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流入血

第69章


好在第二天傍晚刘存亮主动把电话打到保良的班上,他说他给保良物色了一份工作,每天晚上七点半钟上班,逢刮风下雨可以不去,按天算钱,一天四十,所谓一天,也就是三四个小时。
  有这样的好事,保良当然愿意,先谢了刘存亮,再问什么工作。刘存亮说了四个字,保良听了两遍,竟没明白什么意思。
  “活体模特?模特不都是活体的吗?”
  “咳,”刘存亮说,“也叫活体雕塑,你懂了吧?”
  保良呆了一刻,说:“懂了。”
  刘存亮说的这个活体雕塑,就设在那个热闹的夜市人口。
  刘存亮虽然关了他的服装铺子,可还在夜市做着生意。夜市的人口是一个半圆广场,夜市管理处要在这里搞个活体雕塑,用以吸引往来路人的目光。刘存亮大概认识管理处的什么人物,就把保良推荐过去。保良在七八个候选人面试的时候几乎没有敌手,他的身高恰当,样子也当然最好。但后来他知道,扮这个雕塑是完全用不着眉清目秀的,他扮的是一个“铁塑”,人物就是从北京王府井步行街上克隆来的“骆驼样子”。
  头一天上班定在晚上六点半钟。保良五点下班,回家匆匆热饭,一边热饭一边陪雷雷聊天。尽管他花三百元给雷雷买了一台二手彩电,但雷雷在家呆一天还是很闷,等饭好了给雷雷盛出来放在桌上,保良不管雷雷和他聊得如何恋恋不舍,还是拿了个面包啃着就走。他必须在六点半以前赶到夜市管理处去,七点半前必须装束完毕到位上岗。
  他赶到夜市管理处的一间办公室里,在那里由一位专门请来的化妆师为他化妆。化妆并不是常规的涂脂抹粉,而是让他穿上一身被染成黑铁色的服装,扮成旧社会人力车夫的形象,然后用墨汁似的液体,从头发开始,凡露在外面的身体发肤,全部染成黑铁模样。连眼睫毛都染了,连耳朵眼儿指甲缝都不留死角。化妆师说那墨汁不是墨汁,而是一种特殊的漆料。保良想,那说不一定是一种比墨汁还要便宜的东西,否则这么铺张地涂抹,日久天长的成本,谁也承受不了。
  既是便宜的东西,对人肯定有伤害的。刚往头顶上涂抹的时候,保良就感觉头皮被杀得有些刺痛,脸上的感觉也是同样。时间稍长,全麻木了,痛感也就消失不再。整个妆画好以后,化妆师让保良照照镜子,保良愣了半天才笑,他几乎认不出镜中那个黑炭似的汉子,会是自己扮的。
  化妆师也同时兼了导演的身份,严肃提醒保良:“别笑!你是雕塑,脸上不能有任何活动,姿势也要保持不变,要让人从你身边走过时也看不出你是一个活人!”
  保良就按照这样的要求,用简短的时间,学了几个“骆驼样子”的经典造型,以及相应的面部表情。晚上七点半钟,他拉着 一辆漆成同样颜色的黄包车,站在了夜市人口处的广场中央。
  这个活儿,乍看简单,就是站着,摆几个黄包车夫的姿势而日。天色黑下来了,广场上灯光四起,明如白昼。夏末闷热,出来乘凉闲逛的人越来越多,人们忽然发现广场上不知什么时候,多了一个“城市雕塑”,不免纷纷围观评论。很快有人发现这是一个活人,立即吓得大呼小叫。保良那姿势摆的,既很艺术又很敬业,长时间一动不动,弄得不时有围观的人忍不住伸出手来拉扯一下,试试他是真的假的。
  保良很有耐性,不急不恼,偶尔冲恶作剧的观众微笑一下,露出一口白牙,引来周围会心的笑声。保良衣服上的颜料很厚,谁摸都会摸出一手黑来,一时后悔者颇多。有少数年轻人道德不好,有意戏弄保良,用手戳他面孔,还说看看是硬的还是软的。或者用手在他眼前晃来晃去,如果保良坚持不眨眼睛,他们竟敢伸手去拨弄保良的睫毛。逢有这种人保良便闪开脸转个身换个姿势,不与这些市井青皮斗气结仇。好在更多的人只是欣赏与好奇,靠过来跟他合影留念的也为数不少。还有些好心人专门为他送来饮料,嘘寒问暖,问他累不累,一天要站多长时间,能挣多少收入,等等。保良对这类关切一般不答,保持着固定的表情姿态,极尽雕塑的职业本色。
  找一个活人做广场雕塑确实是个极好的策划,既便宜,又新颖,聚集了人气,又弘扬了文化。只是保良自己把活体雕塑这项工作预想得太简单了,一千才知道这么艰苦,这么麻烦。这不像站三个小时柜台,肢体还可以活动,而是要一动不动地摆着姿势,脸上的表情也要凝固不变,简直就是一种肉体折磨。而四周围观群众的各种言语和行为的挑衅干扰,也是对耐心和涵养的极大考验。保良头一天干下来,只觉腰酸背疼,特别是头一次干这事情,思想高度紧张,收工时几成崩溃之状,他在洗澡前坐在 椅子上头晕脑胀,缓了半天才缓过劲儿来。
