻在路上向几个农民打听去月牙山的路,许是因为吃饱饭无事消遣,那些人故意为他指了一个相反的方向。在绕了流光镇几圈后,他终于找到了去月牙山必经的渡口。坐船过了河后走没多远,便见到一个大牌子,上面写着:“呵呵,往前走就是月牙山啦,真欢迎您来啊!”
    陆寻看着这句村里村气的话,对点烛仪式作为一件佛门盛事的神圣性充满怀疑。但想到为了坐船过来已经花了2块钱,只有一咬牙继续走下去。
    往前走了一小段,陆寻就见到了月牙山——山并不高,一条石阶直通山顶,几个游人模样的人正在上山。一个戴着眼镜,相貌风雅的中年人站在石阶上一边回头鸟瞰远处流光镇的景致,一边笑着对身旁人道:“余读古诗过万,独爱杜牧之一句,‘人生只合扬州死’。今在流光镇,却是‘人生只合流光死’啊,哈哈,哈——”话未说完,他忽然一脚踏空,竟整个人滚了下去。只听他边滚边用乡音惨叫:“俺还不想死捏!”一直滚到山底,也算他命大,居然只擦破了点油皮。从此洗心革面,只读“生命诚可贵”“每个人的生命都只有一次”之类洋诗洋文。
    陆寻一路小跑上山,跑到一半已经气喘吁吁,停下休息时发现几个老头儿健步如飞的经过他身边,直朝山顶呼啸而去。陆寻看着这些风一样的男子,不由啧啧称奇。转头发现旁边一个累得半死的年青人正坐在一张报纸上休息,便破口大骂:“年纪轻轻就这么颓废!不知道男儿当自强么?”
    “关你屁事,体弱多病又不犯法。”那个年青人反唇讥道。
    “靠,东亚病夫!”陆寻说着一脚把那个年青人踢下石阶,自己一屁股坐到那张报纸上。
    上到山顶,陆寻发现点烛的小庙门前已是人山人海,他一眼就看见了李香草等人。爱丽丝正大声抱怨等了半天点烛仪式还没开始,李香草在一旁和四眼明不知说些什么。叶红霜正背着手四下观望,看见了陆寻,便笑道:“怎么现在才来。”
    “一言难尽。那个什么点猪仪式还没开始?”。
    “说是要到未时,应该快了。”
    周围的人群越来越骚动不安,忽然一个贼眉鼠眼的和尚从庙里走出来。众人见状立刻一拥而上。几个粗人把和尚一把抓住,努气冲冲道:
    “他奶奶的,还要等多久啊!”
    “这个......”和尚本是奉命出来告诉众人还要再等一会。但见众人火气如此之盛,不由暗自盘算:若据实相告,无异于火上添油,这些人说不定还会把自己毒打一顿。干脆一不做,二不休,讲个笑话来乐翻他们!主意一定,他便□□道:“诸位施主,敝寺方丈知大家等得辛苦,故此特命小僧出来搞笑。现奉上敝寺珍藏笑话一个。”
    众人还没反应过来,和尚已经自顾自的讲了起来:“话说从前有个农村教师进城,忽然屎急如崩,遂扯开裤子就地拉了起来。拉完被一个红袖章老头抓到,要罚他50块钱。他好说歹说没赖掉,只好掏了张100块递过去。老头身上没零钱,便说——你道他说什么——‘找不开,那让你多拉一次吧。’哈哈!”他说完众人毫无反应,自己却笑得上气不接下气。众人看着这诡异的情景,尽皆毛骨悚然。
    陆寻对爱丽丝道:“吊,□□时期的笑话。当年我爷爷讲完就被拉去□□。”
    那和尚发现众人没有被他逗笑,心下不禁暗暗吃惊,强笑道:“看来众位施主格调很高啊,”目光随即一凛,“说不得,贫僧只好拿出平生听过的最好笑的笑话了!此笑话一出,必将汝等笑得披头散发,不成人形,莫谓贫僧言之不预也。”
    人群立刻发生了一阵骚动,几个怕被笑死的胆小鬼已经吓得落荒而逃。剩下的也噤若寒蝉,暗暗告诫自己:不能笑,给钱也不能笑......
    和尚对众人的反应甚为得意,缓缓开口道:“从前有一个白痴,只会说‘没有,没有’两个字,有一天——嗯,这个笑话你们听过吧?”
    他说完满怀期待的望着众人,等着某个傻逼冲口而出“没有”两个字。只见众人面面相觑,却无人说话。
    陆寻朝地上吐了口痰道:“我屌,咸丰年的玩笑,我祖父都开过。”
    “操,根本就是我祖父的祖父发明的。”李小哲也不甘示弱道。
    和尚还在睁着小眼睛望着众人,一幅可怜巴巴的样子。一个老者不忍心,便开口道:“阿弥陀佛,关于这个笑话嘛......咦,这位小师父长得这么帅,一定整过容吧?”
    和尚立刻自豪的答道:“没有!”
    此言一出,周围响起一阵残忍的笑声。和尚这才反应过来,捂着脸哭着跑回庙里了。
    “这是什么跟什么?”爱丽丝见到眼前这幅乱糟糟的景像,不禁皱眉道。
    李香草在一旁刚想开口,几个和尚就从庙里走了出来,个个都抱着一大捆香。为首一个似乎辈份稍高的空着手,向众人合什道:“承蒙各位施主远道而来,点烛仪式马上就要开始了。”
    众人闻言就要一拥而入,却被那批和尚死死挡住。为首那个连忙又道:“各位施主且慢。敝寺地方狭小,容不下这么多人。佛家讲求一个缘字,惟有有缘心诚之人,方能入寺观礼。”
    他一说完,他身后那些捧香的和尚就大叫道:“天竺宝香,十块钱一支,买得越多心越诚啊!”
    一时间众人议论纷纷,一个游客怒骂道:“卖这么贵,分明就是抢钱!”
    “佛门净地,胆敢出言不逊,死后必入拔舌地狱!”为首那和尚斥道。
    那个游客吓了一跳,赶忙买了十根香赎罪。
    另一个游客用一根红线绑在自己身上,想假扮千里姻缘一线牵的有缘人。结果因绑的部位太低级而被众僧嫌恶,乱拳打出。
    叶红霜见此情景,不由皱起眉头:“这小庙也算是数百年的古刹,怎生如此敛财法。”
    “就当买门票吧。”
    李香草叹了口气,就要上前买香,四眼明一把把他拦住:“刚才讲话的那位涅磐大师我认识,我去问问能不能通融一下让我们进去。”他说完走到那位涅磐身边,窃窃私语了几句,回来道:“没问题了,我们进去吧。”
    庙里并不宽敞,但所有摆设都显得十分整齐。正中是一个硕大的铜制香炉,上面被游客插满了香。香炉后面摆着一座香案,上面插着几块招魂幡,案上还摆着各式祭品。祭品上插着许多写着“甘露门开”字样的小旗子。
    正殿就是安放长生烛的地方。里面摆着地藏菩萨的石像。横梁上悬着一块木匾,上面写着四个字:“地狱未空”。
    叶红霜看见地藏的脸,忽然感到一种莫名的悲伤。他知道,这个菩萨曾经发愿:地狱不空,誓不成佛。众生渡尽,方证菩提。
    慈悲若此,到底没能渡尽众生;或许众生痴顽,根本不值这般慈悲。
    可菩萨就是这样痴。宁愿为众生常啼,也不忍将众生舍弃。般若能断金刚,却到底断不了名字里种下的爱根——
    菩提萨垂:觉悟了的多情人。
    长生烛是一支巨大的红烛,摆在正殿正中的一尊铜莲花座上。莲花座上粘满了写着经文的黄纸。
    “有点不对。”陆寻皱着眉头道。
    “怎么了?”叶红霜惊奇的问。
    “正宗经文应该是:‘般若波罗密’,很多鬼片都演过!他们这里乱写就算了,竟然还写英文!”
    “......那是梵文。”
    “什么是梵文?”
    “就是印度文。”
    “就是那些又穷又落后,人多力量小,当过殖民地还打过我们的阿三的文?!”
    “没错。”
    “那还不如写英文!”
    小庙的住持站在正殿门前向游人致意。这个和尚有着一把得道高僧的山羊白胡子,一对思想家的眸子,和一个艺术家的法号:涅爆。
    他见到李香草一行人,上前合什道:“各位施主好,贫僧涅爆,是敝寺的住持。”
    “捏爆大师好。”陆寻抢先恭恭敬敬的道。其他人陆续施了礼。
    “大师,在下有一事想向您请教。”叶红霜忽道。
    “施主请讲。”
    “这个长生烛据说是为太平义士的亡魂所点?”
    “确是如此。”
    “在下不明白,这些亡魂生时皆是热血报国,肝胆相照的义士,为何死后却化作厉鬼,为祸人间?”
    “因为他们犯了嗔戒,舍不了怨憎恚,所以坠入地狱道,身受万劫不复的痛苦,”涅爆和尚缓缓道,“地狱中有孤独地狱,存于山间,水边,那些亡魂便在此间游荡。”
    “但他们是为百姓社稷而死,有这样的福德还要下地狱?”
    “这不是福德,这只是放不下。”
    “放不下?”
    “放不下。施主可否听过五通梵志的故事?”
    “我只听过五朵金花。”陆寻道。
    涅爆和尚微微一笑,继续道:“故事讲的是:婆罗门有个神通广大的梵志,他要去见世尊,带了两棵梧桐花树去作供养。世尊见到梵志便对他说:‘放下吧’。梵志放下了左手的花。世尊又道:‘放下吧。’梵志又放下了右手的花。世尊仍道:‘放下吧。’梵志说:‘我只带了两棵花树,全都放下了,如今我身上空空如也,没有别的东西可放。’世尊便对他说:‘五通梵志,我非是叫你放下手中花。我是叫你放下你的六根,六尘,六识。待到再也没有东西可放下时,你才能成佛。’”
    “怪不得刚才在门口让我们放下钱!”李小哲嘟哝道。
    “依大师所言,不但百姓社稷要放下,连心中所爱也要放下?”爱丽丝突然插嘴道。
    “爱别离,乃人生八苦之一。放不下爱欲,便要永远在六道轮回中受苦。”
    “那我宁愿生生世世受苦。”爱丽丝小声道。
    “众生皆是如此,所以地狱不空。”老和尚叹道。
    旁边众人听了这一席话,都若有所悟。一个相貌猬琐,满脸青春痘的年青人双手合什高声道:“阿弥陀佛!弟子愿从此放下屠刀——一定不再□□啦!”
    天阴沉沉的,仿佛就要下雨。
    点烛仪式开始了。涅磐和尚带领众僧诵《地藏经》,旁边不少善男信女也低着头双手合什,口中念念有词。陆寻有样学样,随口念道:“愿真主保佑我们......”李小哲则不停的在胸前画十字。
    李香草和爱丽丝没有祷告。悄悄的,他的手牵起了她的。
    这一刻,他的指尖是如此温暖。她也就心甘情愿,让那手心的纹路长成劫难。
    经诵完了,涅爆和尚走到香案前,朗声对众人道:“各位施主远道而来参加敝寺一年一度的点烛大会,贫僧不胜感激。点烛者,众所周知,点长生烛是也。按盂兰节的传统,超渡往生者,第一样便是点明灯烛教他们过奈何桥。百余年来,敝寺每年都长明长生烛七天七夜,就是为了让当年葬身于此的数万义军亡魂得觅黄泉之路,莫在此地永作孤魂野鬼。”
    他说完拿起一根小红烛,引了火点着巨大的长生烛。然后双手合什,道了一声阿弥托佛,转过身来对众人道:“此后七日,敝寺将派僧人日夜轮流看守此烛,以保它长明不灭。仪式到此结束,各位施主可以回了。”
    众人见这仪式如此草草,不由大感失望。不少觉得吃亏的善男信女立刻一拥而上把涅爆围住,七嘴八舌的向他问禅。
    “大师,洒家就想问一句话,到底怎样才能成佛?”一个刀疤脸恶狠狠的道。
    “各位施主都是在家修行,当修世间法。只需善护念,日行一善即可。”涅爆微微一笑道。那些人闻言登时面露难色,有的称日行一善太难,希望能用日行一恶代替。有的则问一夜
    情算不算。
    “大师,我看小说,不少人听了高僧一句话就能顿悟。不知大师能否讲几句这种让人一听就顿悟的话?”一个中年人小心翼翼的问道。这时旁边有个四眼对他骂了句“你真他妈傻X”,那个中年人闻言双眼一亮,大叫一声“我悟了!”一路狂叫着跑了出去。
    涅爆看着他的背影,叹道:“青青翠竹,悉是法身。郁郁黄花,无非般若。只要有大智慧,就算不言不语,观花亦可成佛。”
    “看花也能成佛?!那看漫画行么?”
    “看□□行不行啊?”
