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天黑

第三章 我是凶手


    我还算喜欢这个姑娘,她说起话来有点不着四六,但总的说还是很乖的。其实女人最大的忌讳,就是她们总是不由自主地想当男人的家,而金小令恰恰在这点上很懂得分寸。她很容易就能让你感到,她愿意听你的。反正我现在已经是一个穷途末路的家伙,我不怕女人粘在身上。既然没什么顾忌的事情了,我就不会有什么便宜让女人占了去。
    我决定带着她。如果谁要知道以后的事情,就会明白我带着她是多么的正确。
    “百花露”的老板看到我带着一个女人来,显得有点吃惊。他冲我很不自然地笑笑,问我:“今天打算怎么喝?”
    “和昨天一样。”我紧紧地盯着他的眼睛。我认为他知道告密者是谁,我甚至觉得,他本身就是一个告密者,因为他有我的名片,通过这张名片他完全能够想办法找到我的董事长。他不喜欢我每天晚上在他这里纠缠到后半夜,弄得他睡不成觉,于是他就拨了电话,让我的董事长知道,他的董秘是一个一下了班就嗜酒如命的酒腻子,他以为这样就会让我退缩,以后就再也不会来骚扰他。我今天就是想让他知道,他错了。一个失业的白领,不到他这里来喝酒,还有什么正经事可以做呢?
    我已经打定主意,在我的最后一分钱花干净之前,我要天天泡在这里,而且还要变本加厉。从今天开始,我每次都要在这里一直呆到天色破晓,直到我弄清楚所有的事情。
    “那么,小姐喝点什么?”老板问金小令。
    金小令没了主意。显然,她平时没时间泡在这样的场所里,对酒根本就是一窍不通。她用眼睛看着我。
    “你就喝点啤酒吧,其他的酒太烈,鸡尾酒又很不好喝,只是看样子的。”我替她对老板说:“给这位小姐拿瓶科罗娜。”
    老板嘿嘿地笑了起来,他说:“就你一个人喝烈酒吗?”。他显然在提示我,和女人在一起喝酒,首先应该想到的是把女人灌醉而不是把自己灌醉。他以为别人都和他一样心怀鬼胎。
    我没有理他,而是拉着金小令到我的座位上坐下来。我给金小令要啤酒,一方面是出于对她酒量的顾虑,另一方面也是因为啤酒还算便宜。我不得不考虑和这个狡猾的老板打持久战,在我取得胜利之前,我必须得细水长流。
    老板站在我旁边说:“今天我决定了,你们随便喝。”他回过身去用手在他的柜台方向划了一个大弧线,“你们可千万别客气,想喝什么就点什么,今天是我请客。”
    别说金小令傻了,就是我也有些犯愣。这太出乎意料,也太反常。
    我问:“你请什么客?有什么可庆祝的吗?”我在猜,这个家伙是不是因为举报了我而有些幸灾乐祸。
    老板说:“我当然有可庆祝的。我告诉你吧,我的酒吧已经倒闭了,因为这地方压根就没什么人来,只有你。我挣不到什么钱不说,还得每天点灯熬油地陪着你。我陪了你也有整整一年了吧?现在是我率先扛不住了,所以,今天是我陪你的最后一个晚上。到了明天,我就解脱了,就可以像正常人一样安心睡大觉了。你说,这样的事情,还不值得庆祝一下啊?”
    他这么一说,我倒有点语塞。好象他的酒吧,是让我给生生喝垮了似的。
    还是金小令反应快。她对老板说:“那我就和他喝一样的酒吧。你拿双份,他喝什么我跟就是了。”
    喝着酒我有点气馁,怎么敌人要撤了?
