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夫人是神捕

第697章 能歌善舞,全都是好朋友


    打虎亲兄弟,上阵父子兵。
    按理来说,创业初期,赵家兄弟应该守望相助,事实上却并非如此。
    最初始的时候,赵二和武三思的关系比较好,与赵大三足鼎立,如今时移世易,赵大和武三思关系更亲近。
    原因很简单,对于汉家援兵,赵二倾向投降,赵大和武三思坚决抵抗。
    赵大是因为性格坚毅,绝不会在这种情况下,向李瑾瑜卑躬屈膝,哪怕兵败身死,也要死的轰轰烈烈。
    武三思是为了身家性命,一旦南诏国被攻破,赵家兄弟可能活命,武三思则是必死无疑,绝无生还机会。
    甚至,为了活命,赵家那些长老可能绑了武三思,向李瑾瑜跪地乞降。
    这种事情,赵家做得来!
    莫说是绑了武三思,就算推倒自家擎天白玉柱,他们也绝不会在意。
    就连武三思都怀疑过,赵家的骨气和热血,是集中在赵大身上么?
    赵家的族老,未免太过没骨气!
    这特么就是隐世家族?
    怂成这样的家族真的是不多了!
    当年武三思帮武则天大肆屠戮,那些被牵连的家族,面对屠刀之时,只会怒骂或者叹息,绝对不会怂成这样。
    武三思甚至恶意的想着,如果赵大出了意外,南诏立刻就会灰飞烟灭。
    赵二挡不住苗疆的大军!
    绝对挡不住!
    赵大冷笑道:“除非李瑾瑜亲自参与战斗,否则我发动底蕴,云南穆王府的十万大军,打不破南诏国!”
    赵二惊道:“大哥,咱们家还有什么底蕴么?怎么连我都不知道?”
    赵大冷哼一声,心说若是把这事儿告诉你,你特么能把这些东西当着李瑾瑜的面砸了,换取李瑾瑜的仁慈。
    自己这个弟弟,对内的能力,无论是治理地方,还是与朝臣耍心眼,能力都是顶级,唯独对外实在是太差。
    以强击弱的时候,或许可以勉强打个顺风仗,一旦遭遇到挫折,或者敌人表现出强势,就会下意识缩回去。
    内斗内行,外战外行!
    外行到了无法形容的地步!
    武三思心中略有些惊讶,经过苗疆数次大规模反攻,南诏国能战的精锐不超过五千,穆王府则是有十万大军。
    就算十万大军不会全来,只派来四五万人,那就是十倍的兵力差距。
    穆王府的王爷老迈,但两个女儿都是行军打仗的行家,就算赵大武功高深莫测,如何抹平兵力的绝对差距?
    假如穆王府缓缓进攻,步步推进,稳扎稳打,箭如雨下,该如何抵挡?
    看着赵大信心十足的模样,武三思心说不愧是隐世家族,到了近乎山穷水尽的地步,仍旧留有强力的后手。
    若是我能掌控这些后手……
    回去就让朱无视探查!
    朱无视不擅长带兵打仗,也不擅长治理内政,唯独擅长收集情报。
    若是给朱无视三十年时间,未必不能建立堪比琅琊阁的情报组织。
    三人快速商议完事务,赵二和武三思各自离去,看着两人的背影,赵大露出一抹狠厉,还有一抹深深的疲惫。
    都已经到了这步田地,竟然还有自己的小算盘,你们真的以为,向李瑾瑜祈求投降,李瑾瑜就会接受么?
