妖妃舞乱世:凤朝吟

第53章


  这条小溪是从树林深处流出来,在宪国多雨的季节里,雨水便堆积成了那清澈的溪水,渐渐地在低洼处形成了一个湖,还有许多鱼类在里面畅快的游水,小湖的那一边小溪继续往下流,亦不知要去向何方。
  嬗舞只穿了一件白色轻衫,将长发用布条扎在背后,像个农家的小妹,赤着脚踝用刀削好的树枝在湖中插鱼,因为她敏捷力好,用树枝插了好多,这些天的主食可都靠着这些小东西。
  显然她右手臂上的伤已无大碍,被刀划破的地方也补好了,莫晟懒散地半躺在野花丛中嘴里叼了一朵黄色的野因身上有伤,所以这会儿只能望着嬗舞一个人认真抓鱼的背影无奈着,他认为嬗舞一个小丫头都能抓那么多鱼,换做是他来的话也许更多。
  “啊……抓到一条好大的!”嬗舞高兴的叫了一声,回过身举起手里树枝上插到的鱼给莫晟看,一脸开心满足的笑容。
  此刻莫晟身上穿的正是那日嬗舞穿的白色外衫,因为体型实在悬殊得太大,又因天气炎热,他也不在乎那些仪表俗礼了,外衫穿得袒胸*地,很有想大秀胸肌的嫌疑。
  这时草丛中似乎有什么动静惊动他,撑起右手竖起耳朵仔细听着,确实有什么东西在那里,他慢慢站起来,小心翼翼的靠过去,嬗舞本来还在水中专心的抓鱼,他有任何一点动作都能很快进入她的耳朵。
  “哈哈,今天晚上可以换口味了!”
  莫晟开心的大笑起来,右手上抓着一只肥肥地灰色野兔,不断挣扎着。说完他将兔子举起来给嬗舞看。
  夜晚的山岩下,他们升起一堆篝火,将处理过后的鱼和野兔分开烘烤着。
  “要是有琴就好了!”
  莫晟带着失望的语气低叹了一句,眼睛却丝毫没有离开手里半熟的兔子,嬗舞在听到这声话时脸色却渐渐暗了下来,这些天她似乎早忘了那些事,忘了他是太子莫晟、忘了闻歌、忘了那个恨她入骨的莫贳,只沉醉于他们的山间快乐生活。
  所以一提到琴,她很清楚她是谁,是纳兰嬗舞,是他仇人的女儿。
  眼前的这些终会结束的,想着,她带着沮丧的目光抬起头凝望着莫晟,我们之间,是不可能能在一起的,对吗?
  莫晟似乎感觉到她的变化,抬起头来正好望见她目光里的无奈,之前带笑的脸渐渐凝固在一起,唤了一声:
  “舞儿……我……”
  “我把你当成三哥了,你会怪我吗?”
  他明白她的意思,嘴唇慢慢合上,继续埋头烤着兔子,装着无事一般的傻笑了一声,他只想这样没有谎言的与她在一起,那些属于自己的责任、仇恨不要来干扰他,却并不代表真正能逃避他们。
  其实,与莫贳相比,莫贳更适合做一个皇帝吧!
  他一直在那里(四)
  这是他们在这里呆的第七天,每晚她都依偎在他怀里,望着天上的星星感知幸福,这是有生以来最让她感觉平静的时刻,只是不知道还有多少天。今夜,他们都沉默着没说话,各自想着这些事。
  他们本来该是兄妹,却不是。本应该是两个尴尬身份的人,从各自内心中萌芽出来的感情,背负着仇恨、权利和阴谋,她明白,他们终究没有将来!
  许久,天都快亮了,莫晟轻声说道:“舞儿,我们离开吧!”
  心跳,是自己的心跳,她不敢相信,那是潜意识中一直在等待却从来不敢奢望的话,该开心吗?她问自己,慢慢从他怀中撑起身子,借着残火堆微暗的照亮下,她可以看清他脸上认真的表情。
  “晟!”
  第一次正面这样唤他,感觉到自己的声音有些颤抖,心中无数种感触疯狂的涌出来,感动、不解、开心,他说为了自己放弃帝座,放弃他所拥有的,甚至连莫贳……
  莫晟也坐起来,再次伸手将她的身子轻轻揽入怀中,抚摸着她的长发,头发上有属于她的味道,像绸缎一般柔滑。他深吸了一口气,似乎下了很大的勇气一般,沉沉说道:
  “我说真的,我们走吧,到……一个没人认识我们的地方……”
  嬗舞额头上传来莫晟说话的气息,每说一个字她都能察觉出他的艰难,不再犹豫的点点头,把所有牵绊都抛到脑后。
  答应了他之后,又有许多罪恶感涌出来,她的父皇、太子哥哥、染雪、残红等等,还有她的责任,她真的可以问心无愧毫无牵挂的与他远走高飞吗?
  那么他呢?他真的又可以做到放弃那些虚荣和权力,甚至这个天下跟她走么?
