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侬的歌

8 第八赏


今天,我拥有了语侬的歌。
    古宅或许太快乐了,阴霾的天到了正午时分突然放晴。一米阳光冲破厚重云层直达天井,通透的光束就这么温顺的落在我的掌心,穿透了那层血肉,游走在我的周身经络。我仰天笑笑,自言自语。“语侬的歌。”说罢,垂下头,收回手,依旧摆弄着脚边的一丛水芹。
    是的,此刻我是尽职尽责的女仆,为这个家里的四个男人摆弄吃食。呵,我将小白也算作了‘男人’之一。
    论做菜的手艺,我是不行的。不过是赖着从前在各个国家飘零时品尝过的记忆下手。还好我的舌苔记忆总是精准的,弄出来的菜不至于太糟糕。
    下午,唯一又是一身炫黑风卷一般离开了。我收拾了碗筷,陪着小白晒了会儿太阳,这才离开了天井,站到阁楼门前。
    这一次,我没有早上的踌躇惊慌,平静推开古旧的门。
    刚刚迈进一步,还不及将屋内的摆设揽进眼眸,就被一只攀附在丝线上自屋顶垂下来的狼蜘蛛惊了一跳。这家伙八只眼倒闭去了六只,只剩下一对恶狠狠的盯着我看。它倒像是这屋子的守护人,而我是轻莽的闯入者。
    定定神,略过那只凶猛的守护者,屋内的景致渐收眼底。
    眼前,到处笼着白色的棉纱,高高低低错落着,让人不觉想要窥探下面的秘密。我掀起了窗前棉布的一角,猛地剥下那层薄依的阻隔。棉布上的尘灰顿时飞扬起来,在窗口灿烂阳光的照射下无所遁形。
    站在光与尘的纠缠里,时光仿佛倒流了一百年。我分明嗅到了百年的蔷薇沉香,分明见到了一个扎着羊角辫的女孩儿闪着鎏金岁月也无法抹去的微笑在眼前渐渐弥散,分明听到了一阵银铃般的笑声电流般穿过听觉神经。
    然,这不过是我大脑中万分之一秒间的幻象,眼眸轻轻一眨,就只剩下了满眼飘扬的尘土细细密密落在一张古朴的案桌上。案桌是昂贵的黄梨花木手工打磨而成,我知道这种晚清民国时期家具的不菲价值,手指轻轻抚摸上去,果然,指尖传来舒适的触感。拿出麂皮,静静擦拭着上面的浮尘,如指纹般的细致纹路渐渐清晰,那是岁月的痕迹。拉开抽屉,蔷薇沉香的若有香气馥郁起来。
    “原来是你?”我看到了一个泛黄的手札。牛皮封套上压出了精致的蔷薇花,一朵朵争相怒放。正是它悄悄躲藏在这里,暗自散发着幽香。
    我盯视着手札的目光大约射出了贪婪的光芒。文字。我的生活中已经太久没有它的陪伴。我就像搁浅的鲸鱼暴晒在海滩上,太阳灼烤我的皮肤,使我无法呼吸频临死亡。曾经,中文系优异成绩毕业的我无限畅想过自己的未来。可不论是哪一种,都不似现实让我如此措手不及为了爱浑浑噩噩到如今。
    不可否认,我想看那古旧的牛皮封套下面的字迹。直觉告诉我,这里面有我无法想象的世界,那个世界里大约有什么痛与我的痛相似。
    手指在蔷薇印花上摸索了许久,终于还是缓缓抬起,关上了抽屉。
    伍语侬,你是来打扫的。
    想到此,我打起精神,将满室的白色棉布一一掀起,在阳光照射灰尘飘扬的流光飞转中履行我合格女佣的职责。
    →←→←→←→←→←情→←→←→←→←→←人→←→←→←→←→←
    日子如此波澜不惊的一天天滑过。渐渐的,我也能摸到些唯一的生活规律。
    唯一基本上是昼伏夜出,周二周五晚上到哥特堡客串演出。每周会有两天不在家,周六则是雷打不动的飚车日。朱家角紧邻318国道,赛车爱好者常常会在午夜时分上演疾速狂奔。唯一是明星人物,许多年轻漂亮的女孩子整夜聚集在国道旁,就只为了在那转瞬即逝的交错中看他一眼肆无忌惮的为他摇旗助威。当然,也有锲而不舍整日追随他脚步的人,比如朱珠。
    提起朱珠,她真是让我钦佩。朱珠是国内小有名气的摄影师。作品常常在《中国国家地理》、《时尚》、《新周刊》之类的刊物上发表。她很神奇,时尚新锐的图片拍得惊世骇俗美轮美奂,最朴实的黑白新闻图片也总是能发掘到那一瞬之间的真实,南迦巴瓦在她的镜头里美得让人滴出泪来。她说自己是典型的狂热分子,喜欢什么想尽一切方法也要得到,热度一旦消退,就会转身离开不带走一片云彩。
    可她却因为偶尔听朋友说有唯一这样一个酷到死的赛车手来到了朱家角。在看了一场比赛和一场演出后,她再没有离开过。听说,她已经在这里的酒店住了一年了。我想,不是她的热度没有消退,而是她从没得到。
    “你是一个哀伤到骨子里的人。”朱珠对我说:“所以,他才会吻你。”她漂亮的眼珠闪烁着不甘心的光芒和不服气的桀骜。
    对我说这话的时候,我仍然穿着那身老旧的校服和可笑的鞋子,抱着小白坐在天井里发呆。眼前的朱珠是如此的光采照人,而她嫉妒我的理由实在是令我哑口无言。后来唯一揽着她的腰扬长而去。我只能对天感叹女人的纤细和敏感。
    晚上,唯一照例回来吃我煮的菜。在我擦拭桌子的时候,他突然将脸放大到我的面前紧紧盯着我的眼睛。
    “为什么我不跟你说话的时候你从来不主动找我?”
