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色锦年不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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晴陌觉得这一句“分手”应该很容易。毕竟两人交往不久,过程又是极淡,胜过君子之交。没想到开口还是莫名难受起来,一时竟说不出口。
    难道年龄大了,没了自信,真是看到个条件不错的,就越来越不肯放手了?晴陌自嘲的想着,心里又有一种荒唐之感,深呼吸几次,才笑得风清云淡:“萧凌晖,不如我们到此结束吧。”
    “是因为……我昨晚不肯代你喝酒?”萧凌晖有些意外。
    晴陌失笑,摇头。他竟以为她是在为这点小事赌气。
    “因为宋子瑜?”是试探,又隐隐有种直觉。昨晚宋子瑜的视线过多的放在晴陌身上,这不像他平时的性格。
    晴陌脸上的笑容一僵,又掩饰着笑得更加自然:“不是。我想我还是喜欢浪漫的,喜欢对方送我花,跟我说甜言蜜语,将我时时放在心上,有事没事给我打个电话,诸如此类。”
    分手的理由几乎不用思考,说得就好像真是如此。不过本该埋怨的语气她说起来如此轻巧,倒让萧凌晖一时分不清她是故作轻松,还是刻意掩饰。
    不管如何,反省一下,他确实没做过这些浪漫的事。没送过花、没买过礼物、没刻意讨她欢心过,甚至圣诞节、情人节也在加班中度过。
    他所有的浪漫与体贴都用在了另一个人身上,想放下那一段单恋,却将自己的另一面也刻意遗忘了。面对晴陌,他明明也想跟她走下去,但有些生涩得不知所措。
    “如果是这样,我想我以后可以改。”
    晴陌没想到他会当真,还将这句话说得这么认真。心里忽然又难受起来,笑容也有些挂不住,神色颇为狼狈:“别,一段感情如果要一方刻意迎合与改变,其实不会长久。我很抱歉,活得比较虚荣,希望你以后能遇到个安分过日子的。”
    就像那个叫摆摆的女孩子一样,安静害羞而内秀。
    她说完起身,点头道了声再见,转身,不想多呆一秒钟。
    “晴陌……”
    有只手拉住了她的手,温暖而有力。晴陌的视线移到握住她的那只手上,外科医生的手都是这么美的吧,干净修长、骨节分明,不知怎么的就给人一种安心的力量。脸上不由就有了微涩的笑,之前还想着成年男女交往数月竟是连手都没牵,这会子提出分手倒有了第一次的亲密接触。
    “乐晴陌,其实我挺喜欢你的。”他好像不惯表白,声音不重,快速说完犹豫了一下,似鼓足了勇气,又加一句,“以后做那些事也不会是刻意迎合,只是我之前一直疏忽了。如果你愿意,再观察一段时间再做决定如何?”
    晴陌不说话,只怔怔看着他,眼眶竟微微湿润。
    她一直不觉得他喜欢她,真的,太过淡然,太过有礼有节。他在她面前的温和与温暖不过是一种习惯,与别人无异,并不曾因她而特殊。所以对他,她也一直没有心动的感觉。只是两个人在一起,从相亲那次开始,还算舒服而已。
    可是现在听到他这番话,看到他说这话时脸上的不自然与尴尬,她心里竟生感动。这不是情场高手的甜言蜜语,也不是看惯风月的一种手段,不知为何,她竟然觉得这样的他,甚是难得。
    他说完这一句就不再开口,好像在等待她的宣判,手却没有松开。
    因为晴陌是打定主意说完分手就想走人的,所以为了方便,她挑的这处地方就在萧凌晖家小区附近的江滨公园,并非什么西餐厅或咖啡馆。
    她不想太过隆重。既然要分手了,相处时间越短越好,吃饭或喝点东西都是累赘。
    江滨公园清幽,下午光景人又少,晴陌站在那,身后的花架这时节只寥寥余下几串紫藤花。她既不开口,也不挣扎,心却开始狂跳起来。
    好比一场自我的较量,她本来笃定的分手,现在开始犹豫。
    萧凌晖看她低着头,垂着眼,既不说话,也不表态。他第一次这样主动争取,若他几年前就能做到这点,不知现在会不会又是另一番模样?