    涅爆见众人七嘴八舌,都是在说些无谓的话,便闭目不再言语。众人见状,甚觉索然无味,正要一哄而散。涅磐和尚突然跳出来大叫道:“各位施主且慢,现有天竺奇花出售,包治百病,内伤外伤阳萎早泄青春痘一用见效——打八折!”他话一说完,众僧便不知从哪拉出一捆形同杂草的花草叫卖。众人听他们吹得天花乱坠,深信不疑,纷纷掏钱抢购。涅爆和尚见此情景,摇头叹了口气,转身悄然离去。
    李香草等人呆了不久,也觉无聊,便决定回去。六人走出庙门没几步,空中忽然雷声大作,倾刻间便下起了大雨。寺中一干善男信女顿作鸟兽散,各自挤到正殿里躲雨。李香草等人也退到庙门口的屋檐下,一时间进退不得。
    这时有很多卖伞的小贩从石阶处跑上来,向游人们兜售油纸伞。李香草拦住了一个,“买六把。”
    “买三把吧,两个人用一把。”爱丽丝道。
    “不是吧?!两个人用一把雨伞这么不卫生!”陆寻嚷道。
    “50块一把啊,你买单么?”爱丽丝大声道。
    “还没过门就当管家婆了?”陆寻吐了吐舌头,转头对李香草道,“这种又贪钱又小气的洋妞,真不知道你看上她哪点。”
    爱丽丝的脸刷的红了,周围气氛顿时变得异常尴尬。李香草咳嗽了几声,道:“还是买六把吧。”说着掏钱付给小贩。众人迅速从小贩手里接过伞,打开走入了雨里。
    爱丽丝和陆寻走在最后。她用力戳了这个少年的脑门一下,恨恨的道:“臭小子,竟然敢乱造我的诽闻!”
    “想傍大款就别怕人家讲。刚才你们牵手这么多人看到,难道你全都要杀人灭口?”
    “我不是怕你讲,谈恋爱又不是什么丢脸的事......但被你这样喊出来真的很丢脸!而且你这样做会伤害一个人。”
    “谁?”
    “叶红霜。他......他......”
    “喜欢你嘛!”
    “哇,连你也看得出?”
    “我阅人无数,什么看不出?”
    “既然这样,你还当着叶红霜的面那样说?”
    “我也是希望他快刀斩乱麻,慧剑斩情丝,免得到最后想不开乱刀斩鸡鸡。”
    “......我发现你讲话真的很下流。”
    “呵呵,这个优点也被你发现了。”
    120
    李香草踏着石阶下山,雨水淅淅瀝瀝的敲打着他脚下的青石板,仿佛一声声轻轻的呢喃。从山上向流光镇望去,雨中的小镇就像一个潮湿的梦,任凭流年在梦里轻盈的淌过去。江上有一只小舟,一位蓑衣客正坐在舟上独钓烟波。
    李香草心神一荡,不禁轻声吟道:“青箬笠,绿蓑衣,斜风细雨不须归......”
    他还未吟完,旁边的李小哲突然大声唱起歌来:“任雨洒我面,这温馨的街道......”唱的正是流行到滥俗的《冷雨夜》。
    所有的诗情画意都被李小哲的破嗓子和俗气的歌词驱赶得无影无踪,李香草皱起眉头,不再吟下去。李小哲却越唱越得意,声音也越唱越凄厉,山上庙里的人听到了纷纷要求再点一根长生烛。
    “没想到你也练过葵花宝典!”陆寻走上来一拍李小哲的肩膀,“我还以为这招‘魔音贯耳’只有我家楼下那对狗男女会!”
    李小哲刚想回嘴,却听爱丽丝也走上来笑道:“我还当哪个农民在唱山歌呢,原来是你在唱。声线还不错,就是咬字不太清楚,唱的是《纤夫的爱》么?”
    “是《冷雨夜》。”李小哲低下头道。
    爱丽丝知道自己刺伤了一个音乐少年的心,忙哄他道:“这首歌我也很喜欢,要不咱们一起唱?”
    “那就大合唱!”陆寻叫道,转头对叶红霜说,“你起头吧。”
    “有香草在这,我这点粤语道行,岂敢班门弄斧。”叶红霜看了李香草一眼,微微一笑道。
    “我不会唱。”李香草笑着摇摇头。
    “一起唱吧,我也想唱。”爱丽丝走到他身边,拉起他的手道。
    李香草看着她热切的眼睛,只好无可奈何的一笑,点了点头。
    长长的青石阶上,五音不全的歌儿从六把油纸伞下传了出来。歌曲里的哀伤被雨水冲洗得干干净净,只剩下温馨的愉悦缱绻着透明的青春。
    121
    众人一回到旅店,就见到莫未央坐在饭厅里和一个女子倾倾我我。此女似是风尘中人,长发披肩,狐眼厚唇,还长着十分迷人的美人痣——满脸都是。李月河正捧着一本八卦杂志在一旁看,偶尔也抬头看着门外的大雨发呆。
    众人刚围着一张桌子坐下,王老头便迎了出来。李香草招呼他上几道菜,给众人补一顿午饭。
    “你们刚才是去看那点烛仪式?”莫未央忽然凑过来问道。
    “难道是去看你老妈?”李小哲语气极冲,昨晚打麻将输钱一直让他耿耿于怀。
    莫未央讪讪的说不出话。他身边的那位女子却不客气,瞪了李小哲一眼:
    “小兔崽子有家教没有?莫老板怎么说是你的长辈,你怎么说话的?”
    “这个长辈昨晚打麻将出千,骗光我这个晚辈的钱,我没报警抓他已是家教有方了!”
    “赢钱就天公地道,输钱就赖人家出千,你这小子不但牌品差,人品更差。”莫未央忍不住叫道。
    “呸,哪有这么巧的。连续三圈都是我放炮......”
    两人越吵越大声,“稍安勿躁,和气生财嘛!”李月河走过来,笑嘻嘻道。
    “我还没找你算账呢!骗我钱你这保险佬也有份!”李小哲正在气头上,又指着他骂道。
    李月河并不生气,只是施施然从口袋里掏出一把零钱摆在李小哲面前:“完璧归赵。”
    李小哲瞪大眼睛看了那些钱半晌,似乎不敢相信。待到反应过来,立刻换了一脸谄笑:“李老板拾金不昧,视金钱如粪土,真是世间少有的奇男子!小的读书少,刚才用词不当,还请李老板别见怪。”
    “没关系,你也不用谢我。一共才19块8毛9分钱,还有一大半是残币,确实和粪土也没什么区别。”李月河淡淡道。
    李小哲欢天喜地的正要拿钱,陆寻已抢先一步抓在手里,一边数一边对李小哲道:“这是我的!你昨晚大部分都放炮给莫未央,你的钱在他那儿。”
    李小哲立刻转头盯着莫未央,眼中满是杀气。
    莫未央大惊,指着身边那女子道:“都花在这位小丽姐姐身上了。”
    那个小丽看着李小哲轻佻的道:“靓仔,既然那50块是你的,最多姐姐让你......”
    旁边的爱丽丝再也看不下去了,一拍桌子:“都给我住口!你们还懂不懂羞耻!”
    “羞你妈个头耻!”小丽毫不示弱,跳起来指着爱丽丝骂道,“别以为自己是鬼妹就了不起,这里有你说话的份儿么?看看你鼻子尖尖捅破天,眼睛大大死不闭眼,皮肤白得像鬼一样,凭什么和老娘流光一枝花撒野!”
    李香草等人听了这番骂辞又好气又好笑,还没等他们开口,李月河突然一把抓住小丽的衣领,把她整个拎起来!小丽大吃一惊,拼命挣扎,但李月河似乎力气很大,全没有她反抗的余地。他一直把她拎到门外,一甩手扔进了雨里,然后重重的关上了门。不一会门外就传来刺耳的叫骂声。过了没多久,骂声的主人似乎抵不住雨水的浇灌,声音在雨里渐离渐远,直到再也听不见。
    “未央兄,你是半夜鸡叫还是半夜叫鸡,那是你的私事。但带只鸡来这扰民,可就有点不懂事了。”李月河一边坐下一边对莫未央冷冷道,声音里透出一股威严,全不似之前一副嬉笑模样。
    莫未央愁眉苦脸的道:“李兄看不惯,说两声就是了,也不用害得我鸡飞蛋打吧?”
    爱丽丝皱了皱眉头,这些粗人“鸡”来“鸡”去的,对女性全无尊重。她向厨房叫唤了几声,催王老头快点上菜,只求快点吃完离开。
    不一会王老头端着菜上来,众人开始夹菜吃饭。
    “还没有一点线索?”李香草一边吃一边对四眼明说。
    “这里武风不盛,只有几个靠教洋人三脚猫把式混饭吃的。我都跟他们打听过了,没人听说过六合剑法。”四眼明慢慢的说。
    李香草不由皱起了眉头。
    “前阵子也有几个省城的武师来这里问过,但一无所获,应该都已回去了。我碰到几个外地的武师,他们对这件事一无所知。那首六合神剑的诗谜似乎独在省城现身。”
    “这情况和我上次遇到的一样,其中必定有诈!”陆寻惊道。
    “你遇到什么?”爱丽丝道。
    “有人在我楼下喊梁朝伟在菜市现身,我跑去一看只是个民工,而且长得像曾志伟!”
    “确实有些诡异,”李香草沉吟道,“写那首诗的人目的是什么?若是想引人注意,那何不满江湖遍洒消息。如今只有省城的武林人士知道,反响始终有限。”
    “也许他就是针对省城的江湖中人,甚至,他只想要省城的某一个人知道。”四眼明道。
    “先不用猜测那个写诗人的意图,他总不可能把我们诓到流光镇就撒手不管了吧?总会有线索接近那套剑法的。”叶红霜沉吟道,“说起来,剑魔死了这么多年,那套剑法就从来没一点下落?”
    “剑魔死后,那些去他家抄家的红卫兵翻遍了整个房子都没找到任何有关武功的东西。据说他的妻儿也是因为一问三不知,结果被那些人一怒之下杀害。”四眼明慢吞吞的说。
    爱丽丝“啊”了一声,眼里透露出同情,愤怒和恐惧。她转头对李香草道:“你师父怎么会做出这种事?你又怎么会拜这种人为师?”语气里满是责难之意。
    “他当年挑断剑魔的右手,后来自己的左手被剑圣所断,已经尝到了因果报应。至于那些抄家杀人的事,乃江湖传言,不可全信。大丈夫有所为有所不为,根据我对他的了解,这种事就是他所不屑为的。”李香草认真的说。
    旁边正一口一口喝茶的李月河,听了这番话嘴角似露出一丝难以察觉的微笑。
    爱丽丝仿佛松了口气,又幽幽的道:“你们这些练武之人的事,教人好生难懂。”
    “人生在世,有几件事是好懂的?”李香草叹道。
    “花钱。”陆寻笑道。
    “还有学坏。”李小哲想了想道。
    李香草没理他们,又道:“话说回来,江湖上有不少人认为剑魔死的时候剑谱就带在身上,更有不少天马行空之辈认为剑魔像《射雕英雄传》里的铜尸一样把武功秘笈纹在身上,因此不少人也曾打过盗剑魔墓的主意。”
    “这些人真是没脑子,剑魔要真把剑谱带在身上,当年早就被那些红卫兵搜去了,轮到他们来搞破鞋?”陆寻不屑的道。
    “剑谱还在不在且不说,关键是已经根本无墓可盗。当年那些尸体只是被拖到附近的乱葬岗草草一埋,日久年深,大家都成了白骨一具,根本分不出剑魔是哪个。”李香草又道。
    此言一出,众人心下都不禁有些凄然:一代剑术宗师,竟然落了个葬身荒野,尸骨无存的下场。这到底是因果,还是宿命?
    “也许我们都是神的玩偶,线有多长,我们就有多自由。”爱丽丝低声道。
    雨还在下,有间客栈里的每个人都不再说话,只是各自想着自己的心事。这些人来自天南地北,带着各自的故事,如此安静的相聚在这个小镇的这一场雨里。纵然每个人的生命里还会下雨,但那些雨中的时光,却再也不会和这一刻一模一样了。
    122
    夜。
    雨依然下个不停,客栈外的世界仿佛已沉入了水中。客栈内依旧满是尘世的喧嚣。楼下阿汤和瑞秋不知为何事正大吵大闹,各种英文脏话不时的传过来。叶红霜在看电视里的灾情报导,越来越担心灾区的同胞们。他知道为了抗洪,许多和他一样年青的生命已经悄然无声的沉入了远方的大水。他仿佛看见了那些从水里升腾起的气泡,和人鱼公主的一模一样。
    他不知道养育万物的水为什么要带走这么多由它赋予的生命。是要惩罚这个世界么?可
    这个罪恶的世界并不是年轻人的错。
    从来就不是。
    123
    爱丽丝躺在床上看一本80年代的爱情漫画《一刻公寓》。
    漫画的最后有情人终成眷属,她和他的故事似乎也无法避免这样老土的结尾。她想到此处,不禁开心的闭上眼偷笑。
    ——她虽然是一个艺术家,毕生时光都用来在白纸上再现这个世界,但她其实并不很懂它:这个世界并非永远都这么老土,至少,并不总以这样的方式。
    124
    夜雨绵绵,远处几点若有若无的灯火,仿佛在等良人归来。
    池塘里,雨点滴滴溚溚的打在田田的荷叶上——留得残荷听雨声,只是为听这样一支浮世恋曲。
    李香草坐在窗台上,屋里只点了一根蜡烛。他摆弄着手里的竹笛,脸上的表情温柔而沉静。然后把笛子横在嘴边,轻轻的吹起来,吹的是一曲《流水浮灯》。笛声里流转着江南最入骨的缠绵,在这样的雨夜,分外销魂。
    门被人推开了,有个人走了进来。
    “一个人赏雨弄笛,李公子好雅兴!”那人走近了,是爱丽丝。烛光映着她眼里的笑意,她身上只穿着一件单薄的丝绸睡衣。
    李香草淡淡一笑:“笛中已自多愁怨,雨里同谁有泪痕。”
    “念淫诗念上瘾了?你怎么没和我说过你会吹笛子。”
    “我低调嘛。”李香草一笑,拍了拍面前空着的地方,“来,坐这儿。”
    “你叫我一个弱女子坐这么高的窗台?跌下去你替我死啊?”
