浑蛋和笨蛋

第11章


  甄敬俞抱头大喊:「别打别打!」
  李绍摔得头昏眼花的脑子终於清醒了三分,看清了眼前那张脸,鼻子里「哼」了一声,悻悻的放开手。
  「喂,你不是吧?还真的动手打人?你明明已经答应我帮你试试看的。」
  李绍怒道:「少废话,我怎麽知道你这麽试?」边说著,边恶狠狠的用手背擦著嘴唇。
  甄敬俞见他没有再动手打人的念头,这才放下心去,「不过,至少试验结果出来了,你放心好了,你还是百分之百的纯正直男。若真的是gay的话,受了我甄美人一吻,感激到痛哭流涕还差不多,哪里会像你一样的反应啊!」
  李绍作埋头欲呕状,不过,终於还是放心了。放心之下,吝啬鬼本性再次浮现:「喂,亲都给你亲到了,今天的帐单算你的好不好?」
  「呃,好吧,还不算亏很多。」
  「哼!」
  
  
  
  彼时程家曦正在书桌前埋头奋斗著,家里很安静,他也很安心。
  李绍最近听话了很多,没有再给他添麻烦,更可喜的是,在他程家曦的谆谆教诲之下,李绍的出勤率达到其入学以来的最高水准,作为一个辅导员、教师、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来说,程家曦对自己很是满意。
  虽说这个孩子有时候还会在晚上出去,很晚回来,但至少不再彻夜不归,身上也没有任何刺鼻的菸酒气和香水味,可见没有去什麽不法娱乐场所,也没有进行某些儿童不宜的体育运动。
  程家曦於是看在他漂亮的出勤率的分上,这点小小的毛病就不再追究了。
  十一点锺,门口传来用钥匙开门的声音,而後是特意放轻的脚步声,接著,程家曦的房门上响起了敲门声。一张青春逼人的脸从门外探进来。
  程家曦转动椅子,面对著李绍打招呼说:「回来了?」
  李绍点点头:「嗯,我先去洗澡喽。」
  「好。」
  「你也不要睡太晚,洗澡水我会帮你定好温度,太久的话很浪费电哦。」
  程家曦觉得有些好笑,「知道了,小小年纪,这麽吝啬。」
  李绍摸摸鼻子,嘟嘟哝哝的关门出去了。
  程家曦倚在椅背上,舒缓一下因为工作了一整晚而紧张酸痛的腰背肌肉,突然觉得,这个家,似乎比以前他和父亲两个人同住时,更像个家了。个中缘由,饶是程家曦脑子里塞满了风花雪月,淫词豔曲,却依旧还是参不透。
  他合上手中的书,决定早一点去洗澡。
  
  
  
