陌上云暮迟迟归/安以陌

第79章


韶迟,我好怕,为什么我梦不到你,我怕自己会忘记你。”她抱紧他,泣不成声。那是她用生命去思念的一个人,此刻他就在她身边,抱紧她,亲吻她。
  “傻丫头。”他吻她的发,声音也在颤抖。
  “韶迟,我爱你。我是不是忘记告诉你,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她一遍又一遍地说着,生怕他听不清楚。
  “我知道,我一直在等你说爱我。到肯尼亚的时候,我就后悔了,我在等你来找我,亲口说爱我。你知道吗,被武装分子抓去的时候,我就在想,我不能死。我死了,你怎么办?我一直觉得自己是傻瓜,居然会放开你。陆韶迟,其实是个懦夫,以陌,以后再不会了,我不会离开你。”
  “我也不会让你离开!陆韶迟,你听清楚了,不准离开!”她有些霸道地说,他替她擦眼泪,都是做了妈妈的人了,还哭得像一个小花猫一样。
  “韶迟,你是人,还是鬼?”
  “你怕我吗,告诉我,你害怕吗?”
  “我更害怕会失去你。”她望着他,含泪说道。
  “反政府武装本来要处决我们,营救人员前来,他们一直开火,他们首领受了重伤。我按照无国界医生守则,救了他。无论当地人的政治立场是什么,我都要救他。他也许并不是坏人,只不过信仰不同。最后,他释放了我。我是唯一获救的人质,他们并没有在给半岛台的资料片里,提到我生存的消息。所以,大家都以为我也遇难了。”
  “你怎么知道我在这里?”
  “因为这些……”陆韶迟将背包放下,里面全部是以陌发布在博客里的照片,一张张地,都被啊清晰地标注着汉字。
  “这条路,是你每天给孩子们上课会路过的。”
  “你说过,从你住的地方推开窗,可以看到山顶。你喜欢在这里看日出。”
  “每次去集市,你会路过一片低矮的民房,每天都有一个黑人音乐爱好者,站在自家的屋顶唱歌。我刚刚也遇到那个男孩了。”
  “你说礼拜二会去托儿所做义工,从这里过去,不过十分钟的路程。”
  “你看,这些全部都是你在博客贴的照片。这里是你家门前的小路,这里是你路过的风景,还有这里,是你门前的植物……”
  “韶迟,告诉我,你准备了多久,这些照片,这张地图,你准备了多长时间?”太多的惊喜,让她感动哭泣。
  “我回了云泽,陈楚洋被我吓了一大跳。我看到了我们的孩子,我妈妈和爸爸抱着他,我第一次看他们两老人家这么默契地做同一件事情。他们告诉我你在肯尼亚,你不知道当时我多担心你。我怕我们又会错过。我在网上,看到了你的博客。你不知道每次看你在博客上写的那些话的时候,我有多心痛。我对自己发誓,我一定要亲自去找你,跟你说对不起。我一定可以再找回你。”
  “L是你对不对?”以陌突然迷茫地抬头,看着韶迟。他轻轻点头,低头吻她。
  “以陌,他们很想你。”他低声呢喃。
  “我们可不可以,暂时不要回去?”
  “啊?”
  “在这里,可以生好多个小韶迟和小以陌。”她点起脚尖,在他耳边说着她的坏心思。他会心一笑,再不犹豫,低头吻了下去。在抱紧她的时候,他还不忘记伸手,关掉了电脑边闪烁的摄像头。
  陌上花开后来在她的博客“陌上云暮迟迟归”中写道:“如果有一个人,跋涉千里,只为与你重逢。如果有一个人,相隔万里,也愿意等待。那他,就是你的真命天子。相爱的人,不会丢失彼此。就算他们暂时分离,总有一天,会找到对方。地球是圆的,不是吗?”
  L在那篇文章后回复:“耶苏说,信我者得永生。她曾问过我,这个世界上到底有没有奇迹。我说,只要寻找,只要相信。我一直相信,兜兜转转,相爱的人一定还会在一起。”
  很久以后,以陌问陆韶迟,如果她那时候已经离开 Mathare,他会怎么办?
  陆韶迟回答,他会找寻,并一直找寻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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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章番外是证明我是亲妈的。
  说实话我个人非常喜欢这篇番外……e
  话说陆韶迟同志用背包里的照片找到爱人的做法偶也素拷贝来的,现实生活里真有人这么做了。
  想起某银眉飞色舞地描绘某个华裔男孩是怎么地直飞北京,又是怎么地靠着照片找到人大宿舍楼的,偶就很感动捏,挖哈哈,所以偶这一章番外,也是纪念这一段浪漫的爱情的。
  在这里祝福那一对情侣吧,跨国恋8容易啊,何况人家大老远这么飞中国,挖哈哈。
  另外要说下,以陌同志和陆韶迟同学的一段对白……
  “韶迟,你是人,还是鬼?”
  “你怕我吗,告诉我,你害怕吗?”
  “我更害怕会失去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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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家有没有印象?有没有一点点眼熟,哈哈,这段是向偶超爱的《Twilight》致敬的。
  当初Edward跟Isbella Swan也有一段类似的对白啊!
  “are you afraid?” ,当初身为吸血鬼的 Edward就是这么问她的……
  Isbella Swan的对白真的超级经典,挖哈哈……I"m not afraid of you. I"m only afraid of losing you
  I"m only afraid of losing you……,偶的确是很喜欢这段对白。
  马上第2部就要上映了,偶要去买票,挖哈哈
  顺便问一句,偶是不是要给云少写一章番外?
后记?哆啦A梦?心开天籁不吹箫
  
