喋血追心

第二十九章


    
    第二十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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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夜,杨思成辗转反侧,几乎整夜都不曾入睡。他在思量着今后将如何面对妻子与岳父,他的内心在激烈地斗争着。他的良知、责任、与情感轮番经受着剧烈的冲击。
    三天前,杨思成与小梅已经去民政局进行了结婚登记。因此,从法律上而言,他们已经是夫妻了。
    近来,陈宏达经常与杨思成谈起关于他与小梅的婚事。
    首先是关于婚后的居所。陈宏达曾表示,如果他俩打算另觅住所,他可以为他们买一处房产;而如果愿意住在家里当然更好,反正家里的房屋非常宽敞。关于这一点,小梅建议道,父亲年岁渐高,而且又只有她一个亲人,希望婚后能继续住在家里。杨思成想了一下,也就同意了。小梅当时兴奋得把他搂得紧紧的,双眼满含着感激的泪花,她多么希望这个世界上她最爱的两个男人能够亲如家人啊!
    其次是关于杨思成今后在公司里的地位。陈宏达作为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平时公司里事无巨细,皆是他一人做主。但是现在他年岁渐高,有时候已经感到有些儿力不从心了,只是苦于没有可信赖的人足以交付重任。现在好了,杨思成即将成为自己的女婿,况且他又是一位不可多得的干练之才,不但胆大心细,而且具有远见卓识,自己终于可以轻松轻松了。因此,陈宏达决定任命杨思成为公司的副总经理兼常务董事。宏达药业有限公司的股份中,小梅母亲在香港的伯父拥有49%的股份,陈宏达拥有38%的股份,其余的13%属于小梅所有,那是她母亲去世时留给她的遗产。既然陈宏达决定让杨思成担任公司董事,因此他打算在女儿结婚后从他自己的股份中拨出12%的股份挂在杨思成的名下。这样一来,杨思成就成为名副其实的常务董事了。
    还有一项重要问题就是关于杨思成与小梅的后代。根据陈宏达的意图,他们必须在结婚前预先解决好有关代孕的问题。
    所谓代孕,从医学的角度而言,是将女性配偶的卵子取出,与男性配偶的精子在体外混合,待精卵结合后,再将受精卵植入另一位代孕者的子宫。整个过程称为体外授精—胚胎移植(IVF—ET)。
    这一过程是极其复杂的。首先是对女性配偶进行诱发排卵,以便获得多个健康的卵子。据文献报导,最多可取出四十多个卵子,这样就可以使受精卵子数目大大增加,从而使移植胚胎数目增加,提高妊娠率。取卵方法可使用腹腔镜取卵及经阴道超声引导下吸卵等方法。取卵之后,每个卵子都必须放在培养皿上进行组织学的检查,然后用一种特殊培养液进行处理。在女性配偶取卵的同时,男性配偶必须释放精液。精液经离心处理后,精子与精浆分开,然后在各种培养液中进行洗涤、上游、获能等体外改善处理。
    此后,每个卵子大约与10万—20万个精子放在培养器皿中12小时,再用显微镜观察精卵是否结合。一旦结合,受精卵就开始成倍分裂。分裂至4—8个细胞时就可以准备种植了。
    最后是进行种植。种植前,受孕者可能需要接受孕激素治疗,使子宫内膜同步化。然后将受精卵抽至含有培养液的又细又长的管子中,再经阴道、宫颈口插入宫腔,并将受精卵缓缓注入子宫。
    早在两个月前,在陈宏达的授意下,胡玉庭就开始进行有关准备。她在小范围内以重金悬赏而秘密招募了4个代孕母亲的志愿者,她们都是本公司下属机构的年轻女性。最后经医生进行一系列身体检查,从中选择了一位22岁的姑娘,她叫吴翠萍,是朝华路宏达超市的一位收银员。胡玉庭已作了一系列调查,她身体健康,且又诚实、善良。只是由于其父前些时曾挪用公款30万元炒股票,引起巨额亏损,倘若不能及时归还,势必将被判入狱。而吴翠萍又是极孝的一个女孩儿,因此急不可耐地到处向同事们借钱。可是,30万元巨款,一时又如何能够凑齐?当胡玉庭与她谈及代孕之事时,她欣然同意,这样就可以一举而解父亲燃眉之急。一个多月前,杨思成、小梅已经去市第一人民医院妇产科作了相关检查,并已于一周前对小梅与杨思成分别进行了卵子与精子提取。
    至于婚礼的规模与形式,他们已经达成了共识。按理说,按照陈宏达的社会地位,既然是独生女儿结婚,理应举办豪华而盛大的婚礼。可是杨思成说,由于小梅身体方面的原因,婚礼还是从简为好。小梅一向喜欢清静,当然没有异议。陈宏达见他们俩都坚持从简,也就同意了。因此,应邀参加婚礼的只有几位近亲以及公司的少数上层人物。
    关于杨思成即将与董事长的独生女结婚的事情,在公司里已经是无人不知了,大家对杨思成的态度也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公司的一般职工就不必说了,即使是各部门经理现在见了杨思成也都是毕恭毕敬、点头哈腰,谁不知道他就是未来的老板呢?在大家的心目中,杨思成现在理应是志得意满、踌躇满志了,谁又能知道,他的心正在经受着无比剧烈的冲击呢!
