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鲜停战五十年的思考

第1章


朝鲜停战五十年的思考 
再过两天,就是朝鲜停战协议签订五十周年纪念日了。当这场战争爆发五十周年纪念之时,本人发过一个帖子《朝鲜战争五十年祭》,以纪念那个日子。
三年来,特别是最近,不少网友纷纷为这场战争发表了自己的意见,这是非常好的事情,至少不再是一言堂以蔽之。而且,不久前中国国家主席与韩国总统共同发表了一个声明:双方一致赞成朝鲜半岛无核化。而曾经作为中国为之浴血战斗的北朝鲜,坚决强调有核化。如此,过去的对手――中国和韩国――如今共同站到北朝鲜的对立面去了。历史有时很滑稽。
在朝鲜停战协议签字五十年的日子里,我们继续聆听了许多五十年来一成不变的议论。这并不奇怪,无论“与时俱进”的口号呼喊得多么响亮,中国历来不乏“维护祖制”的孝子贤孙。不过,在他们那些多少显示出一种幼稚的激昂里,充斥的却是一些似是而非的观点和论据。
一个主要的观点是:朝鲜战争打出了中国的国威,奠定了中国的大国地位。
众所周知,朝鲜战争是斯大林操纵北朝鲜南侵引起的联合国与北朝鲜之间的战争。中国从来没有、也从不承认正式出兵,那支中国人组成的武装力量,不过只是“中国人民志愿军”。也就是说,那是中国的某些平民“志愿”武装起来,为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和朝鲜人民军作战的部队。从法理上说,它与中国政府和中国军队毫无关系。1951年1月22日,周恩来以外交部长身份答复联合国时就明确表示:“只要一切外国军队从朝鲜撤退的原则被接受并付诸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将负责劝说中国人民志愿部队回到本国。”当初中国政府根本不承认是中国军队的“民间志愿”队伍,如今却打出中国“国威”和“大国地位”来了,岂不荒唐?
在朝鲜战争谈判和签订停战协议时,也丝毫没有牵扯中华人民共和国或中国人民解放军。
1951年5月16日,就在联合国军粉碎了第五次战役的攻势,从北纬37度线进抵三八线时,美国总统杜鲁门公开宣布:“我认为美国的真正敌人是克里姆林宫,而且不会忘记,只要这个敌人在幕后操纵,就不能浪费美国的力量。”令人啼笑皆非的是,我们那些弱智的或别有用心的议论却把别人不愿“浪费美国的力量”而罢手当成伟大胜利来庆祝。
而美国当初的罢手也丝毫没有理会我们,是找苏联谈的。美国代表凯南与苏联代表马立克接触商谈停战谈判,6月13日斯大林下令和谈,23日马立克发表和谈谈话,25日《人民日报》立即欢呼:“马立克的提议是公平而又合理的。”29日,李奇微接到命令:“奉总统指示,你应在30日,星期六,东京时间上午8时经广播电台将下述文件向朝鲜共军司令发出,同时向新闻界发布:本人以联合国军总司令的资格,奉命与贵军谈判下列事项――因为我得知贵方可能希望举行一停战会议,以停止朝鲜的一切敌对行为及武装行动,并愿适当保证此停战协议的实施。”
这里有两条:其一,中国在哪儿?“国威”又在哪儿?“大国地位”难道就体现在“朝鲜共军”身上?其二,这仅仅是一个军事停战谈判,并非国家级政治谈判。无论周恩来的数次声明还是马立克的公开与私下的洽谈,坚持的都是政治解决。即,和平解决朝鲜问题;外国军队撤出朝鲜;美军撤出台湾及台湾海峡;中华人民共和国恢复联合国席位;亚洲重要问题的和平协商等。中国政府声明称:“离开这几点是不可能的。”
而美国坚持只谈判军事停战,不讨论政治问题。7月1日,金日成、彭德怀复电:“联合国军总司令李奇微将军:你在6月30日关于和平谈判的声明收到了。我们受权向你声明,我们同意为举行关于停止军事行动和建立和平的谈判而和你的代表会晤”。这意味着,我们已经放弃了原来坚持的原则,全盘接受了美国的主张。尚未开谈已经妥协,连国家的名分也不存在,毛泽东自己也说:“朝鲜谈判就是妥协。”何来“国威”或“大国地位”? 
板门店谈判的会场上,只有北朝鲜和联合国的旗帜,压根儿不存在与中国有关的任何标识;双方交换的谈判代表授权证书分别由金日成与李奇微签署授权,并没有毛泽东、周恩来甚至彭德怀的任何授权。乃至于在北朝鲜提名中国成为未来的政治谈判参加国时,联合国方讥讽道:“贵官不是屡屡主张在朝鲜的中国部队是自发志愿而来的,和中国政府没有关系吗?那么推举没有任何关系的中国为会议参加国,这简直是太奇怪了”。而且,在1953年8月28日通过的联大第七届关于朝鲜问题政治会议决议中,规定只有交战双方即北朝鲜和联合国参加谈判,捎带着“建议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参加朝鲜政治会议,如果他愿意的话。”中国连名字也没有提到,这也是一种“国威”或“世界大国”的形象?
