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塌糊涂

第2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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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的,我是处于梦呓之中,我在写作,我使用散漫而简单的文体写,我在回忆中写,我在写嗡嗡,一个姑娘,一块奶油巧克力蛋糕,一粒松软多汁的果实,一种美好,一滴眼泪,一颗心。   
  然而此刻的嗡嗡呢?她在与我相距十几公里的地方,我知道她在那里,现在就在那里,她仍在那个歌舞团里,她也许已经入睡,也许她在另一个地方,穿着暴露而花哨的演出服在歌厅的舞台上跳舞,也许,她仍在别人的宿舍里看电视,与她的朋友们东拉西扯,而我坐在电脑边,坐在迷漫着过去的气味里,坐在我的座位上,我旁边嗡嗡常坐的座位空着,嗡嗡已不再那里假模假式地翻看我的手稿,不再对我写下的文字评头品足,不再说:"哟,老怪,你怎么写得这样不要脸呀!"也不再问我:"老怪,真的有你写的这个人吗?"   
  我熟悉嗡嗡的生活,过去的生活,我们共同的生活,我很熟悉,她也熟悉,对于那种生活方式,我们都很有感情,甚至,很长一段时间里,我们都习惯于那种情感方式,但是,如果要把它讲出来,则不容易,很不容易,因为说不清楚,很难说清,很难写得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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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情感在很多情况下,具有幻觉的特性,比如,在那种做为情感形式的音乐中,情感表现为一种有节奏的幻觉,会起伏、停顿、发展、变化――然而,无论如何,我仍然无法从中见到情感的本来面目,只是当它以某种形式出现时,我才认得它,比如我心跳加快,我呼吸急促,我想笑,我发愁等等,当情感消失,理智便代替它原来的位置,但我分不清理智是否也是情感的一种形式,或是与情感具有某种公共部分,理智看起来更像他人的,连理智中的偏见都像是他人的,然而情感始终是自我,它一直在那儿,模糊不清,无法认识。   
  幻觉是情感的舞蹈部分,色彩缤纷,绚丽多姿,变幻无定,它没有起点,当然,也没有终点,它持续着,不断变幻面孔,在写作时,幻觉使我自认为我仍活着,我仍独立于整个世界,我只是在清醒时才会意识到,我也许从未产生,从未写作,我只是我的一个幻觉,这个世界也是我的幻觉,我与这个世界相互重叠,并且,彼此视而不见,更无法交谈。   
  直到这时,我才清醒过来,我知道,我被我的想象力迷惑了,我在幻觉里跳我的独舞,那是傻里傻气的舞蹈,东拉西扯,言不及物,毫无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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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我现在远未清醒,我沉浸于过去,沉浸于对过去的幻觉之中,我说过,我是在迷信中写作,我非常迷信于我的文字,在文字里,我迷信地回忆着,我固执地寻觅着嗡嗡似曾相识的足音,我的好奇心仔细地谛听,那是嗡嗡吗?那是嗡嗡走路的样子吗?那是她的笑声吗?搭在我肩上的手弄乱了我头发,那是嗡嗡做过的动作吗?   
  是的,那是她,正是她,全是她――我正与她说着话,一问一答,在过去,在那些消逝不见的日子里,我的电视中正播放着音乐MTV,桌子上是刚刚吃完的晚饭,6个空盘子参差放在一起,里面还有吃剩的意大利面条,旁边还有老巍,还有小春,还有菲菲与陆小青,嗡嗡坐在我腿上,小春正边喝啤酒边搂着菲菲的脖子,陆小青正在洗澡,而老巍则手提我的家庭摄像机,准备冲进洗手间,拍下正值青春妙龄的陆小青的裸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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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是一段其乐融融的热闹时光,回忆起来连遗憾都不多,三男三女,在我那里成天聚会,一起吃饭、看电影、听音乐、聊天、开玩笑,甚至还返老还童般地外出滑了几次旱冰,一副过一天算一天的样子,我们几乎共产、差点共妻,离平民百姓式的乌托邦理想近在咫尺,那是在98年中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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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种圆满得之于陆小青。   
  对于老巍来讲,陆小青的出现犹如圣母显灵、祖坟冒烟,且无需三拜九叩,真是心想事成,当然,老巍私下里认为,他在我那里押宝押对了。   
