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谢姑娘,我们山水有相逢,就此别过。”王二狗这次终于收起了那贱嗖嗖的模样,规规矩矩行礼道。
“那告辞。”步筝也行了同样一个礼,说完便转身离去。
她刚刚注意到自己已经被好几拨人跟着了,自己身份特殊,任务特殊,总不能将无辜之人牵扯过来。
竟然有人跟着,正事就只能先拖一拖了,所以现在逛逛逛买买买就成了步筝的首要任务!毕竟自己难得清闲。
或许是女人本性暴露,加上自己不缺钱不缺金的,跟踪她的探子们可谓是集体崩溃,跟完这单立马辞职!
步筝走进一家布店,里面的的老板见她穿着打扮皆为不凡,忙跑出来亲自接客“我看这位姑娘气质不凡,想必唯有我店最好的料子才配得上姑娘啊。”
其实步筝这次出来,没带什么东西,就带些银两,还有梳妆台上的所有首饰,只是出来后有拼尽全力买买买,穿着可谓是日日不重样,且一日金贵过一日,倒也不显得俗气。
“我就过来看看,如有喜欢的,定会买下。”步筝敷衍道。
老板也识趣,便只站在一旁伺候,不再过去打搅。
步筝忽然走到一件成衣面前,这颜色款式看上去都颇为面熟。
“姑娘好眼力,这可是这两年来城中最时兴的款式,姑娘要不要试一试?”老板见步筝在这件衣服前立足许久,便上想着前介绍介绍。
“我只是看这件衣服有些许的眼熟,”步筝回应道。
“这可是照着两年前步筝将军结婚的款式来的,原本都只作婚服,后来她不是和离了吗,但这模样款式依然深受那些姑娘们喜爱,便经过修改,成了常服,虽说这面料做功不如宫中的,但也绝对不会输给那些达官贵人穿的。”老板笑着介绍道。
步筝用手摸了摸,是挺柔软的,不过若是穿上,也确实不如她大婚那日的婚服舒适。
“还不错,我成亲那日也是穿这款式的。”步筝看着有点走神,这话也算是脱口而出。
“哎呦,那我得改口称夫人了,夫人可还满意?”老板改口道。
步筝迟疑了一会,说道“还是称我为姑娘吧,我也离婚了。”
老板:“那它作为婚服还真是晦气,不过作为常服那便是件祥物啊!”
步筝:“此话怎讲?”
老板:“你看天下哪个女子不想活成步筝这般?巾帼英雄,为国出征,就算是与渣男夫君和离那也是潇潇洒洒,不带丝毫留恋。”
“满门战死,无依无靠,谈何羡慕?”步筝不禁反驳道。
老板发现自己跟步筝是完全沟通不来,只能无奈让小二自己上。
小二刚想开口步筝却直接说“更衣室在哪?如果合适,我便买了。”
小二自然是十分开心,恭敬道“姑娘请随我来。”
步筝从更衣室出来后,着实惊艳了不少人,她本就衬得起红色,加上这款式原本就是为她量身定制的,她穿上这身简直美得不要不要的,叫人直流哈喇子。
头饰虽也不像成亲那般繁琐,只有寥寥几支珠钗作饰,但好歹都是宫中赏赐下来的,胜在精致,也衬得起这身衣服。
“好看!不是我说,这衣服其他姑娘也都试过,但都不如姑娘好看,简直就是为姑娘量身定制的!步筝将军都未必有姑娘穿得合适!”老板用尽一生一世来将她赞赏,也不知是奉承还是实话。
“我怎敢与步筝将军比较,不过这衣服确实好看,包起来吧,不!我现在就不脱了!”说完,步筝也不问价格,便从怀里掏出张银票就这样付了款。
这不懂事的彭佐译,让他带钱就只知道带一包袱的黄金,多不方便啊,完了自己还得去当铺换点现钱回来。
老板看着步筝财大气粗,本还想在推荐几身,谁料步筝连钱都不用找了,直接跨门而出。
穿着这身衣服,似乎是想起了远在家乡的林尚辰,又还沉浸同步允在一起时的回忆里没出来,这俩男人一左一右的,让步筝心不在焉,对什么也都兴致缺缺,路边的小贩招呼一声便都买了下来。
随便去酒馆打了壶酒,打算找个僻静点的地方一人饮酒醉,忘却心中烦闷。
谁知一出门,便见一名大汉揪着个小孩不放,眼见他的巴掌就要下去了,被步筝赶忙上前制止“这么大人了,你干嘛打小孩啊?”
