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神曲

第17章


比如:购房户买100平方米房屋,实际面积有103平方米,购房户应当按103平方米交费,但超过103平方米部分,开发商就为购房户买单。若实际面积只有97平方米,开发商就要退还3平方米的钱,但若低于97平方米,开发商要对少于97平方米的“缩水”部分双倍赔偿。 
    消法第49条过于笼统 
    “在商场买到假货,可否要求双倍赔偿?”昨天,在市高院民一庭和江北区法院数十名法官的咨询台前,很多消费者提出,即使知道商家在欺诈,要获得双倍赔偿也很难。 
    消法第49条明确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也就是说,如果商家有欺诈行为,对消费者造成损害,消费者可索取双倍赔偿。 
    “由于消法第49条的规定过于笼统,在审判实践中,要认定欺诈行为很难。”市高院民一庭相关负责人称,在具体案件中,要找到有力证据证明商家欺诈有一定难度。因为在一般情况下,是由消费者来举证,而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处于弱势;即使消费者在商场买到假货,商家也会辩解说,他们是被骗才进的假货,也是受害者。在证据不充分的情况下,法官很难认定商家欺诈,消费者的双倍赔偿也就很难实现。 
    该负责人称,不过这也不是说商家就可以堂而皇之地欺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就明确规定,在五种情况下,消费者可以获得双倍赔偿。 
    据此,如果制定出相关的行业标准,只要经营者违反,消费者就可以获得双倍赔偿;也可以通过颁布司法解释的形式,对商家的欺诈行为进一步明确。“这样就可让商家的各色欺诈无处遁形。”市高院民一庭负责人提醒商家不要心存侥幸,否则将面临双倍索赔。 
第三部分
成为上帝:天堂里面有什么?(1)
    几乎是一夜之间,原本叫着“勤劳的大众”,突然就变成上帝了。 
    “上帝”这个词本来是宗教用语,代表掌管一切的神,人们膜拜和尊敬他,他也会宽恕人们的过失和罪孽。不过伴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这个称呼被体面地移植到了消费者头上。热情地给我们戴上这个伟大帽子的,就是那些对着我们钱包流口水的生意人。 
    请为我们的上帝身份而欢呼吧,刚刚经历一盒火柴都需要计划配额的商品短缺时代,被商品骑在脖子上的劳苦大众,以上帝的身份骑在了商品的脖子上,我们有理由去高兴得忘乎所以。商品房的出现,使得大家猛然惊醒――原来我们不光是生活日常用品的上帝,还成为了房子的上帝。趁着劳动人民的狂欢,住房也悄悄地从社会福利摇身变成了商品――一个必需品,而且是中国人民传统意识里筹码最重的生活必需品。 
    当我们还在为上帝的身份而狂欢不醒时,商品也趁机发生着变化。 
    遥想当年,虽然还不具有上帝的名分,但生活过得有滋有味,收入不高但还可以时不时潇洒一下,撮上一顿,酒足饭饱之余还可以消遣一把。没有压力的生活,微薄的工资满足基本生活是绰绰有余了,虽然没人把我们叫做上帝,但生活是真实的,天堂般悠闲自在。 
    所以在十多年前,人们还在为下海还是留在机关而徘徊时,大家并没意识到很多引以自傲的资源福利,都在不知不觉中逐渐变成了商品。而我们的身份,也从主人变成了上帝,大多数人嘲笑一时冲动的弄潮者,也在替他们失去了包括住房、福利、过年过节的一大堆的农产品、洗衣粉而惋惜。 
    自1998年最后的福利分房制度结束后,我们做为主人翁的最后一项福利――住房,开始全面进入了市场经济时代。术语“房地产”全面接管了“分房”所代表的生活,而我们,就这样变成了上帝。 
    市场,本来就意味着自由交易、平等和自愿。强买强卖、欺行霸市,或者价格垄断,都和市场的本来意思相违背。作为主人翁,我们从来不相信诸如“不平等、欺压弱势、弄虚作假、霸王条款”等丑恶现象敢在人民专政的光天化日下肆无忌惮地跳舞;另外,作为主人翁,我们还从小就接受了成家立业的古训,成家重大的标准之一就是是否拥有住房。所以我们得想方设法去买房,以我们主人翁的名气和豪气,买房似乎不应该成为问题。但是我们显然忽略掉了一些显而易见的现象,譬如这个时候的“工资”已经改名为“薪水”了,而且还翻了不少跟头,不过薪水无论怎样翻跟头,在房子这个巨大的消费品面前都会显得微不足道,一套一般的房子可能需要你未来20年的全部薪水。 
