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侬的歌

4 第四赏


当金色阳光洒向布满花纹的影壁投注下玄妙的光影变幻时,我对这个奇奇怪怪的家终于有了大致的了解。
    余伯,就是坐在我面前戴着老花镜满脸褶皱的老者是这里的管家。二楼走廊的尽头房间里还有一位行动不便的老人。老人八十岁,长年瘫痪在床上。
    “伍小姐放心,照顾主人是我的责任,您只要每天打扫打扫房间的卫生给少爷烧好吃的菜就行了。”余伯微笑对我如是说。
    唯一是这家主人的孙子,用余伯的话说就是一个要远离的家伙。
    “我看伍小姐是个好女孩,以后一定离我家少爷远一点。”
    “怎么了?”
    “唉,这孩子的父母……不说也罢,但他总是把自己孤独的童年怪罪在主人的身上,性格孤僻乖张好难处的。”
    “哦……”
    “另外……”余伯迟疑道:“这房子每间屋子伍小姐都能进,只是三层上的阁楼是不许任何人进的!这一点还请你谅解,就算是我也是不能进去的。”他一脸歉意的说道。
    我淡淡笑道:“这没什么的。我明白。”是啊,哪个家是没有隐秘的?就如同我难以倾诉的心事。
    “那就太好了!”余伯看起来很开心,朗声说道:“伍小姐,我有一种感觉,你一定能在这里干得长久。”
    是吗?希望如此!我太需要一个停留的借口了!否则整日整夜里面对着脑海中秋鹏的笑脸,秋鹏的凝视,秋鹏的睡颜,秋鹏的落寞,我,情何以堪!
    鹏,今天是你说要带我去希腊的日子。
    鹏,今天是你结婚十周年纪念日。
    鹏,你,会想我吗?噬骨的想念?想到眼睛疼痛?想到用尽全身的力气才能控制住仿佛被下了诅咒的双脚不去奔向对方?
    我低垂下头,顺着黄梨木做的餐桌那雕刻精美的镂空花纹看着自己的鞋子。影壁上的奇幻阴影消失了,全部变作朦胧的昏暗。二楼尽头传来了□□声,余伯站起身离开了。
    一阵馥郁的香气翻滚着窜进鼻子,逗得我忍不住打了个喷嚏。很熟悉的香气啊,应该是Anna Sui许愿精灵系列的圆梦香水。香调里充满了小女生的梦幻之幻,倾诉着水晶般毫无杂质的梦想。
    香气包裹而来一个女孩,一个青春的经得起从任何一个角度挑剔的女孩,一个浑身洋溢着令我自卑的阳光女孩,一个似乎从天而降的灿烂天使。她穿了草绿和嫩粉两种色彩交织的长款格子衬衣,带着两个可爱侧兜的牛仔超短裙。长款衬衣的衣摆很长,使得短裙只露出开了线的边角。光滑结实的腿□□着一直延伸进仿旧款的牛仔靴子里,这才躲藏起纯真的性感。她手上叮叮咚咚戴了一串子各式各样的手镯,有许多看上去像是尼泊尔手工银饰。头发是蓬乱的小卷,长长短短的盖了一头,如同古希腊传说中的海妖。
    这样一个女孩,站在古宅昏暗的天井里,竟闪耀的令我睁不开眼。
    “喂。”她看向我,充满敌意的问道:“你是谁?”
    我有些搞不清状况,但隐约知道她来意为何,了然道:“你是来找唯一的吗?”
    “当然!”她一脸的理所当然,斜挑着眉毛。“我是朱珠。”
    朱珠?好可爱的名字。我站起身,点头说道:“他还在睡觉,我去帮你叫他。”
    “等一下!”朱珠喊住我,踏着她的牛仔靴越过我的身子:“我自己去!”我听着她‘蹬蹬蹬蹬’的脚步声,心想这应该是唯一的女朋友吧?跟那家伙倒还真是相配呢!
    转身走向厨房,拿起一个水灵灵的萝卜刚想削皮,就听见一阵震耳欲聋的咆哮声:“谁让你进来的!阿,阿嚏!你,你离我远点!阿,阿嚏,阿嚏,阿嚏……”唯一一口气打了十几个喷嚏。随后又听见‘砰’的关门声,朱珠不依不饶的在门外喊着:“今天晚上你一定要去哥特堡!我约了姐妹们去给你捧场的!我还跟她们说你是我男朋友!我不管,你不能让我在姐妹面前没面子!你要是不去,我就天天来烦你!哼!”喊完一通,里面没有任何声响传出。朱珠摸了摸鼻子,噘着嘴‘蹬蹬蹬蹬’跑了下来。
    “你一定要把他从床上喊起来,提醒他晚上一定要去哥特堡!”她站在天井大叫,然后一阵风似的跑了。若不是鼻息间还萦绕着真实的梦幻香气,还真让人以为刚才看到的是跌入凡间的精灵。
    四下里复又寂静无声,她刚才应该是对我说把唯一从床上喊起来吧?我想想那家伙没有睡饱的臭脸,含笑摇头放弃。算了吧,我的工作就是烧菜打扫卫生。唯一先生的桃花劫可跟我一点关系也没有。
    该是晚膳时分了。朱家角各家各户的烟囱里较着劲的冒出袅袅炊烟,非要比一比谁家的饭香!