    金小令看见我大口大口地喝酒,顿时目瞪口呆。她说:“我真的不知道是这样喝的,我以为你会像外国人一样慢慢来呢。”我告诉她,这才叫饮酒。“知道什么叫饮吗?就是大口喝痛快喝。”金小令嗫嚅道:“那我试着跟跟。”我被逗笑了,我说:“行,你跟到哪儿算哪儿,千万别勉强。”
    到了后半夜的时候,老板也加入到我们之中来。反正他也不能走,一个人干呆着又无趣,便拿了瓶好酒开了,坐到我们身边。而金小令此时已经彻底垮掉——她的眼睛睁不开,脑袋直往我肩膀上靠。我只好踉跄地起来,找了三把椅子拼长,把她堆了上去。当时我还很清醒地想,这就叫摆平吧。因为怕她着凉,我把她的和我的新西服和白西服都堆到她身上。安顿好这个姑娘后,我就专心地和老板探讨,他为什么要去我的公司黑我。
    “不会,我根本就不是那种人。”老板听了我的叙述后说,“你想我会这么去对待我的顾客吗?即便不是顾客,是朋友,或者是什么其他人,我也不会这么做的。”他胡乱解释着自己的人品。
    果真是不承认啊,这在我的预料之内。我只好换个方式帮他回忆:“你可能不会这么做,但你那漂亮媳妇儿未必和你一样。是我每天拖着你让你不能休息,她一定会抱怨我让她独守空房。所以,她就决定去举报了。”
    “这更不可能了。”老板斜着眼睛看着我说,“你这都是些什么思维啊?她虽然有抱怨,但你的信用卡毕竟还在我们手里。你是我们这一年以来最大的财神爷了。女人这一辈子,可能喜欢浪漫也喜欢英俊,但最终她们只爱两样东西:强壮的男人和货币。而在现在这个时代,她们几乎就只爱货币了。”
    “那是信用卡,不是真的钱。”我在细节上和他争,想试试他喝到什么程度。
    “信用卡怎么不是钱?电子货币也是货币啊。”老板很清醒。我推算,他的酒量跟我差不多。今天我是碰到对手了。
    “你那个服务员呢?”我看到酒吧里只有老板一个人,便问:“别是告了密以后偷偷溜走了吧?”
    “是我把他给轰走了,今天下午就走了。我给了他三个月的工资,让他赶紧去另谋高就。反正今天是最后一天,有他不多没他不少的,我就别耽误人家了。”
    他的动作倒是真快。我想,这小子现在还很周全地防护着自己,针扎水泼都没用,看来是酒没浇透。我拿起杯子,就又和他干了三杯。
    快天亮的时候,老板已经从我的怀疑对象变成了我的朋友,他和我一起分析谁有可能去告诉我的董事长我是一个酒精依赖者。老板说:“你这样胡乱猜疑是没有用的,实际上,真正在暗算你的人,肯定是你不那么容易想到的人。比如你的竞争对手,或者是你在公司里的仇家。暗算总是要有理由的,而且是处心积虑,否则那还叫暗算么?他们要是让你轻易就猜到,未免也太笨了吧。”老板说到这里,我们几乎同时想起了昨天坐在角落里的那对恋人。我说:“会是他们吗?”
    老板摇头说:“也不像。我从来就没见过他们,他们也不像认识你。我这里客人不多,见过的我一定都有印象。”
    “可他们议论过我。他们看我喝酒的时候嘀咕了半天。”
    “谁看你喝酒都嘀咕,我都嘀咕了一年了。”他把酒杯拿起来和我碰,“有你这么喝酒的吗?”他把酒一饮而尽,不由得有些委屈,“你这么个喝法,被人举报丢了工作也是活该。你以为你什么都能做好吗?告诉你,你想喝好酒就别当董秘,想当好董秘就别喝酒。世界上的道理就这么简单,什么都不能两全!”
    我看他已经有点情绪发泄的意思,就打算停止这个话题。我问他:“咱们不说举报的事情了,咱们说洗衣店的事情。我找不到那个和你同样地址的洗衣店了,难道这个世界上,还会有另外一条葵花街,另外一个9765号?”
    老板哈哈笑了起来,仿佛我说的话很幽默。他说:“我只是告诉你,总这么喝酒脑子会出问题的,想让你少喝点。我是为你好。”
    我一点都不觉得好笑。我严肃地对他说:“我那些失踪的西服还有那张洗衣店的收据告诉我,我的脑子一点问题都没有。有问题的,是那个奇怪的洗衣店。”
    “好吧好吧,是洗衣店的问题。”老板的脑袋已经垂到桌子上,他没有力气再和我争执了。我不想让他睡着,我的事情还一点眉目都没有呢。我使劲地推他,想把他弄醒,可他的鼾声已经不可遏止地在酒吧里回荡起来。
    我很久没有看到过这样的清晨了,阳光还没有完全照亮城市,一切都显得朦胧、潮湿。空气很凉,让人舒服,感觉能把人的呼吸道洗涤一遍。早晨五点半,上一次我在这个时刻醒着的时候,是三年前的公司董事大会——我为整理董事会的记录而熬了夜。那时候未来时代大厦刚刚打了个地基,我从办公室打开窗子,看到的是被阳光映成金色的河流,河上宽广的大桥,还有河对岸大片的红色顶子的别墅区。在远方,是一望无际的绿色田野,它们也将在不久的将来成为城市,成为人口密集汽车拥堵的地方。但三年前,它们的上方甚至还笼罩着一层半透明的薄雾,让人联想到荒野,联想到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现在那里是什么样子我一点都不知道,未来时代大厦坚硬地挡住了我的视线。而我,也渐渐习惯了昏暗,而且还喜欢上了昏暗。我的眼睛只看到了眼前的五十多米——就是我的窗子和未来时代的距离。我在那么高档的写字楼里生活,我喝着很好的酒,住着体面的公寓,可我却看不到远方。
    金小令几乎是挂在我的胳膊上,被我从酒吧拖到街头。她似乎已经醒了,却不能控制自己的腿,如果不扶她,她就会瘫软下来。我跟她说:“你该走了,你要么去上班,要么就回家。”
    她勉强把眼睛睁开,对我说:“我已经完了,我必须立刻睡觉,我的头快疼死了,我一定要睡。”
    她的语言混乱无序,表达的意思却是明确的。我已经无力再拖着她,只好叫来出租车,把她塞到后座里,然后问她:“你家的地址是什么地方?告诉司机,让他送你回家!”