谁料大汉怒吼道“关你屁事啊!那小子偷了我的钱不还我不能打吗?”
“啊?”步筝显然也被这阵仗以及这反转的剧情给吓得不轻,连忙回头想向那孩子确认,谁料那孩子直接跑了!还将她的包袱也给他顺走了!
刚想上去追,谁料大汉又不让步筝离开,扬言要步筝负责,步筝能出于无奈,也只能将怀里仅剩的碎银子作为赔偿,好说歹说才没让自己刚打的那壶酒也给赔出去。
安抚完大汉,那小孩早跑远了,包袱虽小可都是黄金啊!甚至还有一块皇上给她关键时候保命的金牌。
果然自己只适合待在军营里,步筝不禁感慨外面的的世界真的很无奈。
步筝魂不守舍地走在大街上,加上一袭红衣,活像逃婚出来的新娘。
……
一条崎岖的山路上,五六个黑衣人个个凶神恶煞地赶着路。
“诶?大哥,你说这一个书生一个毛小孩,还值得出动我们吗?”一位黑衣人问前面领头的老大。
“主人自有他的道理,我们只管照做就是了。”领头的冷漠道。
“可我好像听说是那两人是王满啼唯剩下的两个血亲。”又一个黑衣人开口道。
“你们跟着主人也几年了,怎么这么不懂规矩?就算是在这荒野处,也不得多加讨论主人的事!”领头人斥责道。
“是,老大。”
领头的黑衣人说的果然没错,就算是在荒野处也不得讨论重要机密,因为步筝就醉醺醺地躲在一旁的大树上…
她发誓这件事纯属巧合,她原本就躺在这里,只是见到远处一群神秘人过来,怕惹事,躲起来了罢了。
“王满啼?是谁想赶尽杀绝?连小孩都不放过?”步筝忽然从树上跳下来,看着那一群人远去的背影,嘟囔着。
……
“你是说,步筝到了南州后只知道买东西?”王方枸一生都在不可思议中度过。
“是,不过以她的警觉,或许早就发现了,所以我不知道她想干嘛。”阿琮回答道。
……
“哎呀,三丑姑娘终于回来了,这下他们都等着你表演呢。”戏班子的老板见步筝终于回来了,赶忙上前讨好道。
步筝没钱吃饭,刚好想起了那个五云戏班子正在招武打演员,便又走了回去,可步筝怎么会演戏,只是在台上随便耍了场枪,没想到赢得了满堂喝彩,那银票一张张地往台上扔,让老板赚了不少,在步筝的据理力争下,他们达成协议,五五分。
“老板,我跟你说过,我不会长期在这里待下去,我现在就跟你说,我得走了。”步筝本可一走了之,但还是不想让老板空焦急等待,特地前来告别。
“真的就不能够再就几天吗?我们都挺舍不得你的。”老板抹着干巴巴的眼角,看样子是万分不舍。
潜台词:我没钱赚了,哭唧唧。
“抱歉,等我处理完些事就回来。”步筝承诺道,毕竟她没钱。
刚踏出大门,步筝就确定自己不用再在这里干下去了…
小说推荐
- 重生日本当和尚
- 天下最幸福的和尚一定是在日本,因为日本的和尚可以光明正大的吃肉喝酒、娶妻生子,而穿越到日本成为一家落魄小庙住持的主角却更加逆天的获得了一个“寺庙养成系统,于是便彻底走上了人生的成功之路 作者:云华阁主所写的《重生日本当和尚》无弹窗免费全文阅读为转载作品,章节由网友发布
- 都市言情云华阁主连载中
- 最新章:第一百一十二章 麻生漫画太郎
- 重生之我做尚宫的那些日子
- 第一世她叫乔若离,是华夏公立医院最年轻的主任医师。自幼父母双亡,被阿婆照顾长大 24岁生日的前一天是她人生中最悲惨的那一天,上午迎来了阿婆的死讯,下午再给病人治病之时被医闹患者不由分说的将一把匕首插入了胸膛 第二世她穿越至大越国,成为当朝宰相的.长女,更名为林乐渝,嫁给了皇帝的三子靖王成了靖王妃 可
- 穿越架空酒肆青连载中
- 最新章:卷一 后宫诡计 第七十二章 往事
- 追风筝的人
