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制度与大革命

第21章


    
  1789年不同等级所呈陈情书最能证明这一点。人们看到,那些起草人因利益而发生深刻分歧,但是在所有其他方面,他们又显得彼此相同。    
  如果你研究初期三级会议,定会看到完全相反的情景:资产者与贵族那时有着更多共同利益,更多共同事务;他们表现出更轻微的互相仇恨;但是他们仿佛仍属于两个不同的种族。    
  时间维持了并且在许多方面加剧了这两种人不同的特权,时间也起着奇异的作用,使两者在所有其他方面变得彼此相同。    
  若干世纪以来,法国贵族不断贫困化。“尽管享有特权,贵族每天都在破产、消亡,第三等级却占有财富”,一位贵族在1755年悲伤地这样写道。保护贵族财产的法律倒是始终如一,贵族的经济地位亦未出现变化。然而,随着贵族权力的丧失,他们以相应的比例到处陷于贫困。    
  人们会说,在人类制度中,如同在人体内一样,在履行不同生存职能的各种器官之外,还存在一种看不见的中心力量,这种力量乃是生命的本源。器官看来仍像以往一样运动,然而却是枉然,当这赋予生命的火焰最终熄灭时,一切顿时落入衰弱与死亡。法国贵族还享有种种替代继承权利;伯克甚至注意到,在他的时代,替代权利在法国比在英国更加常见,更有强制性,如长子继承权、永久地租,以及人们所谓的一切用益权;贵族已经免除了为战争支付的大量钱财,但是贵族保持免税权,而且这种权大为增加,这就是说,他们在失去职务的同时,保住了补贴。此外,他们还享有许多他们的先辈从未享有的金钱上的好处;然而,随着治理的习惯与精神的丧失,他们逐渐贫困化。我们在上文中提到的那种大规模的地产划分,其部分原因,正是贵族的逐渐贫穷化。贵族将土地一块一块地出卖给农民,只保留领主的定期租金,定期租金使贵族仅仅维持徒有其表的门面而已。在法国的许多省,如蒂尔戈提到的利穆赞,只有贫穷的小贵族,他们差不多不再拥有土地,只是靠领主权和地租维持生活。    
  一位总督早在本世纪初就写道:“在这个财政区,贵族家庭的数量仍然增至几千家;但是其中年金近2里佛的人家还不足15家。”1750年,从另一位总督(弗朗什—孔泰的总督)向其继任者所作介绍中,我读到这样的话:“这个地方的贵族相当和善,但非常贫穷,他们既骄傲又贫困。同他们过去的境遇相比,他们受到莫大的侮辱。使贵族处于这种贫困状态,迫使他们服务、向我们求援,这并非坏政策。”总督补充道:“他们组成一个团体,只接纳那些能证明四代宗亲为贵族的人。这个团体未得到许可证,只不过被容忍而已,它每年一次,在总督莅临下,召集会议。他们一起用餐和做弥撒后,各自回家,一些人骑着驽马,另一些人徒步。你会看到这种集会多么滑稽。”    
  贵族逐渐贫困化这种现象,不仅在法国,而且在欧洲大陆或多或少都可见到,在那些地方,像在法国那样,封建制度已经消失而又无新的贵族制形式代替它。莱茵河流域的德意志民族中,这种没落尤为明显,特别引人注意。只有在英国,情况截然相反。在那里,迄今犹存的古老贵族世家不仅保持着,而且还大大增长了他们的财富。他们不仅在财富上而且在权力上仍首屈一指,在他们旁边成长起来的新贵族只能模仿他们的富有,而无法超越他们。    
  在法国,大概只有平民继承贵族失去的所有财产;有人曾说他们是吸取贵族养分壮大起来的。然而没有任何法律阻止资产者破产,也没有任何法律帮助资产者致富;可是资产者却不断发财致富;在很多情况下,他们变得与贵族一样富有,有时比贵族还要阔气。而且他们的财富常属同一种类:尽管他们平时住在城里,他们常常是田地的所有者,有时甚至还取得领地。    
  教育与生活方式已经使这两种人具有无数其他相似之处。资产者与贵族具有同样多的知识,而且尤须注意的是,资产者的知识恰恰是同一来源。两者都由同一光明照亮。对于双方来说,教育同样是理论性与文学性的:巴黎越来越成为法兰西的唯一导师,它已赋予一切人以同一形式和共同的行为举止。    
  18世纪末,人们尚可以看出贵族与资产阶级的举止行为有所不同,因为,人们所谓的举止行为这种外表的风尚需要很长时间才能变得一致;但是,实质上,所有高居人民之上的人都彼此相似;他们具有同样的思想、同样的习惯、同样的嗜好,从事同样的娱乐,阅读同一类书,讲着同一言语。他们除权利外,概无差别。    
