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在琴弦上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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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做梦很容易,圆梦却很难。人的一生有几次梦想与现实交错的机会?
    天堂没门酒吧后面有一个仓库,仓库的门可以升降,早在酒吧还叫“天堂”还没“没门”的时候,这里曾经被用做露天演出的场所。自从渡鸦接手了这里,就没有再办过露天演唱会。周邦彥来雾都后,一直住在这里。
    欧菲斯里年龄最大的查理斯已经四十三岁,最年轻的周邦彥也三十岁了。四个老大不小的男人在一个巨大的仓库里打地铺,过着充满垃圾和笑声的日子。
    可惜,今天莱恩要搬出去了。珍妮带着孩子来到了英国,一家三口不可能挤在这个邋遢地方。
    珍妮忙着收拾莱恩的衣物,而四个大男人则游手好闲的围观着小婴儿。小小的拳头,小小的脚,小小的鼻子,小小的嘴,什么都是那么小,怎么看都让人觉得很容易被损坏的脆弱。
    婴儿的小嘴忽然撇了撇,发出小小的哼唧。哼唧声随即变成了哭闹。于是一个包砸在了莱恩的头上。
    “给小BION换尿布。”珍妮一边忙着一边命令自己的丈夫。
    莱恩吓坏了。这样艰巨的任务,他无从下手!
    周邦彥看着莱恩一幅天塌下来的样子,无奈的笑着抱起了小婴儿,动作娴熟的让另外三个人瞪大了眼睛。
    “我有个小侄子,他同样也有一个笨爸爸。”周邦彥这样解释着,把一身清爽的小婴儿抱在怀里轻轻的逗弄,“何况,既然你给他取名叫BION,我自然要多疼他一些。小BION会有很多很多人爱,会很快乐。”
    莱恩、麦克斯和查理斯都被定在了原地。因为周邦彥脸上的笑容美丽的让他们窒息,更因为他们很想说,“大BION也有很多很多人爱,也可以很快乐”,可是打死这三个人也不会真把这话说出口。
    自从下午莱恩带着珍妮和小BION离开,麦克斯有些失魂落魄,说是自己也老大不小了,要赶紧找个女人,生几个小BION。查理斯因此而给了他一个大大的白眼,所有人的孩子都要叫BION,将来孩子们聚在一起,要怎么称呼?难道要如网名一般,用BION加出生年月日不成?
    无论如何,查理斯还是被麦克斯拉出去一起猎艳,而周邦彥则丢在了家里。麦克斯本来想拉周邦彥一起去的。年轻英俊的混血儿肯定比老而古板的狗屁贵族更适合做猎艳搭档。可是看到周邦彥苍白的唇色,他立即放弃了这个想法。知道这人又胃疼了,自然不会再带他出去鬼混。不心疼朋友难受,还怕被天堂没门美美的老板娘责怪呢。反复的叮嘱了让周邦彥好好休息,将他赶上床,才不太甘心的拉了更不甘心的查理斯出门。
    周邦彥好笑的目送两个人离去,窝在属于他的床垫上写曲子。
    因苏误秋而写的曲子,周邦彥本不想带到欧菲斯来,可是自从莱恩和查理斯听了《吟游诗人的梦魇》以后,就严刑逼供,强迫他把《熔岩泉》《吟游诗人的梦魇》《钻石的果实》改写成多声部摇滚风,如今四个人已经练的很熟了。
    唯独这首《亲密战争》周邦彥藏了私。如果这首曲子收录进欧菲斯的专辑,那个书呆子一定会害羞到脑瘀血,而大哥一定会将他碎尸万段。可惜纸里包不住火,还是被珍妮在收拾东西的时候发现了曲谱。另外三个人看了以后,面红耳赤的冲着他大吼,让他一定要把曲子贡献出来,否则不要怪他们自行加上声部,侵权盗版。
    她的妩媚终究还是被人听到了,他无法藏起,也未必想要藏起。她的美丽是他的骄傲,他喜欢看到所有人为她神魂颠倒。
