骚动日记

第13章


  “找那个干嘛?”
  “堵住你的臭嘴!”
  “滚!!!”你回来,叶阑珊就和金鑫没日没夜地吵,可是越吵感情越好,有时候不得不慨叹人真是种奇怪的动物。不管怎么样,呼吸者海风吹来的清爽气息,叶阑珊开始构想大学第一次聚会的场景。
  (3)
  “干杯!”
  第一次聚会大团圆,来得整整齐齐。上了大学后,叶阑珊更发现一个问题:无论是山东的,内蒙的,东北的,江浙的,还是天南的,海北的,99.9%的炎黄子孙都喜欢吃辣的。叶爸爸曾经说过一句话:“爱吃辣的人都嘴馋。”废话!嘴不馋第三产业还怎么发展呀?
  叶阑珊她们聚会的地点选在烧鸡宫,就在校门口。老板很殷勤,价格从优,饭菜从优,份量从优,酒水从优,吃得众人一个个油光满面。从此,烧鸡宫成了福地,好多班级争相效仿,纷纷去哪里聚会。人的嘴要比任何媒体都管用,要知道日后巨大的经济效益,饭店老板一定会亲他们没人好几口。从那以后,叶阑珊还总结出来一点,二十多岁的男男女女都是狼,而且是豺狼,哪个饭店想要自己的饭碗不被打破,就要舍得用大号的:盘子大,菜多,油水大。好比男人于女人,女人于男人,互相都想逮个大的尝尝鲜。
  虽然没想勾搭什么男人,叶阑珊她们几个还是有模有样地打扮一番,这是一种尊重!因为前面那个假设不成立。叶阑珊她们早已有了共识:内部资源贫瘠,必须对外开放,着眼全球市场市场。不过除了萧蔷,她是男人就上,只要能有丝丝好处。拿叶阑珊的话讲,她就像个性饥渴很久很久的黑洞,欲望强烈,只要是个“带靶儿的”都想收为囊中之物。所以,她还是把脸抹得跟酸洗了一样,和脖子的颜色差别显著,把嘴弄得跟鹦鹉一样——一个似“鸡”的鹦鹉!其实她没必要这样的,她本来就很美——自然堂!
  (4)
  叶阑珊和龙幂的话很少,显得老成持重。龙幂是慢热型,跟宿舍的人都不是很能闹,更别说是班里。而叶阑珊就是典型的窝里横,在宿舍张牙舞爪,古灵精怪,一出门就气短。单晓晓就老是批判她,说她引进来,更要走出去。而单晓晓自己是团支书,自然不能落后,举杯祝酒,端菜送饭,忙前忙后。萧蔷只顾着挤在男人堆里谈天说地,不过话又说回来,她应付男人的功力真是堪称一流,估计她的前世不是八大胡同的头牌,就是秦淮河畔的名妓。金鑫和丛晔则属于实力派,很能吃,所以很能喝。
  大伙儿一个个都像下了锅的饺子,很热闹,也很来劲儿。有神人这样描述同学聚会:“心眼多的钻被窝,心眼少的唠嗑,一个心眼的唱歌,缺心眼的死喝。”如此看来,她们班没有心眼儿多的,普遍是心眼儿少的,而金鑫和丛晔都是缺心眼儿的。
  叶阑珊那天也是破了天荒,居然喝了两瓶啤酒。不是不能喝,也不是不想喝,而是她不知道自己的酒量,不敢贸然行事。以前同学聚会从没喝过酒,更别说在家里。这样引起了金鑫的强烈不满:“你呀!根本不像内蒙人!内蒙人应该很豪爽很能喝。”
  实际别人敬酒你也不得不喝,叶阑珊很同情身旁的两个人。看着金鑫和丛晔杯酒下肚,无动于衷,就更验证了那句至理名言: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酒量更不可以斗量。金鑫属于面不改色心不跳的类型,听说她曾在公关场合成功地帮她爸爸挡酒,迎来赞誉声一片。丛晔属于红脸派,第一杯酒下肚就脸红的人貌似很能喝,忘了是谁说的了,不过她确实很能喝。
  看着金鑫和丛晔跑了好几趟厕所,叶阑珊更总结出来一条真理:饭店,不管大饭店还是小饭店,一定要在厕所上下功夫。因为酒水最挣钱,喝酒喝多了自然要上厕所,厕所通畅了人才能通畅,人通畅了才能喝更多的酒水,饭店才能更挣钱。
  可能有人觉得女人不应该喝酒,可是这样的姐们儿才更让叶阑珊觉得可爱,这才是真的实实在在的人。在她眼里,最讨厌虚伪做作的人,能喝就是能喝,不能喝就是不能喝。有的女人明明能喝可愣是装着瘦弱不堪,哎呀,讨厌,人家不能喝!放屁,到时候和你男人上床之前喝交杯酒时看你能不能喝。那时候不喝才真的本事,姐给你磕三个响头!Don't装逼lity,装逼lityleadsto雷劈lity。
  总之,那天大伙儿都出离的兴奋,一派欣欣向荣的美好景象。
  (5)
  第二天,金鑫和丛晔以酒醉为名,显然是不会去上课的。金鑫不在,叶阑珊干什么都觉得没意思,就以照顾酒醉的人为名毅然决然地打消了上课的念头。
  “哟!两位醉西施醒了。别装了。”叶阑珊扯着嗓门喊。
  “谁装了?”
