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烟乱

61 休宁篇


    我本生活在一处小村庄内,与世无争,安宁太平,我家与寻常人家无异,亦是日出而作日入而息。娘亲身子不好,家中我为独子,自然得和爹爹一起分担些家里重任。
    不知从何时开始,村子里陆陆续续有人病倒,起初大家都以为可能是季节交替,染上了风寒,并未太过在意。谁想,当王叔、李嫂他们一个个相继因所谓“风寒”离世,大家这才如梦初醒般地意识到,这恐怕——是一场疫病。
    可怕疫症蔓延速度极快,从村头到村尾,短短半个月的时间,村里几乎大半的人都染上了此种病症。而咱们的小村庄地处偏僻,莫说去城里请大夫一来一回需得两日光景,即便去了,人家大夫也都以各种理由推诿。说白了也就是因为不想同样被感染上疫病吧。
    往日和乐融融的小村庄,顷刻间,俨然成为了哀鸿遍野的人间炼狱。
    不多时,本就身子骨单薄的娘亲也在接连咳嗽了好几日之后,不幸病倒。起初还只是普通的风寒症状,两三日之后,忽地高烧不退,用尽一切法子都不得成效。一直到了她染病的第五日,终是连一句话都说不全,便撒手人寰了。
    当时,我只想扑过去,抱着娘亲大哭一场,然而爹爹却将我拦了住,他缓缓说了一句:“别过去,小心染病。”声音里带上了比平日多处好几分的沙哑沧桑之感。我一抬头,依稀望见爹爹鬓间又多了几缕白发。
    我只能依着爹爹的意思,站在门外,恋恋不舍地往里头望进去。娘亲一动不动仰面躺在床榻上,了无声息。面上霍然潮湿一片,伸手一探,方知自己落了泪。自小被娘亲教育,男儿有泪不轻弹,此时却犹如江河决堤,一发不可收拾。
    仅仅过了三日,爹爹竟也同样染上疫症,临终前,他将家里仅存的一些积蓄教到我手里,着我去到京城投靠大舅舅。我心下不舍,但也知道,继续留在这儿,也终是逃不过一个死。
    爹爹过世之后,我将他的尸首想当初处理娘亲尸首一样,火化了去。望着青烟袅袅,消散在阴霾天空之中,我头也不回地转身离去。
    刚出了村庄,只行了约莫两三里的路,途经一处荒野,不想竟在此地遇上了疑惑盗匪贼人。我在心里暗忖许久,不知是否交出钱财就能保住性命,贼人之所以为贼人,正是由于他们向来认财不认人杀人不眨眼。心下自然是恐惧的,莫非自己没死于瘟疫,却要死在这荒野之中?
    怯生生地交出身上所有财物,尚留一丝念想,期盼着对方能够放自己一马,好歹留一条性命,去到京城便能找到大舅舅。谁想,贼人看我的眼神愈发迷离,在他们的淫/笑之中,我似乎嗅到了一丝色/欲的味道。
    自小,村里的叔叔婶婶都说我容貌俊秀,白白嫩嫩活脱脱是个大姑娘的模子。有时连爹娘都会仔细将我端详一番,继而捏着我的脸蛋,调笑着说我是否投错了胎。
    我也自然有着自知之明,知晓自己有着一张貌似女子的面容。
    “瞧瞧这个小鬼,长得可真俊,比姑娘家都清秀。”贼人直勾勾地盯着我看,叫我心里一阵发毛。
    后头会发生些什么事,我已隐隐能够猜到,只是,逃,是否能够逃得了呢?
    远远行来一队人马,为首的女子似乎与我一般年纪,也就十多岁的样子,可从她坐在马背上的气势看来,必然是个主儿。我如同抓到了救命稻草般,拼了命地向她求救,我冲她大喊:“救命!救救我!”我不顾一切地扑倒在她跟前,死死拽住她的衣摆,期盼着她能够将我从这伙盗匪手里救走。她身旁随从数十人,我相信只要她一句话,必然能够使我脱险。
    却不想,我的这一切期待,在她一鞭子挥下来,擦着我的身子落到地上时,全然崩塌。
    她倨傲地仰起头,一脸鄙夷地对着我吼道:“贱/人!滚开!别挡路!”说完,她领着她的人马,风尘仆仆地再度远去。而我,拜她那一鞭子所赐,身上的衣衫破烂了大半边,怔忡立在那儿,直到被盗匪们团团围住,压倒在地,都不为所动。
    身体的疼痛早已感知不到了,麻木,冰冷,双眸干涩,我不再挣扎嘶吼,任由他们在自己的身上展露他们禽兽的那一面。不是不想逃,只是,自己的弱小在他们这伙盗匪面前,是那样无力苍白。眼泪早已流尽。
    他们离开了多久,我在冰冷的地面躺了多久,我不知道。
    意识模糊中,恍惚觉得有一件温热的单衣盖到身上,我勉力睁开双眼,望见一道玄色身影立在身侧,遗世独立,清冽如泉。他淡淡扫了我一眼,便要转身离开。
    我也不知道当时自己是怎么想的,下意识伸出手去轻轻扯住了他的衣摆。他回过头来的瞬间,我忽然有一丝害怕,害怕他会想之前的那个女子一般,狠狠抽下一鞭子来。
    而他,只是冷冷与我对视,在他眼里,我见到了一闪而过的讶异。很久以后我才知道他当时究竟在讶异些什么,只因当时,我的眸子已然幻做了银异色。
    如我所愿,他带走了我,并在听我将自己的遭遇阐述一遍之后,次日便领着我上山去,将那伙盗匪全部歼灭。仅他一人,便灭了正伙山贼盗匪。替我报仇雪恨。
    看着他,仿佛黑暗中的旅人摸索到了一盏明灯,死死抱住,不再松手。
    之后的日子,他教我习武,教我习礼教,在他的培养之下,我成了一名杀手。从未想到自己在武学方面竟然能有这样的天赋,他所教的武功,不下数月我便能够全然学会,且精进骨髓。他说,这都是因为我骨骼清奇,乃是习武之才。金银妖瞳,天生就是杀手的宿命。
    在这个人身边越久,我便越觉得他是个值得追随的人。为了他的计划,为了他能够保护的人,我甘愿前去天绝门,潜伏凤珝身边多年。
    我从不后悔,寻到一个值得跟随的主子,比娶到一个貌美如花的妻子,更有意义。对我而言既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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