    家里的食材有限,我调了一盘晶莹剔透的水萝卜,熬了一砂锅浓香的皮蛋粥。掀开锅盖,暖香扑面而来,温柔的包裹着我。把粥端出来,唯一竟然已经端坐在餐桌前毫不客气地‘咔嚓咔嚓’着翠绿白玉般的萝卜片。
    “余伯还没有下来呢!”
    他的黑眸仍躲藏在乱发下面,红色的性感嘴唇委屈的嘟囔着:“我从小就禁不住饿,一饿就头晕眼花。余伯知道的。”
    这家伙真像个大男孩。我摇头笑着将皮蛋粥送到他面前,“好吧,特许你先吃。等会儿我陪余伯。”
    谁知他竟停下来,转过身到二楼去喊余伯了。
    今晚,我第一次见到他们家的两个人坐在一起安静的吃饭。二楼那个行动不便的老人好相与吗?我一边品味着粥的香浓,一边出神的想着。小白在桌子下面来回踱步,不满意的‘喵呜’叫唤。“你也等不急了?”我拿来它的专用碗,盛了些粥进去,小白迫不及待的把嘴凑进去,喉咙里发出了心满意足的呼噜呼噜声。
    坐回去,发现一老一少两个人都盯着我看。
    我纳闷的地头看看自己,没什么问题啊,也没有油污也没有饭粒。
    “伍小姐很善良啊!”余伯挤出一句话,紧接着又低下头去。唯一也跟他一样,呆愣了一会儿接着喝粥。后来,他又添了满满一碗。
    收拾碗筷的时候,我对准备上楼的唯一说道:“有一位朱珠小姐让我提醒你别忘了去哥特堡。”谁知道哥特堡是个什么鬼地方,反正我提醒过就是了。谁让朱珠小姐那样可爱呢?
    他没有回答,只是用眼睛在乱发下亮晶晶的望着我。我捧着碗筷走回厨房忙活起来。
    忙碌结束后,我坐在门槛上默默发呆。脑子里很乱,好像总能听得到秋鹏火冒三丈的喊我的名字。“伍语侬!你居然敢!还不快给我回来!”对,他就是这样喊的,他见到我一定会这样喊的。
    我的手托着腮,竟不知不觉地笑出声来,那笑声里埋藏着可叹与无奈。
    “拿着!”唯一的声音突然在耳边响起,紧接着一件黑呼呼的东西钻入我的怀中。感觉,好像是一把小提琴。我低头望着怀中的小提琴,莫名其妙的紧。
    天井里的Yamaha YZF-R1轰鸣起来,引擎低沉的吼叫。一身黑衣的唯一冲过我的身边,一把将我揽在了后座上。
    “啊!”我的惊叫淹没在赛车的轰鸣中,翻卷着像风一般飞窜。
    我怕极了,从小到大我都坚定的认为摩托车是非常危险的东西,决不是好女孩应该碰触的。可是眼下却一点法子也没有,我的眼前模糊一片,古镇像是浸了水的水墨画在我眼前晕开。耳朵里除了呼啸而过的风声就是我自己心脏的狂跳声。我的右手紧紧地揽着唯一的腰,右手死命的抱着那把小提琴,双脚无依无靠的随风飘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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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来哥特堡就是一间尖顶的酒吧啊!
    我摇摇晃晃的从Yamaha YZF-R1后座上下来,摇摇晃晃的望着眼前的哥特式建筑。奇怪,这朱家角怎么会有一个哥特风格的建筑呢?
    “这里原是一个废弃的教堂。”将Yamaha YZF-R1随意的停在酒吧门口,唯一站在我身边解释道:“前年说是要拆,老谭觉得可惜了,就花钱租了下来把它里里外外重新修整了一遍,呵呵,相当于盖一幢楼了!不过,这家伙现在却是我们最宝贵的东西!”说完,他牵了我的手就要走进去。
    我像触电一般收回手,蹙眉问道:“为什么带我来。你有问过我的意见吗?我愿意吗?我想吗?你凭什么替我作出决定!”是的,我生气,我真的生气!他凭什么?凭什么对我随心所欲!这世界上,有秋鹏对我随心所欲就够了!够了!
