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找真实的蒋介石

第40章


②对此案,17日的重庆《大公报》立即作了报道,还特别强调:"其中国库局职员私购美金储券一案,情节重大。"③该案经参政会大会讨论,决议修正通过,送请政府迅速切实办理。
17日以后,傅斯年几次会见揭发弊案人员中的两位青年人,得知他们的揭发动机至为纯洁,也得知更多舞弊情况,并拿到全部证据。这两位青年人揭发说:吕咸其人,"平日在局中,一切用度取给于公,其所行为,俨然孔公馆之缩影,彼更使人随便写不合手续之账,亦不以为讳。因习为故常,更恃靠山也。"他们也将此案发现经过向傅作了倾诉:"局中青年爱国之士久感不安,并因记账等事与吕氏心腹冲突者。""故有七八人常在商议,并有债券科科长熊国清之亲笔信稿为其中一青年所拾得(此人今已出洋)。彼辈见之,大为骇异,遂星夜另托一人抄出最重要之账两纸,共推一人向政府密告。"他们还告诉傅斯年,其中有人已多次受到警告、恫吓。为了预防可能出现的危险状况,已立下遗嘱。傅斯年听了这几位年轻人的叙述,深为感动,安慰他们说:"诸君爱国热情,不避险难,至可佩。我虽前已同意不在大会提,但此事总当使之发生效力。"①
傅斯年在参政会上慷慨陈词,坚决揭发贪污腐败分子,使他获得很大声誉。有些人特意到参政会旁听,就是为了看傅斯年一眼。还有素不相识的人打听:"傅先生今天发言不?"7月20日下午5时,国民参政会闭幕式。傅斯年"唱了最精彩的压轴戏"。他向会议主席团提交了一份书面报告,交由副秘书长雷震在会上宣读。内容有三点:"1.国库局舞弊证据已有一部分蒐集在手,已以之呈交主席团。2.请法院提出公诉,傅自愿为证人,并已得提供证据之友人之同意,愿同为证人。3.傅愿绝对负法律责任,如无其事,亦愿受反坐之罪。"②傅斯年的书面报告使全场激动、兴奋。傅的好友罗家伦为傅捏了一把汗,会后问他说话何以如此肯定。傅称:"我若没有根据,那能说这话。"③
蒋介石的质问与孔祥熙的答辩
陈布雷劝止陈赓雅在国民参政会上捅出美金公债舞弊案,但他不能不向蒋介石汇报,蒋介石也不能不及时处理这一问题。7月8日,孔祥熙回到重庆。7月11日,陈布雷告诉蒋介石,已有人在参政会提出美金公债舞弊案,蒋于是立即召见孔祥熙,将此案调查经过、事实、人证、物证,一一告诉他,"嘱其好自为之"。蒋这时的态度还是要保护孔祥熙,不料孔却"不肯全部承认",以致蒋在日记中写下"可叹"二字。①次日,蒋介石审读陈赓雅等揭发舞弊案的提案,研究有关情节,决定"全数追缴,全归国库",同时决定或亲自"负责解决",或"任由参政会要求彻查"。日记云:"此固于政府国际信誉大损,然为革命与党国计,不能不如此也。"②13日下午,蒋介石再次召见孔祥熙。这一次,蒋就不只是空口白说,而是向孔展示证据了:"直将其人证、物证与各种实据交彼自阅。"但是,孔仍然坚决否认舞弊,甚至赌咒发誓。蒋介石看在眼里,大不以为然,觉得孔不配做一名"基督徒"。面对这位与自己多年共事的老姻亲,蒋介石不得不拉下脸来,"严正申戒",孔这才"默认"。蒋介石见孔祥熙不再强辩,态度又转为温和,"嘱其设法自全",将主动权交给孔,要他自己寻找解脱办法。当日蒋介石日记云:"见庸之,彼总想口辩掩饰为事,而不知此事之证据与事实俱在,决难逃避其责任也。余以如此精诚待彼,为其负责补救,而彼仍一意狡赖,可耻之至!"③蒋孔关系一向良好,认为孔"可耻之至",这是很少有的现象。14日上午,蒋介石再次与孔祥熙谈话,据蒋介石日记记载:"彼承认余之证据,并愿追缴其无收据之美金公债,全归国库也。"④15日,蒋介石反省上周各事,非常感慨,在日记中写道:"傅斯年等突提中国银行美金公债舞弊案,而庸之又不愿开诚见告,令人忧愤不置。内外人心陷溺,人欲横流,道德沦亡,是非倒置,一至于此!"⑤
第77节:蒋介石亲自查处孔祥熙等人的美金公债舞弊案(4)
孔祥熙一面在蒋介石面前承认有问题,但同时紧急布置国库局采取应付措施,据传,傅斯年在国民参政会提出舞弊案的当夜,孔祥熙审问吕咸。盛怒之下,打了吕咸两记耳光。①其后,就组织18个人连夜造账,对付审查。②孔祥熙甚至向审查者出示蒋介石交给他阅看的检举资料。7月16日,蒋介石审读中央银行的审查报告,再次召见孔祥熙。当日日记云:"彼将余所交阅之审查与控案而反示审查人,其心诚不可问矣!"③17日,蒋介石约见俞鸿钧及侍从室秘书、中央监察委员陈方,指示对舞弊案的"批驳要点"。④17日,蒋介石接阅国民参政会通过的傅斯年等21人对中央银行,实为对孔祥熙的"弹劾案",蒋介石自称"苦痛无已"。⑤