  莫晟用手抚摸着她的长发,像曾经他送她去荆国时一样,爱不释手的理着每一缕,不管是幼稚还是冲动,这个决定他不会改变了,他要背弃所有作为代价与她在一起。
  “明日我送你去于安,你在那里等我回来!”
  嬗舞听他说完,一颗泪珠从眼角慢慢滚落。曾经,她以为闻歌是这样的,但是终究不是,不是她不相信他,而是自己再不敢轻易去相信了,莫晟伸出手去拭干那颗泪,傻笑了一声道:
  “傻瓜,一定要在于安等我!”
  曾经,她有过一时觉得全世界都背弃了自己,那时他对自己说要再做一次她的三哥。她却为了自己的责任,选择淡漠他们之间的感情,现在,他要为了自己背弃全世界,她是该幸福的!
  在他怀中沉默了许久,渐渐地,将脑子里其他所有的东西全部忘却了,什么都不要了,她要相信他,也相信自己。
  “恩,我在于安等你回来!”
  她满足地依偎在他怀里,像个沉醉在爱里的小女人,不管未来的路有多难走,只要有他就什么都不怕了!
  他一直在那里(五)
  这是第四次来于安了,这是离悸阳最近的城市,他们打扮成附近的居民进了城,变卖了身上所有的东西,其中包括那块证明他尊贵身份的玉佩,只是这次玉佩上的字已变成了‘晟’字。
  沿街有许多小贩给他们推销商品,嬗舞和莫晟像曾经那样,享受于其中,这天天特别蓝,像用彩色的笔涂抹过一般,连一朵云都找不到,莫晟总体贴的摸出丝绢为她擦着额头上的汗,这让嬗舞非常满足,她开心的想到以后这样的日子还长着呢,那些之前烦恼她的事就全部烟消云散了。
  “抓小偷啊!抓小偷……”
  有个小孩从他们身边跑过去,他们还没来得及注意,又有两个男人追着小孩跑过去了,一阵夹带着汗臭的味儿传来。
  嬗舞和莫晟的目光很快就跟着几人的身影落到一个十来岁的小孩身上,都惊讶于那些人口中的‘小偷’竟然是指的这个十来岁的小孩,那‘小偷’还没跑过街转角处,就被两个壮汉给抓住了,接着又跑过去一个类似掌柜模样的人,一身绸衣,肥头大耳,鼻子下一撇碍眼的胡子。
  “好你个小杂种,竟然敢偷老子的玉器,不想活啦?”
  那个掌柜模样的人说着就给了小孩一巴掌,周围很快围上来看热闹的百姓,都在议论着什么。
  “这不是李郎中的儿子吗?怎么现在成这样啦?”
  “你不知道吗,自从他爹娘死了后,就无依无靠了!”
  “哎,也怪可怜的!”
  听着议论声,嬗舞与莫晟已经走近了,挤进人群中,卖玉器的掌柜抬脚就向小孩踢去,孩子被踢倒在街道上趟着,脸色立刻变青了,人群里的人都摇着头,虽然觉得孩子蛮可怜的却没人站出来阻止。
  这个卖玉器的掌柜姓王,在他家中排行第八,平时都被人称为王八,是个刻薄的奸商,本就是个爱出风头的人物,一看这么多人围观,一下子来劲儿了,跑过去将孩子从地上提起来,伸手就要挥上一拳时,挥拳的那只手却被一股外来的力量死死固定在空中,王八恼怒的转过头来,见是长相俊秀的公子,此人正是莫晟。
  这边,嬗舞已从王八手中将孩子给抱了下来,察看着孩子身上有没有伤。
  “这里有没有刺痛?”
  孩子摇摇头,嬗舞才松了口气惟怕王八刚才那一脚踢到了孩子的内骨,这样孩子就没活头了。
  “你干什么?敢管老子的闲事?”
  王八使劲从莫晟手中抽出手,发现对方是个练家子,说完又有些惧怕的瞟了莫晟一眼。
  “本公子今天就管了,怎么地?”
  莫晟也不示弱,从小到大什么场面没见过,教训这样的刁民当然不在话下,已有心要将这王八好好教训一顿了。这时嬗舞看孩子也无大碍,不想再多生事端,就给莫晟使了个眼色,走到王八面前很客气地说道:
  “诶,我看这位掌柜子也没丢什么东西,有身份又地位的大人物怎会跟一个小孩儿过不去呢,我看掌柜的只是想告诫孩子以后别再做这等事罢了!”
  王八听着这话舒服,既给自己带了高帽子,也让自己有个台阶下,面部讥笑了两下,笑道:
  “还是这位小姑娘明事理,我王八做人光明正大,当然不至于和个小P孩儿过不去,哼!走!”
  说完,就带着人穿过人群,像做了回民族英雄一般,迈着大步器宇轩昂离开了,莫晟看着他的背影“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王八?我还螃蟹呢!”
  等待(一)
  这是一处普特南个的院子,大门里面几间普通的房屋,钻齐瓦盖,院里有棵白杨树,跟望江城王嫂他们住的院子差不多。天刚亮,大雨才慢慢停了下来,有微微的光亮从院宅墙头射进来,这样的清晨被雨水冲洗过后,带着秋天浓浓地气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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