    谁知他捉住我,仍是不由分说地拉我往里走:“不带你来,难道就让你一个人坐在门槛上发呆流泪吗?”
    我怔住。是吗?刚才我哭了?为什么我自己不知道?难道已经习惯了默默流泪?心里这一愣,脚步却没有闲下来。一阵纯正的爵士乐传来,我,已经身在哥特堡的腹地。
    酒吧一角的舞台上,炫蓝色灯光来回扫射。黑人歌手手执麦克低声吟唱,他有些胖,但是声音真的很纯净,蓝调音乐唱的很有味道。呵呵,看起来就像个游吟诗人。
    “他是杰森,是哥特堡的驻唱歌手。每年来这里演出一个月,我们都叫他诗人。”
    诗人?我惊异的望着他,他毫无察觉仍是兴致勃勃地向我介绍着:“你看那个调酒师,他叫阿星,是Bar的明星人物。”
    正说着,走来一个人,那人带了一幅金丝边眼镜,眼神神秘莫测。
    “老谭!”唯一扬声唤着。
    “今天来得这么早,还带了一位美女?”老谭调侃着望着我,伸出友好的手。
    我紧紧抱着怀中的小提琴对着他抱歉一笑,表示我实在是腾不出手来跟他握。
    “我来。”唯一这个讨厌鬼把小提琴从我怀里夺走,呲着上下两排牙齿嘿嘿笑着。
    真是个讨厌鬼!我在心里诅咒着,慢慢抬起手与老谭交握,算是打了招呼。
    “唯一!”朱珠的声音响了起来,很快席卷到我们面前。“你终于来了!哼,我就知道你会来的!跟我走,我介绍姐妹淘给你认识。”
    “演出完再说吧!”唯一拒绝,抱着小提琴对老谭说:“我去准备演出,你帮我给语侬安排座位。”
    “没问题。”老谭笑着说道。
    唯一拿出小提琴,用松香在弓子上熟练的抹擦着。我刚想离开,他就把黑呼呼的琴套又丢回到我的怀中转身朝舞台走去。
    “跟我来。”老谭若有所思地望着我,转身朝一个幽暗的角落走去。“这是唯一的专属位置,等一下阿星会为你调一杯鸡尾酒。我失陪了。”老谭是个很有眼色的人,一眼看出我没有跟他攀谈的意思,在恰当的时候恰当的离开。
    我蜷缩在唯一专属的沙发里,闻到了淡淡的松香味道。唯一会拉小提琴?我望着舞台上与杰森击掌的他,心中充满了怀疑。不过看起来他的人气相当高,酒吧的人们一看到他就兴奋的大喊。看来,不过是会拉几首流行乐曲罢了。
    阿星送来了一杯蓝色鸡尾酒,潇洒的点燃后说道:“蓝色火焰,特意为你调的。”他眨眨狭长的眼睛,呵呵,当真有当明星的资本呢!
    我饶有兴趣的盯着那抹蓝色火苗,想象着被火灼烤下冰块融化的感觉。
    突然,周围一片寂静,幽暗恍惚中传来一阵低沉的琴音。那声音像一把锯齿,拉扯着我模糊的心。那是电影《无间道》里面的一首小提琴曲,名字好像是《抬头》。杰森就坐在钢琴边为演奏小提琴的唯一伴奏。缠绵悱恻的提琴与钢琴此起彼伏响彻在寂静无声的酒吧,这是魔鬼的符咒,这是秋鹏捧着鞋子在诱惑我,这是令我甘愿出卖灵魂的契约。
    一曲终了,人们还没有回味过来。唯一却打了个响指,拿出了不知什么夹在发顶,将他所有额前的碎发管束了起来。
    紧接着,点燃所有人的音乐响起来。唯一好像突然间被帕格尼尼附在了身上,他手中的琴弓在琴弦上跳舞,奏响了一首疯狂的《蜜蜂》!杰森也狂躁起来,他重重敲击着琴键,有些重音甚至站起身子用尽全身的力气去弹。
    天啊!怎能?怎能对这样的音乐有抵抗力呢?
    我虽然仍是一动不动的蜷缩在沙发上,可是心却早已高飞出来,激动得不能所以。
    酒吧沸腾了!人们喧叫,人们疯狂,人们呼喊着唯一和杰森的名字!
    最疯狂的是朱珠!她面色红润,好像随时会昏厥过去。
    疯狂的音乐终于结束,疯狂的人群团团围住唯一,一束明亮的光罩在他的脸上。他的面色平静,眼眸依然澄静如玻璃珠子。就着灯光的闪烁,我这才看清楚他夹在头发上的东西。
    那,是一个我今天下午晾晒床单时随手夹上的木质夹子。很便宜,巷子口的店铺里一块钱能买到三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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