    苗疆的国度,有大理就足够了。
    以李瑾瑜的雄心壮志,怕是早就想好岭南大都督、苗疆大都督的人选。
    赵大不知具体的操作,却知道这是一个悠长的计划,前期准备十年,后期还要经过十年、二十年的漫长治理。
    二十年后,苗人依旧是苗人,保留着他们的生活习惯、民族风俗,但苗疆已经不存在,已经全都变成汉疆。
    ……
    李瑾瑜已经到了苗疆,不过并没有参与战斗,而是去考察岭南的气候。
    以李瑾瑜如今的身份,出门之后家里需要做好安排,需要王妃坐镇,因此铁飞花留在家中,陪同的是苏樱。
    当然,还有何珺琪。
    除了二女之外,寿元已经所剩不多的三和逸士,同样想来岭南看看。
    三和逸士是突厥和汉人的混血,妻子是辽人,自幼在边关长大,亲眼见证无数兵戈,期盼能够做到边关和平。
    为此,他收了三个弟子,希望三个弟子能够为边关的和平做出贡献。
    突厥弟子随突厥覆灭而身亡,汉人弟子心术不正,被郭不敬抓捕,萧远山做出诸多成就,然后被慕容博坑了。
    三和逸士垂垂老矣,把希望放在李瑾瑜身上,多年过去,他也不知道当初做的选择,到底是正确还是错误。
    这种事情,没有正确和错误。
    李瑾瑜翻看着宋璟的奏折,心说不愧是宰相之才,能力果然非同凡响。
    岭南大多数的事务,李瑾瑜只是提供了框架,宋璟才是具体的执行人。
    执行这些可不是容易的事。
    岭南有多个民族,分布在大大小小的部落中,有各式各样的风俗,一旦触犯到这些风俗,必然会遭到阻碍。
    杀戮?
    杀戮是最末流的手段。
    除非有人刺杀宋璟,否则绝对不能扬起屠刀,这个口子一旦开启,那就是长久的兵戈,血流成河的厮杀。
    宋璟这方面做的非常好。
    宋阀在隋朝时期占据岭南,至今已经上百年时间,早就已经摸清岭南各个部族的情况,知晓他们的需求。
    在李瑾瑜的指点下,宋璟在岭南逢山开路,遇水搭桥,甚至请了数位高手武者参与,让他们挥刀开山破岭。
    一方面加快修桥铺路的速度。
    一方面震慑心怀异心的奸佞。
    那些遍布毒疠瘴气的地方,或者是险峻的险山恶水,则是因地制宜,根据具体的情况,做出合理化的修整。
    三和逸士在外面转了几圈,看着欣欣向荣的岭南,多有几分感慨,同时也有几分疑惑,需要李瑾瑜做出解答。
    “你在岭南做的这些事,我理解其中一部分,想不明白的那些,有些不必明白,有些我却要问个清楚。”
    “您请,我知无不言!”
    对于这位老前辈,李瑾瑜一直都非常尊重,一方面尊重他的理想,另一方面也是因为三和逸士提供的帮助。
    李瑾瑜正式崛起的最初阶段,三和逸士加入阵营,传授李瑾瑜化血刀、纯阳罡气、腐骨掌、紫府神箫等绝学。
    这些绝学发挥了极大的作用,尤其是纯阳罡气,至今仍旧在使用。
    李瑾瑜被封为子爵后,便正式在金陵安家,从那个时候开始,老爷子便在家中坐镇,让李瑾瑜安枕无忧。
    更别说从法理上讲,三和逸士是苏樱的干爷爷,是李瑾瑜的长辈。
    “你在岭南修桥铺路,大力推动各地通商,不怕某些人做大么?”
    李瑾瑜笑道:“如果这些人有能力做大,那是他们的本事,况且无论他们做的多么大,都不过是空中楼阁。
    我需要的是岭南、苗疆的民心,只要民心在我手中,无论那些人有多么高的威望,轻轻一推就能化为乌有。
    您所担心的,应该不是再次出现一个宋阀,而是担心有些人贪得无厌。
    最严重的则是,贪得无厌的不是某几个商人,而是一大群人,是本地的那些百姓,担心这些人贪心无止尽。
    这种问题我早就考虑过,但这些能歌善舞的部族,一定会通情达理。
    就算某些人不通情达理,他们的部落首领也会通情达理,否则能戈善武的精锐大军,会让他们能歌善舞。
    实话实说,我欣赏过苗人少女跳的传统舞蹈,还没看过首领跳舞呢!
    这或许是我们李家的爱好吧,我总觉得那些首领,跳舞一定很好看!”
    三和逸士叹道:“说到底,能够支撑一切的,从来都是金戈铁马。”
    李瑾瑜笑道:“如果没有强弓劲弩作为支撑,一切的繁华,都不过是沙滩上的堡垒,会被浪涛轻松摧毁。
    不过兵戈不能解决一切,不到万不得已的情况,我不喜欢动兵戈。
    相比于兵戈,我更喜欢文化,只不过在这种地方推行教育,那些老师需要懂些功夫,我只能麻烦长歌门!”
