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腊悬棺之谜

第60章


相反,却是个很特别的符号——左面一个弧圈,向右拖出一根曲线。”
    他已经牢牢吸引住在座的全体听众。他向前倾着身子。“所以,我刚才已经讲过,这第二封恐吓信所用的‘雷鸣顿’牌打字机,在‘3’这一字键的上排通常为‘#’这一符号的部位,显然另有别的特殊符号,”——他朝黑板上“#”这个符号晃了一下脑袋——“同样显而易见的是,这个‘弧圈曲线’只不过是某个完整符号的下半截。它的上半截会是什么样子呢?这个符号的全貌是什么呢?”他站得笔挺,安详文静。“诸位思考一会儿吧。请看看我用粉笔勾勒在黑板上的‘3’字上面的记号。”
    他等着。大家都鼓起了眼睛。但没有人答腔。“其实是再也明白不过的了,”艾勒里终于说道。“我真奇怪在座各位——特别是新闻记者——竟没有人能推敲出来。我可以信心十足的讲出来,看谁能反驳得了——我认为,这个‘弧圈曲线’只可能是某一个符号的下半截,那是唯一能够设想会出现于打字机上的符号——该符号很象手写的大写字休‘£’,竖笔当中有一小横……换句话说,就是代表英镑的符号(£)!”
    引起了一阵惊叹和赞赏的嘁嘁蹙蹙之声。“很好,唔。我们只需查出一架‘雷鸣顿’牌打字机——当然咯,必须有一架美国打字机——其‘3’字键的上排乃是代指英镑的符号。从机率概算来讲,一架美国的‘雷鸣顿’牌打字机恰巧在这一个键棒上有着这个异国符号——我相信其机率是百万分之一。换句话说,如果你能查到一架打字机恰巧在这个字键上有这一符号,我可以根据数理和逻辑,百分之百地肯定,那就是第二封恐吓信所用的打字机了。”
    艾勒里有力地做着手势。“上面这段开场白对于理解下文是很重要的。请留神听我讲吧。还在史洛安被认为是自杀的那段日子里,在收到第一封恐吓信之前,当我跟詹姆士·诺克斯谈话时,我知道了诺克斯有一架新的打字机,那上面的一个字键是改装过的。这是我偶然获悉的,当时我去拜访诺克斯,他正在指示布莱特小姐开一张支票,用以缴付新打字机的款。他还提醒她别忘记为了调换一个字键而另附一小笔费用。此外,也就是在那个场合,我听布莱特小姐告诉我,这架打字机是‘雷鸣顿’牌——她明确讲出这个牌子;我还得知,这是那所房子里唯一一架打字机,旧打字机呢,诺克斯已经当着我的面吩咐布莱特小姐送给慈善机关。布莱特小姐着手替我打一份数字符号;她半道停了下来,揭下纸,嚷着:‘我得用笔来写出“号码”这个字眼(#)。’着重语气当然是我现在加上的。
尽管这件事在那时并未使我感到有什么大不了的,但我却据此而了解到诺克斯家里只有一架打字机,是‘雷鸣顿’牌的,上面没有‘号码’(#)这个符号——否则的话,布莱特小姐为什么必须用手写出‘#’这个符号呢?——并且,我还知道这架打字机上的一个字键是调换过的,现在,既然这架新打字机上有一个字键是调换过的,既然它缺掉‘号码’(#)这个符号,那末,根据严格的逻辑推理,所调换的字键必定就是号码符号的键,这个字键的下排就是‘3’这个字!这是基本逻辑。这样,我只需弄清另一个事实,我的推理就完整了;我如果能查明在这被调换的字键上,‘3’上面原来那个号码符号(#)的位置,已换成英镑符号(£),那我就能万无一失地断言:这架‘雷鸣顿’牌打字机就是用来打出第二封恐吓信的。理所当然,在收到了第二封恐吓信之后,我为了要作此判断,只需朝打字机的键盘望一望就行了。一点不错,正是那个符号。其实,桑逊检察长、佩珀副检察长以及奎恩侦探长,全都应该记得此事,当时他们如果能注意及此,他们根本不须直接看到打字机;因为,那时奎恩侦探长曾在诺克斯的书斋中起草了一份电报发往伦敦警察厅,电文内有一句话就包含着‘十五万英镑’这几个字眼,而当布莱特小姐用打字机誊录侦探长的铅笔草稿时,嗳哟瞧呀!她并没有使用英镑这个字眼,而是用‘£’这个符号!所以,即使我从来没见过这架打字机,只要有布莱特小姐能在电文中打出英镑符号这样一个事实,再加上我手头所已掌握的其它情况,那也不可避免地会得出上述结论。……活生生的事实明摆在那儿,铁证如山:第二封恐吓信所使用的打字机,乃是詹姆士·诺克斯先生的。”
