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只眼看梁山

第11章


就像刘邦靠嘴巴战胜项羽一样。 
  因此,我估计李忠“打虎将”的响亮绰号是这么出台的:某天,他发狠心花钱买了一张新鲜大虎皮,裹在身上,然后在闹市中摆下场子,四周插了十几根杆棒,一个铜盘上,摆着十几个血淋淋的虎骨,令人悚然动容! 
  这时,沉默是金。肯定会有按耐不住性子的看客凑上前来问道:“师傅,你老人家这老虎是哪儿打到的?吃人喝彩?!” 
  李忠道:“昆仑山,无稽崖。” 
  于是举市哗然。李忠名声大噪。 
  以梁山好汉的准绳来看,李忠根本就不能算是个好汉,他是个只注重个人小利益的卖膏药的流浪汉,还是个吝啬鬼。如果我们用平民的眼光来看,李忠的确是个胆小的安分守己者。 
  我相信,在李忠上梁山前,他的手里没有过命案。他最初可能根本就没想到,自己后来会在山寨上大碗喝酒,大块吃肉的。后来他跟周通凑在了桃花山后,胆子可能大了些,但是没钱给朋友送行了,只好又打点喽罗下山去打劫。李忠是我读到的《水浒》中最穷的一条好汉。他穷就穷在他没办法搞到钱,即便落草做了山大王后,也是如此。这或许正是他的可爱之处! 
  实际上,李忠,薛永他们的江湖,跟晁天王那种杀人放火,做大买卖的轰轰烈烈的江湖比起来,是相当狭隘的,悲哀的。他们一天喊哑了喉咙,所得也许还不够温饱而已。因此当鲁达踢闹了李忠的卖场子后,李忠是“敢怒而不敢言”。 
  相比之下,薛永的卖膏药生涯,就有点出色了。他的身手不错,祖上原是老种经略相公的帐前军官,后来沦落到卖膏药的地步。宋江在揭阳镇上看过他耍过一通拳棒后,见四周没有一个人捧场,便出手给了他五两银子。——宋江的出手,是见机行色,同时,我们也可以这样来理解:此时宋江的身份,早已经与原来判若两人,他只是个贼配军了。因此,这五两银子,实在只是在为自己买回一付面子,同时也呼吁薛永来关照一下他的面子。 
  薛永被宋江的这种鹑衣百结般的手段买断了。从此,他从冲州撞府的以卖艺为生的江湖,走上了杀人放火的江湖。因为他对宋江的友情救助,他的交椅,被安放在李忠的前两位。 
  每次李忠在听宋头领训话的时候,都不得不扭头看到薛永的病恹恹的嘴脸,与一朵高昂的鼻头。但这时薛永根本就懒得回头理他的这位同行了。 
  薛永心想:当初咱们同样在场子上混的时候,俺是专业的,恁是业余地。        
十九、好男儿四海为家:刘唐、石秀    
  对于像赤发鬼刘唐这类铁杆的流浪汉来说,梁山泊无疑就是他们最好与最后的归宿了。 
  人生在世,有的人是在航行,而有的人则是在飘泊。这是两种意义上的对终点的发现过程。但是他们的目标却是一致的,那就是有个理想的归宿。 然而,理想却是个模糊的意义,它就跟人的饭量与胃口一样,不一而足。因此但凡不甘寂寞者,便可在江湖上踢闹一番。 
  但是他们的机遇往往是十分渺茫的。因为航行与飘泊纯粹就是两码事。而后者,便是江湖。 
  不过,即便是在江湖中,也仍然存在着航行与飘泊的两个群体:前者以绿林组织为代表;后者则是一些流浪汉。 
  在《水浒》中,绿林组织是反潮流的主导力量。从贫富的角度来看,饥饿实际上只是好汉们落草为寇的借口,而不甘于过着平淡的生活,才是他们造反的真正动机。他们跳出了主流社会限定的圈子,到角落处去寻找相对的无拘无束的自由生活。这些草寇后来拥有了梁山泊座次中三分之二的席位。而他们的价值观念,在梁山的生活中,也呈压倒的态势。 
  而流浪汉一出场几乎就是一付自由主义者的形象了。缺乏理想的社会与种种不公平的生存架构,注定会衍生出流浪汉的。但饥饿同样也不是流浪汉们四海为家的唯一理由,他们不过是不愿去奉行主流社会的价值观而已。他们在寻找温饱的同时,也在极力地寻找某种生存的平衡力量,笼统一点来说,这在水浒中,便是所谓“义”了。 
  因此流浪汉们都极为严格地将自己与要饭的区别开来。他们与乞丐的不同之处在于:乞丐们是以要饭作为职业的,他们是一群没有精神的行尸走肉。但流浪汉们却是以叛逆作为精神支柱的。 
  在上梁山前,赤发鬼刘唐,拼命三郎石秀,锦豹子杨林,没面目焦挺,石将军石勇等人,都是以四海为家的。这几个汉子的一个共同之处,便是居无定所,他们到处流浪,以天地为家。他们甚至不同于啸聚于绿林中的那些小山头上的好汉们。 
  我想,这其中可能也有些不屑与他们为伍的傲气。他们奉行的是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的游戏准则。比如刘唐被雷横逮起来后,胸中吞不下一口鸟气,便追着去跟雷横斗朴刀。 
  如果说那些打家劫舍,满足于在小山寨上称大王的好汉们,只是对民间的地主形象加以更加恶性的模仿的话,那么,流浪汉们寻求的,正是要独立于这种换汤不换药的强取豪夺的聚义圈子之外的另一种形象的光色。 
  流浪汉是不以抢劫为生的,这种自觉的洁身自好的意识,使他们与强人或者泼皮流氓严格地区别开来。像石秀,在做贩羊马生意破产之后,便以卖柴为生。而刘唐的劫夺生辰纲,与其说是劫财,毋宁说是取义。当他认为一场壮举足以快意人生的时候,他便决然出手了! 
