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世纪的爱情故事

第7章


  ――原来,他是段玄之子,段青岚。
  的确,他没说错,是她先招惹他的!
  四目对望那一瞬,她突然有了预感:也许,已发生的一切,不过是个开始。 
  第3章
  环顾着居住了多年的段宅,她有着不舍:已在这里渡过了那么多年。原以为,是会与他携手相伴终老一世的,却没料到,这里即将易主。
  她暗笑着自己的在意,真的,有什么大不了的?那一处的宅景没有上演过悲欢离合?这一次在段宅出演的,不过是幕叫做「离别」的戏罢了。
  该走了。
  这里,是段青岚和段青岚夫人同享晨昏之地。她沈追欢,不过是段氏的前妻,是该下堂求去了。
  这里,该留给新任段夫人。
  没有打算带走这里任何东西。只要银行里有钱,还愁买不到需要的东西?
  何况,她该拿什么走?在这里的每一样物品包括一件衣衫在内,都有过他们的共同回忆。而现在,每一个回忆,不管是甜蜜的、伤感的、或是苦涩的,在在都剌痛她的心。
  现在的她,需要的,是冷凝情感后甘心情愿的遗忘。
  是啊,遗忘。
  都该忘了的。
  人海茫茫,谁遇见了谁,谁离开了谁,谁说了要记得,谁又要爱谁……就让彼此俩俩相忘。
  所以,孑然一身,她走出了家。
  到的地方,是她留了几十年的小套房。
  自当年买下它后,走过风风雨雨这么多年,身边人、物早已不知变更几多,这套房子却依然留着,只为纪念当年独力走过的那些坚苦岁月。
  回到这里,她怔忡了:这里,他们曾同住过呵……
  「追欢,我要搬过来。」
  清早,他一边穿着制服,一边对她说。
  「搬过来?为什么?」
  他转过身来,笑了,「因为我不要离开你。」一边系着纽扣,一边继续说,「爸爸也同意了。我想,你今天上班时,他会拜托你的。而且,他定会支付我的生活费给你。」
  「你的意思是?」沈追欢一下坐直了身子,问,「你爸让我做你的保姆,以照料你的饮食起居?」
  「是,他一向信任你。且,他认为我自幼丧母,一向缺乏母爱,而这,可由你来弥补我的欠缺。」
  她沉默,半晌,方答,「我不要他的钱。」
  「为什么?」他感兴趣的看着她,等她的回答。
  为什么?
  理由很简单:他现在是她沈追欢的人,两人住在一起,跟同居没什么分别。若了收了段玄的钱,那会让她产和耻辱感,同时觉得自己异常廉价。
  至于为什么会有这种感觉,此刻的她不想去深究。
  见她久不回答,他却没再追问,只畅快答应,「好,不要就不要。如果要给你钱,也只能是由我自己赚来的。」他突兀的把脸凑近她,大有深意的问,「你不愿要爸爸的钱,是不是因为我对你产生了重要性?」
  「去!」一把挥开他的俊脸,呵斥道,「快迟到了,还不快走!」
  成功的在她脸上偷香一记后,在他放肆的笑声中,他关上门上课去了。
  而她,点燃一支烟,开始回想这近两个月的生活来。
  一个多月前,她的老板段玄要到欧洲公干一个月,在青岚的设计下,段玄将自家儿子交给万能沈秘书照料,顺理成章的,青岚住进了她的家。
  在段青岚悉心引诱与半强迫下,加上酒后乱性(唉,再一次),她和他又有了关系(呜,她意志不坚!)。
  当段玄从欧洲回来后,发现儿子对沈秘书的依赖与亲热,误以为:儿子虽然从来不说,但他仍是需要一个母亲的。而最佳提供者,当然是精明能干的万能沈秘书。于是就放心的把儿子交到了沈秘书手上。
  沈追欢不敢想像,倘若有朝一日段玄发现她这舍得信赖的沈秘书居然「监守自盗」时,她会有什么下场??
  她也不想这样啊!
  放着二十五岁的黄金年龄不在外过尽夜夜笙歌的日子,却和一个小了自己十岁整的少年同居,真的是头脑有病!
  但,情不自禁啊!
