骚动日记

第12章


继而,又沦落为怨妇丑小鸭。她也不忿过,她也斗争过,她也仅仅因为想多引起郝明天的好感而站在《百万富翁》的舞台上哆哆嗦嗦。可是这些他妈的顶个屁用!屁还有臭味呢。叶阑珊觉得自己做的都是真空,连屁都不如,更觉得自己像个小丑——在舞台上拼命耍宝,只为逗得那人咧咧嘴角。
  而郝明天呢,只会为另外一个女人淋雨买药,顶风送行,冒雪护航。时光荏苒,十八个月的时间如白驹过隙般倏地滑过夜空,只能隐约看见个小尾巴。听人说爱情保鲜期是十八个月,本以为他分手后,会成为自己的男人。
  那个初雪的夜晚,很沉、很静,她走在他的旁边,只能听见嘎吱嘎吱的脚步声,很悲伤。她安慰他,不要难过,天涯何处无芳草。没有预警,他蓦地抱住了她,在她的前额留下结实的一吻。当时,叶阑珊麻木了,杵在那里没了动静,只能从眼角看见飘落的雪花,和郝明天呼吸的声音。
  第二天,叶阑珊给郝明天做了爱心便当,却换来那句不仁不义的话:“老板,别爱上伙计哈。”当下,叶阑珊手里的便当差点摔地上。你他妈的看老娘好欺负是不是?对我没意思凭毛亲我?弄得老娘跟个小女人似的连你昨晚上留下的口水都没舍得擦。当然,这诸多骂腔只在叶阑珊的肚子里动作。她表面上只能说:“神经病,别自恋了。”狮子不能被打败,尤其是要保持表面的风光。也许是因为狮子太主动,把身边的男人吓跑了。
  不过,叶阑珊是有话必说的人,不过不发那条短信,她能憋死,虽然她早预料到那条短信回复:“对不起,我们不适合。”
  狮子深深的伤了,可只能把伤口藏起来,因为她是狮子。
  (4)
  叶阑珊感觉刚才的气氛与她不太搭,实际这也是真的她,表面无稽,内心细腻。
  话说她与郝明天只对视了1.5秒,就匆匆闪过,互相都不想要尴尬。
  吃饭的时候,叶阑珊想尽量避免跟郝明天亲密接触,可还是阴差阳错地做到了他的旁边。
  “恩……”,两张口同时发声。
  “你先说”,两张口第二次同时发声。
  可能是叶阑珊多虑了,人家郝明天一点都不别扭:“在烟台怎么样?”
  “挺好的,你呢?祖国的小心脏不错吧。”
  “呵呵,凑合凑合,马马虎虎过吧。怎么样,上大学有没有什么新动向呀?”
   “屁!纯粹是《恐龙世纪》。你呢?”
  “男人因孤独而优秀。”
  “切,恶心。我还女人因优秀而孤独呢。”
  ……
  (5)
  这顿饭吃得还算那么回事,没有叶阑珊原想的那么艰难。女人有时候就是发贱,虽然不被人家看好,虽然被人家拒绝,虽然曾经在那个男人面前是个小丑,可还是甜蜜于能和人家唠上几句。没办法,人总是流连于自己得不到的东西。
  洪逍遥见两个人停下了,悄默声儿地贴到叶阑珊耳边:“呀!看来你们俩聊得还挺Happy。”
  “什么呀!不要杵我的痛处。”
  洪逍遥坏笑着,话里有话:“你的痛处我怎么杵得进去呀?”
  “呀!你个变态。”叶阑珊的反应时速小于等于1秒。
  “切,还不是跟你学的。”
  叶阑珊无奈呀无奈:“哎,造孽呀造孽。GOD宽恕我。”
  “来,敬我培养出来的人才。”叶阑珊和洪逍遥碰杯,这顿饭也吃得差不多了。
  走出饭店,叶阑珊的目光不自觉地停留在郝明天身上,习惯养成自然了已经。他正在和其他同学握手告别,依旧是那么阳光,依旧是那么帅气,依旧是那么潇洒。
  最后,郝明天走到叶阑珊面前,主动伸出那只大手:“以后常聚。”
  叶阑珊微笑了一下,当郝明天手心的温度传到她身上的时候,她真希望戴上赫敏的时光钥匙,把这个镜头温习正无穷遍。
  可是,她没有钥匙,所以,只能说了再见,一个向左走,一个向右走。
  走在路上,叶阑珊打了个震山响的阿嚏,她想,感情上的感冒是很难好的吧,女人哪,是那么那么容易受伤。从此也留下深深的病根,让叶阑珊不得不一直暗示自己是个感情上的弱者。
  (6)
  家里放着《孤单北半球》的音乐,这个假期过得百无聊赖,除了睡到日上三竿,就是看电视,连上网都舍弃了,要不怎么收到金鑫的短信:“我说你失踪了是白?你们那是不是太穷了,卫星照顾不周吗?没有信号还是怎么的,连网都不上了。”
  叶阑珊只回了句:“姐神游去了。”没办法,实在是太无聊了。唯一值得宽慰的是逢年过节的,能把钱包塞得鼓鼓的,而且清一色红色的老人头,啊,毛爷爷,我爱你!叶阑珊爱财如命,可是从不乱花,所以压岁钱从小都自己留着,存入叶氏账户,不用上交朝廷。可是叶妈妈却常常调侃她:“会花钱才会挣钱呀,你这样只能当个管家。”这时候,叶阑珊往往会抱着自己的小金库,眨眨眼睛,一副自恋的神情:“哎,男人们怎么不知道我这个优点呢?”