  流浪汉们目中无人,就像没面目焦挺说的:“平生最无面目,到处投人不着。 
  ”这种孤傲,是为主流社会所不取的。 
  但是,在随大流的江湖时尚中,这种看上去略为清高的半侠半民的流浪意识,还不能构成一个完整的潮流。因此,流浪汉的作为在主流社会中,便显得十分的孤僻和不可理解。比如像刘唐醉卧灵官庙,正像书中写的:“只见供桌上,赤条条地睡着一个大汉。”那种放浪形骸的模样,立马便被雷横当成了盗贼,五大三粗地捆了个仔细。因为在大多数人的规则中,睡觉只能睡在家里或者客栈中的。但是,他们可能想象不到,有些人根本就没有所谓“家”的观念。他们以天为帐,以地为床。古板的雷横看到这付情景,自然要傻了眼了。 
  在闯荡江湖中,期盼有朝一日能认识到真正的自己,是流浪汉潜在的愿望。当然,他们根本就不屑于投奔官府,谋个光明正大的出身。就像石勇出场时说的:天底下俺只认得两个人,其余的都作烂泥看待。 
  他们身上的这一股与生俱来的傲气,既是他们闯荡江湖的精神本钱,同时也是他们在流浪途中的拐杖。而他们的偶像,例如晁盖,宋江,则无疑是一座座灯塔了!或许,正是这些灯塔,让他们对自己的追求,产生了一种认同感和安全感。        
二十、搅不清的黑白两道:朱仝、雷横    
  但凡做公的人,倘若吃不透黑白两道骨子里的奥妙,便很难在江湖上生存。 
  在水浒中,所谓黑白两道,我觉得主要应该是指主流社会与叛逆群体这两大比较笼统的处世规则。前者以官府为主导,后者则是另类诡谲莫测的江湖。 
  富户出身的美髯公朱仝,与铁匠出身的插翅虎雷横,原都是郓城县两个耿直而且敬业的都头,专管擒拿贼盗。他们尽忠尽责,不越规矩,也不图甚么大的发达。 
  因为他们出场的时候,都是三十多岁的人了,虽然一身功夫,却也只能管治一方的治安工作。但是他们心满意足。他们在地方上,都算是相当有面子的人了,两人都仗义。这时,他们吃的是白道上的饭。然而,他们的工作对象,却是黑道人物。按理说,他们的职责应该是黑白分明的。 
  雷横一出场,就逮住了流浪汉刘唐。这是黑白两道的冲突。本来雷横应该带着刘唐去送官的,但是碍于晁盖的面子,他只好将刘唐放了。从这里,又可以看出黑白两道的妥协。妥协的着力点,自然又在于一个“义”字。 
  “义”字使黑白两道的界限变得模糊起来。它冲淡了白道中最重要的游戏规则:法理。本来,以朱仝跟雷横的身份,只要依照白道的法则办事,他们和黑道是可以错身而过的,但是,他们可能早就感染上了“义”字的病毒,因此,当生辰纲之案事暴露的时候,他们命中注定地要从白道转到黑道了。他们先是放走了晁盖,后来又放走了宋江,再后来,朱仝又冒死放走了雷横。这些,都是那个举足轻重的“义”字在作怪。 
  单从主流社会法理的角度来看,“义”字是非常可怕的力量,它可以将貌似神圣,坚如磐石的法则,剥蚀得一文不值。但是,当必要的时候,主流社会本身对“义”的存在也多是持默许甚至是鼓励的态度的。在中国历史上,黑白两道其实是相辅相成,互为转换的,原因就在于“义”字是辩证的。因此黑的可以说成是白的,白的也未尝不能说成是黑的。在义理面前,法理本身也就是一种假设而已。就像法理是对黑道游戏规则的宣判一样,义理也很有可能成为主流社会任何法理的终结者。 
  朱仝与雷横两人之所以徜徉于黑白两道之间,原因就在于他们信奉与执行的是的两个不同的游戏规则。他们信奉义理,然而执行的却是法理。世人都知道黑白分明,但那“义”字,就像水银一样,只要漫向哪一方,那另一方就要失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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