    金小令看到座位,几乎立刻崩溃。她最后瞧了我一眼,便如同一滩泥一样倒了下去,任凭怎么推也推不醒了。
    司机问我:“先生怎么办?我把她送到哪里?”
    我懊丧地叹了口气,说:“我也不知道。”
    我真的不知道。在汽车里坐了下来之后,我的精神也放松了,疲惫和困倦不可‘遏止地袭来。司机没有再问我什么,就开动了汽车。我想,反正他应该知道我家住在哪里,他不会走错路的。
    汽车拐了个弯,我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上了出租车以后的事情,我就完全记不得了。当我重新恢复意识的时候,我已经脱得精光地躺在被窝里。看看天光,似乎已经是下午。我居然喝醉了。以前我喝到夜里两三点钟,睡上三四个小时就神采奕奕。而昨天夜里,我喝得实在是太多了,因为昨天夜里所有的酒都是免费的。
    我依稀想起似乎有个失恋的姑娘跟着我。我把衣服穿上,在屋子里转了一圈,屋子死一般沉寂,根本就没有别人。我走到厨房里想喝点凉水,结果发现橱台上摆了许多吃的,有面包、培根、水果和一瓶红酒。显然,这个金小令已经率先醒来。她不仅帮我脱掉衣服把我塞到被窝里,还略微收拾了房间。她从我的裤兜里找出了钥匙,到楼下的超市里买了东西再放回来,然后就默默地离去了。她甚至没有忘记给我买一张晚报。我把红酒打开,倒了半纸杯,一边喝一边在心里感动着。这姑娘有眼力劲儿。
    从今天往后的一段时间里,我都不用上班了,所以我有点无所适从。我盘算着一会儿去干点什么。我想起“百花露”酒吧就有了主意,我得去看看它是不是真的关门了。要是没关门我肯定还要继续和老板的消耗战。我必须弄清楚事情的来龙去脉,不能就这样丢了饭碗。当然,它要是真的关张了,我还得去要回我的信用卡。我估计那里边至少还有一万块钱,这笔钱以前不起眼,现在似乎对我很重要了。
    我就着红酒吃着面包,翻看着手中的报纸。报纸很无聊,全是明星的事情,我一点都不感兴趣。我关心的其实是经济报道,而晚报上这些报道很少,即使是有也是肤浅和错误的,一看就是记者在假装内行,或者干脆就是收了谁的钱做的歌颂文章。我很快就翻过了经济版。下一页是社会新闻版。结果,右下角一篇很小的文章吸引了我的目光。
    这篇文章的标题是《昨日一女子坠楼身亡》。文章写道:“昨天下午四时许,一中年女性在本市东郊商务区一高楼坠楼身亡。据调查,该女性系某大公司董事长夫人,死前并无任何反常表现,警方也未发现遗书。”接着,这篇文章详细描写了目击者看到的整个过程,什么一声惊呼,“砰”的一声,等等。记者采访的目击者是未来时代大厦十五层的装修工人,他们是从窗子里看到对面楼上有人掉下去的。我饶有兴味地看着,琢磨着我要是晚走一会就好了,也许我就能看到这出好戏。这篇文章最后写道:“该名女性是否是自杀现在还没有结论,警方正在全力调查此事。”
    我们董事长让我休假是对的,我的脑子确实很木,直到这个时候还没有把我和这桩坠楼案联系起来。我的门铃响了起来,我还以为是那个叫金小令的姑娘回来找我了呢,我情绪饱满地去开门,没想到外面站着的却是两个陌生的男人。
    其中一个白脸对我说:“我们是警察。”
    警察来找我,是因为我是一个犯罪嫌疑人。他们自己都为这么容易就找到我而感到奇怪。在他们的汽车里,那个白脸对我说:“像你这种变态杀人的,作案以后一般就逃了,如果不逃,那也基本就自杀了。我们是抱着试试看的心情来敲你的门,根本就没想到你还在家睡觉。”
    我说:“这一点都不好笑。我在家睡觉,是因为我根本就没杀人,我只是喝酒喝多了。”
    白脸说;“那你倒是说说,你昨天晚上在哪喝的酒?”