  在凉烟的薄雾中,沈追欢豁然清楚:对于青岚,自己也许是动真了。
  她苦笑:对象是一个小自己整十岁的少年。
  这个社会,如果男比女大十岁,人们会夸赞珠联璧合,人们会说他用他成熟男人的魅力去征服女子的骄傲。但,倘是女子大男子十岁,呵,不得了,老牛居然想吃嫩草!尤其当那「嫩草」家世显赫时。谁知道那狐狸精打的是什么主意……
  说到底,社会仍是男尊女卑的强权社会。妇解虽进行了这么多年,可落实到现实生活中某些具体的地方,女人,想平等?一边歇着吧!!
  闹钟的依时而鸣,打断了她的思绪,熄灭手上烟,换过衣衫,又开始了一天的忙碌……
  时间流水一般过去,一转眼,他们已同居两年半。
  这些日子来,他们如一对平凡夫妻般生活,琐碎而甜蜜。
  两年半的过去,段青岚也高中毕业了。
  与此同时,沈追欢发现自己怀孕了。
  没有告诉他,趁他毕业典礼的当天,她到医院做了手术。
  虽然孩子也是他的,孩子的去留他也有权作决定,可是,她不敢告诉他。
  ――他太想要一个他们的孩子了。
  若她真把孩子生下来,除非他们结婚。私生子她是不会要的。
  沈追欢是孤儿出生的,她太明白孤身一人奋斗的苦楚。而私生子,在这个貌似开明的社会中仍是备受歧视,他们常会背负上「野种」的罪名。这对孩子的成长势必不佳。私生子的待遇大概只比孤儿好那么一点点吧。
  她不要他们的孩子受这种罪!
  当晚,他就发现了。
  他瞪着她,一言不发。
  沈追欢是第一次见他生这么大气。他,远比她所想像的,还要在乎孩子。
  深吸一口气,她向他解释,「这个孩子来得不是时候。现在的我们,注定没有结果。不说别的,至少在你十八岁以前,你父亲若发现我们的关系,他可以随时告我诱拐未成年人。就算你满了十八岁,若你没有能力,你拿什么养家糊口?」
  「在这种没有未来的关系中,我不敢冒险把孩子生下来。」
  「而你,又是再想要孩子不过。」
  「我只好先斩后奏。」
  闻言,他沉默不语。
  而她,也没把话说完。
  除了不想让孩子成为私生子外,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原因:她发现自己爱上他了。
  生平第一次,真正爱上一个人。
  孩子,是一个剪不断的牵绊。
  如果她把孩子生了下来,她和孩子就成了他永生挣脱不开的束缚。
  他还那么年轻,外面的天空是如此之大,他应该去邀游四方,没有必要被她绑住。
  因为年轻,一切都是模糊暧昧的,并没有成长为男人的他,也许仅是误以为是爱她的。若再过些年月,当他发现外面海阔天空时,身边却有她和孩子这个负累,却叫年轻的他如何是好?
  她不要成为他的束缚。
  因为真的爱他,所以让他自己成长,自己选择。
  因为真的爱他,所以甘愿给他自由。
  接下来的一个月,他心事重重。
  她看在眼底,也不追问,因她清楚:是由于孩子的问题引发他思索他们的将来究竟如何继续。
  她肯定,他终会振翅高飞离开自己。
  所以,相处的每一天,她都把它当作最后,小心翼翼的铭刻在心。
  终于有一日,他告诉她自己的抉择,「追欢,我决定到美国念书。」
  「你说得对,若无旁身之技,我拿什么养活自己的老婆孩子?」
  「所以,给我时间,至多十年,我会变成一个男人回来。」
  「我等你。」
  追欢轻轻笑,一口允诺,「好,我等你。」
  心中却在苦笑:十年后,他是年少得志,意气风发,而自己,却已三十七岁。
  距离,是越来越大了。
  他走的那一天,她没有去送行。怕到了机场,自己会反悔,会不舍得让他走。
  于是,那一天,她孤自一人,在那个充满他味道的家里,黯然神伤。
  幽幽醒转,窗外,仍是黑暗的夜,一如,现在的她的心境。
  梦里,她看到了初遇那几年相爱的他们,也看到在段青岚赴美后黯然的自己……
  只是,都已经过去了。
  惆怅旧欢如梦。
  过往的种种,犹如轻烟,更像一声叹息,在转眼间就过去了,什么都已覆、水、难、收。
  现在的她,又恢复到最初的孤寂了。
  孤寂又如何?
  每一个人,一生下来,就是孤独的。她,不过是回复到最初的孤独与寂寞罢了。
  一个人的她,依旧会活下去,且活得好。
  在心里,她如是告诉自己。
  昱晨。
  她到了有名的私立阳光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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