    长歌门是江湖门派,同时也是儒家弟子的武道势力,弟子全部练武,只不过修行的是儒家法门,浩然正气。
    华山派的“养吾剑法”,便是昔年从长歌门交换而来,能够孕育出精纯的浩然正气,神鬼难侵,诛邪避退。
    可惜华山上下,能够发挥出这门剑术威能的,唯有完成历练的袁承志。
    三和逸士道:“岭南苗疆,这么巨大的一片领土,就算把长歌门全部弟子填入进来,恐怕也是不够的吧?
    纵然你是无上大宗师,长歌门也不会为了你的命令,付出全部底蕴,你去长歌门的时候,发生过争斗么?”
    李瑾瑜笑道:“发生过争斗,打的非常激烈,长歌门各个分堂的堂主好似街头的泼妇,争斗的斯文扫地。”
    三和逸士奇道:“怎么会是这些人互相争斗?不是联合对付你么?”
    李瑾瑜道:“了却君王天下事,赢得生前身后名,您觉得在苗疆推崇孔孟会很辛苦,但如果这事成功了呢?
    你有没有想过,对于那些儒家弟子而言,这是多么大的荣耀?这简直可以把当代门主,抬入到孔庙的偏殿。
    在中原,他是名扬天下的教育家。
    在苗疆,他是传道受业的大圣贤。
    千百年后,他本人化为枯骨,却能留下不朽的碧血丹心,就算是再过三千年五千年,他的名字也会不朽。
    这些身后之名不用多说,您觉得做成这件事的人,在朝堂之上,谁敢与他争礼部尚书的位子?谁能争得过?
    莫说长歌门的长老,就连那些世家大族的族老,也有数人与我联络,想要派出部分嫡系,在岭南之地历练。
    一方面是为我做事,希望能够混到从龙之功,一方面是身后之名,就算不能享受香火,至少也有县志记载。
    要官有官,要名有名,官职是礼部尚书,封疆大吏,名声是大圣大贤,千古不朽,谁能忍得住这种诱惑?
    就算争不到传道的机会,把自己批注的论语、春秋带过去,把自己的理念推广开来,不也是极大的名声?
    别的不说,我娘出身于崔氏,崔氏主动联系我,派出一百多门生,并且自费修建村学,我只需要盖章认证。
    这是一块巨大的肉,我现在把吃肉的机会让出去,想吃肉的人,会为我解决一切麻烦,我一文钱都不用出。
    也不用担心这些人做大,因为这些世家大族的门生故吏,最期待的是在京城任职,有了政绩,就能调回来。
    岭南苗疆这么大的疆域,绝不是短时间能够完成,至少需要三十年。
    换而言之,在这三十年,世家大族的部分力量,会投入到苗疆,朝堂影响会削弱,能更加方便推崇政令。
    一些中举的寒门贵子,他们本就习惯了清苦,也能够在苗疆历练。
    至于苗疆百姓,他们的后代能够读书识字,能入朝为官,谁敢阻拦他们子女的前程,他们就会把人撕成粉碎。
    我、长歌门、世家大族,还有岭南苗疆的百姓,全部都得到了利益。
    在这么大的利益面前,那些想要阻拦我的蝇营狗苟之辈,会被滔滔大势碾成齑粉,再硬的石头也翻不起浪花!
    您认识我这么久,应该明白我做事的风格,那就是团结大多数人,把所有能变成朋友的人,尽数变为朋友。
    靠着无数的朋友,凝聚出无坚不摧的滔滔大势,一举荡平任何强敌!”