  “你才醉了呢!”叶阑珊引来两个女人的厉声反驳。
  “不过姐很喜欢西施那两个字。”金鑫总能从叶阑珊的话里寻找自认为是关键的字眼。
  “你听错了,我说的是东施。”
  “变态。”老大实在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
  这时,叶阑珊想起了以前在网上看到的一篇文章《抽烟的女人和喝酒的女人谁更有吸引力》。说喝酒的女人很容易让人联想到古装片里那些行走江湖的女侠,尤其是酒量了得的女人!男人对于这样的女人其实很难生出太多的怜爱,面对一个比自己能多干大半瓶二锅头的女人,再强的男人也得泄气!所以,一个女人得学会适当地控制自己的酒量。在外交际应酬,可以杯中见英雄,可面对自己心爱的男人时,最好还是适时地装醉才是上策!让他送自己回家,也许他喝得比你还高,比你还脚不着地,但第二天醒来时一定不要忘记娇羞地对他表示感谢,说自己酒量实在不行!当一个女人愿意在酒桌上输给一个男人时证明她是真的爱这个男人的。
  所以昨天的事足可以证明:她们班确实没有理想的要成为另一半的男人。
第十三章 冬去春又来
  (1)
  大家都知道龙幂一直很优秀,一直很努力。可是从没想过是这么优秀,与常人有这么大的差距。一时之间,让叶阑珊觉得很害怕,也很惭愧。
  龙幂拿了专业一等奖学金,唯一的一个一等奖学金。叶阑珊羡慕她,甚至是嫉妒她,因为她怕渐渐的自己连嫉妒的资格都没有了。一个乞丐是不会去嫉妒百万富翁的。
  想想上一学期她在做什么?她想摆脱高考失败的阴影,努力做个好学生,可是只是得过且过,混吃等喝;她想超越自我,开创一片属于自己的蓝天,可是只是个编辑部的小小职员;她想开疆拓土,一扫前尘,做个众星捧月的大学女生,可是依然独守空闺,身边阴气重重。
  叶阑珊总是埋怨人在这样的环境里越来越平庸,她一直以为自己与众不同,藐视世人,独立于高处。然而,那天,看到龙幂闪闪发光的奖状,想到那即将到手的五百块现大洋的时候,她才知道,龙幂用自己的努力抗争环境,而她只是消极地抵抗环境。
  努力,才可以超越。而她,只是怯懦。艾青说过:“忌妒是心灵的肿瘤。”现在,叶阑珊心里的那个瘤就在暗无声息地成长。
  那天晚上,叶阑珊失眠了。她害怕平庸。她一直想摆脱陷入平庸的危险,那天她却突然发现她什么都没摆脱了。狮子长时间没有了王者的感觉,难道就只能从此堕落了吗?狮子不想被打败,所以躁动不安地辗转难眠。
  (2)
  还好,叶阑珊是乐天的,她不会一条道走到黑。她最喜欢《飘》里斯嘉丽的角色,她也最像斯嘉丽。所以,明天又是新的一天!
  这年头,有人欢喜有人愁。诚然,龙幂不会拿着自己的幸福向不幸的人炫耀,可不幸的人依然摆脱不了不幸的宿命。
  上了大学以后,什么人都见了,什么词都学了。从前没听过挂科这个词,不及格就是不及格。实际,“挂科”就是“不及格”的进化体。如果某一科目不及格,大学生常说某某科目“挂了”,渐渐便产生出了“挂科”这个说法,并在大学中届届相传而成词。
  上学期期末那段黑色的岁月让叶阑珊很是紧张,她虽没有足够的把握要当好学生,可也决计不想当坏学生。尤其期中考试给她造成了一定程度上的阴影,使她在知道成绩以前捏了无数把汗。还好,临阵磨枪不快也光——这也是大学同仁们一致认同,普遍称道的一条至理名言。就连高数那样的恼人学科,她也擦边过了。
  正在庆幸自己的小聪明,宿舍门已被“砰”的一声踢开了。单晓晓把书包摔在了床上,不知道的还以为她书包里塞满了臭虫。叶阑珊她们都怔怔地看着她。
  “XXX!”说出那三个字充分说明她出离的愤怒了。
  “怎么了?”叶阑珊颤巍巍地问。
  “还能怎么!挂了!”一听“挂了”,龙幂赶紧把自己的成绩单小心地夹进书里。
   “啊?哪门?”
  “靠!还说呢!破高数,居然给我59分。‘马子’纯粹跟我过不去,奶奶个胸的!”
  “Shit!这也有点太背了吧!”不到万不得已,叶阑珊不会说“操”。况且挂科是人家的,她什么事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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