    “我跳下去陪你死。”
    “万一你跳下来压在我身上,我不是死得更快?”
    “那,来坐这儿。”李香草把手一张,微笑着看着她。
    爱丽丝看着他,眼里的笑意和羞涩渐渐化成和他眼中一样的柔情。她默默的走到窗台前,爬上去,坐进了他的怀里。李香草一笑,贴着她的脸,伸手轻轻把她搂住。
    爱丽丝闭上了眼睛。如果心跳会因幸福而停止,那一定是在这样的时刻。
    “爱丽丝......”李香草柔声道。
    “嗯?”爱丽丝甜甜的应了一声,恍如梦呓。
    “你好像有一吨。”
    爱丽丝转身便要打。
    “别闹,要跌下去了......”李香草忙笑道。
    “我觉得你跟那个死小鬼陆寻越来越像了,嘴都是这么贱。”爱丽丝气嘟嘟的道。
    “唉,嘴贱不是病,传染起来真要命。不如亲一下看治不治得好?”
    她刚要说什么,就看到他的唇慢慢贴上来,慢慢的,像是一场五百年的轮回,注定要她为这一吻青丝成雪。
    四片唇触在了一起,她的身体仿佛一下子羽化了。这个男人的嘴唇竟是如此柔软,如同被雨打落的桃花。到死为止,她的唇齿间都残留着那抹濡湿。
    “爱丽丝。”她闭着眼睛,听到他这样轻轻唤她的名字。他们的脸挨得如此之近,她可以感到他温暖的鼻息。
    “什么?”她羞涩的道。
    “做我的女人。”他的声音虽轻,但却认真而坚决。
    “嗯。我也要你做我的小狗。”
    李香草哭笑不得,故意汪了一声,作势要去咬爱丽丝的耳朵。两人嬉闹了一会,又渐渐止息下来。爱丽丝把额头贴在李香草的额头上,轻声问道:“刚才你吻我的时候,心里想的是什么?”
    李香草轻抚着她的脸,道:“我在想到底要吻你多久,才会变成一生一世。”
    她笑了,轻轻把头靠在他怀里。身外夜雨飘零,她望着屋檐上垂下来的雨幕,低声的道:“一生一世......这世上真的有人能一生一世,至死不渝么?”
    李香草没有说话,只是把笛子横在嘴边,轻轻的吹了起来。
    《梁祝》。
    “为什么要吹这么悲伤的曲子?”爱丽丝在他怀里小声道。
    “能够至死不渝,悲伤点难道不值得?”李香草淡淡一笑。
    爱丽丝沉默不语。过了良久,她忽然道:
    “你知不知道,月牙山那边有很多萤火虫。”
    “是么?”
    “你说,人死了以后会不会变成萤火虫?”
    “变成蝴蝶不好些?”李香草笑道。
    “萤火虫亮亮的......就算在夜晚,我也能找到你。”
    “那就变萤火虫吧。”他轻轻的抚着她的脸。
    一阐提人
    125
    “仇不是这样报地,年轻人。”慕容欢城叹了口气道,“你这样做累人累己,劳民伤财,还要老人家为了你的小命劳筋动骨,不觉得可耻么?”
    “‘耻’字古来难写,不如前辈把它写在自己脸上,也好叫我等后辈参研。”叶红霜笑道。
    “臭小子牙尖嘴利,拔舌地狱正好收你。”慕容欢城冷冷的道。
    叶红霜看着慕容欢城,慕容欢城也正盯着他。此人的目光锐利如刀,叶红霜被他看得手心直冒冷汗。他怪自己瞎了眼,竟没有早认出这对绝世高手的眸子。
    相持片刻,他的目光渐渐移到剑魔手中的剑:那柄剑的剑身被削去了几乎一半,断处似被打磨过,又斜斜的成了一个剑尖。作为一把“剑”,残缺若此,既诡异,又有些猥琐。
    他知道这就是当年被落红尘削断的断剑。这种破铜烂铁落在常人手里除了割割□□再无他用,但对于绝世高手来说,却可以是十步杀一人的神兵利器。
    “我想你们都知道这把剑的来历。”慕容欢城察觉到叶红霜在看他的剑,微微一笑道。
    众人点点头。有一人却道:
    “这种废铁也配称剑?哼。”
    慕容欢城叹了一口气:“断了的剑确实不能叫作剑,断了手的剑魔也不再是剑魔。”
    “哈哈,这家伙断了手!你们不用上了,看我洪拳斩妖除魔......”
    “上啊。”
    “......他的爪子真的断了?那现在握剑和抓痒那两只是什么?”
    叶红霜看着慕容欢城,同样百思不得其解:此人的右手被挑了手筋,照理说就算不完全废掉,也应留有残疾。但他之前双手一直运用自如,否则他们也不会一直看不穿。
    慕容欢城见到叶红霜脸上的神情,微微一笑:“你是不是在想我的右手?”
    叶红霜点点头。
    “当年李次山确实已经断了我的手筋,但如那臭小子所言,天不绝我,让我在月牙山上的小庙里找到了有断筋续骨之功的天竺奇花,我用这些花捣成的汁液敷了一年,右手竟恢复了不少。”慕容欢城说到这里显得极其兴奋,但随即又复黯然,叹了口气道:“可惜,使剑是再也使不了了。”
    “所以你准备用这把断剑和这只左手和我们打?”叶红霜道。
    慕容欢城笑了笑,看着手中的剑悠然道:“这把剑照着隋书里的《仙宝剑经》的工法,以生铁掺合陨铁铸成,虽然比不了落红尘,但亦是剑中上品。加上本地的雨花石质地极坚,除了可以煮田鸡,用来磨剑也是一流。我用来磨这把剑的断口,磨了三年始磨成锋。”他说到这里一顿,又道:“我右手断后,只能左手使剑——左手力弱,本已犯剑家大忌。但这把剑断后重量变轻,正可补拙。而且剑身变短,暗得吴越时的剑意,也就更合我六合剑法的古风。所以为免各位误会,我再次声明——我不是要和你们打。”
    他微微一笑,用十分温柔的声音道:“我只是要你们在这个世上消失。”
    126
    “这么说,我已经成了头号嫌疑犯?”李香草笑了笑,满脸不屑。
    “大事当前,你却无缘无故彻夜未归,想让我们不这样想也难。”莫未央冷冷的对李香草道。
    “我说过了,我刚从月牙山回来。”
    “你去那做什么?”
    李香草哼了一声:“做什么不关你事。我要先去睡觉。要问什么等我起来再回答。”说着径直从众人中间走过去。
    “站住!这是什么!”莫未央突然一把抓起李香草的手厉声问道。
    众人立刻向李香草手上看去,只见他手里抓着一个小竹筒。
    “放手。”李香草看着莫未央,森然道。
    莫未央冷冷盯着他,显然毫无放手之意。
    李香草哼了一声,用力一甩挣脱了他的手,转身便要走。莫未央的手立刻又搭在了他的肩膀上。李香草肩膀突然一坠,正是梅花桩里的霸王卸甲。
    莫未央手顿时扑空,李香草疾如闪电的将那只手一抓,用力往前一扯,莫未央肥胖的身子不由自主往前一个踉跄,李香草脚一伸把他绊了个狗吃屎。
    莫未央从地上爬起来,又羞又恼,伸手便去拔腰间的□□。
    爱丽丝见状一声尖叫:“不要!”
    但没等莫未央把枪指向李香草,李香草已经跳过去重重的一脚踢在他的手上!莫未央吃痛,再也拿枪不住,一松□□掉了下去。
    没等那把枪落地,已被李香草伸脚勾住。他冷笑一声,“小小死物,百年来让我练武之人流了多少血泪,真是该死!”说着将脚用力一甩,把那把枪甩出去在墙上撞了个粉碎!
    莫未央又惊又怒:“你小子也太狂了,你知不知道这是什么枪?!”
    “什么枪都好,凶器而已。人人得而毁之。”李香草淡淡道。
    “兔崽子找死!”莫未央大骂一声,冲上去照着李香草脸上就是一拳。他虽肥胖,但显然练过拳击,这一拳倒是打得虎虎生风。
    李香草冷笑一声,轻轻一闪从容避过了这一拳。两人身形交错之际,李香草照着他背后狠狠劈了一掌,莫未央惨叫一声,身子跌跌撞撞的向前迈了几步。李香草不依不饶,跟上去一脚向他屁股踹去。
    说时迟,那时快,一个人影跳出来用膝盖接住了李香草那一脚,接着身形一转一个侧踢猛的反踢回去!这一脚委实迅猛绝伦,李香草无法格挡,连忙往后一个筋斗躲开。
    来人正是叶红霜,他脸色铁青,盯着李香草道:“你太过份了。”
    “我从来都这么过份。你想怎样?教训我?”李香草冷冷一笑。
    “我并无此意,只想你配合一下。”
    “哼,从来只有别人配合我李某人。你若要我配合你,除非你的八极拳胜得过我!”
    李香草的眼里满是争强好胜之意。叶红霜暗暗叹了口气,情知自己若不出手赢他,他还会继续闹下去。
    “那就来吧!”叶红霜突然长啸一声,猛的向李香草冲去,一记抹面掌直封他双眼!李香草没料到他说来就来,仓促之下只有向后躲闪。叶红霜一招抢了先机,八极拳随即挟着劈挂掌如风雷般劈头盖脑追打过去。李香草这厢惟有一面后退一面用手格挡,身形一时无法稳住,遑论出腿反击。只见叶红霜忽拳忽掌,变招飞快,李香草完全跟不上他的速度,数招过后,已是大落下风。
    两人这一打,众人都手足无措,不知该如何是好。爱丽丝急得在一旁不停大叫:“别打了!快别打了!”但两个男人如野兽出笼,打得兴起,哪听得见她的声音?从出事以来一直一副事不关己之态的李月河此刻竟异常专注,一边看一边喃喃道:“攻如雷霆疾发,守如江海凝光,这八极拳当真了得......”
    电光火石之间,两人又拆了数招。李香草手上的守势已被叶红霜破尽,胸前洞开。叶红霜看准时机,连劈数掌过去,全部结结实实的打在李香草胸膛上!他深得劈挂掌三味,掌缘之力穿肌透骨,直达五内,李香草硬生生吃了这几掌,若非武功底子不浅,又生性倔强,早已当场倒了下去。饶是如此,他的脸色也一下子变得惨白,一连退了好几步。
    叶红霜猛的跃起,要给再给李香草一脚定音。李香草的双手在刚才的攻守中被叶红霜的拳掌打得又酸又痛,再也无力格挡,只有下意识的用手中的竹筒一迎。只听啪的一声,那只竹筒被叶红霜踢得直飞出去,重重的撞在墙上。虽然没有碎,但竹筒的盖子已被撞飞,几只小虫子从里面飞出来。
    “萤火虫!”众人皆惊呼道。
    李香草见状,不顾一身伤痛,挣扎着冲过去把那些虫子抓住,急急忙忙的塞回竹筒里把盖子盖上。
    众人见状,皆是愕然。突然,李香草感到有人飞奔到自己身后,用两只纤细的手搂住了他的腰,一个柔软的身体也同时靠在了他的背上。
    “你去月牙山,就是为了抓这些虫子?”他听见爱丽丝几乎带着哭腔的声音。
    “我想•••”李香草一边吃力的转身一边强笑说,他还没说完,嘴已被爱丽丝的柔唇堵住。
    面对这感人的一幕,众人都不禁为之动容,热烈的鼓起掌来。
    “这个鬼妹果然有勇有谋——趁人之危,一吻定情,实在是到了傍大款的最高境界!”李月河一边鼓掌一边感慨的说。
    “有钱人终成眷属啊。”王老头感动得流下了眼泪。
    “古有武二郎打虎玩大嫂,今有李香草捉虫泡洋妞!真是江山代有人杰出啊!”陆寻竖起大拇指道。
    叶红霜看着那对恋人,既痛苦,又无地自容:他和李香草动手时毫不留情,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爱丽丝在旁边看着——以武力争取雌性的青睐——这样的动物性几乎永远也不会在男人身上退化。
    但此时此刻,他终于明白自己的举动有多么的幼稚和徒劳:如果这是一场战争,那么他注定要当输家。因为他的对手不是李香草,而是两个人的爱情。
    叶红霜不愿再作困兽之斗,决定彻底退出。他望了爱丽丝最后一眼,她的美如同一个华丽的舞台,足以演出所有欢乐和悲伤的恋曲。而他独自采排的那一出,未曾上演便已落幕。
    127
    正午,太阳当头暴晒,仿佛要跟昨夜的大雨斗气一般,将一股股的炎浪喷向大地。许多人走在街上无缘无故便燃烧起来。后经查是体毛太多,又受到□□书刊毒害,最终导致了□□焚身。
    李香草坐在客栈里,正一口一口的吃着一碗龟龄膏。
    昨夜一吻之后,爱丽丝又要他教笛子,直教到三更他俩才各自去休息。今天早上爱丽丝一大早就跑出去写生,本来她要他也一块去,但他却以有要事为由留在了客栈里。
    此时此刻,这位富家子弟正以优雅的动作用汤匙搅拌碗里的燕窝和龟龄膏,然后送进嘴里细嚼慢咽——莫非吃一碗甜品,对他而言竟是比陪伴恋人更重要的事?