    看着手里的口琴,他不禁想起了那个周末。两个人共乘一骑的亲密,她在溪中戏水时精灵般的笑容,还有她听他用口琴吹奏这首曲子时,将头扎在他的圆领衫里的羞涩。思念如潮水,将他淹没,并未因为长时间的分离而有丝毫的减退,反而愈演愈烈。
    渡鸦一直吊着他的胃口,每次都要他讲一段长长的过往,才肯告诉他一星半点书呆子的消息。而他也已经习惯了这样的方式,他甚至有些害怕知道她生活里的细节。他知道她拒绝了刘海,可是那个家伙却没有放弃,他也知道萧子之如今和她很亲密,常常会约她出去。不,周邦彥不想知道她生活中的细节。他真诚的希望她在他离开后能快乐,可是一旦想到,她的快乐是源于别的男人,就忍不住会满嘴苦涩。
    一阵剧痛,他顺手用口琴顶在了胃部。屏息熬过一阵猛烈的痉挛,他熟练的伸手去外套的口袋里摸索药瓶,然后有些无奈看着里面只剩下一粒可怜巴巴的药片。
    最近这半年胃疼的越来越频繁,可是几个人住在一起,他却不愿意让人发现自己不舒服,于是不停的吞药片。长时间下来,药效对他来说越来越微弱,他只好加大用量。如今一瓶药已经吃不了几天就见底了。明明不怎么管用,他却没办法买更有效的。强效的都是处方药,要去医院看了医生才能拿。自从约翰的事情,他就开始厌恶甚至恐惧医院,一次又一次的心理治疗失败,他更是对医生没有了信任。好在雾都虽然总是下雨,却很少雷雨,否则真不知道靠这些破药杯水车薪的,怎么能熬过雷雨时的剧痛还不让麦克斯他们发现。
    痉挛丝毫没有平息的迹象,照他的经验,如果不赶紧吃把破药片,过些时候真疼起来,惨兮兮的样子会吓哭了麦克斯也不一定。吞了那仅剩的一片药,强撑着起身,小心的呼吸,口琴更加用力的抵着胸腹之间,试图将那种疼痛控制在忍受范围内,他披上外套,随手拎了查理斯的伞当拐杖,向门外走去。
    药店在三条街外,平时几分钟就走到,今天怎么好似万水千山的遥远?勉力抬头看周围,竟是如此的陌生。见鬼,这种时候,竟然赶上迷路?!
    握着口琴的手不停的颤抖,无论怎么用力也无法止住那让他晕眩的绞痛。这么猛烈的疼痛,让他有些迷惑,分不清究竟是生理还是心理引起的。普通胃痛大多都会在他的忍受范围内,记得以前不吃药的时候,也都是咬咬牙就过去了。可是这次的痛却非比寻常,拼命咬着嘴唇才能不□□。
    那么是心理的了?是因为害怕失去她么?怕什么?她活的好好的。事业越来越成功,生活也平安喜乐。他在心里安慰着自己,绞痛却仍是没有退去的迹象。
    眼前黑雾倏忽来去间,他发现身边是一家烈酒店。反正药店也不知在什么方位,他干脆摇摇晃晃的走进去,要了一瓶威士忌。酒店老板问他什么牌子,他一时疼的说不出话。老板有些厌恶又有些害怕,看他恍恍惚惚的狼狈,当他是个喝醉了还嫌不够醉的酒鬼,随便塞了一瓶给他,就把他打发了出去。
    老板没找钱,他其实也不知道自己给了对方多少钱,何况这时候他没时间想这些。找了个不会打扰别人的僻静角落,几乎是摔倒在地上,颤抖着手指,废尽全身的力气,才将酒瓶打开,迫不及待的往嘴里灌去。
    如火焰一般的液体从喉口一路灼烧,直到疼痛的源泉。痉挛停止了。心理治疗,还有被医生说的高深莫测的药,什么都不如酒精能让他平静下来。约翰最喜欢威士忌,总是会在筋疲力竭时偷偷的逗着不够年龄的他喝上一小杯。所有的那些美好时光,他只要闻到这个味道,就觉得约翰还在他的身边,就好像他深爱的人们都没有离开。
    可是书呆子不好酒,他恍惚的想起。她不喜欢烈酒,只喜欢带着水果味道的鸡尾酒和一点点红酒。先不去想那些,反正从前雷雨靠约翰最心爱的威士忌熬过来,这次也该管用。他赶紧又灌了几口,可还没等咽下去,胃里比之前更加疯狂的翻搅就让他将喉咙里的酒液喷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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