  我怀疑这种现象当时在其他国家能否达到同样程度,即便是在英国,虽然不同阶级被共同利益牢固地拴在一起,但他们仍旧常常在精神和风尚方面有所差异;因为具备这种奇异力量的政治自由,虽然能在一切公民之间建立必要的关系和互相依附的联系,却不能因此而使他们永远彼此相等;正是独夫体制,天长日久,使人们彼此相似,却对彼此的命运互不关心,这是独夫政体的必然后果。           
《旧制度与大革命》 
托克维尔著 冯棠译        
第九章 这些如此相似的人如何比以往更加分割成一个个陌生的小团体,彼此漠不关心    
   现在,让我们察看一下这幅画的另一面,看看这些彼此如此相似的法国人,怎么反比其他国家的人更加互相孤立,这种情况即使在法国也是前所未见的。    
  在欧洲建立封建制度的时代,人们后来所谓的贵族,可能当时并未立刻形成种姓,贵族究其根源,是由国家中的所有首领构成,因而最初只不过是掌权阶级。这个问题我不想在这里讨论;我只须指出,早在中世纪,贵族已变为种姓,就是说,其特殊标志是出身。    
  贵族将掌权阶级的固有特征保留下来,他们是进行统治的公民团体;但是惟有出身才能决定谁将成为团体的首脑。所有非贵族出身者均被排除在这个特殊而封闭的阶级之外,他们在国家里只能据有或高或低、但永远是从属的职位。    
  在欧洲大陆每一个确立了封建制度的地方,贵族最终都变成种姓;惟有在英国又重为掌权阶级。    
  有一个事实使得英国在所有现代国家中显得独特,并且惟有它才能使人们理解英国法律、英国精神以及英国历史的特殊性,然而这个事实并未使得哲学家和政治家倾注更大的注意力,而英国人自己出于习惯也对这个事实视而不见,对此我始终感到惊异。人们对这个事实视而不清,语焉不详;依我看,人们对它从来也没有一个全面清晰的看法。1739年,孟德斯鸠游历英国,他一针见血地写道:“我置身于一个与欧洲其他地方截然不同的国家”;可惜他没有再往下说。    
  使得英国不同于欧洲其他国家的并不是它的国会、它的自由、它的公开性、它的陪审团,而是更为特殊、更为有效的某种东西。英国是真正将种姓制度摧毁而非改头换面的唯一国家。在英国,贵族与平民共同从事同样的事务,选择同样的职业,而更有意义的是,贵族与平民间通婚。最大的领主的女儿在那里已能嫁给新人,而不觉得有失体面。    
  如果你想知道种姓及其在人民中造成的各种思想、习惯、障碍是否已在那里最后消灭,那就请你考察一下婚姻状况。只有在这里,你才能找到你未发现的带有决定性的特征。在法国,甚至到了今天,民主虽已有了60年之久的历史,你也常常找不到这种特征。旧的世家和新的家族在所有方面似乎已融为一体,然而还是百般避免联姻。    
  英国贵族较之其他贵族,一向更谨慎、更灵活、更开放,这种特点常引起人们注意。必须提及的是,长期以来,在英国已不存在那种严格意义上的贵族,假使贵族这个词在此沿用它在别国保留的古老的严密意义的话。    
  这场独特的革命因时间久远,湮没无闻;但是仍留有活生生的证据:这就是惯用语。若干世纪以来,gentilhomme(贵族)一词在英国已完全改变了含义,而roturier(平民)一词现已不复存在。1664年,莫里哀写了《达尔杜弗》,剧中有一诗句要逐字译成英文已经不可能了:    
  Et,telquel’onlevoit,ilestbongentilAhomme.(别瞧他那副模样,他还是个出色贵族。)    
  如果你想把语言科学再次应用于历史科学,那么请你穿越时间和空间,跟踪gentleman(绅士)一词的命运,这词是从法语gentilhomme(贵族)一词衍化来的;你将看到它的意义在英国随着不同的社会地位互相接近、互相融合而扩大。    
  每一世纪,这词所指的人的社会等级就更低一点。它最终和英国人一起传到美国。在美国,它被用来泛指所有公民。它的历史亦即民主的历史。    
  在法国,gentilhomme(贵族)一词始终局限于它的原始含义的狭窄范围;大革命后,这词已几乎无人使用,但词义从未改变,仍旧是指该种姓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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