    莫未央满头大汗的从门口走进来,浑身热气腾腾如同一个刚出炉的包子。他走近时李香草不由皱了皱眉头,显然被他的汗臭影响了食欲。
    但莫未央却毫不知趣,在李香草旁边的桌子上大剌剌坐了下来。顺手将身上的烂背心脱了下来,顿时两点全露。几个从门外经过的老太婆看见后鼻血长流,尖叫着四散跑开。莫未央见状显得极为得意,若非李香草在侧,登时便要露三点。
    莫未央招呼王老头上了碗凉粉,大口大口的吃起来。正午的小镇是如此的安静,冷冷清清的饭厅里是两个正吃甜品的男子,空气里满是夏天与秋天爱欲纠缠的味道。
    过了一会,叶红霜和李小哲,陆寻三人从外面回来,每人身上都穿着一件白T桖,上面皆用毛笔写着些傻里傻气的话。叶红霜的是:“没有钱!”陆寻的写着:“人穷样丑,农村户口。”李小哲的则赫然写着四个巨字:“我是傻屌!”——这种奇装异服是当地的特色产品,向来深受华洋游客的欢迎。
    叶红霜见到李香草显得很不好意思,尴尬的笑了笑:“陆寻的,天气太热借来穿一穿。”李香草微微一笑:“看上去很有意思。”
    “你要的话李小哲还有一件。”陆寻一边在桌子旁坐下一边说。
    “多谢,不必了。”李香草淡淡一笑。此时他正穿着一件短袖的丝制白衬衫和一条黑色休闲裤。在叶红霜的印像里,这个富家公子的色调永远是黑白相间,既暖又寒,仿佛过早的被岁月染透。
    叶红霜等人叫了一蛊清补凉和三碗龟龄膏。旁边的莫未央看着这几个小孩痛饮高级甜品,再低头看了看自己手里五毛钱一大碗的凉粉,不禁流下了一个知识分子生命中不能承受的热泪。
    这时四眼明急匆匆的走进店里,在李香草身边坐下兴奋的道:“有消息了。”
    “真的?”李香草顿时脸显喜色。
    “剑谱原是落在本地一个古董贩子手里,据说封面就写着‘六合神剑’四字,他还以为是房中术,曾沿街叫卖过一阵。”
    “那现在呢?”
    “他说今早刚被人买走。”
    “那我们要赶快找到那个买主,此地皆是游客,那人可能随时离开流光镇。”
    “不用找了,据那个古董贩子的描述,买主近在眼前。”
    “谁?”
    “阿汤和瑞秋。”
    李香草闻言先是一惊,接着立刻眉头紧锁:“让谁买走不好,偏偏是这两个瘟神......”
    这时叶红霜插话道:“那两人不懂中文,怎么会如此识货偏偏把这本书买走?其中必有蹊跷。”
    “也许是那贩子用什么花言巧语诓了他们,让他们当古董买了;也许是里面有练剑的图画,阿汤又懂剑......不论如何,这两个人整天游手好闲,又是练武之人,买本剑谱也说得通。”四眼明沉吟道,“不过,他们买回来也总须找个人认一下......”
    李香草似想起什么,立刻叫王老头过来,问道:“王老板,今天瑞秋和阿汤可有拿一本书
    来问你?”
    “这个......”王老头吞吞吐吐的答道,“他们拿了一本《花花公子》,问我要不
    要看。我见封面这么有艺术内涵......”
    众人显得颇为失望,叶红霜却道:“无事献殷勤,他们为何拿书给你?”
    “嗯......因为他们之前还拿了另一本中文书来,要我告诉他们是什么。”
    “什么书?”众人顿时来了精神。
    “那本书脏兮兮的,我也没看清是什么。”
    李香草吸了口气,看向四眼明点了点头。
    “你怎么回答他们的?”四眼明问王老头道,一向慢条斯理的他语气里也有了少见的急切。
    “我跟他们说是武侠小说,但他们不信。”
    李香草叹了口气,对四眼明道:“不是冤家不聚头,阿明,走。”四眼明点点头,两人随
    即起身。
    “你们去哪?”叶红霜问道。
    “有钱能使鬼推磨,我去跟那两个洋鬼子买。”
    “买什么不如买保险。”李月河不知何时已从楼梯下来,笑嘻嘻的说。
    李香草没理他,和四眼明径直走到二楼去敲瑞秋和阿汤的房门。
    陆寻看见有人来开门,两个人走了进去,转头对叶红霜说:“你说那两个洋人会卖给他们么?”
    “是你你卖不卖?”
    “那要看他出多少。”
    “李公子出手这么阔绰,几万块想必也不在话下。”
    “几万块?他的钱不是自己在家印的吧?”
    过了一会,李香草和四眼明从瑞秋和阿汤的房里走出来。
    叶红霜看见两人的表情,对陆寻道,“看来书是买不成了。”
    陆寻立向两人看去,只见李香草一脸怒色,一边坐下一边恨声道:“我真想杀了这两个狗东西!”
    “他们不卖?”叶红霜诧异道,“还是漫天要价?”
    “不是钱的问题。”四眼明吞吞吐吐道,“他们根本就不想卖,还说......”
    “说什么?”叶红霜问。
    “想要可以,只要让爱丽丝陪他们。”
    叶红霜重重一拍桌子,怒喝道:“三日不打,上梁揭瓦!”
    王老头在一旁眼看又要酿成暴力事件,赶忙上去添茶倒水,好话说尽,方才平息了这些即将引爆的青春。
    128
    清晨五点半,天边已现出了一抹微红。王老头从床上爬起来,穿好衣服,走出门去。
    他要去准备今天客栈的早餐——多少年来,这已变成了他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就像呼吸。
    曾几何时,他的人生开始像卫星一样恒古不变的在这条轨道上运转。只是卫星不会变老,他会。
    许多过客在他的生命里来去,好的,坏的,投缘的,烦人的,很久以前,都已经无法带走他的悲喜。他像一壶泡到无色无味的茶,在人走之前,早已凉透。
    他惟一的烦恼不外乎此时此刻遇到的这个:今天该继续做粤式早茶,还是换些本地口味?说起本地早餐,无非是米粉之类,虽然可口,价钱却廉,未免怠慢李香草这样花得起钱的大主顾。他又想到那洋妞与他似乎过从甚密,既然男人的一半是女人,针对那洋妞下手不失为曲径通幽的妙法。
    于是他决定做西餐。主意已定,便要去下厨。这时他忽然听到二楼传来啪啪的响声,似是窗户没关好,被风吹得乱撞。
    他皱起眉头,欲待不理,那响声却极其扰人,听起来像是从瑞秋和阿汤房里传出来的。他叹了口气:这两个家伙住进来后,没少让他受累。
    那响声响个不停,他怕吵到其他客人,只好走上去帮他们关。一边上楼他也自一边奇怪:响得这么厉害,那两个家伙就不被吵醒?想到这他不禁恼起来:这年头的年轻人,打起架来像疯狗,睡起觉来像死猪,迟早不是被人打死就是懒死。
    门没关,他一推就开了。窗户果然没关好,正卖力的拍打着窗框。然后他看见了地上的瑞秋和阿汤,立刻就明白了他们为什么没有被吵醒——有种人是永远也不会醒的,而他们已经变成了那种人。
    看着眼前两个死人,王老头发疯般的尖叫起来。
    129
    瑞秋和阿汤两人死状极惨:呈大字型倒在地上,各自胸前有若干伤口,显是被利物所伤。两张嘴巴皆是开得大大的,吐出长长一条舌头,嘴里的虫牙一览无遗。
    除了李香草,所有房客都已赶了过来,正站在门外议论纷纷。王老头则在一旁不停抽泣。
    “节哀顺便吧,人死不能复生。”陆寻同情的拍了拍王老头肩膀,“况且他们又不是你什么人。”
    “他们这么年青,有很多事没有做,很多路没有走,很多快乐没有享受•••”说到这,王老头忽然嚎啕大哭,“还他妈有很多房钱没有交!”
    听到这番话,陆寻就算铁石心肠,也不禁掬了一把同情泪。
    爱丽丝看着两人的死状,不禁皱起了眉头。虽然她作为一个艺术家,各种奇形怪状的东西见过不少,但死得这么面目可憎的尸体倒是生平仅见。她转身问王老头:“你报警没有?”
    “早报过了。”
    “那怎么还没人来?”
    “他们说警力都派去抗洪了。要等上一阵才能派人过来。”
    “操,人命关天的事竟然如此疏怠。”正独自蹲在尸体旁的莫未央骂道。他突然转过头对众人提高声音道:“各位,从现在开始,此地由我全权负责。”
    众人闻言皆是一愣,脸上的表情很是莫名其妙。陆寻冷冷一笑:“你凭什么负责?就凭你这身肥肉?”
    “不如你负责认罪,我们负责抓你吧。”李小哲冷嘲热讽道。
    莫未央淡淡一笑,从怀里掏出一个状似身份证的证件:“没时间多说了,我是国际刑警。”
    众人闻言吓了一跳,齐刷刷向那个证件望去。只见上面套着一个徽章:一个蓝色地球被一座天秤托住,一把宝剑从上直贯而下。看上去颇有气派。证件上还有INTERPOL字样,以及莫未央穿着警服的照片——一张□□的脸大得几乎连照片装不下,看上去猥亵更甚平日,极似一个混入警队卧底的黑社会分子。
    “不是吧,你拿本这样的东西出来就跟我们说是国际刑警?那我留个辫子不就是五阿哥?”李小哲笑道。
    众人听了大笑,李小哲越加得意,正要再说,却被陆寻止住。
    “他是警察。”陆寻冷静的说。
    “何以见得?”李小哲惊道。
    “你我都只有一根,而刚才我发现,这家伙比我们多一根。”
    李小哲忙向莫未央看去,只见莫未央朝他点头笑了笑,随即撩起自己的衣服——他腰间赫然别着一把□□!
    “草民李小哲,拜见莫SIR!”李小哲立刻大叫着下跪行礼。
    “免礼。”
    众人尽皆惊诧,连叶红霜一时也无法相信莫未央是国际刑警。但再看此人此时的神态,确实已浑不似之前惫赖模样,举手投足间自有一股威仪。
    “从现在开始,大家不要踏进房间一步。以免破坏现场。”莫未央肃容道。
    众人皆点点头,虽然仍半信半疑,但潜意识里已接受了由他“全权负责”。
    “刚才我检查了一下尸体,两人系被利器刺穿内脏致死。根据血液的凝固状况来看,死亡时间应是五六个小时以前,也就是昨晚十一二点左右。”莫未央说到这目光一扫,环视了众人一眼。每个人目光和他一触都不禁一凛。“他们是在这死的,基本上,在场的每个人都有嫌疑。”
    “不在场的更有嫌疑!李香草......”陆寻说到这,被爱丽丝狠狠瞪了一眼,只好把下半句话吞了下去。
    “那位李公子呢?”莫未央盯着四眼明问道。
    “昨晚我和香草喝了点茶,然后就去睡了。刚才我喊过他,但他房里没人。”
    “你们几点喝的茶?”
    “十点左右。”
    “那时间很充裕。”莫未央喃喃道。
    “你这是什么意思?他不可能会杀人!”爱丽丝大声道。
    莫未央哼了一声:“我说过了,这家客栈里所有人都有嫌疑。包括你。”
    “也包括你。”这时旁边的叶红霜突然冷冷说道。“莫SIR,是否请你先给我们解释一下,你此行来流光镇的目的。是有任务在身,还是来办私事?”
    “我当然会解释。”莫未央淡淡一笑,“我来流光镇是执行一项任务。”他说罢指着房里那两具尸体道:“确切的说,是来抓这两个人。他们本是美国武术明星,瑞秋是空手道黑带八段,阿汤是全美击剑比赛亚军。两人打劫了美国一家小镇的银行,被警方通缉后逃到中国来。我奉里昂总部的命令,追查这两个罪犯的下落,一路追到这里。”
    “莫SIR追凶不辞劳苦,扫黄也不遗余力。一枪打坏人,一枪打女人,真是人民的好战士!”陆寻笑嘻嘻道。
    “惩奸除恶是我的职责,放荡不羁则是我的伪装。为了引蛇出洞,我莫某人牺牲色相也是在所不辞!”莫未央慨然道。
    众人顿时被他这种奉献精神感染了,纷纷报以热烈掌声。
    “那即然这两个家伙是罪犯,那还查个屁啊。就当他们恶贯满盈,是老天爷干的不就行了?”李小哲嚷嚷道。
    “我不觉得是有人替天行道。”莫未央淡淡道,“昨天下午我听你们说,他们得到一本书是吧?”
    “一本剑谱,香草一直在找的。”四眼明道。
    “刚才我进去看过了,那本书根本不见踪影。最重要的是,他们抢来那些钱也没有找到。”
    130
    “昨晚十一到十二点,你在干什么?”莫未央盯着爱丽丝问。
    众人此时已在饭厅一字排开,等待莫未央盘问。爱丽丝和叶红霜等人虽觉得十分丢脸,但为保清白,只有一一照作。
    “我在睡觉。”爱丽丝看着莫未央,不卑不亢的道。
    “你们这帮人个个是夜猫子,为什么就你睡这么早?”莫未央冷冷的道。
    “我是女孩子,当然要爱惜皮肤。”
    “有谁可以证明你在睡觉?”