    我笑了,觉得有些莫名。“我只是余伯雇来煮饭的人,不觉得跟你有什么要说的或是非说不可的。”说完,我自己都有些惊讶于反应的灵活和语言的完美逻辑。
    “我们接过吻啊!”他一本正经的说:“而且我送你的礼物你都喜欢的不得了。”
    那会儿余伯还没有离开,听到这话瞪大了眼睛望着我们。
    没想到他居然这么大剌剌的把那个吻说出来,我的脸顿时窘迫的红。“你喝醉了。”
    “喝醉?”唯一冷笑。“若是喝点酒就能让我醉到见女人就吻,那我早不知道跟多少女孩子上床了。”
    他想说什么?我睁大了眼呆呆望着他。唯一这家伙的思维好像跟我从来不在同一条线上,我总是难以理解这个奇怪的家伙。
    “不明白吗?”唯一咧着嘴,露出白色獠牙。“我对你感兴趣,笨蛋!”
    我短路的大脑不知呆愣了多久,等缓过神来唯一早已不见了踪影。就只剩下对我暧昧注视的余伯和喵喵叫着的小白。
    “伍小姐。”余伯笑着说:“少爷离开的时候说明天放你假,他要带你好好看看朱家角。”
    我无奈的看着他笑出皱纹的脸,垂下头端着碗筷离开。
    第二天天还没有亮,我就静悄悄的离开了古宅。这样做唯一应该会明白我的意思了。当面拒绝不适合我,况且,我不认为‘我对你感兴趣’这句话对唯一来说有多大的含义。说不定,睡一觉起来,早已都忘了呢。
    他的心年轻飞扬,我的心苍老沉重。我只能把这个插曲归结为唯一少爷大鱼大肉吃多了,想要换换清粥小菜。而我,不是清粥小菜。
    就这样恍恍惚惚的在古镇里走着,耳旁骤然间喧闹起来。自己竟走进了朱家角赫赫有名的报国寺。
    身边来来往往走过一些虔诚的信徒和凑热闹的游客,香的味道汹涌的窜入鼻腔,古刹因为人来人往的熙攘而不古。我喜欢寺庙,但不喜欢满眼游客的寺庙。于是转身想要离去。
    “伍语侬!”一个陌生的声音在喧闹中特别刺耳,紧接着,我被拉住了衣袖。“真的是你?伍语侬? G大中文系的才女?佟教授的得意弟子?睡在我下铺的姐妹?你不是能留校的吗?怎么在这里?咦?怎么穿的这么奇怪?”她上上下下的打量我土气丑陋的装扮,一连串问出许多问题。这女人的声调极高极细如同紧绷的丝弦,引得来往的人群纷纷看向我们。
    我尴尬笑笑,刚想说我还有事就被她一把拉出了报国寺。
    此刻坐在某间茶舍对着我滔滔不绝的是我大学时的室友梅子。梅子跟我一样来自南方,在学校的时候很喜欢跟我同进同出,打水、打饭、上晚自习,甚至我大三时期谈的一段无疾而终的恋爱她都一直陪伴着。大学里,好象总有这样的人。她们平凡热情不甘寂寞,总是固守在一些所谓光环人物的身边,能折射到一缕光华就满足的不得了。但我知道,她们决不这么轻易满足。毕业前,她成为了我那无疾而终爱恋事件男主角身边的女人。她为此悻悻的找我解释,我却懒得听。匆匆的毕业,匆匆的离开学校,哪里还顾得上自己不甚在意的人。我想,我一定是冷血的,我甚至庆幸终于有人将这个如影随形的室友从我身边带离。我,致懒,四年之中都疏于告诉她其实我一点也不喜欢她。
    她涂了珠光唇彩的嘴勤奋的一张一合,我为她倒茶,她匆匆的喝几口就赶忙接着叙旧。她说了什么,我听得稀里糊涂,大概意思就是为什么毕业三年了都不联系她。然后就是一些某同学现在在哪里高就,某同学现在出国了,某同学嫁给了某同学,某同学离婚了。如此如此。
    不知过了多久,梅子终于停了下来。“语侬,我说了这么多你怎么一句话也不回答?”