  程家曦早已习惯每天午饭都在学校餐厅凑合,李绍在做过几次午饭,却没有人回来吃之後,也发现了这个问题。
  这天下课之後,便鬼鬼祟祟的尾随著程家曦,看到他只买了一份简单的烧豆腐盖饭,一杯绿豆沙,不由得咂咂嘴,叹道,这年头大学教师的福利这麽好,为什麽这个怪胎居然过著这样清苦的,有如清教徒一般的生活呢?
  不由自主的,吝啬成性的李绍居然掏出自己的餐券,买了一份排骨汤,一份红烧鱼,一份清炒芥兰,满脸不自在的将饭菜重重放到程家曦面前的桌上。
  程家曦愕然的抬起头来看他,用眼神问:怎麽回事?
  李绍干咳两声,含糊道:「这麽巧?」说著,将排骨汤推到程家曦面前,边埋头扒饭,边说:「我看今天的排骨汤不错,你尝尝看。」
  程家曦习惯性的推辞:「不用了,我这些足够。」
  李绍此人本就耐心有限,再加上此刻全身上下正充斥著一股说不出来的不自在,忍不住将长幼尊卑忘在脑後,训斥道:「少废话,你每天早晨好像老头子一样捶後腰,当我没看见吗?」
  程家曦一口豆腐举在眼前,被这浑蛋充满火药味的一句话冲到无法下咽,莫名其妙的问:「这个,和排骨汤有关系吗?」
  「笨蛋,腰痛说明你缺钙,快点喝!」
  「哦。」程家曦一向不善与人争,当下老老实实的喝汤,暗暗有些奇怪,为什麽我一遇到这个小子,马上就被他牵著鼻子走呢?明明我是老师才对……
  正喝著,一大块剔掉鱼刺的鱼肉「啪」一声被扔进了自己的碗里,「谢……」话还没说完,「啪」一声,一棵嫩菜芯又被扔进碗里。
  「谢……」
  「快吃!食不言寝不语,哪来那麽多废话啊……」对面那个浑蛋脸红了,气势汹汹的说。
  程家曦於是不再废话,老老实实努力吃著面前满满一大碗食物,边吃著,边低著头微笑了,看来他以前并没有错,这个世上,还是好孩子比较多的。
  对面那个浑蛋还在不停絮絮叨叨的嘟哝著││「这是不是给人吃的啊?难吃死了,喂,香菜不要挑出来,全部吃光!你怎麽回事啊?我说全部吃光,你也不用连生姜都要吃掉吧……笨蛋……」
  程家曦觉得很奇怪。「笨蛋」这两个字,此时此刻,听在耳中,居然说不出的受用起来。
  餐厅里的教师和学生渐渐多了起来,不断有相熟的老师过来和程家曦打招呼。
  「程老师,和学生吃饭?这样才对嘛,我就说了,你以前对孩子们太严肃了些。」
  「小程,吃饭呢?咦,小夥子哪个专业的?汉语言文学的?不错不错,你们慢吃。」
  「……」
  「……」
  李绍忍不住好奇的问道:「你为什麽把自己弄到在同学中名声那麽恐怖的地步?你看看,师生同乐不是很好嘛!」
  程家曦奇怪的问:「我这样有什麽不对吗?教师就应该有教师的原则,我坚持原则难道错了?」
  李绍四仰八叉的靠在椅背上,故意无视程家曦皱紧的眉毛:「当然不对了,原则可以坚持,但是要在适当变通的条件下坚持。应该像我这样,大事毫不含糊,小事不拘小节,这样生活起来才有激情,你明不明白?」
  程家曦咽下最後一口汤,一本正经道:「你小小年纪,吝啬成性,好色寡情,私生活又不检点,难道要让我像你这样生活?」
  李绍险些被这大山一样沈重的罪名砸得眼冒金星倒地不起,觉得急需剖白一番:「哪个男人不好色?关於钱嘛,这里面有个故事,你要不要听一听?」
  「什麽故事?」
  「我中学时交了第一个女朋友,那小姑娘虚荣的很,成天在我面前说什麽﹃爱她就请她吃哈根达斯﹄,那时候我不到十四岁,我们那个小城市,七八年前才刚刚有了哈根达斯不久,大家都特别追捧,根本不知道那只不过是洋人路边自动售货机里卖的货色。
  「你想啊,我是单亲家庭,又是个不事生产的小孩子,哪有钱请她吃那种东西,可是谁让她喜欢呢?於是我打了一份工,终於带她去吃了,我吃到嘴里,觉得和路边摊卖的普通冰淇淋也没什麽区别嘛。
  「吃完之後,买了一个外带,送给我妈吃,被我妈念了很久浪费钱。我看那个包装怪漂亮的,灵机一动,随便买了一个冰淇淋,撕下包装,用哈根达斯的包装盒装好,又送给那丫头吃,那丫头笑得一脸幸福,还说什麽﹃冰淇淋我只吃哈根达斯﹄,我靠……」
  「後来呢?」程家曦好奇的问。
  「後来啊,她没考上大学,嫁了一个比她大二十多岁的有钱人,在家当太太。」
  程家曦补充说:「後来你就明白了,男人没钱不行,於是变成了现在这副样子││打工狂、吝啬鬼。」
  李绍白了他一眼:「看来你真是个笨蛋,该装傻的时候反而聪明了。」
  程家曦点点头,板著脸说:「看来你对那个女孩子,是认真过。」
  「我他妈的当然认真了,初恋!谁会不认真?」
  程家曦道:「可是这样值得吗?为了一个人,改变自己整个既定的人生观、价值观,累不累?这毕竟不是你的本性。」
  李绍苦笑道:「你还真是一针见血。不过呢,这麽多年了,我也习惯了,习惯成自然,差不多已经变成我现在的本性了。别只问我啦,说说你吧,咱俩住一起这麽久,怎麽也没见过你女朋友、咱未来的大嫂?」
  程家曦脸红了,「咳咳,我││呃,没有。」
  李绍不知为什麽,没来由的松了口气,笑道:「你也有二十六了吧,怎麽连个女朋友都没有?喂,你不会是﹃寡人有疾﹄,那方面不行吧?难道你是同性恋?啧啧啧,看起来不像嘛。啊啊││别告诉我你现在还是个处男!」
  程家曦被那浑蛋一张缺德的嘴气到几乎背过气去,咬牙道:「如果不是在学校,我就揍你!」
  李绍夸张的大笑:「哦哦喔,我倒十分想看看,为人师表的程老师怎麽在学校餐厅当众殴打学生。」
  程家曦每每与李绍言辞上交锋均落下风,口笨舌拙,实在无法与他做口舌之争,只好不加理睬,站起身来就要走人。
  李绍见他恼羞成怒,连忙拉住,一迭声的道歉,边道著歉,边觉得自己越来越有变态倾向。怎麽就那麽爱逗他,爱看他那张纹风不动的扑克脸上渗出气恼的红晕,爱看他说不出话来咬紧嘴唇的样子,爱看他瞪大了眼睛,气呼呼望著自己时的表情。
  李绍扶住头,忽然想起了甄敬俞给他的那惊悚一吻,一个怪异的念头冒了上来││不知道,眼前这个家夥的嘴唇,吻上去会是什麽感觉呢?
  李绍被自己惊得浑身一个激灵,想也没想,一个耳光狠狠抽在自己脸上。
  程家曦目瞪口呆,呐呐的说:「你……你不用这麽自责,我不生你的气了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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