    “我老妈能证明我每天十点半睡觉,她在美国你打电话问她吧。”
    莫未央咳嗽了两声,便走到下一个陆寻面前。
    “你呢?那个时段你在干什么?”
    “练拳。”陆寻高声道,说着大喝一声,就要当场打一套洪拳。
    “够了够了。”莫未央摆手止住他,“你有没有听到什么动静?”
    “没有。我当时已进入天人合一,浑然忘我的境界,就算有对狗男女在我身边□□我也听不到。”
    莫未央点点头,走到下一个李月河面前。此时这个保险从业者依然一副老油子嘴脸,笑嘻嘻道:“莫SIR真是深藏不露,之前小弟眼拙,有得罪处莫怪。”
    “放心,我一向公事公办。昨晚十一到十二点你在干什么?”
    “我在和我老板通话,被骂得狗血淋头。”李月河说着叹了口气。
    “这么说你老板可以作证?”
    “应该可以,不过莫SIR要取证得快。现在金融危机,香港每天都有老板烧炭,应该很快到他了。”李月河笑嘻嘻道。
    莫未央不再说话,正要问下一个。李月河突然又道:“且慢。十一到十二点我在打电话,但在那之前......”
    “在那之前怎么样?”众人立刻齐刷刷看向他。
    “我在看《□□》!”
    众人切了一声,显得极为扫兴。莫未央正待不理这人,李月河却又道:“我正看得津津有味,突然隔壁有人吵架。开头还是小打小闹,后来越吵越凶,竟比书的内容还火爆三分。”
    众人一听此言,立刻把注意力转了回来。
    “谁和谁吵?”莫未央沉声道。
    “我们的王老板,和那两位躺在地上的朋友。”李月河笑嘻嘻道。
    众人立刻看向王老头,他的脸顿时变得惨白,豆大的汗珠从他额上渗出来。
    “王老板,可有此事?”莫未央盯着王老头道。
    王老头点了点头,随即分辩道:“我是去收房钱。这两个家伙欠了我一个星期的房钱没给,一问就说没钱。我昨晚见他们尚有闲钱买书,便上门讨要。”
    众人望向李月河,李月河笑嘻嘻道:“别问我,他们说的是英文,我是一句也听不懂。”
    “香港人会听不懂英文?你怎么混殖民地的!”陆寻怒骂到。
    “你可知HONGKONG不是我真姓,我离开你太久了母亲......”李月河唱着深情的闭上了眼。
    众人无不被这份爱国情怀感染,其中以李小哲最为动情。后来他在一篇作文里写道:“这一刻,在我眼里李叔叔的背影变得越来越高大了。哇噻,比叶子媚还大!”
    “你最好把经过详细说一下。”莫未央盯着王老头道。
    王老头点点头,抹了抹汗道:“当时十点钟刚过,我敲门进去,是瑞秋开的门。他手里拿着那本书,屋里气氛有点不对,两人好像刚吵过架。我跟瑞秋说,让他把欠我的房钱给结了,他还是说没钱。我问他李公子要买那本书,为何不卖。他支支吾吾说不清楚。我看见他那样子来了气,于是和他大吵起来,阿汤过来劝架。最后他们答应第二天给我钱,我就走了。”
    “所以你不但是第一个见到他们尸体的人,也是昨晚最后一个见到他们的人?”莫未央直直的盯着王老头道。
    王老头满头大汗,嘴巴动了动却什么也说不出。
    “应该不是他。”突然有人道。
    众人循声望去,说话的人是叶红霜。
    “昨晚我上完厕所上楼时,也见到了王老板和瑞秋。当时王老板正要离开,瑞秋还好端端的站在门口。”
    “可能王老头下了某种□□,他人一走那两个家伙就毒发身亡;也许他后来又偷偷走了回来作案;也许你看到的瑞秋根本就是幻觉......总之他有充足的动机作案。真相永远只有一个:这是一起典型的讨要房钱不成杀人事件!”李小哲模仿漫画中的侦探背着手说道,说完发现没人在听。便又说了一遍,发现还是没人听。他索性在地上打滚耍赖企图吸引目光,结果被陆寻踹了一脚。
    莫未央看着叶红霜道:“这么说,你是最后一个见过瑞秋和阿汤的人?”
    “可能吧。”叶红霜淡淡一笑。
    “你看见瑞秋站在门口,然后呢?”
    “然后他进了门,我也上楼睡觉。”
    “没听见其他声响?”
    “我很快就睡着了,什么也没听见。”
    莫未央不再问了,这些证词根本理不出一个头绪,甚至于称不上线索。他又问了四眼明和李小哲,此二人当时一个在睡觉,另一个自称在发呆。
    莫未央眉头紧皱,虽然他绝不奢望凶手会自己招供。但心里有鬼,言行中必露马脚。然而一圈询问下来,每个人的说辞竟都没有破绽。
    “现在每个人都问完了,就差一个......”莫未央缓缓道。
    “差两个。”爱丽丝突然冷冷道,“莫侦探,当时你在干什么?”
    “我在睡觉。”
    “你晚睡早起,又喜欢半夜叫鸡,会这么早睡?”陆寻皱着眉头道。
    “我当时在想捉拿阿汤和瑞秋的方案,想着想着就睡着了。”
    “很明显,这是一起梦中杀人事件!”李小哲斩钉截铁道。
    叶红霜低着头暗自思索,他当然不信李小哲的鬼话,但对莫未央始终半信半疑。他情知爱丽丝,陆寻,李小哲等人不可能作案。在场众人的说辞暂时也难辨真假。惟有李香草不在场,又有杀人夺书的动机,故嫌疑最大。
    当然,以他对李香草的了解,李香草是万万不会做出这种事来。但此人对武学痴迷入骨,一时鬼迷心窍也并非绝无可能。
    就在他快要把脑袋想破之时,客栈的门被推开了,一个人走了进来。
    李香草!
    他仍穿着昨天那套衣服,样子疲惫不堪,明显经过彻夜劳顿。他见到众人都聚在饭厅里,显得颇为诧异:“怎么都在这?”
    “出事了。”爱丽丝低低的道。
    “怎么?”
    “那两个洋鬼子被人杀了。”陆寻道。
    李香草一听呆立半晌,嘴上喃喃道:“真有这么巧?”
    “什么意思?”莫未央盯着他道。
    “我刚从月牙山回来,那里也出事了。”
    “难道......”叶红霜惊道。
    “长生烛灭了。”李香草点点头道。
    众人皆不由惊呼一声,传说竟在此时应验,实是骇人之至。
    “一般灭一次要死几个?”李小哲颤声道。
    “鬼神之说,岂可当真。”莫未央哼了一声,转头对李香草缓缓道:“李公子,忘了自我介绍。在下系国际刑警探员,现在此地由我全权负责调查。”
    李香草半信半疑的望向爱丽丝,她朝他点点头。
    “据我的推断,瑞秋和阿汤是昨夜十一到十二点死的。刚才我已据此查问过这里每一个人,虽然真实与否尚待进一步推敲,但每个人都给出了自己的不在场证明。”
    “那又如何?”
    “惟有李公子你,行踪高深莫测,我们刚才都在这等你呢。”
    “这么说,我已经成了头号嫌疑犯?”
    131
    “这么说你昨晚是在月牙山抓了一夜的萤火虫?”莫未央道。
    “嗯。”李香草道。此刻软玉温香在怀,他的态度也不像刚才那么嚣张。
    “你就不害怕?那里黑灯瞎火的,虫蛇又多,还闹鬼。”爱丽丝在他耳边道。
    “老实说还真是有点怕,应该叫你陪我去的。”李香草笑着说。
    “下次不准再做这种事了,你答应过我的,要当个听话的乖狗狗。”
    周围众人看着两人在凶案现场公然打情骂俏,一时颇为尴尬。联想起那些在风景名胜地胡乱涂写,随地便溺的同胞,不禁暗自感慨时下国人素质之低。
    莫未央咳嗽了两声,指着四眼明对李香草道:“刚才他说你们一起喝过茶,你记不记得是几点?”
    “十点。满满一壶西湖的雨前龙井,茶杯应该都没洗,你可以去检查。”
    “那你是几点钟去的月牙山?”
    “喝了两杯我就去了,应该不超过十点十分。”
    “你没有见到王老板和死者吵架?”
    “没有。”
    莫未央不再说话。看李香草这副样子,他自称在月牙山呆了一夜理应属实。这么一来,这根最后的线也断了。
    “莫SIR,我觉得应该让我们上去看看尸体。”叶红霜突然道。
    “开什么玩笑,”莫未央看了他一眼,“你们什么也不懂,破坏了犯罪现场该怎么办?”
    “放心吧,搞坏了我们就当场犯罪,赔你一个就是了。”陆寻笑道。
    “你要相信我们可以帮到你,人民的眼睛是贼亮的嘛。想当年雷锋做好事不留名,结果还不是次次都被人民群众给找出来?”李小哲也道。
    叶红霜微微一笑:“莫SIR,瑞秋和阿汤好歹也算武林中人。江湖事江湖了,我们自有一套与六扇门里不同的办法。只要我们小心些,再加上你从旁提醒,应该不会对现场造成什么破坏。”
    莫未央皱了皱眉头,叶红霜这番话对他来说狗屁不通,正要回绝,忽然脑里灵光一闪:若是罪犯果藏身于此地众人中,必会趁人多手杂之时,破坏现场。自己只要留个心眼便能将其捉奸在床,如此一来岂非请君入瓮,手到拿来?
    想到此处,莫未央自己都忍不住佩服起自己来,遂向叶红霜点点头道:“好吧。”
    叶红霜没想到他如此爽快,笑道:“多谢莫SIR。”
    “既然要看便大家一起看,走吧。”莫未央一挥手,第一个走上了楼。
    众人鱼贯随他上楼。爱丽丝依偎在李香草怀里,一副幸福的小女人相。叶红霜走在他们后面,低声对李香草说:“香草,刚才真是对不起。”
    “不必道歉,是我自己技不如人。”李香草头也不回的道。
    叶红霜听得出他仍心有芥蒂,但在这种情况下,一时也无法可想。只有叹了口气,低下头不再说话。
    132
    “你非杀我们不可?”
    “不是我非杀不可,是你们非死不可。”慕容欢城淡淡道。
    “大爷饶命啊!”李小哲突然哭叫道。
    “没骨气的东西!士可杀不可辱!”陆寻斥道:“难道你没听过革命前辈临死前痛骂敌人,还不忘交党费的故事?”
    “我只听过我爷爷临死前大骂医护人员,想赖掉医药费的故事。”
    慕容欢城看着两人哈哈一笑:“弱者临死的丑态,不见多年,一朝温故还是这么赏心悦目。”
    “剑魔果然人剑俱入魔道。所以我百思不得其解,以你这般孤傲,怎么会去干偷佛舍利这种鸡鸣狗盗的勾当?”李香草道。
    慕容欢城冷笑一声:“人在江湖,身不由己。你这种锦衣玉食的富家子,又怎明白生存的艰辛。二十多年前□□,我和你师父所在的两个红卫兵派系斗得死去活来,我疲于奔命,夜不安枕。加上我和我弟弟有桩旧案,若被翻出来随时可令我引火烧身。所以我为求自保,决定去香港。但我听说那边是个花花世界,没有钱,武功再高也是枉然。所以我打算弄一笔钱再去。当时到处都一穷二白,我知道的周围值钱点的东西就是青山寺上的佛舍利,索性借抄寺之名去盗了出来。当时我把它埋在青山后山,打算等风声过了再去挖出来。谁知回去的路上就遇上你师父那伙人。我和他接上手,他剑法平平,剑却厉害,我被他刺中那一剑差一寸便伤到要害。当时我见大势已去,索性便装死。反正有他那帮人替我杀光喽罗,也免了我分赃之忧......”
    “好狠的人。”爱丽丝不禁低呼一声。
    “丢,电影里面都这样!那些喽罗最后不是被老大砍就是被老大出卖,死前还会哭着说早知道就不当黑社会!”陆寻不屑的说。
    “那些人以为我真死了,便把我丢了在乱葬岗。他们走后,我回到青山把佛舍利挖了出来带走。当我赶回家时,发现李次山那帮人已经来过。我的妻儿以为我已被人抛尸荒野,正自哭哭啼啼。”
    “他们没死?江湖传言李次山那伙人逼问不成,就把他们杀了。”
    “他们是被人杀了,但不是被李次山他们。”慕容欢城森然道。
    “难道是......慕容欢城,虎毒尚不食子,你真是禽兽不如!”
    “量小非君子,无毒不丈夫!我慕容欢城遇神杀神,遇佛杀佛,天下之大,无不可杀之人!”