  这得涉及老巍的另一个特点。   
  私下里,我认为他对我有一种迷信,认为只要常在我身边晃悠,除了能看到我弄到姑娘以外,自己也必能弄到一个满意的姑娘,至于是我发给他的,还是他自己收到的,那倒无关紧要,有意思的是,他的迷信又一次灵验了,我是说,令老巍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在他满头秀发不翼而飞的29岁高龄,居然搞到了心目中的理想情人。   
  为了说清楚,我还得谈谈老巍,谈谈他的情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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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巍的第一个女朋友是我介绍的,叫宋小芸,我们都叫她老芸,那是一次持久战,从两人第一次上床,到老芸跑到别人床上,时间长达8年,其间的小波小折丝毫也无法影响两人的相亲相爱,当然,这种相亲相爱并不对等,老巍的爱多些,老芸的少些,但怎么能对此斤斤计较呢?影响两人关系的主要原因,就是老巍的不上进,老芸的母亲对此有过相当精确的描述,她说老巍"人好归人好",就是"步子迈得小些,人显得老些,钱挣得少些"。   
  而老芸则刚好相反,到两人分手时,老芸每月挣的钱是老巍的5倍,样子看起来却比老巍年轻5倍,起先,这使得她有点不平衡,由于养一个"老白脸"不符合中国市民的传统习惯,因此,为了传统,她对他痛下杀手。   
  有一件事对两人有决定性影响,那就是买房。   
  老芸与老巍从第一次上床前就相互发了结婚的毒誓,其程度之深令人赞叹,要是方便的话,两人简直可以手牵手去云南的苗寨,分别为对方种上不同的毒蛊,而把解药分别交对方保存,幸亏他们没有真这么干,不然他们现在就会更加疯疯颠颠。话说回来,为了实现结婚这一誓言,两人开始攒钱买房,要知道,对于很多人来讲,在露天里结婚不太现实,现实的是,要有一所属于自己的房子,这样才好在里面想干嘛就干嘛,而对于房子,老巍尤为看重,他早在青年时期就十分浪漫,在我想到与一个姑娘随便找一个地方鬼混一下的时候,老巍已经想到婚后可以拉上窗帘,抱着老婆听着邓丽君跳裸体贴面舞了,可惜,虽然法律上没禁止这件事,但很多公共场所确实不允许人们这么干,因此,"一定要有属于自己的房子。"老巍这么想。   
  持有这一想法的老巍说服了老芸也这样想,于是,两人为了房子而战,起先是担任护士的老芸一人存钱,老巍大学毕业后,两人便一块儿存,两人使用一个存折,比赛似地轮番把挣得的每一笔小钱往里存,他们看中一处平房,需一万元,有了一万元后,平房涨到一万五,而当时的社会时尚告诉他们,平房不叫房,叫窝,而所谓结婚用的房子,至少应是一居室,因为一居室具有可以在自家大小便,用煤气做饭等优点,于是,两人再次鼓起风帆,全速向前,他们看中了一个老楼的一居室,需3万元,他们攒到3万元,房价却涨到5万元,于是,为了更快地攒钱,老芸跳出医院,来到一家外国的婴儿奶粉公司做推广,老巍运气不佳,连换几个工作,越换越不对,就在这种情况下,两人顽强地把钱攒到5万元,此时,社会时尚再次改变,结婚用房一居室被视为不恰当,因为没有孩子的房间,孩子睡在父母中间的生活方式突然被视为不道德,因为一至五岁被视为不应偷学性交的年龄,这个新发现标志着文明时代来临,而"老婆孩子热炕头"的岁月一去不复返,于是,两人便直奔两居室,两居室的老房价格为8万,两人完成目标时,社会时尚再次改变,老房作为新婚夫妇的住所已经不太恰当,因为老房的电线不能带动太多电器,特别是夏天,空调无法启动,而社会上已不再流行汗流浃背地性交之后,还得抓蚊子咬的大包,总之,为了夏天也能顺利地性交,之后再美美地洗一个澡,两人的要求再次提高,这次是新房二居室,当时标价20万,这回他们再次坠入深渊,因为当他们攒到20万时,20万只能买郊区的房子了,为了进城上班,必须再买一辆汽车――至此,两人已共同奋斗8年之久。   
  于是,相对聪明的老芸觉出了苗头不对,作为一个女人,她敏感地发现,她之所以总有种赶不上趟儿的感觉,是因为她站在了社会时尚的后面,尽管凭着一腔青春热血,奋力追赶,可还是于事无补,时尚是跑在前面的人扔掉的破烂儿,如果把它比做一件名牌时装,那么穿到老芸那里已经成为漏洞百出的网兜儿,若想跳出这个圈子,就得干脆站到前面去,于是,她甩掉老巍,利用残余姿色,嗅上一个有钱人,可惜,好景不长,有钱人早已与另一女人有约在先,而老芸发现,即使她挤掉那个女人,到头来,她仍会被更年轻的姑娘挤掉,于是她知难而退,经过一年的摸索,老芸仍没有摸清头绪,最终陷入迷茫。   
  对于老巍,事情可就坏透了,老芸背弃誓言被他看做是欺骗,于是老芸在老巍眼里成了坏人,但由于8年的相处,老巍不太相信老芸能突然变坏,于是他想之又想,得出结论,老芸不坏,而是犯了错误,只要改正,就可变好,而且老芸在外面吃尽了苦头,也算是被强行惩罚了,社会派来一个陌生男人惩罚了老芸的背叛,说明社会风气很正,但怎么这事说起来就不是那个味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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