    或许主动还是被动,并不会改变结果。就像现在,他主动了,乐晴陌并没有改变“分手”这个决定一样。
    想到这,他慢慢松开了手。
    这么多年,将全部的感情放在一个人身上,哪怕之后她结婚、生子,他心里依然还有牵挂,依然不能彻底放下。相亲不过是屈于家庭与现实的压力,也知他必得走上结婚这条路,没想到遇到的是乐晴陌。
    他其实已经开始喜欢她,跟她在一起,轻松与舒服的感觉,他知道这种感情尚不能称之为爱,但总是一个不错的开始,也想这样继续下去。
    萧凌晖的手滑过晴陌的指尖,在离开前一秒反被她握住。晴陌仰起脸对着他笑,犹如三月春风般轻柔。
    “晴陌……”他的视线由交握的手往上,被她脸上的笑容吸引,一时竟有炫目之感,让人移不开视线。
    “你确定?”她松手,脸上还是这样暖暖轻浅的笑,歪了歪脑袋,似真似假,“我是个三十一岁的大龄未婚女,过去不是一片空白,外表是父母的恩赐,也是伪装的假象。你若确定了就不许反悔。基本上我还算是个好人,所以以后别做伤害我的事。”
    他似乎没料到她会这样说,但还是慎重考虑了一下,肯定的给出答案:“确定。”
    晴陌的笑容多了分甜蜜。
    晴陌回到家躺在床上时还是想,究竟是什么,让她在最后一刻改变了主意?因为他的牵手,因为他的那句“其实我挺喜欢你的”,还是因为他说以后浪漫不会是一种刻意的迎合?
    沈洁打来电话,说是不离婚了。哭哭闹闹几个月,最终还是放弃了。
    “陌陌,出轨的男人都有私房钱,可是有私房钱的男人不一定都为了出轨,是这样的吧?”
    她话里犹有一丝不确定,晴陌虽不赞同,也只敢在心里腹议:“是啊,至少他还没出轨。对了,你们的经济大权重新商定了么?现在男人女人都现实,我们很多同事就是自己赚钱自己花,家用男人出。”
    “是,我们现在也这样。我到最近才明白,原来结婚前他将工资卡、存折交给我,心里其实是不情愿的。”沈洁的声音又有些哽咽,在电话那端沉默了良久,才继续说道,“钱虽放在我这里,可我从不管他花多花少,他要我就给,没想到结婚几年,孩子都两岁了,他一直防了一招留了一手。”
    “所以大家现在都说女人要自己有钱,如果他介意,那你就多留点心眼。家用他肯出,你赚的就是你自己的,说起来这样也很合理。”
    “我知道,我就是难过,想不通为什么我们现在会变成这样?”工作家庭两点一线,她现在除了老公就是孩子,结婚之前的一切娱乐活动几乎统统取消,连晴陌这样的闺蜜,聚聚的时间也廖廖可数。
    可是这样的付出,得到的是什么?沈洁有一种被欺骗与背叛的感觉,不甘心离婚,又不甘心将这事当没有。这几个月,她总有种恍惚之感,孩子也放到了婆婆家。每天歇斯底里、没完没了的吵架,现在虽然决定不离婚了,但夫妻间的那道裂痕将永远存在。
    晴陌叹口气,安慰了几句,约好下次一起吃饭,让沈洁带上孩子,这才挂了电话。
    萧凌晖果然有改进,临睡前打来电话。以前虽然也有电话,不过这一次感觉就不一样了。不冷不淡的交往持续了几个月,今天下午是一个转折,此后,要么是最亲密的人,要么就是最陌生的人。
    又一个周末,萧凌晖竟真的手捧玫瑰来接晴陌吃饭。他神情中的尴尬与局促,好像才是情窦初开的少年,但分明又已是个三十多岁的男人,所以看起来有些傻。
    晴陌没心没肺的笑,看着他好半晌才接过花。虽然那时候说喜欢浪漫只是借口,但他真捧着花过来,她心里还是欢喜的,眨着眼说起话来也分外轻松:“好久都没人送我花了,这花我得多捧一会儿,就麻烦你来开车了。”
    萧凌晖是第一次买花。在过去的三十一年里,他心心念念是另一个女子,但他不曾表白,所以虽然以这样或那样的借口送过很多礼物,玫瑰花却从没送过。此刻看着晴陌捧着这么一大束玫瑰,身上是一袭鹅黄薄毛衣,领口与及襟处有精致的细荷叶花边和盘环绣珠,衬得她人比花娇。
    他初见晴陌时,觉得她和夏芒一样,都是乖乖女类型。不过夏芒有可爱的小虎牙,说谎时会咬嘴唇、生气时会咬人,爱用双手拍脸,娇憨可爱。晴陌则沉静许多,乌黑的直长发,与生俱来的一种清纯气质。
    不过,会说出“基本上我还算是个好人,所以以后别做伤害我的事”的晴陌,在这种时候让他忽然明白,晴陌不是夏芒,她和长在温室里花一般的夏芒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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