    “够了够了,说得这么酷有屁用!满天神佛不见你杀过半个,就会找些老弱妇嬬下手!说到底,你为什么要杀自己的妻儿?”陆寻道。
    “哼,当时我妻子一见我拿出佛舍利,立刻大惊失色。她是福建农家的女儿,根正苗红,平时就经常数落我不够上进。见我盗了国宝,竟当场要与我划清界线!我让她跟我走,她不答应,还苦苦逼我去向组织上自首,我情急之下,便向她刺了一剑......”  慕容欢城说到此,脸上竟是一片凄然,“我儿子年纪虽小,但自小受他妈的熏陶,□□里又耳濡目染,早已是一副小红卫兵作派。见我杀了他妈,便要出去喊人。我当时根本控制不住自己......”说到这,他似再也说不下去,默默低下了头。众人听到这出人间惨剧,都不禁骇然。
    过了一会,慕容欢城抬起头惨然一笑:“我儿子活到现在,应该比你们这些孩子大不了几岁。他一直想要兄弟姐妹,你们这就下去陪他吧。”
    133
    莫未央第一个进了房门,转身对众人道:“进来吧,小心点。”
    叶红霜第一个走了进去。他在两人的尸体旁蹲下,细看两人的伤口。陆寻在他身后模仿两个尸体的姿势和表情,惹得爱丽丝格格直笑。李小哲见状也玩兴大发,上前扮凶手装模作样对陆寻捅刀子。因演得十分逼真,搏得一旁众人的大声喝彩。末了莫未央还拿出一张名为《肖申克的救赎》的VCD送给这个少年,语重心长道:“讲监狱的,回去好好看,将来进去说不定用得着啊。”
    “两个人身上的伤口都是剑伤,但刺死阿汤的凶手显然不谙剑道,非但手劲全无,简直乱刺一气。”李香草不知何时走到了叶红霜身边,沉吟道。
    “你是说,一个不会用剑的人用剑刺死了一个西洋剑高手?”
    “不奇怪。什么样的高手,被剑刺中都一样会死。而用剑刺中一个高手的方法很多,武功只是其中一种。”
    “还有什么方法,举个例子。”
    李香草没有说话,突然之间,他伸出两个手指,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在叶红霜的背上轻轻戳了一下。
    叶红霜一惊,赶忙抬头去看李香草。只见他也正似笑非笑的看着自己。
    叶红霜立刻恍然大悟,失声道:“一个朋友向你出手,无论是谁都很难躲过!”
    “没错。如此推论,杀阿汤的人就是他的好朋友瑞秋。”
    周围众人闻言都吃一大惊,莫未央失声道:“怎么可能。”
    “据我推断:瑞秋身上这一剑,应该也是拜阿汤所赐。瑞秋不会用剑,所以一刺之下阿汤未死,剩下最后一口气,竟教他手刃了瑞秋。”
    “这么老土的桥段,连港片都不用了,亏你想得出来。”陆寻笑道。
    “那你认为是什么原因让这对沙煲兄弟自相残杀?”莫未央对李香草缓缓道。
    “这我就不知道。”李香草叹了口气,“我只是从他们的伤口看出了这些。我甚至不知道弄出这些伤口的那些凶器现在在何处。”
    “我知道。”李小哲突然开口道,一副胸有成竹之态。
    “你就别添乱了。”爱丽丝嗔道。
    “我要是有心添乱,就要陆寻把那19块8毛9分分我一半,他肯定不肯,那我就找王老板借把凶器捅他——王老板,反正东西的主人都死了,借我用用应该没关系吧?”李小哲道。
    “李小哲,大家朋友一场,才19块8毛9分你就要捅我?!20块还差不多!”陆寻愤然道。
    众人尽皆转头看向王老头。王老头脸色惨白,朝李小哲斥道:“你这小鬼,胡扯什么?”
    李小哲笑了笑:“我胡扯?你是第一个接触现场的人,你不收走凶器,难道它们自己长脚走了不成?这么简单的道理,看过柯南的人都应该明白。”
    众人闻言皆觉得有理,纷纷点头。陆寻见李小哲竟有如此见地,不由暗自诧异:“这莫非就是所谓的糊涂一世,聪明一时?”
    莫未央走近了王老头一步,森然道:“小李所言不无道理,王老板,你真的没见过那两把凶器?”
    “冤枉啊......”王老头只是不停叫屈。
    “冤你个头。”李小哲冷笑一声,“想想也知道,这两个家伙银行都抢了竟然还赖你那点房钱不给,莫非你要人家钱债肉还?!”
    莫未央看王老头的眼神更凌厉了:“说起来,那些钱应该也是......”
    “那些钱倒不是王老板拿的。”李小哲突然又道。
    “那是谁拿的?”李香草问道。
    “某个有觉不睡的家伙。在王老板见到这俩家伙的尸首之前,早已抢先一步,横财就手了。”李小哲道。
    “谁?”四眼明抢着问道。
    “你。”
    众人闻言皆是一惊,李香草睁大眼睛看了四眼明两眼,又看了看李小哲,眼里满是怀疑。四眼明干笑了两声,道:“你未免太幽默了。”
    “我不幽默,”李小哲得意洋洋道,“一个人说自己喝了一壶雨前龙井然后上床睡觉,这才是笑死人的幽默——人家李公子喝茶是为了当夜猫子帮马子抓虫子,你喝茶是为了什么?是不是要熬过漫漫长夜,好等三个傻逼拼个你死我活再出去拣现成的?”
    李香草脸色铁青,盯着四眼明道:“阿明,这是不是真的。”
    冷汗不停的从四眼明额上冒出来,他嘴动了动,似乎想说什么,但始终没说出来。
    “其实昨天下午,你说有人叫卖那本剑谱我已经觉得奇怪了。按你之前说的,不少本市武师亦曾来过此地探访,那个卖书人即然如此高调,按理来说应是他们捷足先登,怎么如此机缘巧合,偏偏落在瑞秋和阿汤这两个冤家手里?”李香草冷冷道。
    “很显然,这是他和瑞秋,阿汤串通一气搞的鬼。”李小哲又开口道,“首先,他把书给了那两个楞头青,让他们带回店里招摇。这时李公子自然心痒难搔,要上去进行不道德的交易。但人家计策已定,李公子又不通英文任人摆布,结果当然是吃了闭门羹。其实只要想想也知道,那本书对那两个洋人是屁用也没有,若非早有安排,他们又怎么会死抱着不卖?”
    众人皆点头称是。
    “剧情在王老板这个主角登场后终于到了□□。四眼明本是想让我们的王老板上演一幕杀人夺书的动作大戏,没想到王老板老而弥辣,不知用什么方法竟然让那两个傻洋鬼子狗咬狗,自己就把自己杀得一干二净。四眼明见一计不成,便再下一计,把那两个洋鬼子的钱全部拿走,一来可以栽赃到王老板头上,二来嘛,拿钱还需要理由么?”
    “他跟王老板有什么过节,要玩到这么绝?”陆寻问道。
    “这个待会分解,现在你的问题应该是‘他那本剑谱是怎么来的。’”
    “他那本剑谱怎么来的?”
    “不告诉你!”
    叶红霜微微一笑:“那本剑谱当然是从王老板那偷来的。”
    “若我没猜错,那晚你打麻将打到一半头痛,恐怕就是因为接着还要去作梁上君子之故吧?阿明。”李香草淡淡道。
    四眼明没说话。他的眼神变得异常空洞,看不出一点感情。
    “王老板的剑谱被偷,所以那天早上你们前脚刚走,他后脚就放着满屋狼藉不管跑去全线大搜查。”陆寻这才恍然大悟道。
    “没想到剑谱最后竟落在瑞秋和阿汤手里。这两个家伙不知死活的跑去给王老板看当然也是四眼明教的。”李小哲道。
    “可怜王白劳不敢相认,只有眼睁睁看着六喜儿被两个洋鬼子带走。”叶红霜微笑道。
    “为什么他不敢认自己的书?”爱丽丝好奇的道。
    叶红霜一笑:“这个问题和‘为什么他会有这本书’,甚至‘为什么阿明要陷害他’都是一个答案。”
    “因为咱们的王老板是......”李香草说到这突然一顿,接着厉声问:“他去哪了?”
    众人转头去看,果然已不见了王老板身影。
    “对了,”爱丽丝突然叫道,“会不会他刚才说自己报过警也是骗人的!哪有出了人命警察不来现场的。”
    众人皆是一凛,若爱丽丝说的是真的,那王老头着实居心叵测。
    突然间,饭厅传来一阵奇怪的声音。
    沙沙沙......闻者无不不寒而栗。
    “是磨刀声!”爱丽丝失声叫道。
    叶红霜第一个冲了出去。
    发出声音的不是刀,而是剑,王老头手中的剑。他正卖力的把它在一块雨花石上磨拭。断了的剑身上光芒黯淡,仿佛和它的主人一样,已将过去遗忘许久。
    “王老板,这是要去做早餐么?”叶红霜看着王老头的背影,笑着道。
    “小店菜劣,各位还是赶早去饮孟婆汤罢。”王老头头也不回,阴沉沉的说道。
    “这么说王老板要送我们上路?”李香草走出来说道。
    “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你自投,我只好替阎王跑跑无常的龙套了。”王老头叹了口气道。
    “王老板,你说的是什么意思?”莫未央也出来了,一头雾水道。
    “莫探员喊错人了。不如小叶你替我引见一下。”王老头终于转过身来,笑着对众人说。他的笑容此时看起来份外阴森可怖。
    “我们也真是瞎了眼,能够在千钧一发之际躲开那把激射而出的西洋剑,除了慕容欢城这样的绝顶高手还会有谁?”叶红霜叹了口气道。
    众人闻言皆是一惊,只有李香草和四眼明处之泰然,似早已了然于胸。
    “你说他就是那个什么剑魔?”爱丽丝惊道。她怎么也无法把眼前这个满嘴英文的小生意人与一个武林大豪联系在一起,何况是一个死了二十多年的武林大豪!
    “这么说瑞秋和阿汤都是你杀的了?”莫未央颤声道。
    “他们两个哪里用剑魔亲自动手?”李香草笑了一声,“奸徒向来可以共患难而不能共富贵,那两人早有闲隙。所以王老板上门讨钱是假,挑拨离间,借刀杀人是真。没想到瑞秋这小子如此不济,杀个人倒连自己的命也赔上。不过这样也好,省得王老板自己动手!”
    慕容欢城淡淡一笑,没有说话。
    “这么说来你没有杀人?没杀就不要杀了嘛!杀我们又没钱拿!不如大家化力气为浆糊,喝杯茶,吃个包,坐下来慢慢谈。天下有什么恩怨一顿饭摆不平呢?”陆寻嬉皮笑脸道。
    “他是没杀瑞秋和阿汤,但不代表他没有杀人。”四眼明突然走出来道。
    “他杀了谁?”
    “我父母。”
    众人闻言皆看向慕容欢城,只见他长叹一声,点了点头道:“二十多年前,我从省城一路逃到流光镇。当时我身上有伤无法再远行,便投寄在镇上的诊所里将养。诊所的负责人是一对下放的知识分子,我骗他们说我刚从‘牛棚’里逃出来。他们对我很是同情,对外人也绝口不提收留我的事。没想到后来省城那边的事传了过来,有一天那女的替我收拾东西的时候发现我的剑和佛舍利,马上猜出了我的身份。但老天有眼,她拿着我的东西要去上报组织时正好被我撞见。哼,她这么有原则,我索性送她去见了马克思。”
    众人不由倒吸了一口凉气,只觉此人心狠手辣,实在已入魔性。四眼明两只血红的眼睛死死的盯着慕容欢城,拳头捏得格格作响。
    “怎么?想杀我?”慕容欢城看着他淡淡一笑,“年青人就是冲动,你父母帮过我,我难道会不知恩图报?再等一会,我把话说完就送你去和他们团聚。你知不知道,那天晚上你父亲回来见到你母亲的尸体,他没有和我拼命,也没有去找公安,而是跪在地上苦苦求我不要杀他!我让他弄点汽油来烧掉他老婆的尸体,他就照我的话去做了,哈哈,你没见到他当时的样子!真他妈像只狗!”他说到这哈哈狂笑起来。
    四眼明登时要冲上去和他拼命。叶红霜用力将他拉住:“此人深不可测,不要白白送死。”
    “还是小叶做人醒目,乖一点,听我说完。”慕容欢城冷冷一笑,又道,“当时我让那个男的把整个诊所倒上汽油,然后一剑把他杀了,再点上一把火,把‘剑魔慕容欢城’这六个字和那栋破房子一起烧得干干净净。为了不引人疑心,我又潜入月牙山上的小庙弄灭了长生烛。这个镇上的愚民都以为是冤鬼索命,这事也就不了了之。之后我在乡下住了几年,改革开放后回到流光镇,原来诊所的地方已经建起了一座旅店。我把旅店承包了下来,一直当我的王老板当到今天。原以为可以这样终此一生,没想到前阵子,忽然从省城来了好多人要找六合剑谱。我知道这背后一定有人搞鬼。但明察暗访没有头绪,反而自己的剑谱也被偷走。昨天阿汤拿着它来找我,里面竟有人写了一行字。”
    “是不是‘我知道你二十年前干了什么’?”李小哲道。
    “没错。你怎么知道的?”慕容欢城大奇。
    “操,哪部西片不是这样演!”
    “我原以为自己行事天衣无缝,没想到时隔二十多年,还是纸包不住火。”慕容欢城说到这不禁叹了一口气。
    四眼明哼了一声:“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当年我不到一岁,寄养在省城里的亲戚家。后来我回过流光镇多次,认识了月牙山上小庙里的涅磐大师。他和我父母是旧识,告诉我我父母葬身火海前曾救过一个人。他又说起你,说你经常和他买药草,表面上是个小生意人,其实是个深藏不露的武学高手。我明查暗访,终于确定你就是当年的剑魔慕容欢城,我的父母也并非死于意外,而是死于你手!我从此立志要你血债血偿。前阵子我在省城里到处留诗,目的就是把江湖中人引来流光镇逼你现形。”
    “这么说整件事就是你下的一盘棋,我们都是你的棋子?”李香草看着四眼明道。
    “为报家仇,我别无选择。”四眼明低下了头。
    “仇不是这样报地,年轻人。”慕容欢城叹了口气道,“你这样做累人累己,劳民伤财,还要老人家为了你的小命劳筋动骨,不觉得可耻么?”