  这工作说是三到四个小时,可连化妆带卸妆带把每一根头发每一个毛孔每一个指甲缝全部洗净,加在一起起码也要五个小时,只多不少。
  但这份工作对保良仍是一个难得的机会,在他最需要钱的时候,得到这么一个可以错开上班时间,可以不用现学技能,而且收入不菲的工作,确实是生活对他的一次宠幸。当第一天收工洗完澡,保良从夜市管理处的一位大姐手上接、过四十元硬挺的钞票时,一切辛苦疲惫,全都抛在脑后。
  几天之后,保良对这项特殊的工作,慢慢适应起来。无论是肢体的站功还是脸上的演技,还是思想意志上的抗干扰能力,都得到极大加强。神经也不像开始那么时刻紧绷了。神经一旦得以放松,疲劳感便会大大缓解,收工冲澡的时候,膝盖也不像第一天似的抖个不停。而且三天以后,化妆师就不来了,保良已经学会了怎么把那些“墨汁”涂在自己的头上脸上颈上手上,装束完毕后就自己拉上洋包车走向广场。
  这项工作给他带来的惟一问题是,它占据了本来应该陪伴雷雷的整个晚上,或者说,是整周的晚上。每天,他一早出门上班,除了中午和傍晚赶回家为雷雷热饭的一点时间可以和雷雷见面之外,其余时间雷雷都要一个人呆在家里,这对孩子的生活和心理环境来说,确实是个很大的问题。通过这一段共同生活,保良对雷雷已经有了初步了解,雷雷是个性格内向的孩子,有一点胆小,对不熟的环境比较畏惧。所以保良常常感叹,以雷雷这种个性,能从保良身边毅然逃离,甘冒风险搭乘陌生船只,跟随陌生人远赴涪水寻找父母,这份决心和胆魄,究竟泡了多少眼泪,可想丽知。
  现在,雷雷的心情已经渐渐安定,已经习惯和保良呆在一起,对保良天天把他关在家里,也无怨言。但保良看得出来,雷雷很闷。每天一个人在家看电视,看书,没有伙伴,无人说话,就算这些年他随父母总在鉴河沿岸不停迁徙,已经习惯了没有伙伴的生活环境,但保良还是看出雷雷很闷。因为保良每次一回到家里,都能看出雷雷特别兴奋,雷雷每天最重要的期待,就是盼着保良回来。
  保良很想带雷雷出去游玩儿,但没有时间。他也不敢让雷雷自己出去。可雷雷马上就要上学了,他必须让他适应户外,接触人群。省城和涪水是不一样的,和雷雷辗转经历,的那些小城小镇都是不一样的,他在上学之前必须熟悉这个复杂的城市,必须克服对这个城市的陌生感和恐惧心。
  保良反复思考,决定他每天到夜市广场上班,要带上雷雷同往。为此他和雷雷很认真地谈了一次话,告诉他这个想法并约法三章。雷雷当然高兴,对保良的任何要求全都满口应承,只要能和保良呆在一起,雷雷什么都愿答应。他向保良保证去了以后绝不乱跑,一定听话,一定从始至终,不离开保良身边左右。
  于是,保良就带雷雷去了。
  第一次带雷雷上班十分辛苦,保良必须时时刻刻对雷雷予以关注,别离太远也别离太近,太远了怕他丢了,太近了雷雷也成了路人围观的对象……还要提醒他别碰染黑的衣服弄脏了手。雷雷真的很听话,也很聪明,很多事情只须要求一遍,以后就能做得很好。雷雷对能跟保良出来,心中特别高兴,看到保良全身漆黑只有眼白留着,更是万分惊奇。看到有痞子欺负保良他就眼含热泪,看到有观众夸奖保良或和保良合影拍照时,他就露出一脸骄傲的笑容,为之激动不已。
  保良带雷雷出来,真是一举多得。除了让雷雷开心和见世面外,晚上收工后,还可以带雷雷一起洗澡,洗完澡还可以一起逛逛夜市。夜市管理处的叔叔阿姨都很喜欢雷雷,经常给雷雷买吃买喝。刘存亮在夜市里碰上他们,还送始了雷雷一身时髦的衣服,还有一个双肩背的儿童书包,比保良原先在商场里看好的那个高级多了。
  除了刘存亮外,有一天保良从夜市广场下班后,还碰上过李臣。李臣那时正在一个街边的小饭馆里消夜,看见保良和雷雷路过便高声招呼。见到李臣保良照旧感到亲切,问他什么时候回的省城,现在干些什么。李臣说前一阵和刘存亮家打官司一直呆在鉴宁,现在官司打赢了在家呆着没劲就又回来看看,目前还没找事干,先玩儿一阵再说。
  保良疑问:“你们这官司到底谁赢谁输啊?”
  李臣说:“当然是我赢了,法院的诉讼费我只承担三分之一,刘存亮承担了三分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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