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历十五年

第45章


僧宝世间犹时有,佛宝今春绣佛灯。可笑成男月上女,大惊小怪称奇事。陡然不见舍利佛,男身衰隐知谁是?我劝世人莫很清,绣佛精会是天台。天欲散花愁汝着,龙女成佛今又来!”
  写作这些诗文函件的时候,李蛰已年近七十,而且不断声称自己正直无邪,但是这些文字中所流露的挑战性,无疑为流俗和舆论所不能容忍。反对者举出十余年前李蛰那妓和出入于寡妇卧室的情节,证明他的行止不端具有一贯性;对这种伤风败俗的举动,圣人之徒都应该鸣鼓而攻之。
  事情还有更为深刻和错综的内容。李蛰的这种行动,在当时的高级官僚看来,可以视为怪僻而不必和公共道德相联系。但下级地方官则不能漠然置之。因为他们负责基层的行政机构,和当地绅士密切配合,以传统思想作为社会风气的准则,教化子民。他们的考成也以此为根据。李蛰的言行既然有关风化,也就是和官僚绅士的切身利益有关。然而如果把问题仅仅停留在这一点上,也还是皮相之谈。因为对官僚绅士自己来说,行为不检甚至涉及淫乱,本来是所在多有,毫不足怪。如果他们本人不事声张,旁人也可以心照不宣。李蛰究竟无邪还是有邪,可以放在一边不管,关键在于他那毫无忌惮的态度。他公然把这些可以惹是生非的情节著为文字,而且刊刻流传,这就等于对社会公开挑战,其遭到还击也为必然。而且,他的声名愈大,挑战性就愈强烈;地方官和绅士也愈不能容忍,对他进行惩罚已属责无旁贷。这些人雇佣地痞打手焚烧芝佛院,行为可谓卑劣怯弱,但在他们自己看来,则属于卫道。
  这次事件已经早有前兆。5年之前,即1596年,有一位姓史的道台就想驱逐李蛰。仅仅因为李蛰的朋友很多,而且大多是上层人物,这位道台才不敢造次,只是放出风声要对他依法处理。李蛰对这种恐吓置若罔闻,于是史道台又声称芝佛院的创建设有经过官方批准,理应拆毁,李蛰答辩说,芝佛院的性质属于私人佛堂,其创建“又是十方尊贵大人布施俸金,盖以供佛,为国祈福者”。答辩既合情合理,再加上知名人士从中疏通,这位道台没有再别生枝节,而李蛰则自动作了一次长途旅行,离开麻城前后约计4年。他在山西访刘东星,登长城,然后买舟由大运河南返,在南京刊刻《焚书》,1600年又回到芝佛院。这次招摇的旅行使当地官外更为痛心疾首,而尤其糟糕的是,他居然在给梅情然的信上说麻城是他的葬身之地。是可忍,孰不可忍,富绅们既想不出更好的办法,只好一把火烧了他的栖身之地。
  事变发生以后,马经纶闻讯从通州赶来迎接李蛰北上,并且慷慨地供应地和随从增众的生活所需,使李炎的生活得以保持原状。在通州,也经常有朋友和仲嘉者的拜访和请益,因此生活并不寂寞。
  在生命中的最后一年里,他致力于《易经》的研究。因为这部书历来被认为精微奥妙,在习惯上也是儒家学者一生最后的工作,其传统肇始于孔子。李蛰既已削发为僧,他已经了解到,所谓“自己”只是无数因果循环中间的一个幻影;同时,根深蒂固的儒家历史观,又使他深信天道好还,文极必开动乱之机,由乱复归于治,有待于下一代创业之君弃文就质。在1601年,李费提出这一理论,真可以说切合时宜,也可以说不幸而言中。就在这一年,努尔哈赤创立了他的八旗制度,把他所属的各部落的生产、管理、动员、作战归并为一元,改造为半现代化的军事组织。而也是仅仅两年之前,这个民族才开始有了自己的文字。就凭这些成就,努尔哈赤和他的儿子征服了一个庞大的帝国,实质上是一个单纯的新生力量接替了一个“文权”的王朝。所谓“文极”,就是国家社会经济在某些方面的发展,超过了文官制度呆板的管制力量,以致“上下否隔,中外联携”。努尔哈赤的部落文化水平低下,但同时也就在“质”上保持着纯真。舍此就波,泰否剥复,也似乎合于《易经》的原则。
  然而在这易代的前夕,李蛰又如何为自己打算呢?即使其对李蛰还不是古稀的高龄,他也用不着考虑这个问题了。因为问题已经为利科绘事中张问达所解决。张问达递上了一本赛疏,参劾李蛰邪说惑众,罪大恶极。其罗织的罪状,有的属于事实,有的出于风传,有的有李蛰的著作可以作证,有的则纯出于想当然。其中最为耸人听闻的一段话是:“尤可根者,寄居麻城,律行不简,与无良辈游庵院。挟妓女白昼同浴,勾引土人妻女入庵讲法,至有携装枕而宿庵观者,一境如狂。又作《观音问》一书,所谓观音者,皆土人妻女也。”接着,给事中提醒万历皇帝,这种使人放荡的邪说必将带来严重的后果:“后生小子喜其猖狂放肆,相率煽惑,至于明劫人财,强搂人妇,同于禽兽而不足恤。”此外,由于李蛰妄言欺世,以致佛教流传,儒学被排挤,其情已形极为可怕:“选来缓绅大夫,亦有学咒念佛,奉僧膜拜,手持数珠,以为律戒,室悬妙像,以为皈依,不知遵孔子家法而溺意于禅教沙门者,往往出矣。”而最为现实的危险,还是在于李蛰已经“移至通州。通州距都下仅四十里,倘一入都门,招致蛊惑,又为麻城之续”。
