裸婚

第24章


  人人都要结婚。
  人人都要做到的,我就要做得比人人更好。
  上更好的大学,找更好的工作,结更好的婚。
  每件事情都该有个目的。
  人生就是从一个目的过渡到另一个目的。
  念书时为了考试,工作是为了赚钱,恋爱是为了结婚,我的世界是这样清晰明确,一丝不乱。

  大学毕业后,我进入一家网络公司。那时它归属于高科技产业,占据了一片荒凉广袤的郊区。
  和我同住一间员工宿舍的同事长我几岁,胸大腿长,眼亮肤白,只是牙齿大、长而参差,这让她的脸看上去像个佛手。
  总的来说,这是个可爱的女孩,想嫁人的时候除外。
  她常常抱着吉他弹拨,弹着弹着就哭了,问我她为什么嫁不出去。我不知如何是好,我又不能娶她。
  某天起夜的时候我几乎被吓得魂飞魄散,因为一条黑影沉默的站在屋子中央。
  拉开灯,我看见“佛手”拿着一把锋利的剪子。她突然冲我嫣然一笑,然后一把抓住自己的长发,咔嚓就是一剪。
  还没等我从震惊的状态中恢复过来,她已经把头发剪成菠萝叶状,短扎扎的朝四面放射着。
  “你疯了?”我上去抢她的剪子。
  她嘿嘿的笑,“再嫁不出去我就去做尼姑。”
  我知道她的故事:与一个青梅竹马的男生苦恋多少年,最后对方另觅新欢,她的竹篮打水一场空。
  她反反复复的讲这个故事,她说自己一定要结婚。仿佛结婚就是报了仇。
  那个时候,从公司回到宿舍需要经过一片又一片漆黑的麦田与苗圃。“佛手”每天都在凌晨两点左右穿着裙子独自穿行在飒飒作响的黑色叶片与枝条之间,眼睛噌亮,神情激动,像《聊斋》里的女鬼。她说她泡在办公室电脑上用QQ“钓鱼”。那时QQ刚刚兴起,使用人群相当整齐,并不像现在这样鱼龙混杂,她立志要在上面找一个丈夫。
  我一半讽刺一半担心地问她怕不怕回来的时候被按在麦地里强奸?
  她只是嘿嘿一笑。她无所畏惧。
  “佛手”那年大概二十五六。就像大马哈鱼到了某个时期一定要洄游产卵一样,为此不惜葬身熊腹。女人在此时也被生育的本能催逼得心急如焚。
  “佛手”的举动让我惊恐不已。我以为女人到了这个时候仍然嫁不出去就只剩下发疯这条路可走。
  我不能容忍自己这么可怜。
  我要我的人生一路顺风。

  换个角度看,世界会不同。
  如果只是从结婚对象的角度来大量猪,即便最挑剔的姑娘似乎也找不到拒绝他的理由。身高学历家庭工作,几乎样样属于中上水准;如果把眼睛忽略不计,面部也是凸凹有致。他没车没房,但当时的社会还远没如今这么直白,因此我的功利主义还保留着相当淳朴的性质;再说,要用发展的眼光看问题。
  再笨的姑娘也知道这是个机会。况且我当时急于稳定了后方出去看看天下——没有什么比结婚更加方便现成的解决方法了。
  