    终于敲完了最后一个字,我在屏幕下有些木讷地抬头,看到微敞的蓝色窗帘,上面有粉色的花朵,在三排水晶灯的照耀下显得异常的娇艳。而这个时候,窗外却是混沌的黑,我不知道如何形容这个时刻,时钟敲向了凌晨两点,这是黑夜的结束,也是白昼的开始。写作是一场徒步的修行,我以文铺路,指引我的思想超越肉身抵达彼岸,然后用一篇后记召告天下:我已功德圆满。当文字印刷成铅字,就成为不可反悔的存在,故我对后记有着近乎病态的痴迷,因为这是我存在过的最真实的证明。而每当我翻开书本最后几页,都能在字里行间里,看到曾经的自己。就好像行走在荒漠的旅者,收拾步履,蓦然回首,看到自己的脚印深深浅浅地印在流沙里,那些走过的痕迹如此鲜明,不需回想,亦不会遗忘。我必须感谢,感谢上苍赋予我神奇的创造力,让每一夜挑灯的寻觅和分享,都变得富有价值。
  在那些文字里,有柔软甘甜的季风抚摸过城市最偏远的角落,有纤细瘦削的男孩在电线杆下孤独地垂眉,有漏光的植物寂寞生长,窗台的仙人掌刺伤了孩童的手,年轻的母亲温柔地抱过他,儒雅的男人从妻子手中接过孩子,将他举过头顶……那些画面扎根在我心里,栩栩如生。所以我毫不怀疑,笔下的世界真实地存在着。所以每一次书写,我都谨慎且慈悲,我如同一位母亲般,小心翼翼地看着他们长大欢笑,逐渐丰满有了血肉,最终跃出纸面,不再受我的控制。他们相聚、离开,爱上,遗忘,或奔走远方,或回归故里,我而只是默默注视,注视着他们的爱情茁壮成长,欣欣向荣。
  写作,让我感觉到富足。似乎文字能赐予我不断的能量,伏案织梦的时候,我不知疲惫,无惧无畏。幻想,让我变得强大如哆啦A梦,我所不能获得的,笔下的人物可以替我拥有。我所必须承受的,他们却可以幸免。我无法奔赴的远方,他们可以轻易抵达。我如同寄宿在不同人物身上的灵魂,一次次地经历不同的人生。那些故事,就好象哆啦A梦口袋里的时空门,打开书本,就是一次梦幻旅程。
  《陌上云暮迟迟归》,是09年我完成的第一本书,也是我写得最伤感的一本书。这是一个关于记忆与爱情的故事,女主角用三年爱上,用六年遗忘,最后一年用来领悟。十年,完美得如同一个轮回,这也是送给自己的礼物。用来纪念我生命中的十年,纪念那些爱过我和我爱过的男孩们。
  14岁那年,我开始写长篇言情小说,同样是那一年,我遇上了他。当初,躲在英语课上用作文本写爱情故事的我,根本没有想到,有一天自己笔下的故事,会摆在新华书店的书架上。人生总是有太多的意外和巧合,我没有马良神笔,不懂得迎合读者,不懂得讨好附会。很多人说我写的故事美好得虚假,说世界上不可能有这样的爱情。我却坚信,以陌、暮寒、韶迟,是真实存在过的。始终相信,善良的人会有好的结局。落笔的都是美好的爱情。或许是因为我现在依然会看哆啦A梦,或许是因为我还相信童话,或许,因为我还相信爱情,尽管,爱情不过是一场盛大的幻觉。
  写惯了爆笑喜剧的我,第一次写了《陌上》这样风格的书。以致于读者笑称我为“后妈”。本来故事在结婚的那瞬间,就可以噶然而止,而我却偏要再生出一段生离死别,不肯让以陌和韶迟好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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