    大概在1992年前后,北海以及美丽的海南岛,出现了一批极富激情的开发商,在那里留下了具有“××到此一游”意味的建筑物,“房地产开发”这个新词汇虽然强烈地烙在了大众的大脑皮层,但人们还没有清醒地认识到这个叫“开发商”的新物种有什么样的真正面目和身份。 
    他不属于工人阶级,也不是农民兄弟,看上去也不是主人翁,但是,他很有礼貌地称呼我们为“上帝”。如前所述,这是一个具有催眠性质的词语,对于拜惯了如来佛和观音娘娘的中国民众来说,上帝的天堂生活无疑是颇有吸引力的。这个叫开发商的新物种,极具想象力地给我们描述了天堂的样子:时尚、梦幻、花园般的居所、标签和领地。并且很温柔地告诉我们,他就是带领我们进入天堂生活的使者――一个懂得天堂的构建标准,从规划到物管全程解决的人。而想要进入天堂,唯一需要我们做的,就是签了合同,付了款子,就等着领天堂的钥匙了。 
    在我们稀里糊涂成为上帝之后,也就这样稀里糊涂地上了天堂。在此之前,没有人去过所谓的天堂,但我敢打赌,这个开发商营造的天堂很多时候也是稀里糊涂的。我们不妨来看看天堂里面究竟有些什么。 
    ○  生态型天堂 
    什么是生态住宅?建设部的解释是指运用生态学原理和遵循生态平衡及可持续发展的原则来进行设计、组织住宅建筑室内外空间中的各种物质因素、无污染、生态平稳的建筑环境。这里的环境不仅涉及住宅所处的自然环境,如空气、水体、土地、绿化、动植物、能源等,也涉及住宅区的人文环境、经济系统和社会环境。生态住宅的特征概括为四个方面,即舒适、健康、高效和美观。追求舒适和健康是生态住宅的基础,追求高效是生态住宅的核心内容,追求美观是生态住宅与大自然和谐的完美境界。 
    随着人们健康意识的逐渐兴起,大家已愈来愈关心自己的居住环境,更加关注拟购房屋的环境设计,于是开发商就投其所好,大打生态环保牌并且牵强地定义为“生态=绿化”,“搞房地产要先搞环境”、“卖房子也是卖环境”,成为他们的口头禅。现在有种说法叫做“物不在精,有绿则美”,“都市里的村庄”、“花园小区”、“绿色住房”等概念更是扑面而来,并且绿化率、绿地率、绿化覆盖率的混淆和解释让你晕头转向――这里的小区是“18万平方米低密度多层花园式住宅”,那里的楼盘是“39%超高绿化生态社区”。那么究竟什么叫绿色健康家园?等你入住新居后才发现只是几颗小树苗和大片铺草坪砖的停车场,不过在开发商眼里,这些小树苗终究有一天会长成参天大树的,你就等着熬吧!它至少可以见证你下一代的成长历程。 
第三部分
成为上帝:天堂里面有什么?(2)
    ○  智能化天堂 
    根据建设部全国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示范工程要求,智能化住宅要达到安全防范、信息管理、信息网络,也即智能化住宅是将各种家庭自动化设备、计算机及其网络系统与建筑技术与艺术有机结合的产物,从而实现住户可以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进行家庭遥控管理或与外界进行联系的住宅。智能小区由众多智能楼宇组成,其旨在通过高度集成的通讯和计算机网络,把社区的保安、物业、服务及公共设施连接起来,实现智能化和最优化管理,使小区内居民可以24小时与社区医院、学校、超市、娱乐场所等处联络,以实现快捷高效的超值服务与管理提供安全舒适的家居环境。 
    根据这样的要求,恐怕眼下大打智能化牌的楼盘没有几家符合条件。但随着因特网“飞入寻常百姓家”,高科技、智能化成了一个什么都可往里面装的大筐,智能化住宅小区也成了这个筐里的“佼佼者”。但现在的所谓智能化小区往往就是一套自动化保安控制系统或一套计算机局域网,还有什么门禁窗磁系统也算是智能。智能未见得拥有多少,但购房者从腰包里掏的钱却多了不少。开发商说的很实在:“以前没做过智能化,但现在不做不行,它是一个卖点,别的企业在搞,我们当然不能放过。”在这里他们卖的也只是概念,曾经有个号称智能化的小区,笔者全面深入地浏览完该小区所有的介绍资料后才发现,只有一个预埋宽带的接入端口,你要上网还得另外交一笔钱,让网络公司给你开通,你说让人晕不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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