  我们又走在一起。
  并不是因为我魅力巨大,他有他的故事。
  “我曾经为她制作了一本举世无双的诗集,用的是半透明的白纸,像蝴蝶的翅膀,上面细细的压了花纹,里面印的都是她的诗,我亲自排版。”他说。
  “我写了无数情书;我站在她宿舍楼下一等就是几个小时,她的同学告诉我她正在洗袜子请稍安勿躁;第一次去香港我买了几千块的香水和衣服给她,花掉了我全部薪水。”他说。
  后来他帮她去美国,只会就是个老派故事:她甩了他。
  或许从头到尾,她利用他。
  “我再也不会那么傻,我成熟了。”猪信誓旦旦,“我要结婚。”
  最好的结婚对象应该是个无知的姑娘,不会让人水深火热的陷进去——那时候的猪打定了主意要更爱自己一些。
  猪邀我逛街,是为了给他挑全套的衣服鞋袜。“这是为了试练你对我是否有耐心。”猪说。
  猪从香港给我带回的礼物是一件蓝色的无袖棉T恤,价值九港币。他要考察我是否安贫乐道。
  猪要给我买部新手机,只是因为“现在谈恋爱都送女朋友手机”。
  我的文章他从来不看,我迟到了几分钟他都要抱怨。
  一切都是按照计划进行的。
  按照计划找一个姑娘,按照计划考察,如果通过考察的话,按照计划奖励。
6 
  甚至接吻也是按照计划进行的。
  送我回去的时候,我转身走进黑洞洞的院子。他用胳膊拦住我,我面对他,他的嘴唇仪式化的落在我的额头上。
  很湿。
  我很诧异,此时此地并没有适合接吻的情绪。
  猪在卖弄。他以为自己的年龄优势与性别优势在恋爱中占据主导。为此,他沾沾自喜。
  一个吻表明我们的关系更进一步,尽管我们在一起的时间加起来还没超过二十四小时。
  此后我们的约会变得非常简单:见面,找个僻静场所,然后他抓住我的手塞进他的裤子。
  在这方面我知之甚少。
  我以为这是最正常的男女关系。
  我们每天通电话,有时候写电子文件。每周大概约会三至四次,每次的节目是吃饭、看电影、散步’把手塞进裤子里。不约会的时候他发来Flash,比如一只考拉举着横幅出现,横幅上写着“Ilove you”。
  “哦”我想,“他爱我”,心里会跳一下。
  我想我们应该算是恋爱着了。尽管猪因为生病不能赴约的时候我很快乐的打着羽毛球。
  “男朋友病了都不去看看么?”同事提醒。
  “哦!应该去么?”我很疑惑。
  同事疑惑而责备的看着我,我也疑惑而责备的看着他。
  他大概是怪我冷血,而我则怪他多事。
  我坐上公车去探望猪,既然人们说男友生病就应该如此。
  “男友”这个词听起来很陌生。
  其实没什么大不了的。
  探望的结果还不是坐在他逼闷的小屋里把手塞进裤子,而猪的父母就在一墙之隔的隔壁。

  “我就是为了结婚才和你交往的,如果不想结婚,那我们就不要再浪费彼此的时间。”猪的语气像一把小锤子,像敲钉子一样确凿的敲着每一个字,敲得我太阳穴生疼。
  仿佛是我的魂附了他的体,借他的嘴说出了我心里的话。
  我突然暴怒,摔门而出。
  心里想是一回事,说出来是另一回事;从自己嘴里说出来是一回事,从别人嘴里说出来是另一回事。
  我暗地里希望他有另外的理由,比如:他爱我,爱得发疯,不结婚毋宁死。
  后来我道了歉,我不能无理取闹。
  两个想结婚的人凑到一起不好么?事半功倍,志同道合。
  我说服了自己。
  想要“达成”的欲望不断促使我们说服着自己。
  木夏说为了广告费她甚至能在四十分钟之内爱上任何一个客户。
  “你必须努力发掘对方的优点,放大优点,你就会喜欢这个人。”
  木夏德生意做得很出色。
  喜欢谁都不太难,如果你打定主意喜欢他。
  爱上谁都不太难,如果你打定主意爱上他。
  我们努力地相爱,为了将来要结婚。
  结婚之前当然要先相爱,这难道有错么?
  我们都是规规矩矩的好人,我们按照好人的标准要求着自己。
  下雨的时候我提醒他记得带伞,天冷的时候他把衣服脱下来披在我身上。
  看上去也像情侣的样子。
  但一切都是例行公事,因为心里的感受是两样的。
  就像小说或者电影,恋人们应该这么做。我们像盟国一样恪守着恋爱的各种准则,对于一切都给予正向的解释。
  麻木是老实,压抑是深沉,懦弱是谨慎,贪婪是上进,幼稚是单纯,浮躁是活泼,刻薄是幽默,邋遢是不拘小节,虚张声势是充满自信,毫无审美是朴实无华······
  到最后我们相信,再也找不到比对方更完美的人。
  我们确定我们是相爱着的了。
  我们确定我们当然应该结婚。
8 
  钻戒是有的,玫瑰也是有的,甚至送到了办公室。同事围住我鼓掌说好浪漫。
  我很满意,但也仅仅是得意。
  “不管是跳槽还是升迁,左手无名指上戴上戒指就有说服力得多,外企老板们很看重这点的。”猪说。
  “我们不必再常常到外面吃饭,我可以省下一大笔打车费,现在光是送你回去每天都至少要花三十块。”他继续说。
  “两个人生活在一起的成本比各自生活更低。我们可以合用一床被子,一张床,一口锅。”
  时值夏末,我们站在北大校园的小石拱桥上。晚风带着荷香厚爱的穿过身体和头发,人仿佛浸在又缓又暖的河流里,路灯下的垂柳鼓动着明亮的黄绿波浪,一切都是透明的,流动的,一切都在荡漾。
  我仰着脸,等待着微醉的感觉,听完他的话,却像嚼了一嘴的沙。
  就像存心要演一出好戏的名伶,却偏巧遇到一名木讷拙劣的演员同台出演,我急火攻心,大发雷霆,我恨眼前这个男人毁掉了我值得吹嘘一生的浪漫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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