裸婚

第40章


我这个朋友都坐不下去了。那句成语怎么说来着?哦对,如坐针毡!我说你们俩有点儿出息行不行?又不是这辈子没谈过恋爱!”
  水晶跟着她嘘我们。
  连我们自己也怀疑两个人是不是都患有皮肤饥渴症,无论干什么,身体总要有某个部位连接在一起。吃饭的时候,他光一只脚,踩在我脚上,像是鸡踩住了一条虫。我笑他本性不改——他属鸡。
  “我们也吵架哪,”我在亲友面前辩白,“别被表面现象蒙蔽了,你们不知道这家伙一旦‘轴’起来有多‘轴’!”
  我以为自己已经足够敏感尖刻,这次终于遇到了劲敌——像两柄大刀砍在一起,叮当山响,火星四射。我半点儿便宜都别想占到的,于是不能不哀叹:阿童木也许是命运派来改造我的使者;就好像当年的欧洲人自己背上鞭子,认为一定是因为自己有错,上帝才派蒙古铁骑来踏平家园。
  有时候吵得气不过,阿童木气呼呼的收拾一个小包准备离家出走,我涕泪横流地堵在门口:“你敢走!你走了就别回来!”他犹如困兽躲在屋里绕个圈子,然后坐下来,铁青着脸斜睨着地面,“这儿没法待!实在受不了你!”闻听此言,我冲进卧室把他的衣服抱出来,统统扔进楼道,然后推他,“走!快走!不是受不了么?咱们俩算是完了!”他头也不回一溜烟的跑进电梯,我追出去的时候早已是仙踪渺渺。我形只影单地在楼道里,想一想,只好再一件一件地把衣服捡回来叠好。
  正在家里又悲又愤,盘算着如何对其进行制裁时,电话响起,是阿童木,听到他的声音,我的怒气像烈日下的冰块,迅速瓦解。我们争先恐后的说:“对不起,我错了。”
  原来各人心里的铁一般的原则都成了蜡烛做的。
  我们都变得柔软了一些。
  爱是风,我们成了风中的两株草,柔软谦卑。
  气极时也颇怨忿,抱怨眼前的这个男人为什么不能更隐忍、更宽容、更幽默、更平和、更善解人意一些——如果他爱我。转念一想,为什么我不能更隐忍、更宽容、更幽默、更平和、更善解人意一些——如果我爱他?
  女人悠久的劣根性在于被动,因为习惯被动,所以习惯要求对方。
  经过一段婚姻,总不能除了一肚子回忆什么都没悟到。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故欲取之,必先予之。”
  从前也不是没听过这些响当当的道理。但道理总像是石碑上刻着的字,堂皇而隔膜,背诵的再流利,终究还是别人的;悲欢离合经历过一遭,便像亲手把石碑拓上一遍,看上面的字句一点点在自己的手下现了形。才算真的成了自己的——自己的感情,自己的生命,自己的觉悟。
  生命需要错误,不肯犯错的人永远是道听途说,苍白贫血。
  不久之后,我们的争吵变得很罕见——越多了解,越少误会,有时候争吵不过是因为误会。
  “你是最好的!”阿童木摩挲着我的胳膊。
  我笑他“敝帚自珍”。
  “因为花喜欢你,鱼喜欢你,猫喜欢你,小孩子喜欢你,世界上最敏感单纯的东西都喜欢你,所以我不能不喜欢你。”我对他说。
  人永远没办法跟自己的崇拜者认真的吵架,我们互为对方的拥护者。
  同朋友们吃饭。我替阿童木把钎子上的烤鸡翅剥到盘子里,然后替他倒上茶,拿纸巾。
  粟粟瞪大眼睛看我,“哎哟,孙二娘怎么变贤妻良母啦!”
  我笑眯眯的看着阿童木,“因为他太有魅力。”
  后来粟粟悄悄的对我说:“如果当初你这样对猪,也许就不会离婚。”
  我笑笑。想起从前教训猪的话,“心里有自然会表达,不会表达一定是心里没有。”现在听起来像是说自己。
  我不会演戏。
  总觉得再怎么克己复礼,演出来的“相敬如宾”也比不上热气腾腾的三个字——“我愿意”。