    “呃。”我想了半天,笑说:“你的问题实在太多了,我都不知该回答哪一个。”
    “先说说你这三年在哪里工作?为什么大家都找不到你,好象消失了一样。”
    这个问题似乎最难回答。我原想自嘲的告诉她去翻翻最近的八卦杂志,可终于还是敷衍道:“我没有工作,是无业游民。”
    “怎么可能?连我都在上海一家文化公司找了个编辑的工作,你怎么可能没有工作呢?你可是咱们学校有名的才女啊!佟教授到现在还总是拿你上学时发表的词集作范本呢。”
    是吗?那又如何?我淡淡的笑,心里盘算着怎样才能离开这里。
    “后来我们公司来了一个学妹,我们无意间聊天的时候她还提到你那本《花间错》呢。我告诉她那是我同寝室的女孩写的,她崇拜得要死直想认识你呢!”我脸上的疏淡梅子丝毫没有看出来,一如她在大学四年间都没有看出来我不喜欢她一样。
    我没有回答,仍然淡淡的笑。
    梅子终于发现了我的冷淡,夸下脸问道:“语侬,你还在生我的气对不对?因为我抢走了秦坚,你生气是吗?”
    秦坚就是我大三时期无疾而终爱恋的男主角。我早已连他的相貌都记不清了,当初,愿意让他牵我的手不过是因为我要写《花间错》所以想要感受一下那种身体被电流穿过的感觉。奈何我给了这个学生会主席整整三个月的时间,他却连一丁点弱流电也没有给过我。说拜拜,自是理所当然的。后来我想,我是不是一辈子不会恋爱,不然为什么这个当时风靡学校的风流人物牵起我的手揽住我的腰甚至亲吻我的唇时,我怎么会仿佛置身之外。遇到秋鹏,我才知道,不是我不会爱,而是没有碰到对的人。
    可是。天,我的爱既是如此难以点燃,为什么要让我在错误的时间碰到对的人?
    “语侬,其实毕业后秦坚就不知去向了。我一直在想,或许毕业前他只为了多看你几眼才会牵我的手。”她的脸暗淡下来,颊上那抹因为急促讲话而浮起的嫣红此刻渐寻不见。
    “都过去了。”面对她的难过,我不知该说些什么。
    “是啊,都过去了。”梅子很快从情绪的低潮中恢复过来,伸出左手。“看,我结婚了。”那是一款镶嵌式的钻戒,明晃晃的炫耀着主人的幸福。
    “恭喜你。”这三个字我是由衷的。
    “语侬。”她拿出一张名片塞给我,“这是我的名片,你如果还没有合适的工作就来找我。我们公司现在正在招聘编辑,以你的条件一定行的。”我看着她保养的很好的纤细手指将那张名片热情地塞进我的口袋,似乎,完全没有拒绝的余地。
    “语侬,这么多年,你还是一点也没变。我却变成老女人了。”她望着我怅然。
    “怎么没变呢?心境苍老了一百年。”
    “哪有!”她夸张得大叫:“你几乎一点也没有变呢!”
    还不等她夸张的表情结束,我的手臂就传来一阵□□的疼痛。
    “唯一,你做什么?”我的脸痛的皱在一起,对着眼前看不到眼眸的家伙大叫。我多久没有如此不顾场合不顾礼仪大喊大叫过了?今日,全为了他破例。
    唯一却对我温柔的笑,转而对梅子说:“不管你是谁,现在我要带她走。”说完强拉着不停挣脱的我走出茶舍。
    拉扯间,我听到梅子对我说:“怪不得你不肯工作呆在这里,语侬,这男人简直是极品。”
    我哭笑不得,身子踉踉跄跄的跟着唯一前行。他的身子紧绷的僵硬,似乎隐隐按压着体内的怒气。
    你有什么资格对我宣泄不满?我的心越来越冰冷,望着他比例完美的宽阔背脊嗤笑。
    他的步伐渐渐急促起来,拉着我风一般奔跑。
    又来了!自从认识唯一,我总是不停的奔跑,直到筋疲力竭。
    古镇上正是热闹时分,我们不知撞翻了多少摊子,闪过了多少因诧异而呆若木鸡的游人,穿越了多少座美丽的石桥。我气喘吁吁,心情却仿佛被万缕光芒照拂,轻透起来。汗水湿透我的全身,额上的汗珠一滴一滴滚落下来,打湿了我的睫毛。
    是不是,身体的水分通过汗腺流干了,就没有多余的分给泪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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