    他清楚地明白,自己进入公司的目的是要追寻姐姐那一颗被夺走的心,是要为姐姐报仇雪恨,是要将残害姐姐的恶徒们一网打尽!可是,自己竟然爱上了仇家的女儿小梅,而且姐姐的心现在就在小梅的胸膛里跳动着,他又怎么能与小梅结婚呢?如果与小梅结婚,怎么对得起自己的良心?又怎么对得起姐姐呢?倘若姐姐死而有知,又该作何感想呢?只要一想到结婚一事,当初在梦中见到的姐姐捂着胸口的痛苦模样就会立刻出现在他的眼前。
    然而,他又是如此狂热地爱着小梅,每当小梅那风情万种的容貌和含情脉脉的眼神出现在他的脑际,他就不由得心潮如炽,浑身每一个细胞都躁动起来。况且,小梅又是如此地纯洁善良、冰清玉洁,为了他,她甚至于不惜献出她自己的性命!对于这样一个情真意切的女孩儿,自己有什么理由拒绝呢?而至于夺心之事,她根本就毫不知情,又有什么理由责怪她呢?
    可是,即使说小梅对于姐姐的死可以不负责任,但是其父是无论如何也脱不了干系的。正是由于他的巨额悬赏,侯大拿等人才挺而走险,萌生了令人发指的夺心阴谋,从而导致了姐姐的惨死。
    然而,如果站在小梅父亲的立场上考虑一下,在女儿性命垂危之际,巨额悬赏为女儿寻找一颗合适的心脏又有什么好奇怪的呢?正如胡玉庭所说,他只知道此心来自于一次交通事故死亡者,而并不知道夺心阴谋的细节,更不知道这是一系列有计划的杀人取心行动呢!
    杨思成也曾想过,是否能将婚期推迟,等自己将一切调查清楚之后再决定结婚与否。可是,每当他面对小梅,看见她那挚爱而期待的眼神时,就怎么也无法开口了。他不能给她带来任何伤害,哪怕是一丝儿伤害。
    在这种情况下,除了结婚,还能有什么其它的选择呢?
    今天傍晚,他与小梅将在本市最豪华的《富丽华》大酒店举行结婚仪式。并且已计划好,明天上午他们俩将赴杭州度蜜月。
    早晨起来,杨思成站在沽衣巷27号公寓的阳台上,他手中拿着一根宝蓝色碎花领带。他默默地凝视着这领带,脑际出现了前年春节时与姐姐一起逛百货大楼的情景。当时姐姐说,他再有半年就要大学毕业了,要为他准备一些服装之类的。记得那天他与姐姐一起逛到领带柜台旁时,姐姐看中了这条宝蓝色碎花真丝领带,她说这条领带既大方又文雅,与弟弟的气质很相配。当时杨思成看了一下价格,是83元,他认为太贵了,没有必要,于是便挑了另一条尼龙领带,只须十几元。可是姐姐那天非常固执,说弟弟马上就要大学毕业,就要进入大公司上班了,岂可太过于寒酸?所以最后还是买了这条真丝领带。
    现在,杨思成已经有了很多条领带,大多都是小梅送给他的,也有一些是陈宏达送的。那些领带全都是名牌,价格也都是三位数以上。但是对于他来说,最最珍贵的,还是这条宝蓝色碎花领带。他一边很小心地系着领带,一边想道,自己自小到大,任何比较大的事情,都是姐姐给安排的。今日与小梅结婚,当然是人生的一件大事。可是,姐姐已经不在了。他一定要系上这条领带,就好比姐姐也参加了自己的婚礼一样。倘若姐姐灵魂有知,是不是也会给与自己与小梅以祝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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