朝鲜停战协议的签字过程更微妙。停战协议于1953年7月27日上午签字,签字人为联合国军代表哈里逊(协议签字中文以“海立胜”签署)中将、北朝鲜军代表南日大将。南日签字以后,并没有理会专程从北京赶来签字、已经住在开城来凤庄的彭德怀,远道直奔平壤,当夜给10时金日成签字。然后再送回开城,次日上午9时30分才轮到彭德怀签字。直至今日,板门店那个谈判大厅里,除去北朝鲜和联合国的旗帜外,根本看不到有任何中国的痕迹。这就是“国威”?仰或“大国地位”?
在整个停战谈判长达三年的时间里,联合国军从来没有把“中国人民志愿军”战俘当成军队战俘,而只作为“武装平民”。而这些“志愿军”自己的国家政府始终不承认参与战争并作为其中一方时,这些战俘就成为《日内瓦公约》规定的“战俘所依附之国”的问题。他们或者没有“所依附之国”,或者“所依附之国”为北朝鲜。一句话,他们不是中国的战俘,因为中国政府没有承认自己介入了朝鲜战争!因此,对其自由遣散是符合国际公约规定的。一个连自己的战俘是依照本国政府意志参加战争都拒绝承认的国家,“国威”何来?
在整个朝鲜停战协议谈判过程中,中国所有要求一个也没有实现;美国的所有要求一个也没有落空;我实在不理解我们那些“打败美帝野心狼”的好汉们如此好的心情从何而来。假如阿Q再世,恐怕他老人家也得羞赧得无地自容了。
即使再不尊重历史事实的人,或者健忘到无以复加地步,也不能不承认当美军仓皇撤退、我军顺利开抵三八线并发动第三次战役之时,联合国政治委员会向中国提出了五项原则:立即停火;一切非朝鲜军队分批撤出朝鲜;让朝鲜人民自己解决统一问题;由美、英、苏、中四国讨论解决远东问题;其中包括台湾和中国在联合国代表问题。鉴于中国军队已经攻到三七线附近,中国拒绝了,要求必须“联系政治问题讨论停战全部条件”。
最后达成的《停战协议》,没有理会中朝方提出的任何政治要求,达成“纯属军事性质并仅适用于在朝鲜的交战双方”的协议;没按照中方以三八线为界停火的原则,而是执行了美方要求的以实际控制线停火;没有实现中朝方“立即停火”的主张,却实现了美方先签字后停火的要求;中朝方慷慨激昂地宣布:“立即撤退一切外国军队的问题,是没有商量余地的”,结果协议按照美国的主张把这个问题交给高一级解决;最严重的问题在于战俘,延宕了两年的谈判,最大的僵局就在于遣返战俘:中朝方坚持全部遣返战俘,美方坚持自由遣返。最后的协议认可的就是自由遣返。打了三年,换回个“一边倒”的《停战协议》,除去按照美国指定的战线停火之外,我们什么要求也没有实现。真不知我们的宣传中所欢呼的“伟大胜利”究竟胜在哪里?利在何方?
在漫长的朝鲜战争过程中,当“中国人民志愿军”雄赳赳地跨过鸭绿江之时,泰国于1950年10月邀美国签订军事协定;11月20日印度军队乘机也雄赳赳地开进麦克马洪线以南中国领土,到朝鲜战争结束,印度也完全占领了这片中国土地;1951年8月30日菲律宾同美国签订《美菲联防条约》;9月1日美、澳、新签订《太平洋安全条约》;9月8日旧金山和会通过《对日和约》、日美签订《美、日安全条约》;1953年9月,美台签订《军事协调谅解协定》;10月1日美韩签订《美韩共同防御条约》;1954年9月美、英、法、泰、菲、澳、新西兰、巴基斯坦在马尼拉签订《东南亚集体防御条约》;1955年1月11日美国、巴基斯坦签订《美巴防御援助协定》、5月15日柬埔寨同美国签订《军事援助防御协定》。这些条约明显都是针对我国的,美国势力合法地延伸到整个亚太、南亚地区。
1950年7月20日,美国取消了所有已经核准往中国物资的特种许可证,并禁止一切出口管制物资进入中国,对中国实行全面战略禁运。1951年5月18日,联合国通过了对中国和朝鲜实行禁运和经济封锁的决议。10月27日,巴黎禁运机构中增设了专门控制和监督对中国实行禁运的中国委员会。到1953年3月,对中国实行禁运的国家达45个。本来,在二战中中国已经成为世界大国的威望和影响,到此基本丧失殆尽,中国因此被世界看作斯大林的马前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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