    前排坐的是新闻记者;他们笔下出现了《爱丽丝漫游奇境记》①。除了喘息之声,以及铅笔的刷刷之声外,悄没声息。艾勒里把烟蒂丢在地板上用脚踩熄,对总部的规矩以及普通礼节毫不放在心上。“Eh bien,”他轻松愉快地说道,“nous faisons des progrès.②因为我们知道,自从诺克斯收到第一封恐吓信之后,他谢绝一切宾客,连他的法律事务临时代理人伍卓夫先生也不接见。这就意味着:能够使用诺克斯的打字机来打第二封信的,唯有下列一些人:诺克斯本人、布莱特小姐、诺克斯家的佣仆。还有,由于两封信都是写在半张期票上的——而期票又只可能为凶手所有——所以这又意味着:上述这些人中的某一个人,就是凶手。”
    艾勒里滔滔不绝地往下讲,以致于议事厅后排的细微声响——实际上,必须说明,这个声响是从理查德·奎恩侦探长座位上传出来的——没有被人注意,艾勒里嘴角露出一丝笑意,嘴里说个不停,使可能的反对意见无从冒出来。“让我们逐一排除疑点吧,”他一口气往下说道。“我们先考虑最后一批人。写信人会不会是佣仆中的一个呢?不会;因为在勘查本案的最初阶段,这些佣仆中没有一个曾经到过卡吉士家——检察长派所有专人掌管着具体名单——因此佣仆中没有一个能够针对卡吉士,以及后来又针对史洛安,布置假线索;而这套伪造假线索的手法,是凶犯的重要特征。”
    后排又起了一阵簌簌不安,艾勒里又一次不停顿地把话接着讲下去。“会不会是布莱特小姐呢?——请原谅,布莱特小姐,”艾勒里微笑着表示歉意,“原谅我把你也牵扯进来议论一通,然而逻辑是不懂得对女性另眼相看的。……不会,不可能是布莱特小姐,因为,在那制造假线索的日子里她虽住在卡吉士家,但另一方面她却不可能是格林肖的同党,而这却是凶手的另一个必不可少的条件。我们何以知道她不可能是格林肖同党呢?这样的想法岂非太怪了吗?非常简单。”他停了一停,对琼注视了一下,从琼的目光中觉察出某种谅解,于是立刻接着说道:“布莱特小姐向我承认过,她以前曾是,现在仍然是,维多利亚博物馆的私人侦探。”一阵惊叹兴奋的骚动,使他下面要讲的话淹没无闻。一时之间,这个会议看来是开不下去了;但艾勒里敲敲黑板,俨然一幅老师上课的派头,使乱哄哄的喧闹平静了下来。他继续生下讲,眼睛不看桑逊、佩珀,也不看自己父亲,这些人全都压着一肚子不乐意和满腔怒火,望住了他。“我刚才讲,布莱特小姐向我承认,她是维多利亚博物馆所聘请的不公开露面的侦缉人员,当初打出卡吉士家,唯一目的就是追踪失窃的利奥纳多作品。布莱特小姐是在史洛安被看作自杀之后,在第一封恐吓信出现之前,把这情况告诉我的。当时,她给我看了轮船票——她已经买好票要回英国去了。为什么呢?因为她认为那幅画已经断了线了,既然已经惊动官府,不需要她插手了。她买票打算离开这儿,意味着什么呢?显而易见,意味着她当时还不知道赃画何在——知道的话,她就不会离开纽约了;她打算回伦敦,就证明了她对此一无所知。而我们这个凶手的主要特征又是什么呢?就是:他确实知道赃画何在!非兄朗窃谂悼怂故种小;痪浠八担祭程匦〗悴豢赡苁切资郑砸簿筒豢赡苄凑獾诙饪窒判拧膊豢赡苄吹谝环庑牛蛭椒庑哦际浅鲇谝蝗酥帧?
    “那很好。既然布莱特小姐和几个佣仆都被排除在疑点之外了,那末,剩下的只有诺克斯本人是第二封信的作者,所以也就是格林肖的同党和杀人凶手。
    “怎样核实呢?诺克斯充分体现出凶手特征:首先,在针对卡吉士而制造假线索的那段日子里,他曾在卡吉士家出入。其次,我不妨暂时离题扯一下吧,——就在诺克斯费尽九牛二虎之力造成了并无第三者在场的假象之后,他为什么又主动跑来自称就是第三个人,以破坏他自己一手造成的假象呢?他这样做很有道理:布莱特小姐已经当着他的面讲清了茶杯的情况,从而把第三人这个论点戳破了……因此,他装出协助侦查的姿态,对他是大有所得而一无所失的——这一有魄力的行动,更显得他清清白白。他在史洛安问题上也是有来龙去脉的:他可能就是跟随格林肖一起到比乃第旅馆去的那个人,从而得悉史洛安与格林肖是弟兄,于是他就写匿名信给我们,作为构陷史洛安的一种暗示;再说,他既是凶手,从卡吉士棺材内拿到了遗嘱,就把它放到了隔壁他自己那座空房子的地下室中,而复制一把钥匙放在史洛安的保润烟盒内;最后,他作为凶手,握有格林肖的表,当他在卡吉士收藏品总库干掉了史洛安之后,他就把表放在第二名被害人的保险箱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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