- 第一章2001年12月我成为今天的我,是在1975年某个阴云密布的寒冷冬日,那年我十二岁。我清楚地记得当时自己趴在一堵坍塌的泥墙后面,窥视着那条小巷,旁边是结冰的小溪。许多年过去了,人们说陈年旧事可以被埋葬,然而我终于明白这是错的,因为往事会自行爬上来。回首前尘,我意识到在过去二十六年里,自己始终在
- 都市言情未知连载中
- 最新章:第29章
- 筝落谁家
- 因为一把古筝,她误坠时空,来到一个不知名的时空洪流 只是想抓住幸福而已,为什么这么困难 天南地北兜兜转转,却不知道路在何方 每一次以为幸福到来,却又一次次失望,背叛,伤害 何时才是了结 她想要的不过是平凡的生活而已 她对自己说“为自己活一次吧 为什么?为什么等她忘记一切坦然生活的时候,命运却又把她推
- 历史军事居筱亦完本
- 最新章:57 番外 选秀风波
- 素手华筝
- 锦瑟无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华年(读者群号:58118137)锦儿,灵狐,在白华的指导下弹得一手好琴,可是白华从来只听琴不听心 弦,澂朝的三太子,三年前在皇家狩猎时救下锦儿,从此雪窟藏娇,没有名分的三年,最终还是将她当作卧底送给了太子华 华,澂朝的大太子,为了试探弦,为了让弦难堪,强夺了锦儿,纳而非礼
- 都市言情涟兮完本
- 最新章:番外之锦儿白华
- 素手华筝
- 锦瑟无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华年(读者群号:58118137)锦儿,灵狐,在白华的指导下弹得一手好琴,可是白华从来只听琴不听心 弦,澂朝的三太子,三年前在皇家狩猎时救下锦儿,从此雪窟藏娇,没有名分的三年,最终还是将她当作卧底送给了太子华 华,澂朝的大太子,为了试探弦,为了让弦难堪,强夺了锦儿,纳而非礼
- 穿越架空涟兮完本
- 最新章:番外之锦儿白华
- 风筝的爱情
- 《风筝的爱情》作者:心楚如风(完结)_TXT下载当非出飞机场的那一刻,看到日思夜想的风站在门口,展出怀抱迎接自己,非开心的跑到风的怀报里在!此时的非和风什么都没有说,只是紧紧的抱着彼此,久久的不肯离去…这迟来的幸福他们整整错过了三年 作者:所写的《风筝的爱情》无弹窗免费全文阅读为转载作品,章节由网友
- 都市言情未知连载中
- 最新章:第22章
- 浮筝
- 562413966 注明晋江 欢迎虎摸【16岁的文字了,也希望大家支持,架空伪玄幻,和浮筝不同的故事 他叫林亚风,她叫陌筝 他是老师,她是学生 他们相隔十年的光阴 他们半进半退 最终,鸿沟这端,他停下脚步等她,她加快步伐追上 他们相拥在一起 细数阳光细碎的温暖 他对她说,风筝不能被一根线所束缚 他把
- 都市言情龚梦雪完本
- 最新章:41 烂尾·以痛吻为代价(HE)
- 追风筝的人
- 《追风筝的人》书籍作者:卡勒德·胡赛尼我成为今天的我,是在1975年某个阴云密布的寒冷冬日,那年我十二岁。我清楚地记得当时自己趴在一堵坍塌的泥墙后面,窥视着那条小巷,旁边是结冰的小溪。许多年过去了,人们说陈年旧事可以被埋葬,然而我终于明白这是错的,因为往事会自行爬上来 作者:所写的《追风筝的人》无弹
- 古典名著未知连载中
- 最新章:第58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