  皇帝看罢奏流之后批示:李蛰应由锦衣卫捉拿治罪,他的著作应一律销毁。
  在多数文官看来,李蛰自然是罪有应得,然而又不免暗中别扭。本朝以儒学治天下,排斥异端固然是应有的宗旨,但这一宗旨并没有经常地付诸实施。李蛰被捕之日,天主教传教土、意大利人利玛窦(此人和李蛰也有交往)早已在朝廷中活动,以后他还要继续传教,使一些大学上尚书乃至皇帝的妃嫔成为上帝的信徒。而万历皇帝和母亲想圣太后则对佛教感觉兴趣。虽说在1587年曾经因为利部的奏请,皇帝下令禁止士人在科举考试的试卷中引用怫经,但是在1599年,即李蛰被捕前3年,他却告诉文渊阁的各位大学土,他正在精研‘位藏“和”佛藏“。这还有行动可以作为证明:皇帝经常对京城内外的佛寺捐款施舍,又屡次派出宦官到各处名山巨刹进香求福,而好几次大赦的诏书中,更充满了佛家慈悲为本的语气。所以,要把提倡异端的罪魁祸首加之于李蛰,毕竟不能算做理直气壮。
  但是另一方面,李蛰之所以罪有应得,则在于张问达的奏流具有煽动的力量,而他使用的’罗织”方法,也把一些单独看来不成其为罪状的过失贯穿一气,使人觉得头头是道。何况把可能的后果作为现实的罪行,也是本朝司法中由来已久的习惯。而全部问题,说到底,还在于它牵涉到了道德的根本。
  从各种有关的文字记载来看,李蛰在监狱里没有受到折磨,照样能读书写字。审讯完毕以后,镇抚司建议不必判处重刑,只需要押解回淹了事。根据成例,这种处罚实际上就是假释,犯人应当终身受到地方官的监视。但不知何故,这项建议送达御前,皇帝却久久不作批示。
  一天,李蛰要侍者为他剃头。乘侍者离开的间隙,他用剃刀自机但是一时并没有断气。侍者看到他鲜血淋漓,还和李蛰作了一次简单的对话。当时李蛰已不能出声,他用手指在侍者掌心中写字作了回答:
  问:“和尚痛否?”
  答:‘不痛。“
  问:“和尚何自割?”
  答:“七十老翁何所药”!
  据说,袁中道的记载,在自刎两天以后,李蛰才脱离苦海。然而东厂锦衣卫写给皇帝的报告,则称李蛰“不食而死”。
  从个人的角度来讲,李蛰的不幸,在于他活的时间太长。如果他在1587年即万历十五年,也就是在他剃度为僧的前一年离开人世,四百年以后,很少再会有人知道还有一个姚安知府名叫李蛰,一名李载蛰,字宏父,号卓吾,别号百泉居上,又被人尊称为李温陵者其事其人。在历史上默默无闻,在自身则可以省却了多少苦恼。李蛰生命中的最后两天,是在和创伤血污的挣扎中度过的。这也许可以看成是他15年余生的一个缩影。他挣扎,奋斗,却并没有得到实际的成果。虽然他的《焚书》和《藏书》一印再印,然而作者意在把这些书作为经筵的讲章,取土的标准,则无疑是一个永远的幻梦。
  我们再三考虑,则又觉得当日李蛰的不幸,又未必不是今天研究者的幸运。他给我们留下了一份详尽的记录,使我们有机会充分地了解当时思想界的苦闷。没有这些著作,我们无法揣测这苦闷的深度。此外,孔孟思想的影响,朱高和王阳明的是非长短,由于李蛰的剖析争辩而更加明显;即使是万历皇帝、张居正、申时行、海瑞和戚继光,他们的生活和理想,也因为有李蛰的著作,使我们得到从另一个角度观察的机会。
  当一个人口众多的国家,各人行动全凭儒家简单粗浅而又无法固定的原则所限制,而法律又缺乏创造性,则其社会发展的程度,必然受到限制。即便是宗旨善良,也不能补助技术之不及。1587年,是为万历十五年,丁亥次岁,表面上似乎是四海升平,无事可记,实际上我们的大明帝国却已经走到了它发展的尽头。在这个时候,皇帝的励精图治或者宴安耽乐,首辅的独裁或者调和,高级将领的富于创造或者习于苟安,文盲的廉洁奉公或者贪污舞弊,思想家的极端进步或者绝对保守,最后的结果,都是无分善恶,统统不能在事业上取得有意义的发展,有的身败,有的名裂,还有的人则身败而兼名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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