  可是毛爷爷并不能跟她说话,于是她决定给洪逍遥打个电话,问问她正在干什么。
  “喂!” 声调上挑,一听就是洪逍遥精神兴奋的声音。
  “你是不是在逛街呀,怎么这么吵?”
  “哦,他陪我逛街呢。快开学了,我想置办点小零碎。”洪逍遥口中的他是她的男朋友,对她体贴有加,百依百顺。自从上了大学,洪逍遥的屁股后面就排起了长龙,简直可以用目不暇接形容。不是吓死人,而是喜死人。听起来,现在洪逍遥兴致正浓。
  “哎,有男人就是好呀。”叶阑珊懒懒地说,不甘地擦去两坨眼屎。她这时才反应过来今天是情人节。
  “那你赶紧找个吧,老板都被员工赶超了。”
  “行了,你忙吧,千万别累着人家。”叶阑珊很知趣,但是死性不改,把“累”字尤其加重。结果招致洪逍遥一个狠狠的“滚”字!
  是呀,叶阑珊开始反思自己,已经有四年没拉过男人的手了(这里指爱情的牵手)。可怜,可悲,可叹呀!
  不行!她要奋起,她要振作,她要开疆拓土!就从新学期开始。阿嚏!
第十二章 千杯不醉
  (1)
  千呼万唤始出来,终于开学了。开学了想放假,放假了想开学,这就是大学的真实生活写照。与学习无关,纯粹是闲得!
  假期里无所事事,穷极无聊,得过且过,唯一爽快的是不用写作业,不用编答案。中国的学生99.9%都做过寒暑假大本儿这个东东,可是没人检查,可是必须得写东西,而且必须是中国字,所以从前叶阑珊开发出来一个新招:空空里填的都是同学们的大名,拿着电话本写作业,别有一番滋味。
  记得有一次写地理作业,问全世界最高的山峰,叶阑珊填上了自己的大名,后觉得少了点什么,又添了三个字——的胸部。她甚是自信,看着这个答案独自笑了好久,只是希望别把收废纸的大叔吓坏就好。不过她现在不用担心了,上了大学,摆脱烦恼,一身轻松。
  (2)
  新学期新气象,叶阑珊看到金鑫时,感到眼前一亮。
  “呀!蜡笔小新变身贞子了!晚上别出来吓人哈。”金鑫跟叶阑珊一样有着一头自来卷,只不过多了头发帘儿(叶阑珊的家乡话,意思是刘海)。头发帘儿不傻,但如果是歪七扭八的碎卷毛就有点二了。加之金鑫很热衷于模仿蜡笔小新的声音的动作,所以大家以前都叫她蜡笔小新。现在弄了个离子烫,瞪着两个牛眼盯着叶阑珊,跟贞子很有得一拼。叶阑珊怀疑当时《午夜凶铃》的导演怎么没找她。
  此时,头是贞子的,可身体还是蜡笔小新的。她夸张地扭动着身躯,学着蜡笔小新的腔调:“变态,大屁股,大屁股,变态。”
  “切,白天见鬼!”叶阑珊没理金鑫,忙着打开行李收拾东西。
  “呀!好吃吃!”没等叶阑珊反应过来,单晓晓雷厉风行地冲了过来。其后,她带来的牛肉干在另外五个人的齐心协力之下瓜分一空。只有在吃东西的时候,女人才是最团结的!
  单晓晓嘴里塞着一块,手里捏着一块,翘着二郎腿:“对了,咱们班商量着这星期要聚餐,上学期一直没聚。”
  “对了,你又买什么好看衣服了?聚会的时候打扮得好看点哈。”萧蔷还是老样子,只对穿衣打扮勾搭男人感兴趣。
  丛晔拾掇着叶阑珊的衣服,在镜子前面照照这个,照照那个。老大对新鲜事物很感兴趣,她总觉得叶阑珊的东西很新鲜,来自不同地界,颇有异域风情。用金鑫的话就是huaishen!
  “阑珊,我带来了德州扒鸡,给你留了鸡翅膀和鸡脖子!”还是龙幂知冷知热,深谙叶阑珊的喜好。
  “呀!属你最有人性!”来不及收拾东西了,叶阑珊先投奔鸡嫂。不时地竖起大拇指:“人间美味!活着真好!能吃就是福。”
  看金鑫正忙着翻腾鸡架,叶阑珊问:“你找什么呢,臭手!”
  金鑫低着头,纳闷地说:“怎么没有鸡屁股?”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