    134
    “你要我们去陪你儿子,倒也无不可。但我怕我就这么草草去见他,他却要怪我没替他做一件事。不如趁现在有机会,先自办了罢。”叶红霜面不改色的对慕容欢城道。
    “我儿子会要你做什么事?”慕容欢城奇道。
    “为他报仇!”叶红霜突然一声长啸,跃过栏杆跳向饭厅,飞脚直向慕容欢城面门踢去!
    ——从他踏出房门,第一眼看见慕容欢城起,他就在酝酿着这一击!所谓初生牛犊不怕虎,不管对方在江湖上威名如何显赫,终究只是一个断了右手的老人。他血气方刚,又攻敌不备,正可谓志在必得。
    众人见他出手凌厉,精神皆是一振,却听其中一人轻叹道:“有勇无谋,年轻人就是年轻。”
    慕容欢城面无表情的看着叶红霜一脚踢来,突然将手中剑如电光火石般往前一送,剑尖所指正对着叶红霜脚尖,端的拿捏得妙到毫厘!叶红霜在半空中已无法变招,但他临危不乱:在将要触到剑的瞬间把脚猛的一收,身子重心顺势一沉,恰好从那柄剑底下滑下去!慕容欢城一刺未中,突然将手往下一砸,那柄断剑的剑身便重重打在叶红霜身上。叶红霜闷哼一声,啪的一声跌在地上。
    慕容欢城将剑一转,正待向叶红霜刺去,李香草却不知何时取来了剑,刷的一声刺到他跟前。慕容欢城立时撤剑,往后小跳半步避开。李香草见自己竟能一剑抢到先机,登时抖擞精神,手中宝剑有如七星殒落般向慕容欢城疾刺而去!慕容欢城一边招架一边往后退,虽防得滴水不漏,却也被李香草越逼越近。
    “快而拙,疾而虚,金玉满堂,莫之能守。李次山教的徒弟如此,想必自己也不怎么样,难怪会败在他的手下。”那个声音又叹到。
    慕容欢城身子在转了小半圈后猛的矮下身去,此时李香草的剑刚好穿过他的头顶刺了个空,两人身子挨得几乎已到互闻鼻息的地步。慕容欢城突然使出少林的金刚捣碓,一脚重重踩在李香草脚上。李香草吃痛,全身劲力登时涣散,慕容欢城顺势用肩在他手上一撞,那把长剑立刻脱手飞出。说时迟那时快,慕容欢城手中断剑猛的向李香草胸口刺去!两人挨得如此之近,已经避无可避,李香草惟有拼力往旁边一闪。只听他啊的一声痛叫,那把断剑已透肩而过!
    “躲得倒快。”慕容欢城冷笑一声,拔剑的时候顺势一脚踢在李香草腹上,把他踢得直飞出去。刚从地上爬起来的叶红霜冲上去一把李香草接住,只见他右肩鲜血直流,一张俊朗的脸庞已经变得惨白,虚汗大滴大滴的从额头渗出。
    爱丽丝尖叫一声,从二楼飞奔下来一把抱住李香草。她手忙脚乱的掏出手帕将李香草肩上的伤口捂住,眼泪立时像断了线的珠子般流了下来。
    “哭哭啼啼,没有出息。”慕容欢城冷冷的道,“我这就送你们上路,做一对黄泉鸳鸯。”
    “莫sir,快想想办法!”陆寻转过头焦急的对莫未央道。
    “我有什么办法。我又不会武功,枪也被打坏了。”莫未央道。
    “靠,这么没用!老师还一直骗我们遇到坏人就找警察叔叔!”陆寻大声道。
    “他娘的,遇到坏人就找警察叔叔,在马路边捡到钱不见你们这些死小鬼找警察叔叔?”莫未央怒道。
    叶红霜把李香草交给爱丽丝后,转头看向慕容欢城。他牙齿咬得格格直响,眼睛似欲射出火来。
    慕容欢城微微一笑:“小叶,本来以你的武功资质,在年青一辈中堪为翘楚,若再有十年苦功,必有大成。但当我的对手,你难逃一死。唉,为何年青人如此不知自爱,偏爱多管闲事,乱淌浑水。”
    “有你这种魔头为祸人间,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叶红霜说着摆了个两仪的起手势,眉宇间凛然无惧,“但黄泉路上,我一定要带你同行!”
    “引刀成一快,不负少年头!年轻人能有如此胆色,实在令人佩服!”李月河突然鼓掌大声道。
    “佩服就陪他去罢。”慕容欢城冷冷道,“我收拾完他,就去收拾你们这些杂碎。”
    话言刚落,慕容欢城突然大吼一声,猛的一跃跃到叶红霜面前,手中剑如暴风骤雨般向他刺去。叶红霜没料到他突然出手,急忙往旁边一让。慕容欢城变招飞快,刹时改直刺为横砍,手一抡在叶红霜衣服上划拉出一道大口子。虽然剑未及肉,但情形也已十分凶险。
    叶红霜不敢马上与他近身拆招,往后一个鹊子翻身,企图拉开距离后再伺机进攻。谁知慕容欢城手中剑如奔雷般疾追而至,叶红霜还待再退,去路竟已全被剑光封住!他大吃一惊,自知再不反击便难脱险境,登时将一串拳掌如排山倒海般打出去。但见慕容欢城的剑有如江水绵绵,抽刀难断。任凭叶红霜左冲右突,就是脱不出去,自己周身的空隙反而始终被对方如影随形的剑风罩住。
    “六合剑法果然不简单。剑意无形,湛兮似若存。卷之则退藏于秘,放之则弥六合。和那人的剑理倒有几分相似......”
    “他妈的!”陆寻突然大喊一声,一把抓住李月河,“别人在拼命,你却在旁边啰里八索,叽叽喳喳,好像自己是什么世外高人一样!你知不知道,我最恨别人模仿我的偶像韩乔生!”
    “那你想怎么样?”
    “下去帮忙嘛!”
    李月河往下瞥了一眼,只见叶红霜已渐落下风。虽然慕容欢城忌他八极拳刚猛,不敢逼得太紧,但他自身的体力似乎消耗甚巨,拳风已渐渐不继。
    “他死定了,我能帮他什么?”李月河淡淡道。
    “你帮他挨几剑总行吧?他半个险都没保过,死了比屁还轻。哪像你一死重于泰山,早死早发财。”
    李月河叹了口气:“听起来倒有些道理。”话音刚落他已翻身跳了下去,身手之轻巧,竟俨然一派武林高手的风范。陆寻见状大奇,赶忙也追了下去。
    就在这时,慕容欢城猛的跃向叶红霜,一剑向他脸上刺去。说时迟,那时快,叶红霜双手在面前一合,竟将那把断剑稳稳夹住!
    这手空手入白刃精彩非常,众人一时忘了正身处险境,纷纷大声喝彩。
    慕容欢城突然一声大喝,猛的往后一扯。饶是叶红霜桩功不凡,竟也被他扯得直向前撞去。慕容欢城立时一个矮身,用肩膀和头狠狠的撞在叶红霜腹上!
    叶红霜被他这一撞,双手登时一松,身子不住倒退。慕容欢城毫不停滞,追上来朝他胸口就是一剑。叶红霜此时连身形都无法定住,遑论左右腾挪,惟有使出一记铁板桥,将身子硬生生向后弯去!
    谁知慕容欢城刺胸口这一剑只是虚招,刺到一半,忽然在手上使一个旋劲,剑尖登时转了个弯,直朝叶红霜双腿划去!只见寒光一闪,血花四溅,叶红霜大腿上已被划出了两个大口子。
    叶红霜惨呼一声,瘫在地上,鲜血不停的从他腿上流出来。慕容欢城收剑而立,似乎胜券在握,并不急于追击。他脸上似笑非笑,看了看那把已沾满鲜血的断剑,又看了看地上叶红霜,忽然摇头晃脑道:
    “十年磨一剑,霜刃未曾试。今朝把示君......让你管闲事!”
    叶红霜挣扎着要爬起来,但腿上剧痛,两只腿竟像凭空消失一般。他虽身经百战,但到底不是武侠小说中人那般日日刀头舔血,这般鲜血淋漓的重创还是头一遭。一时间痛急攻心,几乎要昏过去。
    这时有人走到他的身边,一边将他扶起来一边沉声道:“撑着点!这点伤也撑不住算什么男子汉!你此番是输在两处:一则武道上乘,斗智不斗力,你的江湖经验还是缺了一些。二则武学讲求气聚而生,气散则死。你八极拳虽练有哼哈二气,终是不够剑道之气来得精纯。所以你和他这般对峙周旋,终是难以持久,到最后吃亏是难免的。但话说回来,你拳劲刚猛,已得八极真意。有道是吃一堑,长一智,今后勤修补拙,前途仍是无可限量。”
    慕容欢城在一旁冷眼旁观,倒也不上前阻止,只是淡淡道:“阁下也是练家子么?老夫倒看走眼了。”
    叶红霜靠在那人身上,有气无力的点了点头。此时他已无力深究一个香港保险从业员为何能说这样一番话,只是隐隐感到,此人不是等闲之辈。
    李月河把叶红霜抱到爱丽丝身边,爱丽丝连忙一把把他接过,用从桌布上撕下的布条小心替他包扎腿上的血迹。
    “疼么?”爱丽丝关切的问道。
    听到这句柔声细语,叶红霜忽然心一酸,登时便想一把握住她的手,告诉她自己对她的心意。
    然而他眼角瞥到了李香草。千言万语,到嘴边只化作无力的一笑。
    慕容欢城仍在看剑,目光停在剑上的血迹,如同一个艺术家在欣赏自己的作品。
    李月河走到他面前七步处,脸上似笑非笑,令人捉摸不透。
    慕容欢城却并不看他,只道:“剑如何?”
    “好剑!虽复尘埋无所用,犹能夜夜气冲天!”
    “剑法呢?”
    “好剑法!消除浮世不平事,与尔相将上九宵!”
    “有这样的剑和剑法,你上来岂非送死?”
    “那留下一只脚行不行?”
    “不行。”
    “留下回忆?”
    “不行。”
    “那没法子,只有留下命一条了。”
    慕容欢城脸上露出了笑容。
    李月河叹了口气道:“老实说,我真不想要你这条烂命。”
    话音刚落,他便出手了。
    “拳无不破,惟快不破。”
    在陆寻见过的拳头里,最快的莫过于叶红霜,陈少强次之,黄大飞再次之。但这些人只是快,远没有到“不破”的境界。
    他突然明白了这一点,是因为直到这一刻,他才第一次知道要快到什么样的境界,方能不破。
    这一刻,他见到了李月河的虎鹤双形。
    ——他并不知道那就是虎鹤双形。他所见的只是李月河用鬼魅般的速度冲到慕容欢城面前,匪夷所思的拍开了慕容欢城握剑的手,然后行云流水般沉马,一掌重重的打在慕容欢城的下巴上!
    然后他听见叶红霜低呼:“虎鹤双形的破排手!”
    然后他看见慕容欢城满口是血,牙齿也碎了几颗,整个人一退就是好几步。李月河却并不追击,只是立在原地,满脸嘲弄之色。
    然后他看见慕容欢城又惊又怒,狂吼着冲回来,手中的剑有如毒蛇般缠向李月河——若刚才与叶红霜交手时这只是一只狂舞的小龙,此刻便已化成太古盘距六合的巴蛇,一张口便要吞食天地!
    李香草此时已醒转过来,看了一会突然低叹道:“六合剑法果非浪得虚名,如此大开大阖的古风实是得了中华剑法的三味......师父当年能凭七星快剑胜他,多半......多半也是凭借剑力。”顿了顿,又道,“可惜,高人当前,劫数难逃。”
    陆寻无法不同意,他看见李月河手呈虎爪,凌厉之势竟然不输兵器。所攻之处,慕容欢城无不躲闪得狼狈万分。两人拆得二十多招,慕容欢城行剑越来越呆滞,所露破绽越来越多。突然间,李月河那对虎爪变成鹤嘴,抓住慕容欢城身前一个破绽,连啄他的胸,腹和右臂三下。慕容欢城每中一击,就有如蛇被打七寸般夺命狂呼——陆寻对此毫不奇怪,因为他分明听到了骨骼碎裂的声音。
    慕容欢城退了好几步才站稳。他的右手显然第二次断了,剩下一只左手紧紧的抓着剑,脸上尽是惊恐之色。
    “你到底是什么人?”慕容欢城颤声道。
    “卖保险的。慕容先生要不要买一份?”李月河笑嘻嘻道,说完又叹了口气,“可惜,就算你要我也无法卖你。行有行归,保险不能卖给快死的人。”
    慕容欢城冷笑一声。他还没有输,也不打算输,尽管他的手已不由自主开始颤抖,但他知道自己还有机会。
    李香草怔怔的看着李月河,忽然低声道:“我想起一个人。”
    “谁?”叶红霜道。
    “剑圣。”
    叶红霜没有说话。以武功而论,剑圣与李月河或许在伯仲之间。但将两人相提并论,他始终觉得有种不论不类之感。就像兰花和牡丹同为花中王者,但前者是盖国之香,后者是风尘俗艳,相差的,是风骨。
    李月河又冲了上去。
    只见他一记左手破排佯攻慕容欢城上路,趁他格挡之际,弹腿猛的朝他下盘踢去!只听格拉一声,慕容欢城躲闪不及,已被这迅捷无伦的一击踢断了左腿!他惨叫着倒在地上,李月河不给他喘息之机,又是一脚贴着地扫向他胸口!