    “我在葵花街9765号的‘百花露’酒吧。一直喝到今天早晨天亮。”我很有把握地、掷地有声地说。
    白脸笑笑,拉了警笛,把汽车拐到了另外一条路上。这是去“百花露”酒吧的路。很快我们就上了葵花街——一拐过来我就知道完了。在本来“百花露”酒吧应该存在的地方,只存在了一片草坪和一堆新栽的树苗。那个酒吧不仅没了招牌和门脸,连房子都没了。就算是我走了以后他们立刻拆房,也不该干净得这么利索。
    警察问我:“你没有记错吧?”
    “没有。酒吧应该是在这里的。”我绝望地坚持。我开始怀疑,我是不是在家睡了半个月。
    “算了,有什么事情还是到我们队上说吧。”白脸的助手不耐烦地打断我,“其实昨天晚上你喝没喝酒和这个案件一点关系都没有。我们拉你过来,就是想看看你是不是对我们撒谎了。”
    “我以前就在这一带当片警。”白脸慢条斯理地说,“这里根本就没有什么‘百花露’酒吧。以前这里是一个洗衣店,后来因为是违章建筑,一年前就拆掉了。这个洗衣店叫什么来着?”他一时想不起来,皱起了眉头。
    “叫‘绿缘’洗衣店。”我说。
    “对,没错!”白脸吃惊地看着我,“你连这个也知道啊?”
    虽然我的身份还只是“嫌疑人”,被带到警局是接受询问,但我知道我的麻烦大了。我已经能听出他们的逻辑推论:我偷窥被老板发现,遭到了严厉的批评。我的心中当然羞愧难当了,一肚子的火不知道朝谁发。这时候正好老板的太太来公司,她找到我要求见老总。我一看机会来了,立刻凶像毕露,趁着老板太太不备把她从我的办公室窗子推了出去。我既有杀人动机又有杀人的机会,我杀完人后便堂而皇之地出了公司,我给张总送东西然后就一去不回,今天也没去上班。我甚至还向来找我的警察捏造了一个根本不存在的“百花露”酒吧。这说明我是撒谎成性,而且还有可能穷凶极恶。这件事情简直就应该是我干的,我最合适了,我自己都想象不出还有谁能干这件事情。
    推论已经成立,剩下的事情,就是找证据来证明这个推论。
    “你们想的太简单了。”我说,“凶手肯定是非常狡猾的,你们想想,世界上哪有这么容易的案件,就这么让你们给破了?”
    这句话说出来,我突然觉得有点熟。恍然想起,这是昨天夜里“百花露”酒吧的老板跟我说的。一想到这里,我的酒瘾就犯了。
    这个时候已经是晚上十点了。往常这个钟点,我已经坐在酒吧里,迎接我的第一轮痛饮了,而今天,我却呆在一个陌生的地方,面临着杀人的指控。没有酒的夜晚实在是很难熬,我就觉得好象有一大群蚂蚁从我的脚尖和脚心慢慢爬上来。它们爬上我的膝盖,爬上我的大腿,爬上我的肚子,最后爬到我的心里。我几乎被它们弄得坐立不安,喘不过气来。
    警察看我的态度不正确,干脆不理我了,把我一个人撂在有一面大玻璃的房间中,他们则在玻璃的另一侧一边抽烟一边议论着什么。我几乎要晕倒了——就在这个时刻,我突然想到了金小令——下午五点,我和她在茶餐厅,我在很不耐烦地听她讲她失恋的故事,而她是证明我没有作案时间的唯一的人。世界就是这样,昨天我是她的救命稻草,而今天,她已经成了我的救命稻草了。
    我几乎是用尽了最后一点力气趴到了那块大玻璃上,拼命地敲打着。我一定是脸色苍白,脸形扭曲,因为我看到警察转过头来,都出现了吃惊的表情。几个人立刻跑向那扇通向我房间的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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