    李瑾瑜的话慷慨激昂,一百三十岁的三和逸士,竟然也生出热血。
    不过这些话听起来容易,实际操作却是难上加难,李瑾瑜付出的不仅是自己的多年心血,还有无数人的支持。
    武则天朝政方面一路畅通,宋阀上百年的底蕴,狄仁杰梅长苏虚若无穷尽智慧的布局,各大商会巨量的金银。
    即便如此,也只有一个框架,接下来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
    需要付出的,是无数官员数十年的青春热血,甚至可能病逝在苗疆。
    会受伤,会流血,会受委屈,会遭到针对,会遇到攻讦,其中的艰辛难以用笔墨形容,并且是长久的艰辛。
    没有坚韧不拔的意志,根本不可能完成这项伟业,所以李瑾瑜选择完成这件事的人,必须是绝世奇才。
    这就好似优昙仙花,唯有精心呵护六十年,才能绽放出不朽的花朵。
    优昙仙花能够绽放出两朵,主持这些事务的也有两人。
    一个是北魏韩氏的后裔,贞元八年考中进士,名为韩愈,表字退之。
    (PS:贞元八年是公元792年,韩愈确实是在这一年考中进士,如今的年份是长安三年,也就是703年。)
    另一个出身余姚黄氏,贞元五年考中进士,名为黄宗羲,表字太冲。
    两人并未主动拜入长歌门,而是考中进士之后,被长歌门的诸位长老主动收为弟子,并且没有任何束缚。
    他们可以安心入朝为官,不必回门派参与典礼,除了浩然正气,别的武功可以不练,绿灯开的简直丧心病狂。
    这也是两人应得的待遇,因为他们的浩然正气,是靠着自身积累,自然而然的觉醒,并非是长歌门的教导。
    此等天赋,堪比古之圣贤,他们不需要长歌门,而是长歌门需要他们。
    长歌门传承的宝物,比如孔子刻写春秋时用的那把刻刀,传给了文笔最优秀的韩愈,湛卢剑则传给黄宗羲。
    两人在岭南苗疆颇有成就。
    韩愈在潮州“为文逐鳄”。
    潮州有一条大河,里面盘踞着许多吃人的鳄鱼,韩愈到了之后,提笔写了一篇《鳄鱼文》,在河边诵念。
    诵念完毕后,鳄鱼尽数被驱逐。
    黄宗羲在苗疆兴建学堂,每次讲学均有数百人倾听,周围数十苗寨,均把他奉为座上宾,以请他讲学为荣。
    两人开了个好头儿,接下来就是稳扎稳打,逐步推进,扩大影响。
    听到李瑾瑜的诸多布置,还有宏伟的蓝图,三和逸士明白,无论多么高看李瑾瑜,终归还是小觑了他。
    李瑾瑜的雄心壮志,绝不仅仅是依赖于武力,早就想到了攻心之术。
    破山中贼易,破心中贼难。
    当心被征服的时候,无论是岭南还是苗疆,都会成为永久的汉疆。
    李瑾瑜认真的说道:“我汉家的每一寸疆土,都是筚路蓝缕,靠着汗水和鲜血得来,后人自然要牢牢守住。
    无论谁敢在此地搅闹,都必须付出鲜血的代价,直到流干每一滴血!”
    说到此处,李瑾瑜双手平摊,与岭南的山川地脉融为一体,无需催动任何功力,便已经凝聚出滔天的洪流。
    三和逸士赞道:“厉害!”
    李瑾瑜道:“我早就说过,我不会让信任我的人,为信任我而后悔。”
    三和逸士道:“我的寿命已经剩下不多了,能够在身死之前,听到如此宏伟的计划,真是我毕生的荣幸。
    我会留在岭南,做力所能及之事。
    不要拒绝我!
    我这把老骨头,不能死在床榻上!
    瑾瑜,直到现在,我才真正认可你的能力,我会给你一份礼物,这是你通过考验后,才能得到的馈赠。”
    “什么东西?”
    “这个!”
    三和逸士掏出一个铜盒,铜盒里面是一块巴掌大小的青铜碎片。
    碎片一面刻着山川草木,另一面刻着日月星辰,虽然是小小的一片,但却似乎蕴含着天地乾坤、宇宙苍穹。
    看到碎片的刹那,李瑾瑜感觉到了心底的悸动,赤霄剑不住地跳跃,似乎想要离开剑鞘,化身为赤色长龙。
    只不过再怎么厉害的宝剑,仍旧只是兵刃,没有李瑾瑜的操控,就算跳了一段霹雳舞,也不可能离开剑鞘。
    李瑾瑜略带震惊的说道:“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轩辕剑?难道世上真的存在轩辕剑?谁能击毁这把神剑?”
    这几天热死了,脑袋快晕了,今天恢复万字,明天恢复三更,大约会在13号左右完结,其实,大结局最后的五百字,我早就写出来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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