  “如果你不喜欢,我就不写。”我对阿童木说。
  “为什么?”
  “因为你更重要。”
  “咳,傻姑娘,你得写,快写,我喜欢看你的文章。”阿童木拨着我耳边的头发。他总说是直到看完我的话剧那一刻才死心塌地地被我搞定。
  于是,有了这本《裸婚》。
  阿童木是第一个读者。
  “把我那部分写得好些。”他说,“你把猪写得那么生动。”
  “你想让我怎么写呢?”我侧头问他。
  他兜到阳台上,手往外一挥,“写出一九四九的感觉呀!”
  我错愕的看他。
  “第一次和第二次,就像解放前和解放后,新旧两重天啊,”他摇着头,“悟性!需要悟性!”
  我扑哧一笑,“你还是给我留下写续集的空间吧!”
  对于这张空头支票,阿童木颇为悻悻。
  我不想用快乐形容自己,因为快乐总是轻的,飞扬的,像一阵风;而现在,居住在我心里的是另外一种感情,有血有肉的,不纯粹的,沉甸甸的,复杂而温暖,像一只活物。
  有时候,我们会探究起婚姻这东西来。
  “有那么多人没从婚姻中得到幸福。”他感叹。
  “天长日久,审美疲劳,这是天性。”我说。
  “大概开始是相爱,后来是容忍,再后来是习惯。”
  “婚姻会灭亡,”我说,“就像氏族公社、宗庙,象一切阶段性出现的制度一样。”
  “我也觉得这仅仅是个形式。”他说。
  “大家走婚好了。”
  “这个主意不错,”他笑,“什么时候开始呢?”
  “大概在你八十岁的时候。”
  他故意沉吟,“那时我都快走不动啦。”
  “敢走!看我用拐棍儿敲断你的腿!”我吻他的后颈。
  杜拉斯在《平静的生活》里有这样一段话,大意是说,经过了那么多得失起伏之后——
  我以为我不再天真了,
  但是,
  夏天,有夏天的天真。
  冬天,有冬天的天真。
后记
  朋友拿着开心网上的调查题目来问我:如果有机会,是否愿意回到十年前?
  我说不,不不不,当人不。小时候升学、搬家、送别、别人恋恋不舍,只有我兴奋异常,完全没有离愁别绪——挥手作别旧日的自己,带着新窝的面目上路。好容易翻沟过坎地走到今天,像万里长征走完一半,再回头重新起步不是前功尽弃?
  朋友点头。“谁没年轻过呀,可是你老过么?”她说,“但多数人选回去。”
  选“回去”,大概是因为对现在的自己不满,打定主意要重新塑造一个——一个更加完美、成功、金光闪闪的模子。
  朋友说:喂,你安静平和了很多。
  我笑。我还诚实宽容很多呢。
  我不回去,我对现在的自己很满意。
  没有过去一切人和事,就没有现在的我。
  我不想重新去做一张白纸——单纯不应该源于空洞无知。
  果真回去,不明白的还是不明白,该摔的跟头的还是要摔,而且一个都不会少。变化的大概只有跌倒和爬起来的姿势。就像《西游记》里的取经故事,一定要经历九九八十一难。
  小时候读《西游记》,只是为了看孙悟空打妖精。后来才明白它是成人寓言:生命是场漫长艰辛的修行,但即使便如唐僧般软弱,也可以到达终点。
  
  另一个“回去”的理由,大概是以为可以重新选择。
  但你以为你所遇到的一切都是偶然么?恰恰相反。
  看上只要时空倒转,回到当年的三岔口,你就可以走上另一条路,选择曾经被你放弃的方向。
  其实无论怎么走,我们只有一种选择——那就是没有选择。
  人生是套多米诺骨牌,我们伸手就会碰倒注定的那一枚,之后便有无数枚不停的倒下去。方向和过程,都不由我们控制。
  重新选择,无非是变换经历;而任何经历也不过都是些台阶。我们踩着它,一级一级走向从未想象过的高度,当时曾经纠缠痛惜的一切,都渐渐远了,淡了,成为记忆与笑谈。死亡是我们的巅峰,站在这里可以清晰地回望整条路,曲折而清晰;此时大概会恍然大悟,慷慨地挥别已经了解了的生命。
  殊途同归。
  有人问我,如果有机会重新来过,你还会不会选择当初那个人?会不会和他结婚?会不会更好的维持婚姻?会不会生个孩子?会不会不离婚?会不会?会不会······
  所以以“如果”开头的问题,都是蠢问题。
  我们都曾经做过蠢人,但千万不要做一辈子。
  没有第一段婚姻,也许就没有我的第二段婚姻。
  没有失,当然不会得。
  重要的不是抓住,而是了解与领悟——事事如此。
  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不过是个“渡”字,渡人渡己,没有例外。能否渡河,全在一念之间。
  为此我感谢过去的所有人,爱过的恨过的伤害过的。
  为此我感谢过去的所有事,哭过的笑过的难堪过的。
  卡夫卡说生命像走钢丝。
  我不喜欢这个比喻,太艰险太紧张。
  我喜欢中国古人的说法,生命像一泓流水,万流朝宗;生命像一片树叶,叶落归根。总之,轻盈自在,随遇而安,没有目的;自然,就是唯一的法则。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