    这一脚去势之猛,有陆寻当时作的诗为证:“好大一只脚,香啊香港脚。踢在人身上,断手又断脚!”
    慕容欢城到底是一代剑豪,只见他将手中剑一转,猛的往身前地上一插,正好挡住了李月河这追魂夺魄的一脚!听得哐当的一声,那把断剑竟被踢得几欲断开!
    “好脚劲!”李香草赞道。
    叶红霜转头对陆寻说:“你知不知道,虎鹤双形是黄飞鸿的绝学。”
    “不是‘佛山无影脚’么?”
    “无影脚倒也有,但在黄飞鸿的武学里并不如虎鹤双形突出。说起来,虎鹤双形也是洪拳之一,说不定你和这位李师傅还可以攀上点关系。”
    陆寻点点头,没有说话,仿佛正在思考着什么。
    叶红霜叹了口气道:“大江南北练虎鹤双形的人不知凡几,但要练到这样的境界,恐怕当世再也找不出第二个。今天别说能侥幸捡得一条性命,就是死了,能一睹这样绝世高手的风采也算值得。”
    爱丽丝嗔到:“死什么死?你们值得,我可亏大了!”
    “有我陪你死总够了吧?”陆寻笑道。
    “你给我死远点!”爱丽丝骂道。她说完咬了咬嘴唇,转头看了李香草一眼。
    李香草笑了笑,他当然懂。
    慕容欢城挡住了李月河那一脚,立刻一个玉龙盘柱从地上跃起,刷刷刷连刺李月河三剑。这三剑又快又狠,李月河猝不及防,加上适才出脚后身形未稳,险些就要中剑。幸好他身法快如闪电,一记鹊子翻身已跳到三步开外。
    跟着,慕容欢城又出了一剑。
    在陆寻记忆里,武侠片演到大反派使出终级杀招时,必有配角来一个惊恐万状的特写,鬼叫到:“啊,不好了,XX神功!”报完幕后此人便会以鸡飞狗跳的方式来凸显此招的威力;而在漫画里更是不堪,发招者往往会自己报幕,把一些大愚若智的招名用十分不雅的方式喊出来。受此影响,小孩子们打架时也往往会自己发明一些招式乱喊乱叫,结果喊得最大声,招式名称起得最牛逼的小孩往往被打得最惨。
    当年陆寻也有自己的绝招,名曰“夺命追魂刀”,系出自老版《四大名捕》电视剧。使招者是一个在戏里总和梁小龙作对的反派,他将一把月弧状的弯刀扔出去,那刀转了一个圈后,竟还会自己飞回来。
    年少的陆寻怀着当反派和自己的差人老爸作对的憧憬,整天拿着一把塑料刀在院子里乱飞。但任他如何苦练,就是毫无长进:不是准头太差,就是飞得不远,最要命的是——那把刀根本不会自己回来!
    年少的他并不知道为什么,为此苦恼了很久。直到渐渐长大才明白,有些东西从手里飞出去后便再也不会回来了。比如那些看着梁小龙和“夺命追魂刀”的日子。
    慕容欢城使出“穿云拿月”的时候,没有人报幕,没有人配音,也没有字幕。但人人都明白这一剑是什么。
    只有“穿云拿月”这样绝世无双的剑招,才能有这样绝世无双的风华!只有这样绝世无双的风华,才能让时间在那一刻凝固!只有这样连时间都凝固的一刻,才无法被遗忘!只有不忘,才会不朽!
    所以这是永垂不朽的一剑!天上地下,从此再也不会有这样的一剑!
    没有人能躲开它,李月河也不能。
    爱丽丝“啊”的一声尖叫出来,慕容欢城的剑竟在电光火石间刺在了本已稳操胜券的李月河的胸口上!
    这剑实在太快了,连叶红霜都没有看清,但滴在地上的血却不容置疑!倾刻间所有人都把心提到了嗓子眼:眼看就要虎口脱险,武行者却在这结骨眼上被老虎大咬一口!
    但李月河并没有倒下!他右掌猛的一挥,竟将慕容欢城握剑的手生生打断。慕容欢城惨叫一声,剑登时撒手,身子跌跌撞撞的倒退。李月河虎吼一声,马步一进,拳头在虚空中画了个圆,然后重重的打在慕容欢城胸口上!
    慕容欢城仰天吐了一口血,身体直直向后飞去。旁观众人无不打了一下冷颤——这一拳虽非打在自己身上,但那种粉身碎骨之痛,光是耳闻目睹也令人胆战心惊!
    “血肉之躯竟能有这般威力,简直是凶器......”叶红霜看着倒在地上如同一滩烂泥的慕容欢城喃喃道。
    “是凤嘴拳!”陆寻突然道。
    “这么土的名字,自己编的吧?”爱丽丝不屑的说。
    “操,就是因为不是我编的,才会这么土!何为凤嘴拳,各位请看他的手。”
    众人朝李月河看去,只见他的拳握得十分特别:食指关节在五指中微微的凸出,看上去果如鸟喙一般。
    “我师父说过,这样的手形就是南拳中的凤嘴拳。将力道集于一点,中者非死即残。但若非苦练几十年的高手,一拳下去往往食指立折!”陆寻口沫横飞的说道。
    “原来如此!说起来我好像也在《古惑仔》里面见过。不过那些古惑仔不是用食指,是用中指!每次使出来还要大叫:‘吃我的X’!看上去很潇洒呢!”李小哲大呼道。
    血不停的从慕容欢城的嘴角流下来,他盯着李月河的目光里满是不甘,却已没有力气说一句话。
    “好厉害的穿云拿月。”李月河摸了摸胸前流血的地方道,“当今之世,能伤我的人已是少之又少,差一点便能取我性命的更是凤毛麟角。”
    “确实很厉害,天下剑招,恐怕惟有剑圣的那一招能与之敌。”李香草低声道,似乎犹自沉浸在刚才那一剑的惊悸中。
    “错。”李月河冷冷看了李香草一眼,“如果刚才他使的是那一招,我现在已经是个死人了。”
    “但不管是‘穿月拿月’还是剑圣那一招,你现在都应该是个死人——和任何左胸被刺中的人一样......”叶红霜缓缓的说,眼中满是不解之色。
    “没看过武侠小说么?我的心脏长在右边,身体异于常人,万中无一!”李月河道。
    “真的?!”众人皆大奇。
    “假的,其实他的剑只刺破了我一点皮而已。”李月河笑嘻嘻道。
    “可他明明刺中了你。”叶红霜不解的道。
    李月河低头看了一眼躺在地上的慕容欢城,嘴角露出一丝不屑的微笑:“他确实刺中了我的胸口——若是他的剑再长一寸,此时我已必死无疑。可惜他用的是把断剑,给了我闪躲之机。而且剑一断,致命之处只有剑尖一点。他仓促间又拿不得其法,使得剑尖在上,我身子略一后仰,那把剑的断口处已经整个贴在我身上。任他武功再高,当然也刺不进去。”
    他说罢叹了口气:“有些旧东西,没用了扔掉就是。苦苦执着,就免不了为它赔葬。”
    慕容欢城哇的一声喷了口血,似乎就要支撑不住。李香草突然冲上去一把抓住他的衣领,叫道:“你不能死!佛舍利在哪?快说!”
    慕容欢城的嘴角露出胜利的笑容,这份笑容随着他眼里的光芒飞快涣散。
    “佛舍利不在他那。”李月河淡淡道。
    “那在哪?”李香草急忙问。
    “在日本。我有一次去日本公干,在一家佛寺里见到过。据说曾是贵省青山寺的寺宝,是该寺主持在流光镇和一个生意人买的。一介小镇竟有此等异宝买卖,我这次北上发展,才特意过来看看。”
    “妈的,盗宝又卖国,罪不容诛!”陆寻火冒三丈,冲上去便要踢慕容欢城一脚,被叶红霜一把拉住:“不用,老天快要收他了。”
    慕容欢城眼神空洞,嘴里忽然喃喃的唱起歌来,似乎唱的是什么“妹妹上山采茶去”,什么“遇见大色狼”,什么“被扒光”......听上去有点像福建的山歌。
    过了一会,他眸子里的光终于消失了,歌声也嘎然而止。
    众人望着躺在地上的这个五十多快六十模样,穿着一身肥大长衫,看上去胆小怕事,和气生财的生意人,不禁一阵唏嘘。
    爱丽丝似有些不忍,小声道:“他煮的菜还是很好吃的......才没几天,我都胖了......”
    135
    莫未央出门打通了警察局的电话,不一会就来了一大批警察。他们在四眼明的房间里没有找到一分钱,后来经过调查,查出瑞秋和阿汤的钱早已挥霍一空,两人正是为此才躲到中国这穷乡僻壤来。两人的血液里发现有酒精,死因初步断定系醉酒后用利器互殴致对方死亡。凶器在四眼明的房间里被找了出来,但他的人却不见了。陆寻说慕容欢城快死时还见过他。李小哲却说他早在李月河与慕容欢城激战时已不见了踪影。
    没有人知道四眼明去了哪,也没有人再见过他。这个人就这样消失得无影无踪,仿佛在这个世上从来没有存在过。
    妄执苦身。太执着于仇恨,生命便往往随之幻灭。
    136
    叶红霜,爱丽丝,陆寻,李小哲,李月河,李香草六人正坐在回省城的客车上。事情已过去了一周,经过这些天的调养,叶红霜和李香草的伤都已无大恙。窗外是来时的山野,寂静如故。夕阳的余辉给远山涂上一层层暖色,天与地显得如此暧昧。
    “你究竟是什么人?”李香草忽然对李月河道。这六天李月河一直回避众人,因此他虽满腹疑团,却未能得便开口。
    “你既然看得出我用的是虎鹤双形,难道猜不到我是黄飞鸿的传人?”李月河看着窗外淡淡答道。
    “黄飞鸿的武功被他的弟子林世荣所传承,岭南一带传人何止万千,你是其中之一也没什么了不起。重要的是,你是谁?来流光镇干什么?”李香草一口气道。
    “不是说过了么,卖保险的!来流光镇当然是卖保险了!难道是专门过来救你们的小命?”
    李香草哼了一声,想到此人对自己这帮人确有救命之恩,却也不好再继续问下去。
    “看来李大侠是以卖保险为掩护,游侠四方,悬壶济世。这次去敝市,想是又要去管哪一桩不平事罢?”陆寻突然开口道,语气异常恭敬。
    “流光的生意难做的要死。听说省城情况好点,所以去碰碰运气。”李月河淡淡道。
    “......那大侠浪迹天涯,萍踪侠影这么多年,可有想过收几个骨格精奇,天资聪颖的徒儿来传衣钵?”陆寻吞吞吐吐终于说到了正题。
    李月河看了他两眼,微微一笑,没有说话。
    “对了,有一件事我始终不明白。”李小哲突然一拍大腿道。
    “什么事?”叶红霜道。
    “那个长生烛是怎么回事?到底谁弄灭的?当晚四眼明和慕容欢城明明都在客栈里啊。”李小哲道。
    “一定是那个涅磐和尚,他和四眼明不是好友么?一定是这个佛门败类干的!”陆寻肯定的说。
    “不是他。”李香草淡淡道。
    “你怎么知道?”爱丽丝大奇。
    “后来我又上了一趟月牙山放生那些萤火虫。在山上遇见了涅爆大师,他说那一夜是他在守烛。”
    “他有没有说那烛是怎么灭的?”
    “他说当时庙里明明无风无浪,但烛火在晚上十一点的时候突然变得很乱,好像被风吹的一样。就这样折腾了一个时辰,寺里的钟敲到十二下,长生烛就灭了。”
    “我靠。
    137
    流光镇的事传回了省城,引起了巨大轰动。所有人都得知那个七十年代抢劫佛舍利的在逃犯历经二十多年后伏法,许多老市民在感慨天网恢恢之余,也开始为自己在七十年代干的坏事担惊受怕。媒体报导称此人会点下三滥的武功,在流光镇开了家黑店,死性不改的要对几个少不更事的年青游客下手。国际刑警派出的卧底神探莫SIR在关键时刻现身,与犯人斗智斗勇,最终在一名香港同胞的配合下将人犯击毙。与此相应的事件是两名外籍逃犯在流光镇斗殴,终致同归于尽。
    陆寻和李小哲因这件事再次成为校园中的风头人物。报道中称这两名青少年在事件中被犯人劫持,但为了不辜负祖国和人民的期望,两人面对敌人的屠刀毫不屈服。李小哲更一度大声斥责犯人的不法行为,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充分的展现了一个少先队员的风采。校团委为此一度考虑发展其入团,后发现此人有欠交作业,在校园内随地大小便,辱骂清洁人员等大量劣迹后方才作罢。
    叶红霜满身是血的照片被报纸以头版登了出来,附载的文章将他刻画成了一个奋不顾身保护国家财产的英雄少年。许多学校都上门邀请他去作报告,被他一一婉拒。不久即被指耍大牌。
    爱丽丝的玉照也在报导中占了一个小版。许多人认出了她就是一年前参与斗殴事件的那个美国古惑女,一时间她的真实身份成了城中话题。经过多位热心市民多轮激烈辩论后,最终将她定性为一个爱凑热闹的外籍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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