停售后的剩余的美金公债既由孔祥熙、吕咸等人私分,自然交代不出购券人的真实姓名等资料。7月13日,孔祥熙曾向蒋介石递交《关于美金公债销售情形之折呈及节略》各一份,以购券人"无可查考"相推诿。孔称"人民购买均系款债对交,至各户户名均系来人自报,按照售债向例,无须详细记载"。7月19日,蒋介石连致孔祥熙三函。其中第一函驳斥孔祥熙的购券人"无须详细记载"的说法。蒋称:
门市现款购债自可如此办理,但既称为认购户或预售户,而认购之户一不缴纳分文定金,二不填具认购单据,中央银行亦不给予准许认购若干之证件,三无确实姓名住址之记录,则停售之后,各认购户究竟凭何证据向中央银行交款取券?行方人员又凭何根据付给其债券?是否仅凭该认购户口头申报或人面熟悉,即行付给债券?此种情形,即一普通商号对私人定购些微货物,亦决无此理,何况政府机关之国家银行!办理巨额外汇债票之收付,乃竟如此草率,何能认为合法有效?
蒋函进一步向孔祥熙提出质问:各有关购券人购券均在停售命令公布之后,美债价格均已高涨,何能尚按最初的低价出售?函称:
查认购各户取券时期皆在三十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以后至三十三年六月一段时间,距三十二年十月十五日停售之期少则月余,多则六七个月。其时美债价格高涨一倍至十余倍之多,而认购各户仍按国币二十元折合美债一元之原价交款取券。以在法理上毫无拘束之认购,此时何得享此意外之特殊利益,而损失国家宝贵外汇?
蒋函最后严厉提出:"此一期间,认购各户所领去一千六百六十万余元之美金公债,必须由兄责成经办人员,负责全数缴还中央银行,限期严密办妥。"在这段话之后,蒋又转变语气,特意写了一段:"此纯为稍减当前情势之应付困难,决非故意苛求。想兄当能深谅,务盼兄迅速处理,即日具报勿延为要。"
蒋介石的第三函则就孔祥熙所报账目进一步查问。函云:"查美金公债除去售出4310万余元及国库局缴交业务局5401万余元外,尚短287万4千余元,此款着落如何?应即详细查明具报。又据报三十三年8月19日,国库局曾收进美债35万5千元,账上仅列国币710万。该项债券下落如何,并盼查报。"①7月21日,蒋介石在《上星期反省录》中写道:"庸之对一六六零万美金公债总不愿承认也。"②
21日,孔令仪携孔祥熙复函来见蒋介石,报告对陈赓雅等九人检举提案的调查情况,内称:美金公债券一千一百五十余万元,系由各地分销处分三次解缴而来,其销售情况为:
第一次,三百五十余万元(3504260元),已由国库局交业务局,并经业务局将债款国币七千余万元(70085200元)送交国库。其中二百零二万余元(2024760元)系以前认购各户交款交割,余数一百四十七万余元(1479500元)系由中央银行自购。
第二次,七百六十五万元(7650660元),由国库局交业务局,当经业务局将应行缴库债款国币一亿五千余万(153013200元)送交国库。
第三次,三十五万五千元(355000元),由中央银行同仁认购,共收债款七百十万元。①
孔祥熙的这份复函对陈赓雅等人检举的一千一百五十余万元美券的下落作了交代,仍然不肯承认这一过程中有任何舞弊不端行为。
孔令仪是孔祥熙的长女,自幼即深得蒋介石的喜爱。孔祥熙让令仪来递送报告,自有其考虑,但是,对令仪的喜爱和对舞弊案的查究是两回事。当日蒋介石日记云:"庸之图赖如前,此人无可理喻矣!"②面对如此棘手的美金公债案以及孔祥熙的强词辩解,蒋介石深感苦恼,整夜"为庸之事不胜苦痛忧惶,未得安睡"。③22日下午,陈布雷向蒋介石汇报:孔祥熙曾表示,"恐此美金公债或落于外人手中"。蒋介石听后,觉得到了此时,孔还不肯承认自己舞弊,深为痛愤。日记云:"更觉此人之贪劣不可救药,因之未能午睡。"④
第78节:蒋介石亲自查处孔祥熙等人的美金公债舞弊案(5)
蒋介石19日函中的两个问题很尖锐,何以在决定停售以后继续出售?何以在美券市值高涨后仍按最初所定低价出售?7月24日,孔祥熙致函蒋介石,试图回答:
(一)关于认购户。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